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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湖南省首届参议员选举及其舆论转向

2023-12-25岳谦厚

安徽史学 2023年4期
关键词:参议会县市参议员

岳谦厚 张 熙

(1.南京大学 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23;2.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抗战胜利后,社会各界要求国民党还政于民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此情势下,湖南省78县市于1945年底至1946年3月相继进行县市参议员选举,随之成立了各县市参议会。3月29日,在各县市参议会中,由参议员投票选举出省参议员。5月15日,在省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开幕后,由省参议员选举正副议长。三次选举背后既隐含着不同团体之间的政治博弈,又有被选举人竞选策略的实际运用,亦有全省人民的殷切希望。先前学界研究多集中于中央一级或“国大”代表选举上,对地方参议会选举则关注不够。(1)关于湖南省研究的成果有:吴小珍:《民国地方选举中的组织化博弈——以 1940 年代湖南县市为考察对象》(《南华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关于其他省市的成果有:刘宝军:《1946年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述论》(吉林大学文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6年);刘裕强:《1946年广东省参议会参议员选举述论》(《广东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王晓军:《民国时期首届广西省参议会参议员选举之分析》(《学术论坛》2009年第3期)和《民国后期的竞选活动分析——以1946年广西省参议会议长竞选为中心》(《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等等。事实上,对战后各级民意机关选举的探讨有助于观察各地政治文化环境、民众政治参与热情、政治竞争情形等社会生态状况。本文拟以战后湖南省各级参议员选举为分析对象,以其选举过程、选举策略及舆论态度的转变等因素为考察角度,来揭示从县市到省参议员选举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某些特点和弊端,并从舆论层面讨论前两次选举的实质性影响。

一、县市参议员选举失序

1939年8月,湖南省临时参议会(以下简称“临参会”)成立,参议员由遴选方式产生,即由各县市党政双方提名,然后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报给省政府,再由省政府呈送行政院转国防最高委员会议决,最后由行政院公布。(2)《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1938年9月26日公布),《国民政府公报》1938年9月28日渝字第87号,第1页。就其本质言之,参议员人选由政府决定,不经民选产生,故虽为民意代表但合法性不足。彼因战时,临参会具有过渡性质,其主要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省政兴革,忽略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结关系。随着抗战结束,临参会遴选参议员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时人评论道:“湘省临时参议会已有几年的历史,在协助政府以谋省政的兴革这一方面,有着极好的表现。不过因为当时的参议会尚是临时的性质,而临参会的议员又多系当局所遴选,所以在与人民接近这一点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3)《省参议会的功能》(社评),湖南《中央日报》1946年5月17日,第2版。此外,遴选参议员尚有另一问题,即地域上的代表性。截至抗战胜利前,全省78县市遴选出来的参议员50名,地域分布极不均匀。如第一届临参会参议员中属长沙县籍者有5名,而很多地区竟无一人。这种问题在战时因多数县市属沦陷区,未有什么争议。然战后各县市收复,地域上的畸轻畸重现象便在舆论界发酵,认为这些参议员“由于遴选之故,每重各个人选之本身,而忽略其代表地区之普遍性,即全部人选与每一地区之分配未能恰当,致呈偏枯之象……以这样遴选而来的省参议员组成之省临参会,虽能代表全省人民,却不能代表每一地区,某些地区的特殊情形,某些地区的特别疾苦,省临参会便不大明瞭,因而对于某些地区的人民,省临参会实不能为其真正的代表。”(4)《论省参议员选举》(社评),湖南《中央日报》1946年3月24日,第2版。为解决民意代表的合法性与区域性两大问题,正式的省参议会参议员由各县市参议会选举产生,且每县市限一名。(5)《省参议会组织条例》(1944年12月5日公布),《国民政府公报》1944年12月6日渝字第733号,第3页。基于此,各县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对省参议员选举又有直接影响。

与省临参会类似,抗战期间多数县市相继成立临参会。截至1944年6月,全省78县市中成立者有75县市。(6)国民政府行政院新闻局:《地方自治》,出版地不详,1947年版,第24页。由于正式省参议会参议员需经各县市参议会选举产生,故必先有正式县市参议会产生才能进行省参议员选举。因值战事,国民政府虽公布县参议会组织条例却未推行。随着抗战行将结束,追求民主的呼声日高,正式民意机构建立提上日程。对于正式县市参议会的成立源于内外两方面压力。就内部而言,省临参会多次催促省府。1945年1月,省临参会第二届第三次大会因交通原因不足法定人数改开谈话会,这次谈话会中心议题之一即“请省府按照原计划迅速成立各县市参议会”。(7)湖南省编辑委员会编:《湖南省临时参议会第一、二届历次大会资料汇编》,民国湖南文献委员会钞本,湖南省图书馆古籍部藏。与此同时,社会舆论不断催促政府从速成立正式民意机关,以真正发挥民意代表作用。在此压力下,省政府于1945年9月公布《湖南省政府限期成立县(市)各级民意机关实施办法》,要求县市最迟于12月31日前成立各级民意机关。(8)《湖南省政府限期成立县(市)各级民意机关实施办法》,《湖南省政府公报》第1卷第1期,1945年9月25日,第15页。事实上,以当时筹备程度很难如期完成,各县市进展速度不一,最终于1946年3月方全部完成。

省政府所发《关于选举县参议员应注意各点的公函》规定:县公民年满25岁经县参议员候选人试验或检定合格者得被选为县参议员;选举方式分区域选举及职业选举两种;区域选举在每一乡镇民代表会选出一人,职业选举则每一职业团体为一单位,各自由职业团体合为一单位,每一单位至少分配一名选出。(9)《关于选举县参议员应注意各点的公函》,湖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0002-001-00016-1。就形式看,似乎兼顾了地域与职业二途,但在实际选举过程中则问题颇多。对于此次选举,仅就国民党官媒报道,贿赂、暴力、武力等各种行为皆有发生;隐而不彰却于档案与口述中有迹可循者尚有国民党与三青团党团之争。(10)湘省党团矛盾由何键主湘时的甲乙两派形成而来,经抗战至战后愈演愈烈。王东原晚年叹称:“我们的党员与团员所争的不是政策方针,而是人事地位,演变结果,不是相得益彰,而竟明争暗斗,不是同志,而是仇雠。地方上发生任何纠纷争执,党如站在甲方,团必站在乙方。相反的,团如站在甲方,党必站在乙方,以扩大事态,不使获得解决。如出一缺,更为争夺的对象。党要派党员,团要派团员,丑态毕现,使整个行政体系变成党团争夺对象。”见王东原:《浮生简述》,(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97页。不过,最受关注者是长沙市和衡阳市两个市级单位。

就长沙市选举观之,既有值得肯定之处,又有令人失望之点。作为省会城市,长沙市起着引领作用。在市参议员竞选方面,确有通过媒体正面宣传的典型例子,此在世界各国当属常态,亦是向社会各界表明自己参选合法性的必要途径。但在当时社会风气下,这种宣传反倒成为特例。如湖南《力报》社长朱德龄作为职业选举中自由团体候选人,于1946年1月29日在自己发行的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长约2500余字的竞选宣言,阐明参选原因。该文中,除借友人之言增益自己竞选决心稍显谦逊外,余则尽力彰显当仁不让之意。全文先介绍了自己竞选的合法性、历年成就及对参议会态度,最重要者则是阐述了对未来长沙市政的意见。这足以使选举人清晰地了解其是否适合这个职位。作为新闻界代表,朱认为“根据官办不及民办经济有效这一原则,‘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这句老话,把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把散漫的手工业资本凝结为机器工业资本。”(11)朱德龄:《我为什么参加市参议员竞选?》,长沙《力报》1946年1月29日,第2版。这是对晚明以来“儒者已不再寄希望于朝廷积极地有所作为,而是要求政府不对民间致富的活动加以干扰”的一种承继。(12)余英时:《现代儒学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在这种竞选场合说出“官办不及民办”的话,可见其竞选初衷并不在于依赖政府而计划走群众路线的理念。稍加遗憾的是,该市选举定于1月30日,朱文却在1月29日才发出,效果有限。所以,在自由职业团体竞选中,朱德龄、廖希化、易南坡、余伯涛各得3票,而定额仅3名,4人票数相同,均未确定。按条例应由抽签决定,最后以重选方式进行。2月9日,自由职业团体重选,朱、廖、易仍各得3票,当选市参议员。(13)《自由职业参议员选出》,长沙《力报》1946年2月10日,第3版。可以说朱德龄是涉险过关。

2.1 lncRNA-GAS5在乳腺癌组织及癌旁非肿瘤组织中的表达情况 与100例癌旁非肿瘤组织相比,100例乳腺癌组织中lncRNA GAS5的表达显著降低[(0.72±0.24)vs.(1.54±0.53)],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t=14.094,P<0.05)。

衡阳市原定于3月6日选举市参议员,全市25个票柜,被人捣毁者7个,导致选举重新举行。市参议员选举发生如此风波,实与政治氛围相关。彼时国民党与三青团在衡阳的斗争已趋白热化。在参议员竞选中,党方通过撤换区、保长方式占据相对优势,致使团方不惜武力相抗。被毁票柜中多是党团相互砸毁的结果。由杨晓麓后来口述可知:第五区六、七两保在区公所投票,票箱被团方聚众砸毁;第六区何文藻以自己是党方代表却未被提名遂和团方失意分子联络,纠众打人并捣毁票箱;第七区党方重要分子丁梦九自己没被提名却看到原属党方的王瑛投向团方,在投票时纠众捣乱。(24)杨晓麓口述、黄健记录:《衡阳市伪参议会的选举纪实》,湖南省衡阳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衡阳文史资料》第2辑,1984年印,第76—77页。与之互证的还有时人记载,如哲克在阐释衡阳党团斗争时称:“在衡阳,党、团和帮派,向来是鼎足而立的,过去选举参议员时已经大打出手。”(25)哲克:《“左手救灾,右手造灾”》,《北方杂志》1946年第1卷第3期,第24页。由此观之,国民党与三青团在该市竞选中都采用了恶劣方式,尤以团方更激进。这非但打破了选举正常进程,即就结果而言亦未能改变团方不利局面。在最终选出的27名参议员中,党方及无党派中接近党方者19人,团方及无党派中接近团方者8人。因票柜被毁,市参议会迟迟难产,本为模范的衡阳市成为全省最后完成选举的城市(21—22日两日补选)。(26)《两个难产的县市参议会》,湖南《中央日报》1946年3月27日,第3版。

除不当宣传竞争外,长沙市选举最大的问题在于秩序混乱,这既有公务人员维持不力又有民众不守秩序的因素。据观察,秩序问题的解决“还是靠‘枪杆’来维持”,这在民主国家实属罕见。(15)《市参议员选举完毕投票结果尚待清算》,湖南《国民日报》1946年1月31日,第3版。惟此次普选在长沙市尚系首次,市府方面计划难以周全,应对突发事件经验不足。如在职业团体选举中,“仅工商两届得以选出,其他各区因投票者太多,一时难以选出。”(16)《这叫做选贤与能吗?》,《湖南日报》1946年1月31日,第3版。在区域选举中则出现违规行为,其中城西区选举“酿成事端,致被宣布无效,另行定期选举”。(17)《长市参议员普选职业团体已揭晓》,《中兴日报》1946年1月31日,第3版。市长李毓九不得不承认“选举秩序,间有欠佳之处,乃属无可讳言之事,惟事属创举,自难尽如人意”。(18)《长市区选举当选名单》,《中兴日报》1946年2月1日,第3版。最终城西区定于2月7日重新选举。有意思的是,在此期间候选人似乎意识到自我宣传的价值,此或受朱德龄影响,故候选人林竹安、崔伯鸿等人相继于2月1日、7日在《力报》上刊载自我介绍并宣传竞选主张,以吸引选民。(19)《林竹安为竞选长沙市参议员敬告城西区各界父老书》,长沙《力报》1946年2月1日,第1版;《市参议员候选人崔伯鸿》,长沙《力报》1946年2月7日,第1版。但崔伯鸿宣言7日方得刊登,效果极其有限。就结果而言,林竹安当选市参议员,崔伯鸿候补。(20)《城西区参议员选出》,长沙《力报》1946年2月8日,第3版。

长沙市与衡阳市在这次选举中的表现大相径庭。长沙选举确有不成熟之处,亲眼见过第六区各县民意机关选举的庸正以小孩学步喻之,“虽不稳然未跌跤,方诸十年前的国选,老百姓没有看到票的,实进步已不可道里计。”(27)庸正:《闲话民选》,长沙《社会评论》1946年第9期,第2页。而衡阳市选举则几无称道之处,《大公报》特派员彭信观察参议员竞选后感叹道:“战时衡阳充满乌烟瘴气,今更变本加厉,人民太苦了。”(28)彭信:《衡阳治安不靖黑暗重重参议员竞选竟演成斗殴》,重庆《大公报》1946年3月11日,第3版。两相对照,相形见绌。

彼时国民党与三青团之斗渐浮水面,双方对参议员选举亦是明争暗斗。就党方而言,国民党湖南省执行委员会主任张炯对县市参议员选举有如下指导:“(一)县市党部应注意候选人中党员之有当选把握者举行会议,并透过特别小组会议使其参加竞选,同时发动县市职业团体、乡镇区民代表会党团及选举人中全体党员协助其膺选;(二)县市参议会议长副议长应使本党同志当选;(三)县参议会秘书须经省特别小组会议决定,市参议会秘书主任须透过议长派本党同志充任。”(22)《关于成立小组指导省市县参议员选举的代电》,湖南省长沙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2-1-00001-1。由此可见,党方费力颇巨,不仅对县市参议员倾全党之力相助,即使是正副议长及秘书亦志在必得。团方同样在暗中活动。时任三青团湖南支团干事长李树森对选举极关心,以密电与各县干事频繁交涉,电称:“县参议员选举极关重要,希各县以下切实办理。导选举法应深切了解,拔与保优秀同志,县府提出候选人,与专员公署及县政府密切联系。秘书候选人设法由团部提人,擢已选出人员姓名、详历,并造册具报。”(23)《李树森关于切实办理县参议员选举事宜给三民主义青年团的电报》,湖南省怀化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001-001-02105-0001-0028。李树森意在积极鼓励团员参加竞选,并利用选举法保举团内同志,再笼络政府一方,以确保当选。对参议会秘书亦欲囊括其中。可见党团双方对参议员当选有着截然相反的目标,双方矛盾自不可调和,尤在衡阳市选举中呈现激烈争夺之态。

类似朱德龄这种公开发表宣言积极竞选者似为个例,拉帮结派的非正当宣传方式或许是普遍现象。如一篇竞选演说这样宣传道:“今日幸逢各位莅临,兄弟实感荣幸之矣。选举于××大茶社备有茶点,稍后于××大餐厅以叙,返时请到本人××账房取舆马费××元。”(14)SA:《选举》,长沙《力报》1946年1月13日,第4版。这无疑是用金钱收买人心,大大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正当性。

长沙市违规现象尚算瑕疵,相比衡阳市则是小巫见大巫了。衡阳市从选前到选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太平,相继发生阴谋构陷、贿选舞弊、暴力威胁等行为,对选举结果造成极不好的影响。选前发生选举阴谋案,过程颇为离奇,概因江东岸区某士绅未被审定合格,对市临时参议会副议长杨晓麓(后竞选为市参议会议长)暗中仇视,遂召集歹徒在一码头秘密集会,先诓骗区长黄子球前来,再以黄的名义诱杨前来,然后提前向宪兵队举报某地秘密结社。结果区长黄子球被牵累在内,杨因心疑未往,幸而避免被捕。(21)《衡市参议员选举发现阴谋陷害案》,《湖南日报》1946年3月6日,第3版。

近年来的课改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共同的特征是越发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即学为中心.数学课堂在悄然发生变化,预习前置让学生先学而后教,延伸课堂让学生课后继续探究,各种教学模式层出不穷.其中,有些做法似乎偏离了数学课堂的主旨.新授课不知不觉变成了习题课,复习课也俨然成了训练课,大量的变式题目排山倒海而来……这些现象需要我们冷静下来分析,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以免曲解了课改的真正含义.

二、省参议员的选举策略与行政干预

到省参议员选举时情况更加复杂起来。1946年2月1日,湖南省政府第15次常委会通过《湖南省参议员选举实施办法》。或是考虑到前日长沙市选举秩序混乱,故特别规定“各县市省参议员选举投票所以县市长为主任,并由县市长指派县市政府所属职员襄理之,投票前应由选举人互推三人至五人为监察员在场监视。”(34)《湖南省参议员选举实施办法》(1946年2月1日),湖南省长沙县档案馆藏,档案号:12-1-00001-5。选举定于3月29日,全省各县市一律举行,每县市选出一人,采间接选举法,选举人系各县市全体参议员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候选人要求年满25岁,在省内居住一年以上公民,经省县公职候选人考试法所定甲种公职候选人试验检定及合格者可被选为省参议员。(35)《省参议员选举条例》(1944年12月5日公布),《国民政府公报》1944年12月6日渝字第733号,第5—6页。选举人、候选人名簿及选举票格式今存于湖南省档案馆。(36)《关于检发参议员选举人名簿、候选人名簿、选举票格式的训令》(1946年1月16日),湖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M0022-001-00026-008。与县市参议员选举不同之处在于省参议员选举无职业团体选举部分,仅有区域选举一途。这在当时就有反对之声,谓“在某种情形内地区人民所为的意思表示,仅能顾到一阶层的利益,而忽略了他阶层或他一职业团体的利益,甚且有损于他阶层或他职业团体的利益。”(37)陈芸田:《论省参议员选举》,湖南《中央日报》1946年1月20日,第4版。此论或有一定道理,惟彼时国民政府主要考虑的是地域上的公平分配,不欲让职业团体代表打破地域间的平衡性。若仅考虑地域平衡,或对女性竞选者有失公平。在县市参议员竞选时,女性参议员代表比例过低问题已暴露出来。1946年1月21日,省民政厅因女参议员名额问题曾致电国民政府内政部云:“惟查现已成立之二十余县参议会仅两县产生女参议员,似与男女平等原则不符……理合电请钧厅转呈中央,于省县市参议员选举法中将妇女团体列入,准予选举参议员,其名额至少应占由人民团体选出参议员人数三分之一。在未实行以前,应请钧厅指示各县市政府竭力协助妇女当选。”(38)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民国政府卷(1912—1949)》下卷,中国妇女出版社2011年版,第887页。在临参会时期,因有政府保障女参议员名额,故不致产生此问题。惟在男女社交尚未普遍之际,任由妇女自由参选,殊无平等机会,致使多数县参议会未有女性当选。正如对县市参议员选举维护最力的报刊指出的:“妇女在这一次选举表现最薄弱,妇女会都有名无实……可是妇女不是职业,故职业团体中无妇女名额,凭她去竞选,职业团体中选不过男人,区域选举,每乡只有一个参议员,男子都争不了,那能轮到娘子们?”(39)庸正:《闲话民选》,长沙《社会评论》1946年第9期,第3—4页。县市参议员选举时,党政机构尚能于职业团体中女性稍占优势的教育等行业提名人选,略增其当选机会,然至省参议员选举时,男性优势更明显,更善用选举条例施展选举策略。笔者在此以竞争最烈的长沙市为例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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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干预选举过程中亦有县参议会坚持己见以力抗争的例子。如耒阳县在选举省参议员时省府已圈定两人由县参议会选举其中一人,惟“几次开会选举结果,票数难于集中。王力航在耒阳颇有声望,特设宴邀约全体议员聚餐,建议试行预选……试行预选结果,竟出人意外,一致选举王力航为省参议员,王力航当即表态当仁不让。翌日选举,王力航竟以非圈定候选人当选为省参议员。”(47)易甲瀛:《我所认识的国民党政府长沙市市长》,湖南省长沙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长沙文史资料》第1辑,1984年印,第136—137页。《中华时报》报道称:“耒阳省参议员王力航当选因未经省方圈定,该县公民纷电省府,令县重选,并请电内政部核示。”(48)《衡市点滴》,衡阳《中华时报》1946年4月27日,第3版。王力航当选属省方意料之外,致使省府施压下令县参议会重新选举。这种因当选者非省方圈定而电请重选之事,反证了省方确行圈选之事以图操纵省参议员选举,只不料有耒阳县之例外。“该县参议会闻之,不胜诧异,特发表宣言,虽愿以极大之忍耐,接受重选之命令,然仍坚认上次之选举,最为合法,最为民主,无丝毫利用,无半点尘埃。”(49)《耒阳参议会为重选省参议员发表宣言》,《中兴日报》1946年5月9日,第3版。因重选之故,耒阳成为全省最迟选出省参议员的县份,以致来不及参与省参议会开幕及前几日会议。重选结果,“王力航以二十票再度当选,较前次多得一票”。(50)《耒阳省参议员王力航重膺选》,《湖南日报》1946年5月15日,第3版。此多得一票更有讽刺意味,暗含某种对省府施压的逆反心态。

在省参议员选举前,湖南《中央日报》社论分析了各县市候选人竞选方式与选票来源。社论指明竞选者虽多系社会贤达,却不无贪污豪劣混迹其间,他们“或以资望,或以品学,或以力,或以势,或以财,或以谊;而谊字所包甚多,如族戚、师友、地域、派系之类,更错综复杂。”对于几种方式,论者期望竞选者“千万不可压于力、屈于势、诱于财、囿于谊”。(51)《论省参议员选举》(社评),湖南《中央日报》1946年3月24日,第2版。很明显,社论指出选票获取方式包括“声望”“品学”“力”“势”“财”“谊”六方面,应以声望、品学二端为正途,其余则予抵制。此论虽对即将竞选者所发,但可视为对县市参议员竞选情形的概括。姑且不论对竞选者要求似过于严苛,即以现代竞选视之,以“谊”获得选票方式尚属正常,且往往是基本票仓来源。当然,这种严苛有其依据所在。仅就期许来说,仍以传统价值中的资望、品学二端为基本依据,提倡“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理想追求,而“谊”本身又属“私”的范畴,与理想的“公”相悖。时人在县市参议员竞选之际就道明,“我们以为惟‘公’与‘实’,始能完成‘建立各级民意机关,奠定民主政治基础’的真正使命”,但此种“公”遭到现实环境限制,“中国人有四个可以限制‘公’的字眼,一是‘感情’,一是‘恩谊’……‘感情’和‘恩谊’,是对‘私’的,不是对‘公’的,也就是对‘人’的,而不是对‘事’的。”(52)《“公”与“实”》(社评),湖南《国民日报》1946年1月31日,第2版。由此可见,在传统价值体系内连“谊”尚且排斥在“公”之外,更不必说“力”“势”“财”等了。

除策略运用外,省参议员选举还有一特殊现象,即行政力量干预。各县市参议会已然成立,成为一独立实体,不免又和代表行政力量的政府产生矛盾。选举将近时,记者曾询问省府秘书长刘旭辉:“外间传说,省级机关尝有分函各县市长或其他机关之首脑,支持某人或某人之说,其详可得而闻否?”刘否认说:“余可以人格保证,绝无函电示意县市长必须支持某人或某人者,甚望各县市长深明选举大义,关于要求支持选举函件,均可置之不问,一秉公办理。”(43)《刘旭辉答记者问省参议员选举措施》,《中兴日报》1946年3月16日,第3版。不管是否有省府函电之说发生,但行政力量对选举的介入与干涉痕迹十分明显。

建筑工程是一项极为复杂的操作项目,需要技术人员正确的施工操作流程,其中存在的建筑工程造价风险与技术人员施工的标准与否息息相关。人为因素对建筑工程错误的估计与判断,会导致建筑工程质量低下,增加后期改善的工程造价,对建筑企业资金造成浪费,造成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发展,给建筑企业带来风险危机。建筑企业应选择技术过硬的建筑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科学的研究,制定相对合理的方案,减少人为因素对建筑工程造成的造价风险,确保建筑企业的正常发展。

从当时双方力量对比看,常以政府一方占据优势,且往往以有形的硬实力体现,诸如警力、行政命令、非法武力等。县参议会在斗争过程中,资源多限于文化软实力一途,诸如声望、人脉等隐形的象征资本。(44)有关“象征资本”概念的阐述,具体参见[法]皮埃尔·布迪厄著、谭立德译:《实践理性:关于行为理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尽管县参议会会向省民政厅、检察厅等机构申诉,结果常常不了了之。如在平江县,县长余如愚为包庇党棍陈鲲竞选省参议员,动用警察威胁参议员退出会场,并解散了不选陈的县参议会。(45)高庄:《湖南省参议会内幕》,《文萃》1946年第37期,第21页。该县参议会虽向省民政厅控诉,结果改变不了陈当选事实。又如地处边陲的桑植县,原本乡望素孚的王庸之、黄世一均有希望,不意第八区行政专员张中宁为支持老牌友陈士竞选竟扣押了乡长丁王珩、刘宁敏、王天锡等人,以威胁全体参议员选举陈为省参议员。惟陈既有不良嗜好又兼军事参议院参议,自无权当选。但县长卢介祺因曾任张手下科长,串通一气,力推陈为省参议员、何三畏为候补。时人叹道:“此些边远地方人民,实太无权,政府又太有能,殊失中央之德意。”(46)《桑植非法选出省参议员》,《中兴日报》1946年4月15日,第3版。

除此之外,非法活动在各县选举中很普遍,而最极端者出现暗杀、活埋等方式。衡山县选举就发生暗杀事件,并引致轩然大波。(29)汤辉煌:《关于选举与竞选》,长沙《大同半月刊》1946年第4期,第2页。起因是该县CC派县党部书记长陈鹄勾结县长熊希颜阻止潭泊乡第十保公民罗焕竞选,并亲往该地主持暗杀事件。(30)高庄:《湖南省参议会内幕》,《文萃》1946年第37期,第21页。耒阳活埋惨剧虽事迹不详却见诸多端,当是属实。但常见者仍是金钱贿选方式,如黔阳县政府即惩处过相关案件并电令其下的乡公所称:“报各地选举民意机关代表时有藉金钱及宴会参议竞选者,经核此种行为显属触犯刑法第145及146条,今后如遇此类情事发生,应取消其公职候选人资格并由该管选举监督移送法院办理。”(31)《湖南省黔阳县政府关于选举民意机关代表有藉金钱及宴会参议〔员〕竞选者应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给黔阳县沙湾乡公所的代电》(1946年5月),怀化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006-001-0031-0001-0017。遗憾的是,政府禁令未起令行禁止之效,时人失望道:“行贿受贿,技术日精,试想有几件贿案,曾经查出,都是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罢了。如县参议员选举时,也有传言,某者用款几万元,某者用谷几百石,某也以茶油对选票,某也用布料折贿金,虽人言纷纷,究从何处找到证据,所以查禁贿选,不过是当局一个应有的表示,决不能收到什么效果。”(32)《民选的初次试验》(社评),《湖南日报》1946年3月21日,第2版。这种失望之情无疑影响了人们对省参议员选举的担忧,“惟此次选举,能否普遍顺利完成,则殊不敢断言,如最近衡阳、桑植、耒阳、祁阳等地方之选举纠纷,实皆不应有之现象,将来省参议员之选举,如不幸而发生纠纷,势必增加各级党政机关之困难。”(33)《对选举省参议员之希望》(社评),《中兴日报》1946年3月18日,第2版。

长沙市社会风气较省内其他县市开放,男女社交相对普遍,故在省参议员选举之日,“市参议会临时会场,挤满了一群小姐们,在参观选举省参议员的盛典,她们或是学生,或是公务员,各个的心弦在跳着,各个的面上皆浮着一副希望的笑容,它们希望妇女界夺着了这一面锦标,选举开始了。”(40)《选举省参议的一幕》,长沙《力报》1946年3月30日,第3版。由此可见,在风气开放的长沙市确实吸引了不少女子前来观看省参议员选举,这无疑为女性候选人提供了支持。当时的候选人有3位,分别是萧石朋、余泽芳(女)、熊雄。3人在竞选前均发表了演说,以获取市参议员支持。其中萧石朋是长沙著名记者,在政界根底较浅;熊雄系长沙市参议员,在市参议会中握有人脉;余泽芳时任省党部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是妇女界代表。据报道,省党部妇运会、省妇女界、省市县妇女工作会、青年团妇女组、湘雅护士学校、省属机关妇女工作队、市县政府女职员等均派代表参加,以壮声势。(41)《长沙市县参议会昨举行第一次大会》,长沙《大公报》1946年3月30日,第3版。到场市参议员计34人,第一轮投票余泽芳15票、熊雄13票、萧石朋6票。余泽芳票数领先,但依条例规定,“省参议员选举,以得出席者总额过半数之投票为当选,选举结果无人当选时,应举行再选,以得票较多者为当选。”(42)《省参议员选举条例》(1944年12月5日公布),《国民政府公报》1944年12月6日渝字第733号,第7页。因之,只能进行第二轮投票,结果熊雄16票、余泽芳15票、萧石朋3票,即本投萧石朋的3人中选择了弃保策略而改投熊雄。此一弃保策略在今日选战中常见,在当时却属奇招,运用得当可使本处劣势的候选人逆风翻盘。可想而知,选前熊雄必与其他市参议员有所协商,若第一轮未有人当选,则在第二轮中运动投萧之票转投自己。这一选举结果有诸多因素值得研究,归根结底还是选举策略的运用在当时并不利于女性。女性有选举权固是一大社会进步,但从结果来看,男女同台竞争情况下女性尚不足以动摇男性候选人的优势。风气开放的长沙市尚如此,其他县市自不必言。事实上,全省78县市中仅永顺县选举出唯一的女参议员彭婠容。遗憾的是,对于永顺县省参议员选举,笔者尚未见过相关材料,只能推测或与其父三湘名流彭施涤有关,或与其加入三青团有关。

三、舆论愿景与心余力绌

在两次选举过程中,舆论初始抱有相当期待并提出若干规范,然最终因效力有限而力则未逮。在规范当中,尤以对选票来源最珍重。下文从选票来源层面切入,并稍加分析。

试验药剂4%氟嘧啶草醚+2.5%五氟磺草胺可分散油悬浮剂100毫升/亩对野慈姑防效很好,提高剂量后防效如何,尚待进一步试验。

遗憾的是,传统中国重学轻术的价值标准在两次参议员选举中彻底颠倒过来,简单而言则谊不如利、道不及功。这在笔者发现的一篇《选票等第论》中得到验证。(53)阿某:《选票等第论》,《湖南日报》1946年4月20日,第4版。若说湖南《中央日报》社论仅道出获取选票的6种方式尚不及衡量不同选票的价值,而《选票等第论》一文则清晰地分析了选票等第差别。稍有不同的是,等第论一文将选票分为利害票、历史票、友谊票、正谊票4种,其内涵与社论所分6种方式虽不完全一致,却大体无差。

其中利害票被视为最有价值的票,因“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或则投桃报李,或则相成相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或则功效即见于当时,或则成果必收于异日。”这种票若占多数则稳操胜券。其次为历史票,即“选举人与被选举人之间,具有‘特殊’的历史关系,或为门生故吏,或深受培植,或属姻亲裙带,虽利害不见于目前,但关系已植于昔日。”这种特殊关系不能泛泛视之,因其难以定义,故可靠性在利害票之下。再次是友谊票,即“选举人与被选人之间或为同学,或为同事,或为同乡。虽利害不显,历史欠深,然人是情感的动物,友谊的分上,脱不过面子。”这种票又被利害票与历史票压倒,可靠性仅三成把握。最次是正谊票,其“既无利害可言,也无关系可扯,连友谊都是泛泛的。纯凭正谊感,或佩服他的政见,或崇仰他的人格,或因为选出此人可以为人民说话,为大众服务等等。”也就是说,正谊票是最靠不住的,而这又与社论所倡声望、品学相对。论者更借朋友口吻解释何以没有政治票时说:“政治票等过五十年后,在报上能够看见候选人作竞选演说的记载时再说。”(54)阿某:《选票等第论》,《湖南日报》1946年4月20日,第4版。

等第论一文以清晰的逻辑勾勒出几种选票的价值差异,这在事实上又有充分证据可资证明。如华容县竞选中,王凤山以湖州地契500亩、法币50万元和自己书记长职务为利害,反胜凭历史票(三青团关系)和正谊票(教育界声望)的周仁就是显例。更典型的则是在资兴县参议会议长和省参议员竞选中,原本德高望重、品学兼优、提倡民主教育、深受教育界人士爱戴的段廷珪,因“没有花钱请客,没有向别人威胁利诱”,县议长竞选输给不学无术却多次花钱请客及威胁参议员的钟述孙。而省参议员竞选中又因何泗贤将自己的地缘票支持唐士嘉,致唐当选省参议员。(55)袁觉民:《我和钟述孙的几次较量》,湖南省资兴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资兴文史》第3辑,1989年印,第65—66页。这再次证明正谊票的不可靠性。传统价值体系中“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56)参见《论语》“八佾”篇。尚讲求争之以礼、遵守规则,用现代的话来说即“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然两次参议员竞选体现出来的“君子无所争,必也竞选”则完全突破礼法底线约束,走向传统价值的反面,其所争在法币、在官职、在各种利害关系中。这种竞选多恃资源多寡,真正德高望重之人反倒不愿参与竞选。有社评指出:“好人而无钱的,或事前不敢参加,或中途自愿放弃,或听其自然,或不甘告退,这种现象,是很普遍。”(57)《民选的初次试验》(社评),《湖南日报》1946年3月21日,第2版。又云:“许多清高自守,声望素孚的人士,都以与人竞选为耻,甚至不愿干预乡政,而一般流氓地痞却趁机大肆活动,莫不得心应手。以此许多获选的未必都是民意所归的理想人物,真的贤而能的人才,却无缘为地方造福,这是无可讳言的。”(58)《湘省民选完成》(社评),《湖南日报》1946年3月31日,第2版。话到这个地步,隐然指出此次参议员选举过程中最为讽刺的一面。前述衡阳市参议员选举过程中杨晓麓遭构陷一案或最能反映这一现象,舆论对此高呼政治道德问题并对选举前途抱悲观态度称:“人家竞选,是拿高尚的政见去使对方屈服,而我们这里的竞选,却不惜巧构陷阱使对方进入法网,这种人政治道德固谈不上,其本身人格之卑鄙,也还在其次,而于民选前途的影响却太大了。”(59)《竞选应注重政治道德问题》,《湖南日报》1946年3月6日,第3版。由期望转向失望,舆论态度可见一斑。

在此种情绪刺激下,对政府的不信任自然愈发浓烈,取而代之的是诉诸舆论媒体。其时,湖南各报刊对两次选举发表了诸多社论,其大致分消极与积极两方面。就消极方面言之,即“发动社会舆论制裁坏人,使大家了解其人,鄙弃其人,警告其人,众口铄金,纵有金钱,无所施其技[伎]俩,坏人遭受精神打击,可能影响到前途的没落,而不再抬头”。就积极方面言之,“坏人即使当选,人民可以检举其平日不法行为,公之社会,控之法庭,则任他魔力如何高强,罪证确实,随时可以把他拖下台来。果能倡导实行,则不但使坏人不能立足民意机关,更可以警惕有为的人士洁身自爱,以培养社会优良风气,促进民主政治的实行。”(60)《民选的初次试验》(社评),《湖南日报》1946年3月21日,第2版。姑且不论是否产生实际效果,单论其中的价值转变,读书人显然以其“忍不住的‘关怀’”(61)具体论述参见杨奎松:《忍不住的“关怀”:1949年前后的书生与政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更倾向于以社会舆论来限制选举舞弊发生。

总之,任何教学设计都有其利弊,关键在于教师灵活运用,结合学生实际、学校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内外结合,形式多样,锐意进取,就一定能使学生乐学语文,进而提升语文素养。

道德崩坏、法令条例成为具文,使本具现代性价值的参议员选举背离初衷,民众日益失望,增强了报刊界的使命感。报界同人不断以自己力量监督参议员选举,大有一种“行道”之感。然其所追求的舆论价值取向仍非社会重心所在,所发挥的效力亦未较法令具文强硬多少。就其所追求的消极方面观之,坏人未受精神打击,反倒风光得意,前途不止于此;就其所追求的积极方面视之,倒曾起过某些效果,对部分参议员确有警示作用。但在罢免法尚未成熟的环境中,欲想罢免坏人亦颇困难。至于培育社会优良风气,更是一种美好愿景罢了。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运用有关权利和知识对企业经营、理财、投资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和降低税收风险目的一系列活动。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目的性和筹划性。

结 语

几经波折,湖南省各级民意代表选举总算完成。这种结果以形式言之,尚属差强人意,总有些许民选价值。但由表及里揭开选举背后的面纱,其社会与文化上的属性就不好看了。在省参议会成立后,部分参议员提议发动肃清选举积弊、转移选举风气案,自是对两次选举造成的积弊而发。有趣的是,他们在归纳选举弊端时指出选民文化水准过低、缺乏训练,不知“选”之所以然;亦指出选情异常混沌,或则漠不关心,或则“运动激烈”。仅就运动激烈程度而言,“家族师生之间,有因选举关系,互相攻击者;亲戚朋友邻里乡党之间,有因选举争执,成为不共戴天之仇者。今日之选举,拉拉扯扯,勾勾搭搭……使一县一乡一镇,以至一保一甲,成为四分五裂之局面,只有意气之争,毫无正义之感,以致是非混淆,黑白颠倒。或谓‘一度竞选,十载冤仇’,或谓‘一人竞选,九族骚然’。”(62)《三参议员提议由省参议会发动肃清选举积弊》,《湖南省参议会会刊》1946年12月30日第二次大会特刊第16号,第3页。诚如前文所述,选举的不正当竞争不仅有违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亦破坏了传统人际关系。很难想象,这种归纳竟然源自当选参议员,他们亲历了两次选举自有切身感受。从此话语中可以发现,选举过程虽是一时,影响却波及后者。仅就参议员选举言之,此次选举成为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时期的唯一一届,结果自在预料之外。除此,日后“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等重大选举中,其秩序之混乱变本加厉,张朋园曾就1947—1948年“国会”选举指出:“全国广大的农村社会,不知票为何物。国民党的提名人以配票方式而当选,舞弊欺骗,无所不用其极。由于舞弊欺骗无处不在,不满者起而抗议,南京国民大会场外的绝食抗议,抬棺抗议,乌烟瘴气,国民党灰头土脸。”(63)张朋园:《国民党控制下的国会选举(1947—1948)》,(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1年第35期。由是知之,谙于操控的国民党始终未能汲取历次选举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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