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人为因素在船舶事故中的影响
2023-12-03陈巍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
◎ 陈巍 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事局
1.引言
人为因素,又称“人的因素”,是指从“人-机-环境”的系统观点中,研究人在其中的影响和作用。“人为”是相对“自然”而产生的,当今世界,既有自然的世界,更有人为的世界,用系统方法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必须从“人-机-环境”三要素下手,其中“人”就是指影响安全生产的人为因素。
国际海事组织所属的海上安全委员会和海洋环境委员会经过各有关国家的专家长期研究,于1997年联合发布了《人为因素统一术语》,将人为因素的主要表现归纳为以下点:人的行为能力的降低,生理方面和心理状态;海上环境,航区天气、海况以及船舶自身;安全管理,操作知识、相应局面的联系和认识,联系和协调、规则和标准的认识、船舶操作程序、岗位职责、语言技能;营运,纪律、指挥、监督、协调或联系、硬件资源管理、配员、人力资源、工作计划、规章或程序实践应用;脑力劳动,缺乏对局面的认识、缺乏洞察力、辨认错误、识别错误。
该文件对一个相关概念“人为失误”作了定义,人为失误是指单一或一组人员对可接受的或希望的做法的偏离,这种偏离可能引起不可接受的或不希望的结果。
2.人为因素影响船舶安全的几个方面
通过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船舶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的发生几乎都与人为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为因素在船舶事故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这些造成船舶事故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船员专业技能不精、身体和心理状态不佳、应急应变能力不足等方面。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船岸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2.1 缺乏安全与责任意识
岸基为了船舶能够多赚钱,有时会冒险让船舶航行作业,岸基管理团队缺乏安全与责任意识。船方迫于岸基的压力,无法对船员进行有效管理,素质不高的船员也无法及时更换,船员有些时候疲劳作业,这些都造成了船舶事故的发生。
船员未保持谨慎驾驶和疏忽瞭望,这基本上是每一次船舶事故调查报告原因分析中都会有的。保持船舶安全值班,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防止船舶发生危险是至关重要的。在船舶装备不断现代化的今天,船舶事故仍然不断发生,在加强设备配备和提高船员技术水平的同时,加强船舶安全值班,增强值班人员的安全与责任意识,在各种情况下按照工作程序所确立的原则操作,船舶将更安全,海上生命、财产和海洋环境将更有保障。船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意识、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与责任意识,这些都是造成船舶事故的最直接最主要原因。
2.2 船员专业技能水平不高
船员在船上工作,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专业技能。随着船舶的现代化发展、设备不断更新换代、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也不断完善,很多船员在船上工作以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及时对自己的专业技能进行有效提升,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无法有效解决,导致船舶事故的发生。这就需要岸基、船舶和船员相互协调努力,不断提升船员的专业技能,才能更好地适应船舶工作,避免船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机和环境的安全。
2.3 船员疲劳身心状态不佳
疲劳是人们在经过脑力或体力劳动后,全身机能下降的一种现象。疲劳的发生,除身体有劳累的感觉外,还将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为工作能力降低,注意力和记忆力减弱,听觉和视觉下降,以及思维变得迟钝,动作不灵活,对外界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判断不准确。此时,不但工作效率下降,而且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引起疲劳的主要因素有脑力和体力劳动的速度、强度和持续时间长;心理紧张、情绪不佳;身体较弱、技术不熟练;不良的工作环境、如工作环境中噪声大、振动大、温度高、船舶摇摆剧烈等。船员在疲劳身心不佳的状态工作,极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2.4 应急应变能力不足
船舶应当保持有效的值班,及时发现船舶的不正常情况并立即处理解决,使船舶随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使船舶的先进装备与优良操船技艺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有效地防止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等海难事故,防止污染。通过对船舶事故的调查分析,很多船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不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最终导致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导致环境的污染。
3.减少人为因素对船舶事故影响的对策
通过前面的分析,发现了人为因素对船舶事故造成影响,针对相应的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减少人为因素对船舶事故的影响,需要岸基、船舶和船员等各方面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3.1 岸基管理
岸基管理是人财物的综合管理,良性的岸基管理机制,优秀的岸基管理人员,稳定后勤供应是构成岸基管理的重要因素,岸基管理是船舶的“中枢大脑”,不但对船舶、船员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还是后勤的提供者,良好的岸基管理是船舶安全的前提保障。岸基管理团队应当树立正确的安全与责任意识,采用行之有效的管理,避免船舶事故发生。
3.1.1岸基管理机制的设定
结合船舶的实际情况,依据ISM规则等要求制定符合实际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科学、严密的管理措施来避免由人为因素造成船舶安全及污染事故。杜绝为了应付检查而作假的文件,真真实实将安全管理体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3.1.2岸基管理的组成
岸基管理的组成,包括最高管理者、指定人员、海务管理、机务管理、人事管理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岗位,可以结合船舶运营实际情况设置相关岗位,例如货物主管、物料主管等。
最高管理者是安全第一负责人,对安全及防污染管理负全责。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环境保护方针及安全管理目标,并确保全体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该方针,确定安全防污染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为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提供必要的资源。任命指定人员,主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价、管理复查。审批船、岸应急行动方案,指挥船岸双方应急行动,负责或指定适当人员与船舶保持联系等。
指定人员为保证船舶的安全营运,提供岸基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行监控,并确保按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等。
海务管理负责对船舶航行计划的审核、船长及船员的指导和考核、船舶适航性的评估等。
机务管理负责对船舶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轮机长及轮机部船员的指导和考核等。
人事管理负责对船员的招录、考核,制定人事制度以及相应的人事档案管理等。
岸基管理根据安全管理体系有序正常地运转,对船舶和船员提供足够的岸基支持,充分发挥岸基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坚持安全规范管理,及时排除隐患,解决船舶、船员的问题,规范船员的招录考核,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提供适任适岗的船员队伍,是减少人为因素造成船舶事故的前提。
3.2 船舶管理
本文所述船舶管理,是指船上的管理。船上应当按照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要求,安排好各个岗位的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岸基做好船舶的工作,保障船舶安全。船舶上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对船舶安全也至关重要,因此也需要船舶领导及每一个船员的辛苦付出,默默地工作。
人是管理的起点,也是管理的终点,管理应当以人为本。船舶领导应当具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和充足的知识储备,行得端、做得正,为船员考虑,为船员争取利益,调动船员工作积极性,守住原则底线,防止贪污腐败。特殊情况下,船舶领导应冲锋在前主动担当,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建立正确的船员沟通渠道,及时掌握船员的心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造成大的危害。船长是船上的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船长在船上代表着权力,更代表着责任。船长就像一个家长,什么事情都得管,什么事情都得操心。航海是个具有特殊风险的行业,包括海上各种自然风险、船舶风险、人为风险等。当船舶航行在茫茫大海中,在国家权力和船东及船公司的权利都鞭长莫及时,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海洋环境,维护船舶内的正常秩序,保护船上的人员生命和货物的安全,相关海事立法就赋予了船长一定公法上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船长应当履行的义务。船舶上主要的两个部门是甲板部和轮机部,大副和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和轮机部的负责人。船长和轮机长、大副的关系会影响到全船的氛围,同时船长还需注意调节轮机长和大副之间的工作安排。由于船长是甲板部出身,经常会指导甲板部工作,但是尽量不要越级下达命令,船长突然插手甲板部工作安排,会打乱大副正常的工作计划,影响甲板部正常的工作安排。作为船舶领导,多看船上船员们好的一面,不偏听偏信,而是实事求是地用心观察、了解,这样才能提升船舶士气,以事实服众。营造良好的船舶氛围,避免船舶事故的发生。
3.3 船员管理
3.3.1加强船员安全与责任意识培训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很多船员对安全的认识比较模糊,要加强船员的教育引导,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夯实安全理论基础,不断提高船员队伍的安全专业素质,强化船员预防安全事故的相关知识。树立科学的安全观,切实打牢船员队伍的思想根基,树立安全的指导思想,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船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夯实船员安全的思想基础。
责任意识是指人民对自身行为负责的一种主观意识,是社会整体利益对个体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积极因素。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们在这个社会整体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船舶工作中,每个岗位有每个岗位的职责,各个岗位又是相互关联的,不是独立存在,倘若一个岗位出了问题,各个岗位都会受到影响,整个船舶的安全就会出问题。这就需要每一个岗位都要怀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怀着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去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每一个岗位的工作都圆满安全地完成了,整个船舶也就安全了。要培养好的责任意识,应当调整心态,不要好高骛远,克服浮躁、慵懒、悲观等不良心态和情绪,以平和乐观的为人处世态度对待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尽心尽力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加强学习,用科学的价值观指导行为,不断学习专业技能,提高自身思想素养。制定严谨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章办事,做好本职工作。
3.3.2强化船员专业技能训练
强化船员专业技能培训,是做好船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保障船舶安全的基础。制定相应的规章及技能规范性文件,推进船员技能的提高,船员在上船工作前,都是经过院校培训,通过海事部门的适任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但是学校的培训,主要是理论和模拟器的培训,这些和船上的实际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作为用人单位,要从单位、船舶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与之对应的培训规章制度,通过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船员的专业技能,保障船舶的安全。
3.3.3关注船员身体和心理健康
船员工作环境差,活动范围小,长时间在海上,与社会脱节,与人群接触的少,不能经常回家,长时间不能和家人团聚等客观原因,都会导致船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用人单位需要从工资待遇、休假制度、职务晋升、岸基关心、考核等多个角度,改善船员身体和心理健康。改善船员工资待遇结构,使船员能够拿到体面的工资,能够享受到行业中应有的福利待遇。根据船舶运营情况合理制定船员休假制度,保障船员能够及时休假,能够和家人团聚,放松心情调整自身状态。制定合理的职务晋升制度,使船员能够更好地实现职业的规划。岸基管理部门应当经常了解船员的身体和心理状态,及时对船员心理做有效疏导,使船员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够及时解决,不会让痛苦继续恶化,影响身体和心理健康,最终影响船舶安全。
3.3.4提高船员应急应变能力
船舶紧急情况的出现常常具有偶然性,船舶一旦进入临近事故状态或者事故状态,就应当进行应急反应。成功的应急依赖船舶、船员、完善的应急设备设施、有效的应急预案以及正确的指挥和良好的协作。岸基和船舶应当充分认识到船员应急应变能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切实做好船舶的应急训练演习,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管理,使船员知道在紧急的情况下,该做什么要怎么去做,不断提高船员应急应变能力,避免由于应急应变能力的欠缺造成事故。
4.结语
减少船舶事故中人为因素对船舶事故的影响,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涵盖了岸基、船舶及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多个方面,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够有效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保障船舶安全。在船舶工作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做到人、机和环境的协调,保障船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