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产教融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2023-12-02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
文/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教融合工作,明确提出“深化产教融合”重大改革任务,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将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目标任务。
作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上海在实践中创造出一系列具有上海特色、时代特征的经验做法。但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一是试点单位面上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对产教融合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各行各业以及各级政府在试点的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经验做法,但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不够有力;三是虽然各方面在各负其责抓落实,但对试点工作中碰到问题的研究解决和工作指导不够及时;四是虽然要求试点单位敢想、敢试、敢于突破创新,也制定了一些政策,但对试点过程中突破体制机制法制等政策支撑力度不够。为此,必须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政策研究和环境优化、加强工作研究和实践指导,从而进一步推动上海产教融合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对产教融合重要意义的再学习、再认识
针对认识不够到位的实际,有必要在全市进一步加强对产教融合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重点解决“为何融”“谁融谁”“怎么融”的问题。
要立足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推进“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等目标定位,对标“3+6”等重点产业飞速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发展规划,充分认识产教融合是事关我国和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牛鼻子”,也是一项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工程。从“产”的角度,企业要解决“不积极、不主动、不适应”的问题。针对新情况、新要求,站高一步、想深一步、超前一步,不断充实完善发展规划,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改革创新突破。从“教”的角度,院校要解决“不对称、不匹配、不适应”的问题。要加强企业需求调研,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办学理念思路、学科专业布局、课程教材设置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等。从“管”的角度,政府要解决“不配套、不及时、不适应”的问题。要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力求从体制机制政策层面给予支撑。只有真正解决这三种“不适应”,才能从根本上变“要我融”为“我要融”,变“被动融”为“主动融”,变“可融可不融”为“必须融”。
二、进一步加强对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的再实践、再宣传
在产教融合过程中,“需供管”各方都大胆努力实践,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但总结宣传推广不够有力。为此,需重点解决好“捞馄饨”和“包馄饨”的关系和既不“包馄饨”也不“捞馄饨”的作风等问题。
建议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切实改变作风,发扬“包馄饨”的精神,深入基层一线、试点单位,及时发现典型、培养典型,鼓励基层一线在试点过程中勇于实践、敢于突破、锐意创新。同时,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相关区、企业、院校等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宣传具有上海特色、时代特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在各大媒体开辟专栏、组织工作经验交流等方式,总结典型、宣传典型,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产教融合工作的良好局面和氛围,进一步增强深化推进产教融合、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自信心和行动自觉。
三、进一步加强对产教融合试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再研究、再突破
针对试点单位集中反映的产教融合研究指导、统筹协调不够,政策支撑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和管理体制不顺等实际,需加紧分析研判,多措并举,重点解决好“产什么”“怎么产”“质量高”的问题。
在产教融合规划布局上更科学。①结合本市产业发展,不断完善规划布局,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体系,使职业教育与本市“3+6”重点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结合得更加紧密。②加快建设新型职业院校,处理好新建职业院校与现有学科布局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和办学质量,切实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和偏见,推动不同学段职业教育实现学历与专业双贯通。
在产教融合对接上更精准。①针对产教融合“校热企冷”、校企合作制度化程度不高且以实习实践等传统方式为主等情况,强化政策供给,搭建权威的产教融合信息发布平台和资源共享机制,将产业发展前沿信息、企业人才需求和院校特色专业、研究成果等进行整理并定期集中发布,更好促进校企需求精准对接。②抓紧研究解决校企深层次合作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如校内实训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进校从教等问题,加快推进引企入教和引教入企,促进校企人员双向流动。③优化完善产教融合评价机制,对高校推进产教融合的重要事项和绩效进行评估,改革国企考核办法,增大国企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方面的开支自由度,有效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
在政策支持上更有力。①针对目前部门政策条线多、布局散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市级层面加快出台“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一揽子综合性支持政策,更好形成产教融合的政策合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②财政部门尽快出台加大对企业办教育的财政支持补贴力度,平衡好政府投入与用好社会资源(资金)之间的关系,出台相关细则,进一步落实教育费附加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有序用好社会资源,解决国企办学经费不足问题。③人社部门尽快在人才政策上优化工作方案,加强对试点企业的政策宣传辅导和跟踪落实,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人才落户等专项支持。④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及时深入研究产教融合推进情况,不断优化调整政策。
在管理体制上更优化。①进一步理顺产教融合管理体制,统筹好“需供管”三方面的关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最新要求,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简化涉及产教融合工作的相关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和院校创新所需的制度成本。②认真研究部分职业学院和医疗系统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是做实基层,加强社区卫生中心建设,方便群众(小病小痛)就近就医;二是做强中层,加强区级中心医院建设(可作为市级医院分院加强管理),方便群众(一般基础性疾病)到居住地域中心医院就近治疗;三是做精上层,以现有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特色鲜明的专科医院为主,坚持一手抓疑难重症的治疗和研究,一手抓创新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疗器械的研究突破和人才培养,形成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四链贯通”产教融合新模式,把创新体制机制与用好现有科研院所资源相结合,把有限的人、财、物盘活,用足、用好。
四、进一步加强对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的再指导、再督查
针对试点单位落实工作参差不齐的情况,以及试点单位和市相关部门都希望加强市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的情况,重点解决好“管什么”“怎么管”“管得好”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各方责任,在市级层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定期研究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二是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建议按照市政府试点方案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和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相关学会、行业协会制定专业行业标准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和群众团体在教育培训中的配合促进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制度刚性。建议市有关部门要将产教融合工作纳入试点企业、相关高校、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各方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建议市有关部门要超前谋划,力求从体制机制政策层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之,既要不断完善规划布局,又要不断压实各方责任,更要不断创新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