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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赋能我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研究*

2023-12-28唐金成黎宝鑫

南方金融 2023年9期
关键词:农险联网农业

唐金成,黎宝鑫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一、乡村振兴新时代亟待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经营

(一)农业保险在助推乡村振兴和服务“三农”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农业保险是以符合既定条件的动、植物为承保标的,以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遭受的自然风险、意外事故或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为承保责任的一类保险,主要承保种植业、养殖业,亦称“两业险”。它是为农业生产发展服务的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在助力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产业兴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而发展农业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必经之路。然而,我国农业生产发展面临着气候条件复杂、病虫害频发、耕地质量严重下降、科技化水平较低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冲击。据中国应急管理部统计,2022 年我国发生多起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受灾面积超1200 万公顷,给农业、农村和农民造成了巨大损失。农业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国使用的“绿箱政策”之一。在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较高比例补贴,因此在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中农业保险还具有调节社会收入再分配的特殊功能。

(二)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可为实现农业产业振兴保驾护航

物联网诞生至今已有二十余载,在各行各业中的创新应用较为广泛。农业物联网就是在农业与物联网的紧密结合下形成的,因此被解释为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所使用的物联网技术。其技术架构可划分为感知层、传输层、处理层和应用层。具体而言,感知层就是运用信息感知识别技术,广泛采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农业相关信息,包括土壤肥力、苗情长势、生长资源与环境、生理体征与行为、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销售等关键信息;传输层即通过信息传输技术,实现农业信息的可靠传送,包括信息的发送、传输以及接收环节;处理层即分析和处理所获取的海量农业信息;应用层即农业物联网的具体应用场景,包括病虫害防治与预测、环境监测与智能调控、智能物流与产品溯源、防灾防损与受灾评估等。

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数字革命的推动下,农业保险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并催生出农险科技等新的概念。目前,农险科技的核心技术包括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以及更能嵌合农险应用场景的物联网技术等。在未来很长时间内,物联网都将会是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农险机构”)数字化转型的重心。同时,物联网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技术之一,农业现代化亟待大量普及物联网技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仍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农险机构可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联系与合作,通过普及物联网设备广泛获取涉农风险资料,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提高经营效益,同时凭借自身强大的资本实力,助力物联网技术的普及,赋能农业产业振兴。农业物联网技术架构如图1 所示。

图1 农业物联网技术架构

二、物联网赋能我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状况

(一)保险产品研发环节的创新

1.基于风险区域划分的差异化精准定价

传统农业保险定价普遍采取全省域统一费率模式,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域的风险差异,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暴露出诸如逆向选择等问题,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成本上涨,损害了低风险区域农户利益,不利于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通过遥感、物联网环境监测设备,收集不同地区的气象、产量、灾害等数据,以此划分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风险等级,并结合各农险机构的承保、理赔数据制定“费率地图”,实现基于风险区域划分的农业保险产品差异化定价,提升了农险科学定价的水平。相关成果见表1 所列。

表1 农业风险区划的相关成果

2.基于关系模型的指数型保险产品创新

围绕构建指数进行的农业保险创新,能以指数采集的客观性有效避免道德风险,同时无需实地勘查的特点有效地提高了理赔效率。不以实际损失为依据的特点,可以对农户产生“正向激励”效应,从而助力农险机构构建“指数指标-赔付等级”模型的方法,开发更多险种。特别是在验标勘损较为复杂的水产养殖业,也可以开发出诸如对虾风力指数保险等产品,在其他领域还可以开发耕地地力指数保险、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产品,相关实例见表2所列。

表2 指数型保险产品的创新实例

3.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产品研发创新的成果与展望

在风险区域划分方面,相关研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农业生产风险区划地图册》《稻谷、小麦、玉米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2020 版)》的发布,为我国农业保险风险区域划分提供了经验。部分省份也依据本省农业特色开启了针对性的研究,如《2021 年广东省农业保险风险(种植业)地图分析报告》《陕西省主要果树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图》。2022 年11 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要求自治区气象局负责水稻、甘蔗等粮糖大宗作物以及海洋渔业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划分的研究。但其成果目前主要集中于农作物的风险区域划分方面,而林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的研究进展较为缓慢。要加大对上述行业相关风险区域划分的研究,发布各省(市、区)特色农业品种风险区划。同时,目前取得的成果大多只能精确到市、县一级,虽然相较于传统“一省一费率”制度有了明显提升,但仍难以针对现代化农场、林场、养殖场等进行差异化定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因此,今后要重视和加强相关数据的采集和积累,通过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气象局等合作以获取数据或投入物联网设备、技术主动收集数据,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的风险定价能力。下一步还可研究农业保险差异化补贴的实施路径,根据不同区域的风险情况修正保费补贴力度,以便激励不同风险等级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投保,同时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平性和使用效率,助力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收入再分配制度建设。

在产品创新方面,气象指数保险主要集中于水稻、玉米、小麦、茶叶等重点领域,而针对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气象指数保险研发较少。因此,可以推广陕西等省的经验,由保险行业监管部门牵头,推动农险机构积极与当地气象局、农业农村局合作落地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气象指数保险,为地方农业生产和发展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此外,迄今为止气象指数型产品研发和创新主要在农作物、果树种植、水产养殖领域,而森林、畜牧业暂无较大进展。下一步要加强森林、畜牧业的气象指数保险研究,补齐相关保险创新的空白。鉴于气象因素是影响林木生长的主要外在因素,研发森林气象指数保险难度较低,可以优先安排。在畜禽养殖业方面,气象因素对室内养殖或具有温度控制能力的现代化养殖场影响较小,但对奶牛、奶羊产奶和育种猪等产量影响较大。因此,针对奶牛、奶羊、育种猪等领域,可以参考宁波市动用地方财政补贴予以支持的做法,针对奶牛热应激反应奶产量指数保险进行创新研发。由于气象因素可能导致畜禽口粮减产,进而使得养殖成本增加,因此构建“气象-作物减产-口粮价格-养殖成本”关系模型,亦可开发出畜禽养殖气象指数保险,如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的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对于室外养殖户而言,气象因素与产量势必存在一定联系,并且可能导致畜禽死亡,因此可以构建“气象-减产-死亡-损失”关系模型以推动研发相关保险产品。

尽管当前围绕关系模型进行的保险创新如火如荼,物联网赋能下的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仍存在诸多可以斟酌和改进之处。例如,基于风险区划的差异化费率未在各省(市、区)落实,各指数型险种大多仍沿用“一省一费率”制度,如广西的对虾和金鲳鱼风力指数保险,各地财政也未能做到差异化补贴;农险机构未能做到对相关指数指标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理赔,除福建龙岩的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外,上文提及的指数保险赔偿处理方案都是在保险“期中”或“期末”才进行结算,在灾害发生后保户无法及时得到赔款,不利于农业生产的“灾后重建”。因此,差异化定价、差异化补贴和指标动态监控、动态赔付等,都是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研究有待进一步拓展的重点。

(二)承保验标环节的创新

1.围绕遥感技术开展的种植业承保验标

在种植业方面,依据农户投保信息获取投保地块的遥感图像,可快速识别种植类型、苗情长势、地块面积、产量估测、地块定位等验标支撑数据,并将其与土地确权数据、土地流转数据进行匹配,核验投保信息的真实性;可以结合“费率地图”、病虫害防治与预测记录等调整费率,最终实现种植业保险精准的“按图承保”,为后续快速“按图勘损”提供依据(见表3)。

表3 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承保验标的实例

2.围绕识别技术开展的养殖业承保验标

在养殖业方面,射频识别技术是应用最广泛的物联网技术之一,使用时需要给标的带上耳标、项圈、脚环等电子标签,并将标的信息写入标签,待出险时再读取,以达到标的身份确认的目的。但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标签可能掉落、操作不便捷、容易被篡改等缺点。对此,行业内探索出了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创新应用模式。其原理是以物联网视觉采集终端作为图像信息获取手段,并基于生物识别技术对图像进行分析和处理,目前主要应用集中于脸部、花纹识别等场景。在射频识别、生物识别的赋能下,每一标的都有唯一标签编码或识别画像,养殖户虚增、虚减标的不足额投保难题便由此得以改善(见表3)。

3.物联网赋能承保验标创新的成果与展望

在种植业承保验标中,由于无人机物美价廉,使用便捷,目前几乎所有农险机构均配置了无人机。同时,一些大型承保验标也采用了卫星遥感技术。相较于传统的人工验标,遥感技术的优势相当明显,不仅可以快速勾勒出承保面积,还可以精准识别和定位问题作物,为后续理赔提供翔实的图像依据。但遥感影像容易被农险机构篡改,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能对农户不利。同时,各农险机构采购的设备型号、卫星遥感影像的效果以及技术人员的能力,都是影响遥感验标结果的因素之一。因此,对于遥感技术验标还要加强监管。监管机构的监管技术要与时俱进,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也要及时跟进“补短板”,有效保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对于农险机构使用先进遥感技术的积极性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保护。

在畜禽养殖保险领域,射频识别、生物识别是当前承保验标创新技术应用的趋势。然而,射频识别技术也存在标签容易掉落、被篡改且成本较高的弊端,一般只用于大型牲畜养殖。有些机构采用的生物识别技术准确率较低,容易出现识别错误。因此,有农险机构同时采用了射频识别和生物识别两项技术进行创新。此外,对于鸡、鸭、鹅等活禽养殖,仍缺少先进、适用的承保验标技术。尽管有的农险机构给鸡戴上了鸡牌,但成本偏高,不合适在政策性活禽养殖保险中普及推广,而且活禽养殖周期短、规模大,生物识别技术也难以适用。综上,开发和探索运用激光扫描成像技术等更适合活禽养殖承保验标的技术。

在水产养殖保险领域,目前仍沿用传统的承保验标方式,除通过创新指数型保险另辟蹊径外,适用于水产养殖承保验标的物联网技术还有待开发。然而,物联网技术在水产养殖业中的相关研究甚少,技术研发和应用明显落后于其他农业领域。因此,要针对水产养殖业特点,探索声呐探测、水下摄影、鱼类识别、生物量估算等技术应用于验标环节的可行性,并且组织开展其他能够准确核定标的数量和科学验标的技术研发。

(三)防灾防损环节的创新

1.“保防救赔”一体化服务模式创新

在物联网技术赋能下,农业保险在防灾防损上的功能可以向指导农事作业、提供风险预警、协助抢险救灾等服务延伸,促使农业保险从事后、低频交易向事前、中高频服务转变,配合传统“事后理赔”模式,为农业生产提供灾前、灾时、灾后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保障,从而大大降低承保风险。具体而言,农险机构利用物联网获取的作物苗情长势、动物生理体征与行为等信息,可及时反馈给农户并指导其科学地进行农事作业,从提高产量角度降低承保风险。通过物联网技术进行的气象观测、病虫害监测,可以为农户提供灾害预警,以便主动采取预防措施,从风险防范角度降低承保风险。在抢险救灾方面,通过物联网传感器、遥感、全球导航定位等技术快速定位灾害发生区域,并对灾害发生趋势进行预测,可协助抢险救灾有序开展,例如排涝、救火、精准杀虫等,协助救灾人员精准、快速救灾,从灾害控制角度降低承保风险(见表4)。

表4 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防灾防损的实例

2.物联网赋能防灾防损创新的成果与展望

在物联网赋能农业生产风险防范方面,部分农险机构作出了创新示范:第一,与防灾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江苏人保财险通过与相关方面合作,建立农险服务平台,为农户提供诸如气象和环境监测、病虫害防治、作物生长情况分析、产量预测等服务,从指导农事作业角度开展防灾防损工作。第二,加强灾害资料积累,提高防灾服务能力。有的农险机构根据历史承保理赔数据,对自然风险区划进行研究,掌握灾害发生规律并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在灾害发生时提高防灾防损工作效率。第三,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有的农险机构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水温和溶解氧实时监测系统,能够为养殖户提供高温预警,防治河蟹因温度过高死亡。有的农险机构依据实时获取标的体温、活动量、饮水量等指标判断标的异常并预警。有的农险机构依据水质数据为渔业生产提供风险预警。

归结起来,为促进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风险防范,农险机构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深化与农业农村相关部门、企业的合作,及时为投保户提供农事作业指导和服务;二是通过物联网技术广泛获取灾害资料,提前拟定风险防范措施;三是科学拟定各致灾因子与事故关系模型,通过物联网对其进行实时监测,并为投保户提供风险预警服务。

“救”在农险经营中至关重要。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农险机构应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灾,防止灾害蔓延,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妥善处理好残余物资。“及时”“参与”是农险机构协助抢险救灾的核心。一方面,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农业生产关键致灾因子,在其达到受灾临界值前部署应对,一旦灾情爆发,便应立即前往现场,及时处理灾情、及时定损赔付,帮助保户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农险机构应尽最大可能协助保户抢险救灾,配合防灾减灾相关部门工作,减少因风险事故造成的赔付支出。例如在2022 年广东的“龙舟水”台风灾害中,持续降雨使得广东全省多地农作物受灾。保险公司充分调动了全省物联网资源协助抢险救灾,包括多台无人机、卫星遥感以及物联网水淹报警系统等,实现对受灾区域的快速定位和对作物烂泡根情况的持续监测,为抢险救灾提供了准确、及时的灾害情报。

(四)查勘定损环节的创新

基于物联网的查勘定损技术创新是农业保险数字化转型升级的一个应用方向。一方面,被物联网设备记录的日常、异常数据,可在日后的理赔案件中成为重要核勘资料;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本身进行勘查定损。在物联网技术的赋能下,传统农业保险勘损正逐步向“按图勘损”“识别勘损”转型升级。

1.向“按图勘损”转型升级的种植业保险

在种植业领域,查勘定损围绕承保标的受灾面积、受灾比例和受灾程度展开,因此在前期“按图承保”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物联网设备和技术采集信息、制作受灾地图,实现“按图勘损”。目前,已经形成了“卫星遥感+无人机遥感+地面人工采样”高中低搭配、天空地三位一体的保险查勘定损模式,即通过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区域总体调查,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进行重点区域面状调查,依托地面人工手段进行点状采样调查。

2.向“识别勘损”转型升级的养殖业保险

在养殖业保险领域,查勘定损围绕死亡个体身份确认展开,即确认死亡个体是否为保险标的。因此在进行承保时,在由射频识别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建立起的标签编码和识别画像数据库基础上,通过相同技术可以实现保险标的与死亡个体的精准比对。利用射频识别技术,即通过“读写器”自动读取死亡个体身上的电子标签编码,并与承保标的编码进行匹配,以此确认是否为承保标的。利用生物识别技术,即通过物联网设备采集死亡个体脸部或花纹图片,再由人工智能算法进行比对,进而确认其是否为承保标的(见表5)。

表5 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查勘定损的实例

3.物联网赋能查勘定损的创新成果与展望

遥感技术已经成为我国种植业保险未来无可替代的验标和勘损工具。“按图勘损”是在“按图承保”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前文对“按图承保”的总结和展望在此依然适用。在表5 所列实例中,有农险机构依据灾情评估结果进行理赔资源精准调度的方式,值得推广和借鉴。“识别勘损”也是在“识别承保”基础上进行的,前文对识别技术的总结和展望依旧适用。区块链技术(非对称加密、不可篡改、智能合约)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遥感图像、电子标签信息容易被篡改的窘境,将农业生产全流程信息如实上链的办法,也使得保户道德风险问题得以解决,促使农业保险承保、勘损过程更加公开、公平、透明、高效。同时,将农业生产全流程信息上链也让更多农业资料得以积累,不断为农险机构从事灾害研究和农险服务措施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可以预见,农业物联网技术架构将会不断融入区块链技术,为庞大的物联网数据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存储和可追溯环境。

三、物联网赋能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跨界契合难题

(一)物联网技术发展存在瓶颈

现代物联网技术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感知识别能力问题。我国物联网感知识别技术的发展较为落后,使用效果欠佳,如传感器敏感元件的灵敏度、遥感技术的分辨率与适用场景等都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中仍缺少相应的感知识别技术和设备,激光扫描成像、声呐探测、水下摄影等技术应用于农业保险的可行性还有待研究。第二,能量传输问题。在低功耗、微型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下,物联网设备供电问题备受关注,无线充电、去外部电源化成为目前研究的重点。然而,物联网设备大都还沿用20 多年前的锂电技术,能量传输方面尚未取得重大突破,通常不能满足种养殖周期需求,也不合适频繁更换设备或拆卸充电。第三,网络互联互通问题。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种养殖基地通光纤宽带比例仅为27.2%,有32.7%的经营主体认为,农业生产基地网速难以满足应用需求。第四,对信息数据的算力问题。虽然云计算在物联网中的应用较为广泛,但仍然不能满足一些对响应时间、计算能力要求高的智能物联网设备的现实需求,且在物联网设备上装载强劲CPU 会面临成本和供电的问题。因此,计算机专家提出了通过边缘计算、雾计算等方法来解决物联网算力难题,但实际的应用效果还有待提高。第五,物联网技术在农业保险中的创新应用不足。当前,各农险机构通过物联网技术辅助验标、勘损较多,而在保险产品创新、防灾防损服务等方面,尚未做到真正的科技赋能。物联网数据积累不足、数据利用效率低下,是当前制约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应用的两大因素。

(二)数字化平台建设有待提升

我国农业保险恢复经营已有40 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农业保险经营经验与业务数据,已有不少农险机构在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浪潮中率先建立起自己的农业保险数据库,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业务效率。但相关数据往往被保险公司视为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商业机密,难以实现行业共享。同时,各机构数据结构、统计口径等难以相互兼容与交互,增加了行业内信息共享的难度。由于涉农主管部门较多,且各部门均承担数据保密义务,也造成相关涉农数据难以开放共享。在《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框架下,“气象+保险”的数据合作共享得以推进,但农林、土地、财政等重要涉农信息尚未实现整合。另外,由于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保户、农险机构、科技公司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数据共享不畅通、不及时。以上原因造成了农业保险“数据孤岛”“数据割据”难题,严重制约着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的创新发展。

(三)新型风险隐患叠加

一是新市场失灵风险。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保险公司将越来越了解客户生产经营、风险偏好等详细情况。在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定制、优质保险服务的同时,也将信息不对称现象及其引发的逆向选择行为、道德风险问题推向另一极端。例如,将更为昂贵的保险方案推荐给价格非敏感型客户,选报、瞒报、错报验标勘损结果等,最终导致新的市场失灵风险出现,影响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违背开办农业保险的初衷。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户拒绝接受物联网技术验标勘损结果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是技术风险。现代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使农业保险经营更加科学、快捷方便,但其技术原理是基于计算机的算法、模型和程序,无法保证万无一失。例如,保险公司在协助抢险救灾环节时,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来快速定位灾害发生区域,并对灾害发生趋势进行预测,但若设备失灵或预测错误而导致损失扩大,其责任就难以界定。

(四)行业监管相对滞后

一是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2012 年发布的《农业保险条例》未提及物联网等高新技术;2020 年12 月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未提及农业保险;2022 年4 月1 号开始实施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农险机构应当加强科技应用,可采用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标的进行标识并记录,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可采用遥感等远程科技手段查验标的和开展查勘定损工作。然而,对农业保险的赋能不仅局限于承保、勘损环节,承保、勘损环节的物联网技术手段也不仅限于生物识别、遥感技术,未来还会有更多的技术及相应的保险产品、服务得以研发和投入使用。但当前仅有一套《基于遥感技术的农业保险精确承保和快速理赔规范》(行业标准)作为参考,难以对新型风险隐患形成有效约束。

二是监管模式未能与时俱进。“监管沙盒”是英国金融监管当局推行的创新监管模式,即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在制度较为完善的划定区域内进行测试,并为其突破现有体制机制设置缓冲区,旨在以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创新,以此寻求政策监管与金融科技创新之间的平衡。“监管沙盒”在国际上逐步推广。我国于2019 年引入“监管沙盒”,但“入盒”项目以银行类产品、服务居多。《保险科技“十四五”规划》提出了积极探索“监管沙盒”模式的要求,然而当前“监管沙盒”模式在农业保险创新领域尚未推行,相关研究成果也不多,有关部门对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的监管仍沿用传统方式。

四、推动物联网赋能我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物联网创新研发力度,破解技术瓶颈难题

一是创新感知识别技术。提升传感器、射频识别、全球导航定位、遥感等技术的灵敏度和精确度,研究完善其适用场景,加大土壤养分传感器、农药残留传感器、动植物生命信息传感器、动物DNA 识别、塔台遥感、水下无人船、水下机器人等技术的研发力度,积极开发能够适应大规模活禽养殖、水产养殖的新感知识别技术,以此支持农险机构不断提高信息获取能力。

二是创新能量传输技术。加大与农业保险相关的物联网设备无线充电、纳米电池、生物能电池等供电技术研发力度,为物联网持续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改善信息传输环境。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存在人均固定成本高昂、回报率低的问题,导致社会资本在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中严重缺位。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补齐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短板,为农户充分享受农业保险服务创造必要条件。还可以推动农险机构采用适当的流量补贴方式,鼓励投保农户使用物联网设备。

四是提升算力支撑。除前文提及的通过创新边缘计算、雾计算等计算模式来提升算力外,由于硅技术物理极限即将到来,电子计算机的算力也将达到物理极限,相关部门和保险行业还应关注量子计算机、生物计算机、光子计算机、纳米计算机、分子计算机等计算机技术的研究进展,及时为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提供更强大的算力支持。

五是深化应用层次。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在原有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物联网设备购置、技术应用的补助支持力度,减少农户物联网使用成本。农险机构也可以依据自身实力,为保户提供设备租借、技术指导和融资增信等服务。要加大力度研发将农业生产经营数据转换为农险决策支持数据的模型、算法和系统,提高农业物联网数据的利用效率。例如,构建“土壤酸碱值-耕地地力”模型,在此基础上开发出耕地地力指数保险,构建“动物行为-疾病”模型,为养殖户提供病害风险预警等。

(二)建立农险信息共享机制,破解数字化建设难题

一是摒弃数据割据意识。相关主管部门要主动了解农业保险物联网技术研发、创新应用的数据需求,尽可能为农险机构、技术研发机构汇集共享数据。农险机构、技术研发机构、农业生产机构要秉持高格局、大资源的经营理念,形成大型机构引领数据共享、中小型机构普遍参与的局面,不断汇集生产数据、物联网数据和承保理赔数据,结合有关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源,共建统一的农业保险数据库,避免涉农物联网数据平台的重复建设。

二是尽快统一数据标准。为方便海量数据高效传输与交叉分享,保证海量数据资源通畅上传、下载、归档,农业保险数字化建设还需要由权威机构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保证数据唯一性和权威性,具体可在《保险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交换规范》《财产保险业务要素数据规范》对保险条款、格式、数据作出通用约定的基础上,逐步细化农险数据的共享标准。

三是加大农险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力度。完善信息共享平台运作机制,促使各方按照互惠互助原则参与平台共建和资源共享,确保农险信息资源的及时更新。补齐省级信息共享平台缺口,确保数据共享因地制宜,使各省(市、区)农业特色数据应享尽享。扩大信息共享平台受众范围,不仅要面向政府、农险机构、科技公司,更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息需求方放开,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知识水平、提高农业风险防范能力。

(三)制定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及应用标准,破解新型风险防控难题

一是制定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规划,确保创新有序推进。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发展的规划,重点包含创新储备、落地标准、纠偏机制等内容。第一,创新储备。一方面要充分研究农业保险价值链各环节对物联网技术的需求,对物联网技术进行协同创新;另一方面要利用物联网技术,围绕农业保险价值链各环节进行产品、服务等创新。根据需要创新的技术、产品、服务等生成重点研究项目表,按照难易和急缓程度明确研发时间表,做到长期投入、统筹推进。第二,落地标准。对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的技术、产品、服务等创新的实用性、安全性、稳定性进行量化,科学选取相对成熟、稳定高效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进行试点和推广普及。第三,纠偏机制。制定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监控和应急处置策略,有效收集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防范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产生的新风险。

二是制定物联网技术应用的标准流程,确保技术应用的规范化。建议农险行业的相关机构联合制定从产品研发到定损理赔的标准化物联网应用流程,在物联网设备型号、相关指标和算法模型上作出统一规定,让单家农险机构不能选择性地使用物联网技术,从而规范其经营行为。具体可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9 年中国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财险公司联合起草的《基于遥感技术的农业保险精确承保和快速理赔规范》(行业标准),进一步研究生物识别、射频识别等物联网关键技术应用的规范化标准流程。《中国保险业标准化“十四五”规划》也提出了结合遥感、北斗导航、无人机等技术应用,制定相应技术标准,提升保险服务“三农”质效的具体要求。

(四)完善农业保险监管体系,破解行业监管难题

一是健全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农业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农业保险条例》难以满足当前科技赋能下的农业保险创新发展需求,有必要顺应农业保险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及时出台《农业保险法》,或对《农业保险条例》进行大幅度修订,针对科技赋能农业保险中显露出的现实问题制定具体条文,明确新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效力与责任,确保科技赋能下的农业保险运营及纠纷处理有法可依。

二是落实农险“监管沙盒”模式,实现行业创新与有效监管双赢。“保险版监管沙盒”需要在保险监管部门牵头和推动下,在保险产业基础以及制度配套相对成型的地区展开试点,鼓励农险机构、科研机构、科技公司等相关机构推荐“物联网+ 农业保险”项目“入盒”运营,为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创新提供一个适宜的监管环境,也为物联网赋能农业保险监管探索能够实现事前风险管控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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