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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人士大夫视阈下的家具审美意识探究

2023-12-01雷宜灵闫钰琦吕九芳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23年10期
关键词:士大夫文人家具

■朱 龄,傅 雷,雷宜灵,闫钰琦,吕九芳

(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江苏南京 210037)

家具的产生源于人们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家具中的审美意识则会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在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家具的材质、品种和装饰等才逐渐在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审美功能。就宋代而言,市民阶层的形成,近世人文的兴起,休闲文化的兴盛,使宋代美学呈现出一种丰富多元的境界,这种多元文化的形成,使宋代的审美得到了丰富的体现。宋代在文化哲学、理论思维和人文审美上形成了思辨性、多样性和群体性的特征,集“韵”“雅”“趣”“理”等多个美学范畴为一体,可谓为这一时期的家具注入了独特的审美意识。但如何更好地理解和诠释宋代家具的审美意识,仍然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思考。

同时,宋代政治结构和管理政策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作为生活用具的家具,在承载象征社会等级秩序的同时,也进一步成为封建政治伦理观念的具象表征。以士大夫为基础的文官体制对宋人审美观念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塑造和引导作用,在家具的结构、造型和装饰上,与唐朝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体现。宋代家具中的审美意识,无一不与当时社会的政治思想、等级意识、文化观念交织融合在一起,与这一时期文人士大夫群体的美学追求存在理念上的融会贯通。基于此,本研究旨在探索宋代文人士大夫群体对宋代家具审美的影响,并分析其在家具设计和装饰方面的物化表现。

1 宋代文人士大夫与宋代多元审美

宋代文人士大夫作为社会精英和统治阶级,具有丰富的知识和教育背景,在经史文化、文学才能和政治能力方面卓越出众。他们在宋代文化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参与文化活动、书院教育和文学创作等方式推动了宋代文学艺术的繁荣。

■图1 《听琴图》

■图4 《六尊者像》局部

■图2 《听阮图》局部

■图3 《秋窗读易图》

■图5 《十八罗汉图册》局部

■图6 《文会图》局部

宋代美学呈现出多元的面貌,不同学派和文化群体在审美理念和艺术实践方面都有独特的贡献。儒家美学强调礼仪、谦逊、和谐、教化和社会责任等价值观,提倡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道家对宋代美学的影响较为有限,但其追求自然、平淡、无为而治的思想与文人士大夫的审美追求有所共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外,宋代民间歌谣、戏曲等艺术形式追求朴实、生动、富有民间特色的审美效果,为宋代的文化艺术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创造力[1]。

在这种环境下,文人士大夫的审美品味受到了多元审美形式的影响,进而在艺术表达和审美体验方面拥有广阔的创作空间和思维视野。他们能够基于多样化的选择和评判标准形成个性化的审美趣味。为宋代的艺术创作和文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造力,成为当时文化繁荣的重要推动力量。

因此不难理解,文人士大夫的审美观念和品味体现在家具的设计和装饰上。他们将家具视为身份、地位和文化素养的象征,通过家具的造型和装饰来表达自己的文化修养和身份认同。家具的选择和摆设成为彰显主人品味和文化素养的重要方面。此外,家具被视为文化的载体,注重家具背后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文人士大夫通过家具设计将自己对于生活和人生价值的理解和追求传达出去,将家具与文化相结合,赋予家具更深层次的意义,例如强调朴素、雅致、实用以及与自然、文化和精神追求的契合。这些审美观念对后来的家具制作和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研究将通过探讨宋代家具审美中体现的“韵”“雅趣”“致用”和“礼制”在宋代家具审美意识的体现,具体研究文人士大夫的审美意识在家具中的物化表现,以丰富对宋代文人士大夫审美意识的认识。

2 宋“韵”在家具审美意识中的传达

“韵”最早指代美妙声音,魏晋时期指超凡不俗的精神气度,宋代则在审美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这时期“韵”代表了事物内涵丰富的意蕴之美,且几乎发展到所有艺术领域。范温在《潜溪诗眼》中描述道“有余意谓之韵”,此“有余”即要众善皆备,但不是露才用长,包括不俗、传神、简而穷理等深远而无穷的味道,要求作品中的余韵含蓄而又不尽。苏轼、黄庭坚等文人对此也都十分推崇,并以韵通论诗、书、画,将之推广到极高的地位,对于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韵苟不胜,亦无其美。韵由此成为审美评判的标准,并突出韵中脱俗的境界,促进了这一审美表现的发展。

在文人开始于器物设计的背景下,他们对“韵”的追求逐渐体现在家具的形制上。宋代的家具风格多表现为隽秀简洁与自然平淡,与文人雅士的审美追求相契合,注重细节而不过度装饰,构件采用直线型部件相连接,尺度和比例严谨。桌几案等家具开始出现束腰和多种线型装饰[2]。如白沙宋墓壁画中的桌就用束腰,四周镶边,具有枭混装饰的线型;北宋佚名《听琴图》(图1)中的琴桌比例匀称,桌腿细劲,两侧前后腿间有双细腿,整体飘逸凝练,具有典型的宋代文人气息,细细端详令人回味无穷。这种简洁、平淡、素雅而又富有韵味的家具造型形式,完美地展现了宋“韵”的审美意识。

宋代家具中的“韵”在品类上也有所体现,各类室内家具如椅、凳、桌、几等不断丰富,部分家具的新增或变化正是为了迎合文人的审美需求。在《东京梦华录》、《东巡记》等史料中就记载了多种椅子的名称,如白木御椅子、黄罗珠蹙椅子以及镶嵌螺钿椅子、朱髹金饰椅子等,《宋人写梅花诗意图卷》中的圈椅配曲栅足翘头案,并诗云“巡檐索共梅花笑,冷蕊疏枝半不禁”,呈现出独特的韵味。同时,喝茶的流行也催生了专门用于茶道的茶桌。宋人罗大经记有载:“从善命于市中取茶卓一样三百只,糊以清江纸,用朱漆涂之,咄磋而成”,此“茶卓”指的就是茶桌,对于这些不同类型家具的使用和讲究,足以可见宋人生活之风韵[3]。

■图7 《药山李翱问答图》中的竹制扶手椅

■图8 《十八学士图》局部

■图9 《五学士图》局部

■图10《人物图》局部

■图11《宋时大理国描工张胜温画梵像》局部

■图12 河北曲阳县王处直墓壁画局部

此外,隐几和养和等家具的使用也盛行起来,它们为坐者提供舒适和随意的坐姿,并展现出文人的逸韵风神。宋汪藻《寄呈寿基致政左司二首》“清谈三尺竹如意,宴坐一枝松养和”,元袁桷《寿高舜元父二首》“杖扶灵寿稳,松削养和轻”所咏都体现出文人有使用养和的习惯。宋代李嵩《听阮图》(图2)中主人公坐于榻上,后倚一养和,将用作靠背的养和表现的十分清楚,其形制尤为简朴,但却在使用上极大地方便了坐姿的调整,并使人举手投足之间呈现出一番韵味。这时期家具的简洁、平淡、素雅的造型与多样的家具品类,体现出文人对于“韵”的追求,并在古代家具审美中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 家具审美意识中的“雅趣”

宋代文人士大夫崛起,整个社会弥漫着读书的氛围,使得书房雅室在读书人中流行并得到了大规模发展。人们会在居住处专门建造书房,供个人独自阅读使用,书房内通常会有窗外的水景和竹林,还会有几和躺椅,以及书籍和香炉。陆游《新开小室》道:“并檐开小室,仅可容一几。东为读书窗,初日满窗纸。馀年犹几何,此事殊可喜”,可见此处家具仅有一几,但纵使在这容膝小室中,也可尽享读书之乐。而书桌、书案等作为承载书卷、文房、古琴的家具,也受到了文人审美意趣的影响,呈现出别样的志趣与雅致[4]。南宋册页《秋窗读易图》(图3)中就描绘了一间小室,室中一张书案,案有展卷之册、焚香之炉。这说明在宋代文人的书房中,桌子和书案成为必不可少的家具,人们坐在旁边,手持书卷,窗外是自然景色,展现了文人的高雅和从容自得。

此外,宋代还普遍接受和支持了“随物赋形”的理念。文人士大夫喜欢将人生哲学融入艺术创作中,赋予事物以人格化的特征,同时具备高尚品格和雅致之意,其中竹受到了诸多文人的青睐。竹不仅价廉物美,更是宋代文人雅士喜爱的植物,竹子所隐喻的质朴清新、苍劲高洁的风骨成为文人审美追求的对象,宋人咏竹、画竹、并将竹制作为家具,显示出独特的生活意趣[5]。苏轼在“食者竹笋,庇者竹瓦,载者竹筏,爨者竹薪,衣者竹皮,书者竹纸,履者竹鞋”的基础上称道:“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并提出“身与化竹”,要与物同化才能“无穷出清新”,达到文理自然,姿态横生。可见竹作为品德与文才的代表,使宋人对竹的热爱有着浓厚的思想基础,在宋代绘画中有诸多体现。《六尊者像》(图4)中的竹椅、李公麟《十八罗汉图册》(图5)中的竹杖、《文会图》(图6)中的靠背椅与足承、南宋马公显《药山李翱问答图》(图7)中的竹制扶手椅等均可见竹家具使用之普遍,除此之外,还有《十八学士图》(图8)和《五学士图》(图9)中也出现了竹家具。宋人将竹制成文房清玩与雅器,以养清雅的品格。

文人士大夫通常以追求高尚品味和精神享受为己任。他们注重品味和审美,喜欢欣赏和创造优美的艺术品。在家具方面,他们会选择那些造型精美、材质考究、工艺精细的家具,以凸显自己的雅兴和品味。具体体现在家具造型的简洁、精致、材质和比例的精细考究。从宋画中描绘的家具可以发现,多注重线条的简洁和造型的精致,曲线和直线的运用得当,流畅而不失稳重,展现出雅致和谐的美感。整体形式纯粹,不过分复杂,给人以舒适、端庄的感觉[6]。家具材料多用柴木和硬木,具有良好的质感和自然美感。家具的尺寸、比例和摆放位置也都经过精心考究,注重整体布局和空间感的协调,使整个空间达到和谐、平衡的效果。与其他陈设物品相互配合形成统一而有序的居住环境,营造与个人审美和精神境界相契合的生活环境,以体现自己的修养和品位。

宋代家具之趣则多在北宋黄伯思所著《燕几图》中有所体现,其中描绘了多种组合家具的图样,最典型的是将多张小桌进行拼接,形成室内的各种陈设。书中曰:“纵横离合,变态无穷”,并要求“卓脚以低小为雅,其图以五寸六七分为准。俗工每泥已见,为卓必放脚阔,两卓相并,中即开缝,须当敛下,广狭与上同,则纵横布置无不齐矣”,这种小桌的设计可以方便灵活地安排和布置家具,尽显趣味无穷[7]。在有的家居格局中,还会根据“宾朋多寡,杯盘丰约”的实际情况以及室内空间的具体大小来作丰富的组合变化,如将桌置于四周而使中间空虚,并在虚空中摆放“烛台”“花斛”“香几”等,这些桌、几的组合方式,既可按需单设,又可拼合,可谓运用自如,变化多端,尽显宋代文人墨客的奇思妙想和创意。在《蚕织图》中就将两张桌进行拼合成供桌,《人物图》(图10)中也绘制了两张拼接在一起的小桌,是一种在当时称作“鹤膝棹”的一种桌形,上置函书卷轴、棋盘棋盒与古琴一张,可见此为宋代室内陈设中常用的设置方法,十分灵活便利。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宋代的鹤膝棹这一家具,“鹤膝”指的是竹名,家具中指的是形容桌子腿中间凸起如竹节的鹤膝竹形象,《宋时大理国描工张胜温画梵像》(图11)、河北曲阳县王处直墓壁画(图12)、《六尊者像》(图13)、《人物图》(图10)以及《听琴图》(图1)等绘画中都有对鹤膝棹的描绘,李衎《竹谱》卷五中描述道“鹤膝竹,生杭州西湖灵隐山中,节密而内实,略如天坛藤,间有凸起如鹤膝”。可以看出,宋代文人将竹子与鹤的品格和精神相融合,愈加体现了清风瘦骨、超然脱俗的志趣[8]。

■图13 《六尊者像》局部

■图15 《清明上河图》局部

■图16 《蚕织图·谢神供丝》局部

■图17 《女孝经图》局部

4 “致用”理念在家具审美意识中的体现

“经世致用”最早于先秦时期出现,《韩非子·难言》中记载:“多言繁称,连类此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极力反对虚夸的无用之词,强调实际应用与功能性。发展到宋代,致用观得到进一步强化,并深刻地影响着各个社会领域,北宋范仲淹、司马光、王安石提倡“致用”,南宋叶适、陈亮等也从“事功”的角度深化这一美学观念。欧阳修强调文章要关注“饥荒与愁苦”,“发声通下情”,要同道义和社会现实相联系。此外,以朱熹、陆九渊为代表的理学家,讲究理性探究,讲求“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主张,程颐更有“玩物丧志”的极端言论,这些思想强化了审美的社会功能,遏制了形式主义的发展,使得审美意识走向实用主义。

由此可见,宋代注重家具使用功能而不过分强调形式实在是情理之中。几、桌、椅、凳等家具中,实用性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交椅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在胡床的基础之上增加了扶手和靠背,通过倚靠和扶持从而获得功能上的发展。苏轼《点绛唇》中提到“闲倚胡床”,范成大《北窗偶书》也说“胡床憩午暑”,可见交椅在功能使用上的多样性。此外,交椅还在圆搭脑上增加了一带柄荷叶形托首的设计,可供人仰首寝息,由此发展成当时的太师椅。南宋张端义认为“今诸郡守卒必坐银校椅子,此藩镇所用之物,今改为太师椅,非古制也”,此处“校椅”指的就是交椅,表明这在当时是一种新型款式的椅子[9]。此外,交椅作为可折叠的坐具还便于携带,适合行军、打猎、出游等长途跋涉中具有憩息实用的功能,在当时位高权重的人参加以上活动时,一般都由随从专门扛着便于休息,如南宋佚名《春游晚归图》(图14)画中就有一名仆人肩上扛着带有荷叶托首的太师椅。

宋代家具中的木床也展现出了实用主义的特点。在北宋沈括《忘怀录》中还记载了一种使用藤绷的木床:“子面首挂一枕,若欲危坐,即撑起,令子面直上,便可靠背,以枕承脑。欲稍偃,即退一刻尺,五刻即与大床平矣。凡饮酒,不宜便卧,常倚床而坐,稍倦,则稍偃之,困即放平而卧使一童移撑,高下如意,不需移身,可以遂四体之适”,可以知道此床靠背可调节,坐卧转换极其便捷,具有多功能性,颇能体现出宋代格物致用的精神。

《清明上河图》(图15)中还描绘了一种商贩使用的折叠圆桌,方便实用且利于收放和移动;宋《蚕织图》中描绘的长凳、长桌和架格可谓风格统一、朴实无华、实用方便。欧阳修在《非非堂记》中说道:“纳日月之光,设一几一榻,架书数百卷,朝夕居其中”,可以看出他对家具的要求为“架书数百卷”,提出了他对家具的要求,凸显了他对实用功能的关注。对于宋代文人来说,简单而实用的家具已足以使他们的生活舒适,这充分展示了实用主义在家具中的独特体现[10]。

5 家庭“礼制”观与家具审美意识

在宋代崇文抑武、儒学兴盛的时代背景下,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宋代从上至下开始推崇家庭生活中的礼仪习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人—家—国”三位一体的家族礼仪文化。其中,以士大夫为代表的儒学家推崇重整礼教,重建宗族制度和撰写家族规范的风气十分盛行。仅元人撰写的《宋史》中就录有家规家训十一部。司马光在《家范》《居家杂仪》中均表明儒家作为家训在家庭伦理中的重要性,而朱熹在这一政策上更是身体力行,不仅修建祠堂、写家谱,还规定按期祭祖。一系列规范系统的家族组织和活动形成了有条不紊的社会秩序,在遵守宗祠家规家训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家礼家俗,并在日常居家行为中形成了井然有序的伦理规范[11]。这种讲究家庭礼仪、进退有礼的的审美意识形态,较为典型的体现在家具的陈设摆放之中。

宋代家具陈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几、榻和屏风的组合为中心,二是以桌椅形成的陈设中心,家具陈设格局趋于稳定。长者尊者一般坐于厅堂中心的榻或椅子上,其他人则不得入座,且下级见上级、卑者见尊者都需要行跪拜或叉手礼。并且家具在种类上也逐渐形成了特定的等级观念。例如,南宋后期宋度宗的生日宴上,宋度宗坐龙床,丞相、执政、亲王“高坐锦褥”,其余官员“矮坐紫褥”,可见在正式的室内场合,床榻级别要高于椅凳之类;陆游《老学庵笔记》也说道:“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杌子,则人皆讥笑其无法度”,可见这类家具在家庭礼仪中只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使用[12];南宋张端义则对交椅记载“凡宰执侍从皆有之,遂号太师样”,此椅重要官员皆用之,交椅发展成太师椅之后进一步成为权利与地位的象征。

在宋代室内陈设中,以几、榻、屏风为主的室内家具陈设布置具有一定讲究,榻置于屏风之前,几则置于榻前或榻上。例如宋代绘画《人物图》(图10)的中心即为榻,后立一架大插屏,榻上设几,主人坐于榻上,童子于榻侧向盏中注酒。而屏风一般位处于厅堂正中,除了分隔空间、显示身份的作用之外,还被赋予了极为重要的审美和象征意义,施耐庵在《水浒》中描写宋徽宗的皇宫“但见素白屏风上御书‘四大寇’姓名”以备警示,民间则多将帝王将相或烈女的事迹画于屏风,主要是为了在家庭氛围中歌颂传扬、说教警戒[13]。此处屏风的政治与教化作用可见一般。

而以桌椅组合的陈设,通常是以桌为中心。宋代刘松年《唐五学士图》就以桌为视觉中心,《蚕织图·谢神供丝》(图16)中也以供桌为中心,画中众人对其行跪拜之礼,可见桌子作为兴起的高型家具在供奉礼仪中的重要作用[14-15]。除了桌之外,也有以椅和屏风为中心的,如南宋《女孝经图》(图17)由屏风和座椅组成的画面中心,上坐一华贵妇人,其余小厮皆拥于其身后;江西乐平宋墓室南面壁画也有屏风、交椅、两边有人各执打扇一对的组合,凸显出椅子为画面的重点[16-17]。不难看出,无论是以榻为中心,还是桌、椅为中心,其背后蕴含的都是宋人在家庭礼制方面审美意识的嬗变,不同类型的家具和陈设在这一时代的背景下象征着以家庭为中心的凝聚力,可谓与当时推行的家庭秩序的理念相互呼应[18]。

6 结语

宋代家具中独特的审美意识是这一时期的社会变迁以及文人主体意识变化的必然结果。宋代美学具有重“韵”,尚“意”,重“理”等美学范畴,表现在造物层面,则追求以神造形、韵外之致、味外之旨,以追求人生的精神境界。而家具作为极其普遍的生活器具,可谓是宋人美学观念的物化载体。本文的研究借助了宋代及其相关的文献和绘画作品中的描述,探讨了家具审美意识中的“韵”“雅趣”“致用”和“礼制”等概念的具体体现。“韵”体现在不同场合中家具的品类和造型上,凸显文人的逸韵风神;“雅趣”则表现在宋代兴起的书房家具和竹家具的偏好之中,以及在黄伯思的《燕几图》中所描绘的家具之趣;“致用”观则强调了家具审美的社会功能,尤其在交椅和折叠桌等功用为主的家具中得以体现;而“礼制”则体现在家庭桌椅等家具的陈设摆放和象征意义上,显示了家庭礼仪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通过对宋代家具审美意识的探讨,可以了解到家具在当时社会变迁和文人主体意识转变中的必然反映。宋代文人以其独特的审美观念,追求神造形、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家具作为宋人美学观念的物化载体,在品类、造型、雅趣、致用和礼制等方面都展现出独特的审美特征。

通过借鉴宋代文人士大夫的审美视角和价值取向,我们可以在现代家具设计中注入更多的精神境界和文化内涵,创造出更具有品味和意义的家居环境。因此,宋代文人士大夫视阈下的家具研究不仅对历史文化的理解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当代家具设计提供了启示。对于宋代家具之韵、雅趣、致用、礼制的探究,则是从审美意识层面将古代的文化艺术与造物活动作为整体进行探究,有助于突破形式的探索,进行思想意识的深度思考。这一点对现代家具设计依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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