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消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24-01-01龙红梅余庆
●龙红梅 余庆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位于湘西北,是典型农业县,面积1203平方千米,人口43万。前些年,由于消防管理的最末梢建在县级,一旦农村地区发生火灾,往往因路途较远,错失最佳救援时机。2022年以来,临澧县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安福街道、合口镇纳入湖南省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推进基层消防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革实践
一是科学统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推进基层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编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编办,编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主导作用,在全面总结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科学制定改革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出台了《关于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把牢正确的改革导向;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面梳理难点堵点,群策群力解决问题,构建起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运行机制;紧扣改革目标任务,多次深入有关单位调研,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情况、增进共识,确保改革高效、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消防管理体制机制。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指导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派出所等职能站办所和重点单位为委员会成员单位。
消安委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委托执法、消防宣传、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等职责。村社区成立消防工作小组,明确1名消防安全网格员具体负责本辖区消防工作。
三是明晰乡镇街道所属机构消防职责。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消防基础建设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委托权限内行政处罚及日常巡逻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参与辖区内综合性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负责将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委员会办公室处置。派出所继续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属于自身职权范围需处罚的,自行立案处罚;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报乡镇街道消安委后,根据委托权限决定移交给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或上报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处罚。其他成员单位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调度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履行消防监管职责。
四是精准下放执法权限。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工作,紧盯“既要放得下,又要接得住”工作目标,多方调研,并征求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消防总队意见,向乡镇街道委托下放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8项行政处罚权,并明确了消防委托执法有关执法事项、执法流程、执法方式、执法责任等7项重点内容。目前,县消防救援大队与11个乡镇街道均签署了委托执法协议书,各乡镇街道可以开展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并以县消防救援大队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处罚200元以下、对单位处罚3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解决“看得见管不着”问题。
五是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县委编委结合全县编制实际,为综合行政执法队增加11名消防专干编制,即保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消防专干,专编专用。消防专干在乡镇街道原有事业编制人员中调剂、安置转业士官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主要负责辖区内与消防工作相关的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各乡镇街道还配备了1名以上兼职消防执法人员,协助开展消防委托执法。目前2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并接受了市、县两轮专业培训和不定期现场培训。
六是完善协调考核机制。临澧县将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纳入消安委统筹管理,接受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专职消防队员值班由乡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每周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安排,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接到警情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向乡镇值班室下达命令,也可向值班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直接下达命令,指挥调度更加顺畅。压实乡镇街道属地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述职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临澧县消防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解决了乡镇街道消防执法有责无权、无机构无人员、职责不明晰、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消防救援工作效率大幅提升,高水平安全格局进一步筑牢。据统计,2022年,临澧县专职消防队共处理警情114起,占全县火灾总数50%以上,接出警时间较上年平均减少30%以上。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
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临澧县以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带动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体制机制还不顺畅、协调配合不够成熟,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从源头上补齐短板。
一是前移惩戒关口。现行的《消防法》《湖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处罚量刑过轻,仅仅停留在及时劝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行政处罚方式,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为委托乡镇街道消防执法权限提供法律支撑。借鉴醉驾入刑做法,强化消防安全行刑衔接。
二是联动部门执法。在现有消防法律框架下,《消防法》的执法主体有消防救援、住建,此外市场监管、公安、应急在各自领域承担了一定职责。为有效防范火灾,有必要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推进政府领导下的联合执法及专项执法,完善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案件移送机制;在强化县级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街道属地政府履职的同时,不能削弱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能,要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管职责,形成消防救援部门对重点单位监管执法全覆盖、一般单位“双随机”抽查,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保障培训。加强财政保障。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配备必要的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服装等设备装备,确保乡镇街道有钱办事、能办好事;加强培训指导。消防救援机构对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各类消防力量要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并加强监督考核,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