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伦理的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2023-12-25吴飞美
吴飞美
(闽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福建福州 35010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2022年第21期。而生态伦理思想有助于唤醒自然在人类历史中的“复活”,有助于开启新时代美好生活方式。(2)曹胜亮、杨怡然:《马克思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6期。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必要途径,也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3)温宗国、唐岩岩、王俊博,等:《新时代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路径与方向》,《中国环境管理》2022年第6期。历经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生态伦理道德观念尚未全面有效普及、没有真正深入人心,还需进一步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适应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要求。
一、生态伦理观的主要内容与价值取向
(一)生态伦理价值观
生态伦理价值观,主要体现在自然价值开发与保护、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方面。一是自然价值开发与保护方面,坚持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相结合,追求自然价值的真善美和自然事物的道德责任,力求生物价值、商品价值、生态价值的有机统一,促进自然之美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二是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方面,从整体全局的角度出发,对山水林田湖草沙进行统一保护、修复,建设“绿色项链”“美丽乡村”“海绵家园”,并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之中,打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三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方面,基于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将全人类的长远利益放在首位,敬畏、尊重、顺应、保护自然,通过打造“绿色丝绸之路”等方式,将人类、社会和自然有机结合起来,力促各国主动承担生态责任。由此可见,生命共同体理念抓住了时代特征,构建了新型生态伦理的基本范畴。(4)耿步健、张晨:《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新型生态伦理关系的三维构建》,《社会科学家》2022年第12期。
(二)生态伦理发展观
生态伦理发展观,主要体现在绿色生态发展、生态惠及民生、法治保障生态等方面。一是绿色生态发展方面,基于人类学习自然生态的仿生学智慧,构建“原料—产品—剩余物—产品”的基本模式,通过工业生产、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的绿色低碳转型,最大限度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环境的有效保护,加快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双碳”目标。二是生态惠及民生方面,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性转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生态环境的追求越来越高,因此生态环境建设关乎民生社稷,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理应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向,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三是法治保障生态方面,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纳入国家法治体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伦理责任的制度化、法治化。
(三)生态伦理道德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当今生态文明的主题。(5)高剑平、魏一帆:《自然的三重特性及其生态伦理审思》,《自然辩证法研究》2023年第1期。生态伦理道德观,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协同进化、尊重生命保护自然、人类社会生态公正等方面。一是人与自然协同进化方面,遵循协同性与稳态性原则,转变发展方式与保护生态环境协同并进,在生态承载阈值范围内开发、保护环境,构建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存的地球家园。二是尊重生命保护自然方面,尊重自然系统的千差万别,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地球生命力,自觉承担生态责任,主动做到敬畏生命、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大力促进人与自然互惠共生、协同发展。三是人类社会生态公正方面,每位公民都要保护生命支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可再生资源,并享有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携手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地球和美好家园。
二、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伦理要求
(一)资源消耗最小化:体现和谐共生思想
我国自然资源禀赋较差,制造业又是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户,使得资源环境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而生态伦理蕴含着绿色生态发展、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等观念。循环经济所提倡的资源消耗最小化的直接目标是节约资源,中心内容是减少对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摄取量,主要手段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6)张平:《生态伦理视角下的循环经济发展》,《产业与科技论坛》2015年第8期。资源消耗最小化要求人类行为坚持按需、节约、不浪费原则,对自然资源攫取量进行“必须”“非必须”区分,把资源和能量消耗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能源消耗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废物排放无害化。在此过程中,通过创新科学技术、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利用效能、使用绿色产品等方式,最大限度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从根本上改变、杜绝过度消费乃至挥霍浪费等现象。除此之外,作为生产和消费主体的人,充分认识到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重要性,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统一起来,改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力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能源利用最大化:体现生态价值理念
生态伦理坚持生物价值、商品价值、生态价值的有机统一,要求每位公民尽可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环境的有效保护。能源利用最大化讲求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将能源价值发挥到最大值。我国主要能源的真实储量有限,可开采年限均低于世界平均值,资源消耗、能源利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理应贯穿生态伦理要求、生态价值理念,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浪费。从区域发展角度而言,应加强行业协同创新发展,加快产业布局及其规划,实现产业间、产业内的闭环发展,形成能源与资源的重复利用格局,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从产业链角度而言,应不断增加产品使用次数,有效延长产品使用周期,进行园区和企业之间的技术研发、攻关、共享、互补,促进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产业化发展,最大限度体现生态价值,进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日常生活角度而言,应奉行“简单实用、循环利用”原则,对物品进行循环重复利用或者再次加工使用,最大限度做到节能降耗。
(三)污染排放清洁化:体现伦理责任观念
在现今社会发展中,由于人类生存与生态环境之间具有紧密联系,所以在处理多样化环境危机时,不仅要承担救助保护环境的责任,还要根据长远发展目标制定解决方案。(7)王骁彬:《环境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在城市生态建设中的运用》,《环境工程》2022年第1期。然而,我国有些区域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在招商引资方面往往忽视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能源技术评价,对投产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放松管制,造成资源环境危机,违背生态伦理价值。应该看到,伦理作为一种维系正确社会意识、指导人类活动的思想引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引和应有之义。生态伦理观强调,要树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社会生态公正等理念,各个国家与每位公民应自觉承担生态责任,携手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地球和美好家园。以此为指导,污染排放清洁化提倡通过清洁排放、减少排放、废物利用、回收改造、无害处理等方式,减少或避免污染,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相对于传统的末端治理,清洁生产注重生产源头的预防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因此还要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共享化程度,建立节能减排的联防联治机制,全方位进行“三废”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不断改善宜居宜业环境。
(四)循环发展理性化:体现道德理性本质
生态伦理要求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构建“原料—产品—剩余物—产品”的循环利用模式,全方位推动工业生产、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的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通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复循环发展,使所有原料和能源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与粗放生产、大量排放的传统模式不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具有鲜明的理性化特征,充分体现了道德理性的本质内涵。一方面,人类在总结反思发展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生态伦理观念和价值,这是思考、总结、进步、提升的过程,本身就代表了人类的理性认知与文明发展,因此属于理性化的阶段成果和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以及系统化社会实践,包含理念更新、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道德规范和理性约束,具有完善模式、丰富成果、突显效益、推动进步等多重功能,可以进一步造福人类、惠及公众、实现目标。以此为指导,生态产业园区要按照“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发展路径,不断健全生态产业园区的整体布局、产业结构、产业链条、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形成园区及其企业之间集成优化、代谢共生、共建共享的全产业链或产业体系。
三、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伦理问题
(一)政府:决策执行不到位
1. 政绩观念偏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针,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经济指标成为各级政府及其官员的业绩指标,“唯GDP论”影响着政府官员的价值取向。传统工业体系下单一的经济性指标无法引导工业向生态化方向发展,并在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作用。(8)刁秀华、李宇:《基于循环经济的区域工业生态化测度与比较》,《中国软科学》2019年第5期。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这种情况有所改观,但推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协同发展的实践性还不够,政绩观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改善。由此可见,我国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经济不循环、循环不经济等问题,表现为地方政府和园区、企业的政绩工程、形式主义现象,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伦理观背道而驰,制约了循环经济正常发展。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我国应全面实施“环保政绩工程”,更加注重考量空气质量、“三废”处理率、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生态指标,力促全社会共同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环境。
2. 法律制度滞后
目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从理念到实践已有一段时间,相继颁布了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但制度体系还不完备、操作性有待提高,而制度化建设、法治化发展也是生态伦理观蕴含的依法治理环境、法治保障生态等思想应有之义。一是法律规范存在漏洞。产品包装、垃圾分类等不少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没有适用的《产品包装法》《垃圾分类法》等专门法律法规,只能采取“就近原则”选用关联性或相关性规章制度,使得循环经济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适用性受限,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效力有所打折。二是法律制度操作性低。目前不少法律作了原则性、指导性规定,但缺少配套实施细则或缺乏可操作性,加之地方保护主义等阻力,使得“有法难依”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部分法律有效性弱。有些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沿用至今、较为陈旧,没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经济发展等变化实际不够契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协调性不足,执法条件难以适应现实需求,难以形成系统化的有机整体。
3. 生态治理乏力
生态治理手段包括宏观政策调控、法律法规规范等,还存在治理职能缺位、治理体系失衡、环境评价滞后等问题。根治这些发展瓶颈,也体现了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生态伦理价值取向。一是治理职能缺位。政府在生态治理方面责任的履行与落实,从主体上依赖于职能部门,从方式上主要通过行政审批和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来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没有通过实际的走访,也没有真正深入当地去落实。(9)解振华:《深入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8年第10期。长期以来,生态治理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等情况,监管有效性、主动作为性大打折扣。二是治理体系失衡。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区域性、城乡性治理失衡等情况,中西部地区环保意识相对较弱,农村地区污染现象相对严重,尚需进一步强化“全国一盘棋”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三是环境评价滞后。基于循环经济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因素,部分重点项目环评标准不够严格、流于形式,尤其是在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之下,环境保护评价的落地性、操作性不够,降低了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效能。
(二)企业:生产经营不绿色
1. 产品设计落后
产品设计环节作为企业生产源头,贯穿材料采集、设备选用、装备安装、成品加工、产品消费等全过程,关乎生态伦理的源头融入。传统的产品设计大多只考量产品某些功能的实现,没有从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角度考虑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等因素,未能完整贯彻、真正践行生态环保伦理、循环经济思想,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及较高的污染排放。从成本控制与经济收益出发,大部分企业在产品设计环节注重实用性、安全性、舒适性、美观性,鲜有考虑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生态需求,使得工业生产环节未能落实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对于生态环保而言,设计者理应基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综合考虑产品的资源利用率、环境友好性等绿色指标,将生态伦理、环保理念贯通至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全周期,力求既能保证产品功能、性能和质量,又可获得满足资源与环境属性要求且具备可行性的产品设计方案。
2. 产品生产污染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类对环境的作用越来越大,污染排放、环境破坏之影响也前所未有,工业化、机械化大生产日益成为生态环境的“毒瘤”。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已然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海河污染事件、松花江污染事件等例证繁多。企业作为社会产品生产者和污染物制造者,最大限度追求经济利益,而引进新技术、处理废弃物、清洁化生产,短期看将进一步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因此企业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积极主动性不强,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激励、引导、约束措施,严格执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确保清洁生产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除此之外,一些企业存在过度奢华等情况,高档包装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简易包装”“回归平民”理应成为社会的消费主流和企业的价值追求。应该看到,生产造成的污染危害之大、影响之深,且根治周期很长、治理难度很大、治理成本很高,导致人们发病率高、生活质量下降,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
3. 产品销售盲目
“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是中国循环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口号,但是与口号相违背的营销理念与行为从未曾停止过。(10)周夏婷、侯玲:《共享经济模式下中国市场中的营销伦理探析》,《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9年第10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追求利润与冒险行为结合起来,一针见血指出了企业逐利表现出的功利主义色彩与盲目主义行为,而对生态效益、社会价值、公众利益置若罔闻。在此情形下,企业容易局限于追求经济利益,销售环节较为盲目、浮夸,加之企业价值与企业文化引领力不强、示范性不够,使得没有践行循环经济思想的企业更加缺乏系统规划和发展后劲。在此过程中,企业往往不惜牺牲环境代价、社会效益、公共利益,对自然资源进行疯狂索取,对生态环境进行无情践踏,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而生态环保价值缺失是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力的深层次原因,生态环保理念与实践当之无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法宝,更是每家企业、每位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这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方向和主要抓手。
(三)公民:生活方式不低碳
1. 奢靡之风尚存
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体现在推动经济发展的生产环节,更融合于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这也是生态伦理关于消费模式转型、生态惠及民生的必然要求,所以全民社会参与性是循环经济的又一重要特征,体现在杜绝过度消费、提倡适度消费、主张绿色消费。我国虽然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很低,这也是制约我国发展的重要因素。总体而言,我国是全球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耕地面积、人均矿产资源总量、人均森林面积占有量位居全球60位之后。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质产品日益丰富,人们的消费开始追求奢华享受、豪华高档,奢靡之风愈演愈烈,这更加加剧了资源紧缺、环境破坏之窘况,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人们消费模式之中存在从众心理、攀比心理,“刚性消费”转变为“刺激消费”“制造消费”,理性消费无从谈起,尤其是电子产品表现得更为突出,这种现象从“双十一”网络销售额屡创新高可见一斑,最终造成了资源极大浪费、末端处置困难。
2. 资源浪费严重
传统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以追求物质享受为重点,讲究高消费的生活,人们的思维方式尚未从“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转变,生活方式也未由“过度消费”向“绿色消费”转变,不利于生活方式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我国公民超前消费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这既与我国人均资源不足、环境承载有限相违背,也不契合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尚不健全等现实情况,造成了资源、能源的严重浪费。从房地产市场来看,十余年来商品房价格一路上涨,根源在于消费者疯狂购房、银行贷款等超前行为大量存在,这种非理性消费行为除了透支子孙后代的资源之外,还造成了建材垃圾、烂尾楼、土地等环境负担。因此,从公民消费的角度而言,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不仅难以物尽其用、利用效率不高,还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造成影响,提前增加资源消耗、垃圾制造、环境负担。
3. 绿色消费不足
绿色消费作为可持续消费模式,具有适度消费、崇尚自然、保护生态等特征,具备满足生态需要、有益环境保护等功能,这也体现了生态伦理的绿色消费、低碳消费、循环消费等价值取向。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公众能够推进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逐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虽然一直提倡绿色消费、低碳消费,但真正能够落实社会责任的公民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不全,加之绿色生态产品的价格较高,进一步限制了公民的绿色消费行为。意识障碍和能力障碍制约了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程度,这种障碍主要表现在意识观念落后和行为模式滞后。同时,我国绿色消费的市场监管规则不够完善,各行各业的绿色评价标准不够规范乃至缺失,更因为权力寻租、监管不善、推诿扯皮等因素,使得绿色消费难以落地、不易持续。此外,绿色消费还受到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之绿色技术研发及成本制约,不利于绿色消费模式的推广普及。
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伦理对策
(一)政府:决策执行生态化
1. 创新政绩考核体系
绩效考评作为“指挥棒”,循环经济发展也离不开其衡量尺度。我国在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过程中,理应坚持生态伦理价值取向,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政绩观,着重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提升生态伦理道德修养、坚守生态伦理道德底线,着力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以此为导向,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纳入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实施“环保政绩工程”,建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问责制”,把考核结果与各级政府及其领导班子绩效、评奖、晋升相挂钩,进而从源头减量、过程监控、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明确职责、强化奖惩。除此之外,还要突出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因地制宜建立适时动态考核监测平台,分区域、分类别、分层次进行“绿色GDP”对标考核,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确保各级政府最大限度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
2.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只有将生态环保要素纳入法律法规体系,才能很好推动循环经济的生态伦理实践,借此落实法治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价值要求,这也是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我国要立足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实际,将生态伦理与法治精神深度融合,在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现有环保类法律法规,不断填补产品包装、公民消费、垃圾分类等专门法律法规的空白。同时,加快制定能源资源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质量标准与技术标准,使得各层级法律法规界定准确、执法精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与规章准则之间的操作性和匹配性。除了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应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管理,运用环境评估、巡察巡视、行政监察等手段,结合生态补偿、科技创新、转移支付等方式,严厉查处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等行为,加大对正面典型宣传奖励的力度,多管齐下维护生态伦理和生态正义。
3. 优化生态治理机制
生态治理机制的改进方向,主要包括决策机制、责任机制、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决策机制,严格评价、认证、审批流程,建立重点项目专家论证、社会听证及其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保障公民享有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从严把握排放标准、产品认证,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控制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在环境治理中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税收、价格等调控手段,调整优化权责利关系,建立协调联动、调解调配等机制,坚决杜绝权责不明、推诿扯皮、职能虚化、监管死角等问题。三是建立保障机制,根据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遵循“以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系统化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实行分类分级、梯次推进和突出重点的治理策略,如西北沙漠地区着重加强江河水源、森林草原、沿海污染等治理,并落实好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
(二)企业:生产经营生态化
1. 强化节能降耗设计
企业坚持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相结合,追求生物价值、商品价值、生态价值的有机统一,将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等生态伦理融入产品生产、营销、消费等设计全过程,落实到材料选用、排放指标、使用寿命、储藏运输等各环节,不断适应生态环保时代消费者的新需求。建厂选址、原料选用、能源使用、生产设备都应考量生态化要素,大量选用环保材料和清洁能源,及时淘汰落后产能与陈旧设备,加快技术改造升级,主动配合产业优化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企业要对标环保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动生产标准化、科技化,加强质量检验与排放自检,杜绝超标排放,坚持质量取胜,打造生态品牌,促进持续发展。此外,坚持简易、实用包装原则,摒弃过度、精美、豪华、奢华包装,倡导绿色、环保包装,选用可降解包装材料,弃用不可再生、有毒有害包装材料。基于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甚至应当建立排污、环境指数等监测系统,严格实施环保标志制度,加强绿色认证和管理,力争实现自身发展与社会效益“双赢”目标。
2. 创设生态发展文化
生态文化是以生态价值观为核心和准则的文化形态,是我国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11)宁启超:《十八大以来党对生态文化的科学认识及其原创性贡献》,《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企业文化与优秀品牌相辅相成,好的企业生态文化能为企业带来可持续的核心竞争力。一是要将生态伦理思想融入企业文化,通过宣传教育、绿色出行、低碳采购等方式,进一步培育循环、绿色、低碳消费文化,有效构建以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生态需求的企业生态文化。二是加强企业全员生态文化教育,营造生态建设导向的思想共识、文化认同与价值取向,引导全员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发展使命感与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凝聚企业发展合力,由此引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升产品生态品质价值、增强企业可持续竞争力。三是运用生态文化指导生产实践,将生态伦理作为协调各种关系、企业道德准则、员工行为规范的法宝,落实到企业管理、战略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伦理责任的制度化、体系化,持续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
3. 营造绿色市场环境
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进行正面激励引导,充分运用财政、税收、行政等手段,对生态型、环保型、循环型、绿色型企业进行重点支持,大力营造绿色、低碳的消费环境与市场环境。同时,政府部门还要进行反面约束限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生态环保指标纳入市场准入范畴,推行企业绿色环保标志认证,强制执行产品的生态环保底线,凡是达不到生态环保标准的一律限制入市,引导行业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生产、销售。除此之外,营销作为连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理应融入生态环保理念,实实在在宣传产品的使用价值,做到不浮夸、不误导,这也对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以此引导企业进一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以此为导向,企业要将利润与使用价值、生态环保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网络电商业务,不断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加强对产品的资源使用、环境保护等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推动工业生产的绿色低碳转型。
(三)公民:生活方式生态化
1. 加强教育宣传引导
公民生态意识的树立与生活方式的养成,除了依靠自觉行动、文化涵养之外,还有赖于国家与社会的宣传引导,多层次、全方位推动落实绿色消费、低碳消费、循环消费。一方面,要注重生态伦理教育,建立环境保护伦理规范,引导人们自觉树立生态意识,增强保护环境的技能与水平,这就需要国家将生态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育之中,促使生态环保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公民的文化价值与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要注重社会舆论引导,各级各类组织、广大公共媒体要立足于道德伦理、公众利益,加大力度宣传生态环保知识,积极宣传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敢于揭露抨击破坏环境的不法行为,为公众生态教育营造浓厚氛围。除此之外,在新媒体、自媒体等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影响力,结合媒体人广泛宣传、消费者现身说教、非政府组织主动参与、广大社会公众积极监督,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信息发布、文化建设。
2. 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推行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等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是从根本上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应有之义。我国资源很有限、人均占有量更加稀缺,因此亟待培育公众的消费意识、消费观念、消费伦理、消费道德,由此养成节俭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循环消费的行为模式。一是提倡适度消费,反对过度消费,从有利于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高度出发,增强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与发展空间。二是提倡文明消费,反对奢侈浪费,践行文明理念,养成文明消费习惯,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做到物尽其用、勤俭节约,在消费方式上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环境负担。三是提倡绿色消费,反对环境污染,大量使用清洁环保产品,减少生活“三废”污染,以此建立良好生活模式并引领生态生产方向,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 构筑低碳生活模式
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1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第393页。因此,各级政府要制定限塑令、减排令、电摩标准、限时限段通行等政策,引导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注重低碳环保、节约资源,共同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一是崇尚绿色,改变因大鱼大肉而产生各种疾病的生活方式,回归生命健康之本色,调整优化饮食结构,加强户外运动,参与全民健身,养成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二是促进循环,推动资源反复利用、循环使用,延长生活物品的使用周期,支持垃圾分类、废物回收,纠正生活中的浪费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三是推行低碳,二氧化碳排放造成“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南极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给人类的生存空间、生活环境、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因此要推行低碳生活模式、改善环境质量,使人类的环保行动更加日常化、常态化,确保绿色生态发展、生态惠及民生,力促人与自然互惠共生、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