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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洋的七篇狱中日记

2023-12-15李明关兵峰

党史纵览 2023年11期
关键词:犯人联合会湖北

李明 关兵峰

施洋是中国早期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之一、中国首位“劳工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也是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的实际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1923年2月7日晚,施洋被北洋军阀秘密逮捕,关押于武昌陆军看守所,15日清晨被秘密杀害于武昌洪山脚下,年仅34岁。2月7日至2月13日,施洋在狱中写下了7篇共计8000余字的日记,这7篇日记正是施洋用行动和生命诠释爱国、爱民、爱家情怀的历史见证。

一颗拳拳爱国心

施洋出生于湖北省竹山县的一个书香世家,祖父施廷瑾是清代补廪膳生员,一生致力于教育,父亲施永贞接受过新式教育,对国情和世界大势有一定的了解,是一位忧国忧民、满腔正义的私塾教师。在祖父和父亲的悉心教导下,施洋不仅熟读四书五经,还洞悉了社会的黑暗和民间疾苦,树立起强烈的爱国思想。

1907年秋,家道中落的施洋怀揣着“实业救国梦”,考入湖北郧阳府立农业学堂学习蚕科,后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1910年转入郧阳农业中学,立志发展农业,以救中国之贫。1912年,郧阳农业中学停办,施洋回到家乡创办国民学校和农务会,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因黑恶势力的阻挠,其实业梦最终破碎。1914年夏,他考入湖北警察学校,一年期满毕业后又考入湖北私立政法专门学校,专攻法律。1917年夏,施洋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取得律师证书,执行律师职务,同时加入了律师公会。1922年,施洋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筹建全国最早的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不久改名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并担任其法律顾问。之后,他以律师的身份支持工人罢工斗争,参加并领导多次工人运动。1923年,因指导并参加二七大罢工而被捕。

施洋在2月8日的狱中日记里详细记录了当日被提讯的情形。审判长讯问施洋:“你既当律师,就应安心执行律师职务,为何还参加什么各界联合会呢?”施洋回答道:“对于贫苦工人或工会工人,有诉讼或非讼事件来委托者,我不过在法律范围之内,本律师应有之职权,代拟诉状或书状而已,从未有不法行动者也。各界联合会,源系爱国运动而起,爱国运动吴孚威(指吴佩孚)萧督军(指萧耀南)驻衡阳时,也曾通电主张发表意见。我为国民一分子,爱国是国民天职,为何不应参加呢?况我之参加,系由武夏律师公会所公推,与以个人资格参加者,尤不可同是(日)而语。”针对审判长“关于律师公会在法律上应有一定职权。岂可任意参加其他团体行动呢?”的质疑,施洋据理力争:“律师公会在法律上固有一定的职权,但救国运动为非常行为,农工商学各界,既先后参加运动,律师又何不可参加呢?况前次之救国运动,如收回青岛问题、废除二十一条问题、收回领事裁判权问题、反对直接交涉问题,在之关系国际法律上之解释、外交之经历,正需精研法学有素之律师,出为搜索材料以共(供)外交全权之采择。即此观之,尤足证爱国运动应有律师参加之必要也。”

施洋在日记中还回顾了自己的两段革命经历。

1919年春,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激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施洋同这些学生一起开展了爱国运动。他在2月9日的日记里详细叙述了此次爱国运动的情形。当时,农工商学报各界积极参与运动,湖北各团体还组成湖北各界联合会,后在上海组织成立全国各界联合会,施洋被推举为评议长。“因闻北京政府有令我去巴黎代表签字凡尔赛和约之说,当由天津各界联合会召集各省各地各界联合会、学生联合会等,公推代表共70余名,赴京请愿,拒绝签字。洋与商民陈雨卿、学生萧襄被湖北各界联合会推为请愿代表,旋因北京政府拒绝请愿,拘留代表。”在狱中,施洋高声呵斥反动政府的卖国罪行,率领全体代表绝食示威,极大地鼓舞了爱国志士的斗争热情。在国内强大的压力下,北洋政府被迫释放各界请愿人士,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也未在合约上签字。

施洋的拳拳爱国心不仅体现于日常的言论中,更是体现在行动中。1921年6月7日,湖北督军王占元部下因兵饷被扣发而发生兵变,“汉口商民恐惧万分,迫推洋与钟海澄先生于五月初六日,由汉至洛晋谒孚威,恳请移军驻汉,以维湖北治安”。施洋挺身而出,联络各界人士,发动“驱王运动”。7月6日,他在《大公报》上以湖北各界联合会的名义发表了《致湘人泣恳书》,揭露王占元的祸鄂史,申述了湖南人民应援助湖北人民驱王的理由。在各界的共同努力下,8月10日,王占元发表“离任电”,被迫宣布离任北上,“驱王”斗争取得了胜利。

一张“劳工律师”名片

施洋身上有一张无形的名片,即“劳工律师”。他深受封建制度的压迫,洞悉人间疾苦、社会罪恶,从事律师职业,实现了他服务社会、服务劳苦大众的抱负。他始终坚守“保障人权、伸张公理”的誓言,以凛然正气、雄辩口才,专门替穷人打官司,为最底层的劳苦大众奔走效力,直至被捕入狱。

在2月10日的日记中,施洋记录了代全体犯人拟禀状的情形。他恳请监狱长官在阴历年关之际不要限制犯人自由,允许犯人在狱中各号自由往来。施洋在禀状中作了以下陈述:一是陈述狱中各号犯人相互隔绝、不相往来的弊病,指出“犯等待罪本所,正宜吃苦,以惩前,何敢云乐,不过终岁牢狱,不能自由以致养成偏僻性者有之,激成疯癫、白痴,此有甚者,或抑郁太过,演成自杀者亦往往有之,要皆闷极生悲,以至(致)走于极端者也”;二是指出武昌陆军看守所向来有阴历年关三天不收封的惯例,并陈述三天不收封的好处,指出“本所前任各长官早鉴及此每逢阴历年节,特准三天不收封,听犯人自由往来,互相谈笑,此不独可开犯人之胸襟,免除前述之流弊,且可藉新年聚谈之机会,开犯人改过迁善之新路,非徒区区恩惠已也”。此外,还恳请允许设立公共火炉或准许犯人自备炭火,提出“再新年或有家族戚友馈送菜蔬冷而食之,殊与卫生有碍,却之不受,又于家族戚友情面难堪,顶好由我处长所长设备公共火炉,以谋犯等方便,否则,准犯等自备炭火,犯等亦所鸣威”。狱友石玉贵出生贫苦,不识半字,因其母亲过世,还未出殡,施洋特地为他撰写了一封请假释禀,帮他申请回家葬母:“石被前处长判徒刑四年又一月,已过刑期之半,现因伊母棺在堂,故请假释。”

虽然施洋之所请基本都被拒绝,但他即使身陷囹圄,也不忘自己的誓言,为狱中犯人力争应有权利。

一封红色家书

施洋于2月7日下午5时被捕,被押送至武昌陆军看守所时已是夜里11时,他一夜未眠。施洋在日记中记述了未眠的原因:“我未寐的原因,并不是以坐牢為苦,实在是想我家弱幼女小弟仆从六七人,均靠我谋生存,床头金尽,柜无斗米,何以为继。”

施洋在日记中还提到他曾写过3封家书,但多被无故扣留,只有给妻子的信艰难辗转到了其妻郭秀兰的手里。施洋在这封不足150字的信中写道:“眼看中国尚在黑暗专制的地狱中,我无法躲进黑暗的小阁楼谋自己的一己之福利,我无法平静安分地做一个职业律师。我希望借民主、法制的宝剑削平这不平的世道,虽败犹荣,虽死无憾。”这段铿锵之语是他入党誓言的印证,再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彰显了一个革命者为革命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志向。

施洋在信中还回应了妻子郭秀兰关于“你一个有名的律师为啥还这么穷?”的疑问,指出其原因就是“挣了一些钱都接济穷苦工人、车马夫们了”。施洋大部分收入都用于接济穷人和为工人运动奔走,自己却一贫如洗,甘愿“舍小家、为大家”,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并为此不惜舍弃自己的一切。

在这封简短的家书中,施洋没有对亲人嘘寒问暖,表达的是他爱国为民的崇高志向,但对家人的挂念和担心却溢于言表。郭秀兰对丈夫没有半点怨言,一直默默支持着他的崇高事业。施洋牺牲后,郭秀兰带着身孕到处奔走,为夫伸冤,后被囚禁狱中数月,受尽折磨,导致腹中胎儿流产。出狱后,她尽心尽力将幼女和施洋小弟抚养成人,以慰烈士。

施洋烈士在狱中留下的这本日记曾先后被展陈于郑州二七纪念馆、武汉二七纪念馆等处,现存于中央档案馆,成为后人追思烈士的一件珍贵的红色文物。(题图为在北大红楼展出的施洋烈士狱中日记和《施洋先生纪念录》)

(责任编辑: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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