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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农业科研单位加强成本核算的策略探讨

2023-12-11康忠芳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22期
关键词:农业科研科研单位成本核算

康忠芳 康 敏 陈 平* 余 勇

(作者单位:1.重庆市农业科学院;2.重庆农业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5 年10 月23 日正式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并于2017 年1 月1 日起宣布在全国实施。基本准则强调建立权责发生制下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并创设性地提出了收入、费用两方面会计管理要素,以此准确反映我国各企业、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等会计主体的运行成本。此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 年)指出,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应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正式掀起了我国各单位成本核算的新篇章。由此可知,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既是强化单位管理能力与提高经营效益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开展公共财政管理工作的切实需要。

农业科研单位作为我国农业事业与科学事业的“创新战略排头兵”,每一阶段都需要承接大量的科研经费用于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遗憾的是,长久以来部分农业科研单位的成本意识都比较淡薄,日常所执行的成本核算方法也比较简单。因此,在农业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创新、相关标准不断完善的新时期,农业科研单位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已经难以为加强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提供支撑,创新、强化基本的成本管理规则并精准执行,成为农业科研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然举措。

一、农业科研单位实施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成本核算是农业科研单位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选择。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有助于农业科研单位建立更科学的财会管理基础,并依照标准科学、定量地解释农业科研单位日常活动所产生的成本,在明晰成本发生与形成过程的同时,确认资源消耗的主要项目[1],进一步帮助农业科研单位更合理地调配各项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成本控制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损耗。除此之外,对农业科研项目成本的核算与归集,还可以为政府部门进行科研项目资金投入、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提供基础的财务数据,也可以为农业科研单位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其次,加强成本核算是提高农业科研单位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的基本需要。成本核算是完善事业单位内部运行管理的主要抓手。只有借助科学的成本核算,农业科研单位才能够做到见微知著,深化对财务管理基本原则与方法的认知,并强化单位核定各项成本支出的科学依据。依照“哪里用钱哪里出钱”的原则,构建单位内部的成本费用补偿闭环,有助于强化单位公共资金的有效归集[2],也能够进一步提高整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促进农业科研单位管理水平提升。

二、当代农业科研成本构成要素

农业科研单位所开展的科研活动是科研人员以智力为第一发展力,结合一定的知识、物质资产所创造、生产科学成果的全过程。而农业科研成本便是指农业科研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各类横纵向课题、新旧科研项目、样品研发等一系列科研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包含机械设备运维费用、人力资源支出、业务费用、生产车间费用等。此外,在科研活动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成本流动问题,因此同样可以依照计入科学研究成本费用的方法,将农业科研成本构成要素划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两类[3]。

农业科研活动中所产生的直接成本属于可追溯成本支出,可以将其理解为与某一科研项目存在立即且显著逻辑关系以及获益关联的活动损耗费,因此可以将此类活动的支出资金计入成本费用中,包含人工费、检验加工成本费用、研发成本费用、差旅费用等。而间接成本则是指于某一项特殊科研活动无显著关联的成本支出,其可以同时服务于多项科研活动,但无法立刻计入某一项特殊科研活动的成本费用,因此需要以产生成本的部门或项目为主体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在此基础上采用适度有效的规范标准间接性分配成本核算细则,将此类成本支出计入不同科研活动的研究费用,包含农业科研机构的固定资产占用费、外聘人员薪水等[4]。

三、新时期农业科研单位实施成本核算的现状

(一)缺乏成本核算意识,财务管理效益不佳

长久以来,我国农业科研单位日常经营费用大部分来自政府财政部门拨款,并且通常采用以预算为导向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方式。此模式下,农业科研单位的资金收入来源会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几乎不存在较为突出的财务风险,因此会导致农业科研机构的部分管理者及科研人员严重缺乏对科研成本的关注与认知,逐渐在工作中形成“重视直接成本管理而忽略间接成本管理”的错误观念,这对我国农业科研单位的成本管理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同时也给我国整体的财政管理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5]。

(二)成本对象多样化,成本核算缺乏驱动力

农业科研单位是集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让、农业科研服务、农业技术咨询等一系列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其服务具有人性化、定制化的特征,日常工作中所研发的科技产品也通常具有品类繁多、批量大、研发周期长、项目费用高等特点。因此,农业科研单位相较于医疗机构、高校等其他具有科研性质的事业机关单位而言具有显著的差异。农业科研机构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无论是有形的高科技农业产品,还是无形的农业技术专利、创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等,都具备极高的经济价值,需要依赖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这一过程中也涉及众多业绩考评与分析工作,并且其成果也表现出多种形式,这决定了农业科研单位的成本核算目标及方法具有多元性。在新时期背景下,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农业科研事业的重心与方向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环境下,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的成本对象不断增加,因而其成本核算工作的复杂程度也在不断提升[6]。

农业科研单位通常以研究室、研究组或服务平台为主要的业务流程模块,以论文、农业科技产物、农业专利权与非专利技术等为关键成果。相较于其他产业,在农业科研机构研究成果转换的过程中,各类产品的标价主要依据的是产品自身的使用价值,因而农业科研单位的历史研究成本对现阶段成本核算的参考意义并不大。时至今日,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对于课题产生的成本费用绝大多数仍沿用传统的预算定额支付模式,尚不具备与计划成本直接挂钩的意识,这导致农业科研单位在日常经营中存在忽略、遗漏部分成本核算项目的情况[7]。

四、加强农业科研单位成本核算的对策

(一)完善成本核算工作组织权责划分

第一,农业科研单位需建立与成本核算工作挂钩的领导机构。即农业科研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方向,建立主要负责成本核算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需要由会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专员、行政管理专员、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共同构成。小组的主要职责便是根据不同科研项目的具体发展方向,制定精细化的成本核算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不同部门的实际工作岗位职责,明确其所对应的成本核算目标及范畴,制定并引导执行成本分析报告及成本考核制度、管理体系等工作。以此为基础,在成立成本核算领导小组的同时开设成本核算办公室,以财务管理人员为主导,协同所有小组成员共同落实单位内的成本核算相关工作。成本核算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便是明确成本核算的执行措施,核算每一笔成本数据的信息来源,并面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基本的成本核算培训指导工作,引导基层管理人员编制成本报告,并出具成本分析报告,为农业科研单位下一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需要明确成本费用各部门的责任。以成本核算准则为依据,农业科研单位的所有部门都应在减少成本支出方面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例如,行政部门应针对本单位基本耗材的支出提出明确的降本方案;设备维修部门应根据农业科研单位的机械设备制定标准的预算定额,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机械设备的运维管理,减少设备检修成本费。基于此,农业科研单位在构建成本核算工作组织及明确职责的过程中,应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集体优势,辅助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助力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晰业务方向与核算对象,强化成本核算的针对性

以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的各项业务流程为基础,结合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明确核算目标,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同时,农业科研单位需要根据成本核算目标、核算目的与主要核算对象等落实成本责任核心的划分。针对每一个核算对象,明确不同经济活动的成本责任核心,并制订与之相匹配的计量方案,核算这一过程中的所有花费。以此为基础,可以从农业科研单位日常活动中四个最基本的成本核算对象出发,强化其成本核算的针对性。第一,强化科研课题成本核算。科研课题是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关键媒介,其中农业科研单位所负责的各类科研任务都可作为具体的核算目标。例如,政府委托农业科研单位所开展的科研题目、结合社会实际问题自主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等,都可作为独立的核算对象进行精细化的成本核算。第二,强化“四个技术”成本核算服务。即针对农业科研单位对外开放服务的具体形式,将其所负责的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技术转让以及农业技术咨询、农业技术传授等服务工作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目标,对其所负责的农业技术培训、科普教育等众多工作开展精细化的成本核算。第三,强化农业科研单位研发与运营产品方面的成本核算工作。研发与运营产品,是农业科研单位转化自身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合理途径。这一过程中农业科研单位所研发的各类产品、服务运营项目及其所生产的商品都可作为具体的成本核算目标。第四,强化农业科研单位的内部核算模块。即农业科研单位可以将其内部的技术实验中心、研发生产车间等定义为独立的成本核算主体,从而根据相关部门的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成本核算工作。综上所述,农业科研单位在明确成本核算方向的情况下,也可以针对不同的成本核算对象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成本核算工作,明确部门成本、项目成本、活动成本以及总成本等多种成本核算类别,进一步强化成本核算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并为本单位未来的成本预算编制工作及业务发展提供可靠的决策方向。

(三)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夯实成本核算基础

成本核算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数据,在此过程中的成本归集以及分配、编制报告的数量巨大。基于现代化农业多样化、信息化、智慧化的发展趋势,农业科研单位所组织、承办的项目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其内部的成本核算工作需根据不同阶段的农业发展趋势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农业科研单位的成本核算工作必须依靠信息化的手段实现成本核算的规范高效管理。加强成本核算的信息化建设,需要以农业科研单位自身的物联网建设为基础,如此便可凭借智能化绩效核算、自动化耗材分析与能源损耗以及计量等功能,帮助成本核算人员实现完全数字化的成本核算。

在此基础上,农业科研单位还可以与高校、农产品生产机构、农机生产机构、地方财务部门、农机与农产品推广机构等达成合作,构建更加完善的农业活动成本核算网络,为单位的成本管理提供重要依据,以便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及时获得相关资料,保障工作的有效性。

五、结语

科学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是保障农业科研单位资金使用效益及社会服务效益的基础,同时也是强化现代事业单位管理的关键。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有效监督,对其内部成本核算的各个环节制定细则,并在不断累积经验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适应农业科研单位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成本核算网络。从成本核算出发,提高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的经营价值,为我国农业发展、经济社会进步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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