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风险管理模式下的税收管理成本控制

2023-12-27王军

今日财富 2023年34期
关键词: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征管

王军

现阶段我国税收管理成本偏高且呈增长趋势,因此,税收管理成本的把控对我国的税收经济具有深远的意义。在风险管理模式下进行税收管理成本控制,已经成为了现阶段我国税务部门重点探究的课题。本文重点阐述风险管理模式下的税收管理成本控制。首先,分析了纳税人税收基本原则、数字及非数字识别融合基本原则、涉税风险和违法成本相当基本原则。其次,深入探讨建立健全税收成本風险防范机制、推动区域税收统一标准、加强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以及控制循环执法风险,旨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税收管理成本主要是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征管工作时产生的费用支出,这既是税务机关的行政成本,也是税款征收成本支出。我国税收管理成本的准确数据尚未公布,各区域税收征管工作方向及重点也存在差异。总体来说,我国税收管理成本相对偏高,这需要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成本控制工作,使我国税收管理成本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一、税收风险管理基本原则

(一)纳税人税收基本原则

由于税务主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责任始终没有完全明确,这也是造成税收风险的主要因素,但基本上可以明确为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税人员的责任。为了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就需要明确纳税人的基本税收责任,而税务机关也应在执法过程中减少漏洞,找出税款脱逃的主要原因,以此强化税务机关执法工作的质量。这需要税务机关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将纳税人税收责任予以明确,从根源上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以此改善现行税收执法工作方式。

(二)数字及非数字识别融合基本原则

由于我国的税收数据主要有3个不同来源,分别是税务机关主动采集、纳税人自主申报及第三方数据。这就意味着三方数据中只要有两项数据相同,其中一项数据与另外两项存在明显差异,主管税务机关就可以初步确定该纳税人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如三项数据完全不相同,意味着纳税人数据申报存在严重问题,这也是税收执法工作的重要方向。这种税收执法方式主要是利用数据识别方式,但由于不同数据来源可能存在误差,就需要税收执法人员采用非数字识别方式。该方式主要对纳税人所处行业、应收情况及高管消费作为主要识别方式,以此确定纳税人是否存在违反税法的行为。这两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在办理纳税人涉税问题时应融合使用,这样才能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三)涉税风险和违法成本相当基本原则

纳税人违法成本和税收管理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纳税人违法成本高就意味着税收管理成本低。部分纳税人明知该种行为违反税法,但依然采用该种方式申报收入,这种行为就是故意违法,对税务机关来说就会造成税收风险。该种行为具有“主观故意”,也是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的主要来源。税务机关想要减少税收风险,势必加大对违法纳税人的处罚力度。该种方法也存在一定漏洞,这也是纳税人侥幸心理的主要来源。税收监管工作的核心是规范纳税人行为,但本质上却是政府和纳税人利益之争。如纳税人违反税法成本相对较低,就会给税收执法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更是造成税务机关税收风险始终无法降低的主要因素。

二、风险管理模式下税收管理成本控制措施

(一)建立健全税收成本风险防范机制

不同类型纳税人涉及到的税收风险与税务稽查工作重点有一定差异性,但两者间也存在非常大的关联性。纳税人在应对税收风险时,通常都是加强对现行税收制度的研究,而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纳税人是否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涉税业务,正是因为两者关注点的差异,造成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存在不足。对于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依法按照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合理合法,可一旦辖区内税收金额大幅度下降,基层税务机关又会面临税收征管的压力。产生这样的问题主要与现行税收制度有直接关系,其中包括税收政策的解释不同,导致不同区域采用相同政策却出现口径不一致的情况。纳税人遇到这种情况时,通常会选择性适用税收政策。由于税收政策在特定周期会重新制定,在新老税收政策交替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监管漏洞,这给纳税人和税收机关双方都造成了极大风险。

想要解决税收制度造成的风险,需要税务机关分析制度的实施对成本的影响,以此为基础构建税务成本风险控制防范体系。

首先,要梳理税务系统的权力及办事清单,明确划分各级税务机关的权限,将重要办事权限集中,避免出现基层税务机关主动扩权的情况,使区域内税务系统的权限清晰明了。税务系统还要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在地方治理体系中的职能,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的独立性,确保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工作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其次,税务机关要推动监管和服务职能转变。虽然主要方向依然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但在制度体系中不能完全以纳税人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杜绝出现单一纳税人享受特别税收优惠的情况。税务机关还要根据区域内税收征管工作情况设置风险预警和纳税人评估平台,将所有事项明确及细化。

最后,税务机关应根据现行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调整和优化税收制度,减少各项制度存在的漏洞,在出台新制度前,应当选择小范围试点,再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新制度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新制度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的情况下,才能进一步扩大规模。此外,税务机关还要加强对基层执行制度情况的调查,实现区域内执行税收制度的统一,防止不同税务机关按照不同标准执行税收制度,减少区域内税收制度的差异,促进税收工作向标准化与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推动区域税收标准统一

在税务机关开展各项税收征管工作中,势必付出大量税收征管成本,从而产生大量的成本支出,这其中会涉及到不必要的劳动力支出。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岗位设置不合理。为了优化税收监管体系,全面优化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税务机关应对现行税收监管工作流程和细节全面梳理,找出岗位职责的重复区域,根据岗位工作职能重新分配内部资源。税务机关应对基层执法及办事权限予以明确,按照不同部门的主要工作方向重新优化职能,避免同一办事权限多个部门管辖。所以,要明确部门及岗位责任主体,以此重新制定工作方式及流程。

首先,税务机关应明确税收工作重点方向,以此确定基层税务机关的考核内容,再根据岗位与重点工作的紧密性设置考核指标,优化部门及岗位配置,使税务机关岗位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税务机关还应当对各项涉税办事流程予以明确,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

其次,根據岗位工作职责划分职能,以工作职能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交叉或重复的岗位要予以优化,减少税收管理成本支出。税务机关还要明确纳税人及自身的征管职责,减少因双方职责不明确而出现监管漏洞。还要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对重大涉税事项提前做好公示。

最后,税务机关还要进一步优化税收监管体系,改变现有税收监管方式,促进各级税务机关职能转变,避免出现多级税务机关职能类似的情况,以此减少税收管理岗位。此外,要确保基层税务机关内部工作部门的独立性。上级主管机关交办的事项,要指定相关科室负责接收和实施。实行上下级工作部门对口,防止出现上下级工作交接不清晰的情况。基层税务机关还要将科室或分局办事流程和职能予以明确,杜绝因部门权属划分不清而出现扯皮现象,全面理清部门办事权限与职责。

(三)加强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由于税务机关涉及诸多税收监管工作,这对不同岗位的税务人员个人技能及专业素养有着较高要求,特别是在信息化税收监管系统不断扩大应用范围的背景下,税务机关更要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由于管理权限和涉税风险有着直接关系,且主要体现在税收警戒标准、核定征收数额、亏损数额控制等方面,这就需要税务人员不仅需要熟悉企业生产管理细节,还要加强对不同行业管理知识的储备,这可以更好地了解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以此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监管,分析纳税人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首先,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人员岗位培训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重点开展系统性培训,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的技能及专业素养。根据税收政策进行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专业税务人才,优化部门岗位配置。细化涉税办理事项工作流程,促进税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其次,构建定期税收抽查体系建设。税务机关应定期对纳税人开展税收抽查工作,将纳税人自行申报及备案内容作为风险抽查的重点。加强对跨地区纳税人的抽查力度,全面提高税务管理服务质量。遇到涉税权限以外的抽查工作时,要做好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沟通,构建税务系统沟通联络机制。

最后,税务机关应加强企业纳税人财务核算监管力度。调查企业纳税人是否具有财税管理能力,提高对核定征收的监管力度。如发现企业纳税人有能力构建财税管理工作体系,却依然执行核定征收时,应当予以纳税人员一定处罚。此外,税务系统还要进一步提高征管系统功能及使用的便捷性,加强线上办理涉税事项种类,制定出税务系统日常维护准则。这样既可以减少纳税人线下办税次数,还能减少税务机关人力成本支出。

(四)控制循环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是税务系统的重要工作之一,更是维护区域税务征管体系稳定的重要举措。但税收执法也存在一定管理风险,那就是容易出现循环执法的情况。如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较低处罚,会让其他纳税人产生侥幸心理,不利于税收监管工作。为了让纳税人对税法产生敬畏之心,应当减少循环执法风险,这样才能减少税收管理成本支出,提高税收执法工作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工作质量,要转变现有税收执法方式,将税收执法与其他涉税事项区分开来。

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法政策的宣传力度,明确什么是纳税人应当依法享受的政策,什么是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利用短视频平台,在线讲解具有代表性的违反税法的行为,减少纳税人违反税法的侥幸心理。税务机关还应当对初犯且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予以批评教育,给纳税人改正的机会,视改正情况决定是否追究责任。

其次,严查账外账和两本账行为,扩大执法范围和渠道,对涉案金额较大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要以涉案证据为依据,对屡次触犯税法的纳税人要适当提高处罚金额上限,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税务机关还要规范执法方式及手段,避免出现执法人员凭主观判断做出处罚决定。

最后,税务机关要改进现有税收稽查考核指标,将处罚案件的数量及金额考核指标降低,把被处罚的纳税人的改正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要针对重点行业纳税人构建税收风险预警体系,以此减少区域内违反税法的行为发生。

(作者单位:山东鲁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税务系统税收管理征管
“互联网+”视域下大数据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践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税收管理——以某副省级城市平台企业的税收管理为例
区块链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基于长沙市税务系统房地产和新业态税收管理的案例分析
洞察全球数字税征管体系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黑名单
环境保护税征管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基于《环境保护税(草案)》征管模式的思考
Oracle分区表技术在税务系统中的应用
税务系统行政管理权内控机制信息化浅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