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勘误一则
2023-12-23徐冉
徐 冉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第17章“甘肃省·宁夏府”条有“雍正二年十月,裁宁夏卫置府,治宁夏城……裁灵寿所置灵州”(周振鹤主编,傅林祥、林涓、任玉雪、王卫东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386页)。其中“灵寿”应为“灵州”。此处援引自《清世宗实录》,雍正二年十月丁酉,“川陕总督年羹尧奏言: 甘肃之河西各厅……宜改卫所为州县。请……灵寿所改为灵州”;十月丙申又有“宁夏中卫、后卫、灵寿、庄浪、山丹、肃州、凉州、靖远八卫所”之记载(卷二五,《清实录》第7册,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96页)。又《钦定大清会典则例》载“雍正二年,设宁夏府,宁夏卫改设。领灵州,灵寿所改设”(〔清〕 佚名,卷三一《户部·疆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380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01页)。除此之外《大清一统志》《清史稿·地理志》等均未见“灵寿”之名 。《大清一统志》载“明洪武十六年,改灵州千户所,属宁夏卫。本朝初因之。雍正二年,改为灵州,属宁夏府”(卷二六四《宁夏府》,第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401页);《清史稿》记述相同。嘉庆《灵州志迹》是清代第一本灵州方志,载其沿革:“元复曰灵州,属宁夏路。明弘治十五年,置守御千户所。正德元年,改宁夏后卫,仍以千户摄之,属宁夏道。国朝因之。雍正三年改州,并省守御所,附入属宁夏府。”(张建华、苏昀校注,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页)乾隆《宁夏府志》亦载“国朝因之。雍正二年改州,并省守御所附入,属宁夏府”(胡玉冰、韩超校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7页)。可见,明代设灵州千户所后管治机构曾有变动,清代沿袭明制,但雍正初灵州改州之前均未见“灵寿”记载。另据《清圣祖实录》,康熙五十八年十二月辛酉,谕旨蠲免“甘肃所属山丹、高台……灵州……肃州卫、镇彝所”等地(卷二八六,《清实录》第6册,第16页),其中称谓“灵州”,并无“灵寿”。由此,“灵寿”仅可能在康熙五十八年至雍正二年五年间存在。又查雍正二年年羹尧相应奏折内容,有载“夫宁夏即古之朔方,请改为宁夏府”“所属灵州所地方辽阔,应改为灵州”(《奏陈河西各厅请改郡县折》,雍正二年十月十三日,季永海、李盘胜、谢志宁翻译点校: 《年羹尧满汉奏折译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页),亦无“灵寿”之名,知《实录》所记“灵寿”实误。此外,佟佳江援引《清世宗实录》时曾注意到“灵寿”之误,但未做考证即言“灵寿所应做寿州所”(《清史稿订误》,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5页),仍误。据上,《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所述相关内容应更正为“裁灵州所置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