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唐奈兰关于对限定摹状词的两种用法

2016-11-26李沐霖

长江丛刊 2016年29期
关键词:罗素史密斯用法

李沐霖

浅析唐奈兰关于对限定摹状词的两种用法

李沐霖

唐奈兰根据相对于不同的语境,摹状词具有两重性(由施特劳森先提出),从而将限定摹状词归结为具有归属性用法与指称性用法,唐奈兰认为罗素和斯特劳森的摹状词理论方面都有片面的因素,忽略了对摹状词用法的区分。唐奈兰以摹状词的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的区别为基础,对罗素和斯特劳森的理论进行批评。唐奈兰的主要贡献在于对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及其语境做了更为详细的研究.使其和摹状词归属性用法的区别更为明显。

限定摹状词 语境 指称性用法 归属性用法

一、关于限定摹状词两重性的提出

唐奈兰认为限定摹状词具有这样的两重性:“我将要论证,限定摹状词具有两种可能的功能。限定摹状词被用来指称说话者想要谈论的东西,但是它们还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被使用。此外,出现在同一个语句中的一个限定摹状词,可以在不同的使用场合以两种方式之一起作用。”[1]唐纳兰认为摹状词两重性使用功能的范围是理解摹状词指称作用的决定性因素。

(一)限定摹状词的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

归属性用法:“当说话者述说有关凡是如此这般的(适合该摹状词的)人或东西的某件事情,这便是限定摹状词的归属性使用。说话者可以不必知道到底哪个人或物符合该限定摹状词,说话者述说的是有关所有适合该摹状词的人或东西的某件事。

指称性用法:“当说话者对限定摹状词作指称性使用时,他是用限定摹状词使听者由此识别某个人或物,在这种场合下,限定摹状词只是现实指称的工具,完全可以用其他手段达到同样的目的。”

(二)对罗素摹状词理论的功能性缺失进行批判

根据罗素的看法,即一个限定摹状词可以指称一个实体:“如果‘C’是一个指谓词组(由于限定摹状词是根据定义而来的)。就可能有一个实体X(至多一个),对于实体X来说,命题‘X等同于C’为真……。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实体X是词组‘C’的指谓对象。”在这里我们来区分一下摹状词指称和指谓的涵义,指谓(denote)的涵义是通过摹状词给出的属性来确定具有该属性的那个东西;指称的涵义是用摹状词直接对应于某个东西,而摹状词给出的属性只起标识的作用。并不要求被标识的东西一定具有该属性。

(三)指出斯特劳森没有明确指出指称性用法和归属性用法的区别

唐奈兰认为施特劳森虽然认识到限定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也注意到了限定摹状词的非指称性用法。但是唐奈兰认为对斯特劳森来说,限定摹状词所具有的非指称性用法似乎是这个摹状词在其中出现的那种语句的功能。引出在“指称论”被用于指称的表达式,“其中任何一类[其中一类是限定摹状词]里的任何一个表达式,都能作为传统上被认作是单称的主谓语句的那种语句的主词而出现;并且,当它们作为语句主词而出现时,它们就会作为我希望加以讨论的那种使用的例证。”

(四)限定摹状词两重性功能性用法的两个表现方面

唐奈兰认为限定摹状词使用功能的两重性一方面表现在限定摹状词不但被用来指称说话者想要谈论的东西,而且他们还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被使用;另一方面,表现在同一语句中出现的一个限定摹状词,可以在不同的使用场合以两种方式之一起作用。

关于归属性用法,唐奈兰举例,例如,“杀害史密斯的凶手是丧心病狂的”。如果首先假定史密斯生前是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人,但不幸的是他被卑鄙的杀害了,并且死于残忍的杀害方式,于是我们就可能惊呼:“杀害史密斯的凶手是丧心病狂的。”然后,我们再假设在一种普遍的涵义上,尽管知道有人杀害了史密斯,但我们并不知道究竟竟是谁杀害了史密斯,在此语境下,唐奈兰将此句中的限定摹状词归为归属性用法。

关于指称性用法:唐奈兰认为这与归属性用法是截然不同的,尤其是包含摹状词的指令句或命令句会明显体现出用法之间的差别。摹状词只是说话者向听话者提供的识别某一特定对象的工具。即便事实上没有东西符合那个摹状词,说话者还是就某一特定的对象述说了某件事,听者也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识别出那个特定对象。

二、限定摹状词的两种用法的区别

(一)限定摹状词的两种用法在预设或蕴涵方面的区别

限定摹状词的使用不仅在某种涵义上存在预设或蕴涵,而且说话者关于某个特定的人和事的预设也不同。

(1)指称性用法。唐奈兰认为:“当以指称方式使用一个限定摹状词时,不仅在某种涵义上存在‘某个东西(人或者事物)适合这个摹状词’这一预设或蕴涵(正如在归属性用法中也有这个预设一样),而且,还有一个完全不同的假设,即说话者也预设某个特定的人或事物适合该摹状词。”

(2)归属性用法的使用。唐奈兰认为归属性用法不同于指称性用法在于,如果没有东西适合这个摹状词,就不可能对这个疑问句做出任何直接回答。唐奈兰在归属性用法中认为,归属性用法中的“预设”是与指称性用法有明显区别的。即在归属性用法中没有上述类似的与预设用法,但有与之不同的“预设”。不同是预设某人但不是特定的人,而不是指称性用法中说话者预设“某一特定的人”的预设。

(二)限定摹状词两种用法的区分取决于两种因素

(1)使用摹状词的特定语境。①归属性用法依赖于语词或限定摹状词的一般意义,对语境要求很少。②指称性用法则较少依赖语词或摹状词的一般性意义,而更多地依赖于它们在特定语境的特殊意义。而这种特殊意义常常是由说话者的意向所赋予的。

(2)说话者在此特定语境中的意向。唐奈兰指出:“一般来说,一个限定摹状词究竟是以指称方式还是以归属方式使用,这是说话者在某个特定情形下的特定意向。”

举例说明:[1]宴会上,某个人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位女士在一起,两个人关系很亲密,女士看起来很愉快。于是他说“她的丈夫对她很亲热。”(原句为有个人在谈到一个老处女时说“她的丈夫对她很亲热”,克里普克在例句中做了完善)事实上那个人根本不是她的丈夫,而是她的情人。尽管如此,说这句话的人还是可以用“她的丈夫”这个限定摹状词指称宴会上的那个男人,这一指称得以实现就取决于说话者在该语境中的特定意向。

三、浅析唐奈兰批驳罗素、斯特劳森的理论观点

(一)唐奈兰批判罗素的指称理论

第一个方面罗素理论存在这一种逻辑衍推:“从‘该(the)Φ是Ψ’中可以衍推‘存在有一个Φ且仅有一个Φ。’无论这一点对于归属性用法如何,它对于指称性用法是不成立的。”唐奈兰的论据是“‘某个东西是该Φ’这一蕴涵并不等于衍推,而更像是一种设定(presumption),这种设定是建立在通常对使用一个限定摹状词来指称这一点所成立的那种东西基础之上的。”罗素的理论无论如何都没有表白对指称性用法成立的东西,即某个东西是该“Φ”,这个蕴涵来自“正在指称的东西是该Φ”这个更明确的蕴涵,就此方面,唐奈兰指出:“罗素的理论作为一种限定摹状词的理论似乎仅仅适用于归属性用法。”

唐奈兰指出:“罗素关于专名的许多说法,能够在没有过分歪曲其涵义的情况下适用于限定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因此,罗素本以为他在名称与限定摹状词之间所看到的那道鸿沟比起他所认为的要窄。”[2]

(二)唐奈兰关于斯特劳森的理论批驳

唐奈兰认为斯特劳森的理论本应说明限定摹状词如何是指称性的。但是,斯特劳森的理论在这一方向上走得太远了。因为限定摹状词还有非指称性用法,甚至当它们在同一个话语时也是那样。唐奈兰将斯特劳森的理论命题叙述为三个命题:

(1)如果某人断定该Φ是Ψ,那么在没有Φ的情况下,他既没有做出一个真的陈述,也没有做出一个假的陈述。

(2)如果没有Φ,那么说话者便没有指称任何东西。

(3)某人没有说出具有真值的话的理由在于:他没有进行指称。

唐奈兰经过分析认为这三个命题的每个命题要么是假的,要么充其量仅适用于限定摹状词的两种用法之一。对于命题(1)的观点,唐奈兰认为对归属性用法可能成立。举例,在首次发现史密斯的尸体时说出“杀害史密斯的凶手是丧心病狂的。”这句话时,“杀害史密斯的凶手”便进行了归属性使用。理由是,首先假定不存在说话者所指称的人;之后再假定如果没有杀害史密斯的凶手,那么“杀害史密斯的凶手是丧心病狂的”这句话就没有说出真的事情。据此唐奈兰认为根据斯特劳森的命题(1)及上述例证可以得出“没有说出真或假的事情”是符合归属性用法的。但是以指称方法使用那个限定摹状词的地方*,就完全有可能说出了某件真的事情。对所制成的那个人或事物说出某件真的事情,也是有可能的。

对于命题(2)的观点,唐奈兰认为的确是假的,他指出根据在以指称方式使用一个限定摹状词的场合下,尽管没有任何东西适合所使用的一个限定摹状词,也完全可能指称某个东西。

对于命题(3)的观点,唐奈兰认为可能对限定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的某种情形是成立的;指称失败造成丧失真值这一点可能是正确的。在归属性用法预设为假时,所作出的陈述是没有真值的。根据(3)“某人没有说出具有真值的话的理由在于:他没有进行指称”。唐奈兰指出这个理由并没有对这样一个问题做出解释,即:“如果情况的确如此的话,那么在没有任何东西适合一个限定摹状词的情形下,为什么对这个摹状词进行归属性使用的说话者没有说出具有真值的话。”据此,唐奈兰认为,命题(3)提出了一个关于指称性用法的问题,即“当以指称方式使用一个摹状词时,指称是否会失败呢?”唐奈兰认为只有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才没有进行指称。

唐奈兰只把这种情形的指称称为“指称失败”,而指称失败的要求则是:“没有能对之说‘那是他正在指称的东西’这句话的任何东西。”因此,唐奈兰认为,说话者在此情景下没有做出具有真假的陈述。在唐奈兰看来,斯特劳森没有注意到语境的决定性作用。认为斯特劳森把语词的两种功能分别归于两个单独的语句。

但是有学者指出唐奈兰对于斯特劳对“主-谓结构的主词”是唯一指称用法的,谓词是非指称用法的,这种区分同该语句出现于其中的语境无关。斯特劳森强调了指称性用法与归属性用法的不同在于语境的因素。如斯特劳森说:“做出唯一指称一般来说所需要的东西,显然是某种手段(或一些手段),这种手段既要表明打算做出唯一指称,又要表明是什么样的唯一指称,这种手段要求听者或读者识别、并能够使他们识别正在谈论着的东西。为保证得到这个结果,表达的语境是很重要的,语境的重要性不论怎么说都几乎不会是过分的;我用‘语境’这个词至少是指时间、地点、境况、说话者的身份、构成直接的兴趣所在的论题以及说者和听者双方的个人历史。” 这是斯特劳森关于语境的重要性的论断。因此唐奈兰的批判是不合理的。

四、结语

唐奈兰为了弥补罗素和斯特劳森的限定摹状词理论的缺陷,提出限定摹状词同时具有两种用法,即指称性用法和归属性用法。根据是否考虑语境,以及说话者意图等因素对两种用法进行了区分和论证。侧重语境在说话者选择限定摹状词用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学者认为唐奈兰对于斯特劳森的摹状词理论关于对语境重视不足以及没有区分语词的指称性用法和归属性用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斯特劳森的曲解。也有学者认为有学者认为唐奈兰的理论也存在一定缺陷,他将限定摹状词的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截然分开,没有完全对立统一,认为限定摹状词的指称功能和描述功能在一般的情况下是相连的。

[1]唐奈兰.指称与限定摹状词[C].马蒂尼奇编,牟博等译.语言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2]Keith Donnellan “Reference and DefiniteDescriptions”Philosophical Review 75 1966:281~304.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猜你喜欢

罗素史密斯用法
奇奇·史密斯作品
“how many和how much”的用法知多少
威尔·史密斯是怎么把自己玩坏的?
罗素悖论的成因
罗素悖论的成因
特殊用法
白噪音的三种用法
我就是他们要保卫的那种文明
我只是稍微帮帮她
我只是稍微帮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