明晰区街权责 厘清职责边界助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2024-01-01沈阳市大东区委编办
●沈阳市大东区委编办
沈阳市大东区委编办聚焦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主责主业,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理念,通过编好用好“三张清单”(街道权责清单、职责准入清单、“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责难界定、工作难推进、边界难厘清等诸多难题,逐步形成街道依清单履职、群众依清单办事、职能部门依清单监督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一、依法依规编好“三张清单”,明晰区街权责事项
围绕基层治理难题困境,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原则,梳理街道权责清单、职责准入清单、“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通过编“清单”、厘“边界”、划“红线”促使“权责归位”,推动街道依法履职,构建基层精细化履职体系。
一是编制街道权责清单。建立完善街道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区街两级权责边界,规范街道行政权力运行。区委编委统筹部署,区委编办牵头制定了《沈阳市大东区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依据省、市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对应由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深入调研、反复沟通、集中指导,共梳理出33项应由街道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并逐项确定了责任事项和边界划分,编制形成了《沈阳市大东区街道权责清单》,明晰区街两级职责边界,推动履职尽责。
二是制定街道职责准入清单。严把“入口关”,出台了《沈阳市大东区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试行)》,加强和规范部门职责下放和承接运行,全面清理精简区级部门设立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把好街道职责“准入关”。以“三定”规定为主要依据,对街道职责进行颗粒化拆分,科学编制街道职责准入清单,涉及基层党建、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等九大领域97项具体职责。明确了区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转移给街道,确需下放或委托的,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后报街道职责准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着力解决“任意甩锅”“层层加码”等问题。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财随事转的原则,同步下放人财物,坚决杜绝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职责转嫁街道承担,切实减轻街道负担。
三是编制街道“属地管理”清单。以规范“属地管理”为切入点,结合街道权责清单编制街道“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共梳理出涉及消防安全检查、社会救助、生育登记等涉及17个部门的33项具体事项。同时,为履行好各自职责,督促区直部门和街道编制“施工图”“说明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构建了“照清单履职、依清单办事”的高效治理新格局。
二、注重实效用好“三张清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明晰办事依据和工作流程,切实增强了街道和区直部门依法履职意识和为民担当能力。
一是促进工作效率提升。清单公布后,街道与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更加清晰,如街道权责清单中“对老年人适老化改造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待遇的初审”事项,明晰了街道与民政局的职责边界,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街道可以直接与区民政局取得联系,及时得到业务指导,办事效率得到很大提升。
二是激发主动服务意识。清单的正式公布,激发了街道主动服务的意识,如“对社会救助申请的审核”“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救助、补贴的初审”等救助事项,街道能够充分发挥服务意识,密切关注困难群体生活状况,积极主动排查困难群众并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相关救助,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明晰明确责任主体。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街道职责范围,切实为基层减负。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市容环境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权力事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责任明晰、权责一致,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加强监管完善“三张清单”,构建基层履职体系
将街道“三张清单”作为开展职责运行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编好清单、用好清单、管好清单,不断完善清单体系,真正将职责履行抓实抓细。
一是坚持动态调整。街道权责清单、职责准入清单、“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作为街道履职的具体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街道机构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明确调整权限、时限和程序,切实维护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融合“三定”规定。注重清单灵活性与“三定”规定稳定性的有机统一,从具体事项入手及时调整完善街道职能,用清单模式跟进厘清职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使清单与“三定”规定更加有效衔接,真正把清单作为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部门间职能划分的重要依据,推动科学履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将清单运用情况作为“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行政履责由“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严格对照清单内容进行职责监管,对未按清单履职发生问责情形的,对照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分清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