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地区猪防疫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2023-12-20赵强宋志刚
赵强,宋志刚
(1.临夏回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甘肃临夏 731100;2.临夏回族自治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临夏 731100)
生猪养殖是当地农户的重要致富方式,为了有效提高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应加强对疫病的研究,采取有效的防疫检疫措施。针对现阶段当地猪防疫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养殖户经济效益,保证食品安全。最终,推动生猪养殖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1 研究猪防疫检疫工作的意义
加大生猪养殖过程中的检疫防疫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可有效提高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因此,相关部门应重视猪检疫防疫工作[1]。但目前相关部门虽然在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但规范化程度仍较低,检疫防疫效果仍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因此,深入分析猪检疫防疫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找出科学化应对措施,保证消费者食品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使猪检疫防疫工作服务于社会发展。
2 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生猪检疫防疫工作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已颁布实施的法律内容并不十分详细完善。在实际检疫防疫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无法在法律法规中得到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尤其对于病猪的处理方面。法规只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但对违法操作惩罚措施不明确。因此,造成该现象难以解决。这对生猪检疫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不利。
2.2 检疫队伍差
虽然临夏地区建有一定数量的兽医站,但实际猪检疫防疫工作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检疫队伍面临严重的问题。例如,大多数工作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的知识培训,自身未构建专业的知识框架,导致其无法应对现阶段临夏当地猪检疫防疫工作的要求,甚至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职业素养,实际工作中不能熟练操作各类检疫防疫设备,导致检疫防疫过程中出现很多漏洞、检疫防疫工作不彻底。最终造成疾病防控效果差,甚至造成疫情的扩散,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由于薪酬低、社会地位低等因素,导致年轻人不愿从事该工作,因此从业人员数量远远不足,尤其对于养猪业发展迅速的地区而言,检疫防疫人员实际工作量过饱和。此外,由于病情种类复杂多变,防治过程难度大,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因此也大大突出了检疫防疫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工作人员数量少也导致无法在短期内快速完成检疫防疫任务,造成当地疫情难以控制。除此之外,部分工作人员完全忽视法规和操作规程,对生猪标识和饲养资料未进行仔细的查验,甚至在不到现场的情况下,直接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在屠宰检疫过程中不按照具体的流程操作进行屠宰前检疫和同步检疫,生猪在进入屠宰场时不查验。对于没有产地检疫的生猪或未达标的生猪可以直接进入屠宰场进行屠宰。屠宰前缺少检疫,甚至对于检疫不合规的生猪直接进行屠宰。同步检疫时,对于内脏等未进行详细的检查,对于有问题的病猪不能做到无害化处理,最终导致病猪屠宰甚至销售。
2.3 防疫检疫意识薄弱
临夏基层养殖户普遍认为猪检疫防疫工作不重要,甚至部分养殖户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检疫防疫工作,缺乏对检疫设备及技术的引入,最终导致检疫防疫工作难以落实。
2.4 基础设施落后
目前,相关部门已加大对猪防疫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也在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检疫防疫工作的资金投入。但仍有部分地区缺乏先进的检疫设备,难以准确检测疫病。另外,在规模化养殖过程中,很多传染性疾病具有隐性感染的特点,使用老旧的仪器设备无法检测出来。这也导致疾病诊断防控难度增加。
2.5 防疫检疫流程复杂
实际防疫检疫工作具有流程复杂,工作量大的特点。因此,很容易出现操作不规范的现象[2]。例如,一部分养殖户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养殖成本,未开展有效的防疫,导致疾病的大规模传播。另外,猪防疫检疫工作内容多,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纰漏。这些都会影响到检疫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使得整个检疫过程失去价值。最终难以达到理想的防疫检疫效果。
3 应对措施
3.1 完善法律法规
提高猪防疫检疫工作效果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才能为猪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依据,同时还可利于防疫检疫规范化操作的实施,实现猪防疫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切实提高猪防疫检疫工作效果。另外,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临夏地区当前法规中存在的过于宏观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落实解决,使得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依据来源于实际的生猪防疫检疫管理工作中,防止检疫防疫制度与检疫防疫工作出现矛盾。
3.2 加强防疫检疫队伍建设
为了有效提高宁夏地区养殖户养殖经济效益和猪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猪防疫检疫工作力度,有针对性的解决各项影响检疫防疫效果的因素。不断强化检疫防疫工作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创造一批高水平、高质量、高执行力的防疫检疫队伍,为后期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对于防疫检疫队伍的建设,首先要更新工作人员的理念,使其充分了解当前生猪养殖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从而使其了解各类疫病知识、治疗方法和预防措施,进而提升其疾病鉴别诊断能力。另外,还应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猪防疫检疫工作重在临床实践,例如疫苗接种等防疫措施具有严格明确的流程和规定[3]。为了提高防疫工作质量,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巩固培训。可选用面对面培训,或远程线上培训,组建学习交流,互相交流学习方法和心得。同时对于日常猪防疫检疫过程中遇到的案例进行分享,进而切实提升防疫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此外,还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其在防疫检疫工作过程中能够依法规范操作。例如,保证检疫人员能做到到场检疫,全方位临床检测等,保证检疫防疫工作不是走过场。对于屠宰检疫,应严格开展宰前检疫和同步检疫,坚决杜绝只开票不检疫或只盖章不检疫的现象。
3.3 明确工作流程
生猪饲养过程中疫情的发生有很大原因是不规范的防疫检疫流程导致的。很多养殖者认为只有在饲养过程中需要进行防疫检疫工作,但实际上猪防疫检疫工作也包括屠宰前的防疫检疫。工作人员可通过观察等方式对饲养期间和屠宰前的生猪进行实时跟进检查。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将生猪进行隔离观察,避免感染其他健康猪群。在实际检疫过程中,工作人员还需观察猪的精神、采食量等情况,并对其进行初步分析和判断。必要情况下还需要对猪群进行抽样检测和详细的诊断,从而分析疾病的类型和病因,最终有针对性的用药治疗。
3.4 落实疫病预防监测工作
猪检疫防疫效果理想化目标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际防疫检疫工作过程中,加大对疫病预防的监督和管理才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落实。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疫病防疫检疫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管制度,明确所有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一旦发现紧急疫情可以快速顺利应对,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减少养殖损失。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于检疫防疫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大力查出各类违法人员并追究其责任,从而避免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3.5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很多地区猪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设备落后,缺乏充足的设施,甚至部分地区没有必要的检疫仪器和防疫药物,这对猪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不利。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猪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有65%以上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病毒的感染导致的。这也说明猪防疫检疫设备的改进仍具有提升空间。
3.6 强化检疫防疫意识
生猪饲养过程中,很多养殖户对防疫检疫具有较大的抵触心理。因此,难以顺利开展检疫防疫工作。虽然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猪防疫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原有的法律法规中针对防疫检疫工作的要求不适应现阶段情况。例如,在监管方面,对检疫防疫硬性要求较少,从而导致执行力差的现象。针对该情况有关部门应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了解到检疫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养殖户积极性。另外,还应加大对检疫防疫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养殖户对该工作的重视程度。
3.7 创新检疫方法
猪检疫防疫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检疫方法直接影响检疫工作效果。因此,要求检疫部门及时的更新落后的检疫设备和检疫方法。通过加大对技术、设备的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检疫防疫方法,并在工作过程中加强应用,从而为检疫防疫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确保检疫防疫有效。
4 结语
猪检疫防疫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制定科学的检疫防疫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程。同时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提高养殖户参与的积极性,从源头上做好疫病的防控。强化检疫工作队伍建设,使工作人员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使其能针对当地生猪发展现状和防疫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进而显著提高猪防疫检疫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