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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机构法律事务建设基线调研报告

2023-11-24葛帅廖家智李刚乐虹赵敏李桐杨

现代医院管理 2023年5期
关键词:法律事务法务法律顾问

葛帅,廖家智,李刚,乐虹,赵敏,李桐杨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市 430000; 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市 430000; 3.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武汉市 430000)

为掌握全省医疗机构法务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医疗法制工作的开展,促进全省医疗机构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最大程度降低医疗机构运营的法律风险,更好地维护医疗机构合法权益[1-3]。湖北省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事务建设基线调研(机构版)。调查内容主要围绕受调查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法务建设现状以及对法务建设的期望三个方面[4],通过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和知情人访谈的方式对医疗机构开展调研。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与抽样方法

调查对象为湖北省内医疗机构,调查问卷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根据经典文献和专家访谈在多轮讨论后设计完成[5-6]。

调查样本依照经济有效的抽样原则,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样本采集,借助“问卷星”平台于2021年11月到12月对湖北省医疗机构进行随机网络问卷调查,最终共回收机构问卷53份,有效问卷40份,对湖北省医疗机构法律事务建设基本情况进行描述性分析。

1.2 调查内容

本次机构调查问卷包含32题,涵盖三个方面内容: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法务建设现状以及对法务体系建设的期望。

2 结果

2.1 医院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5日,湖北省内共40家医院纳入本次调查,其中综合性医院30家,中医医院7家,专科医院3家。在医院人员规模上,受调查医院全院实际职工人数以1 000~3 000人为主,仅5家医院实际职工人数超过5 000人。在行政管理人员结构分布上,绝大部分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在300人以下,且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足10人(详见表1)。综上来看,本调查选取的样本医院合理,覆盖省内各类型、等级医院,能客观体现湖北省医疗机构法务建设基本情况[7]。

表1 2021年湖北省样本医院基本情况

2.2 医院法务建设情况

(1)医院日常涉及法律事务情况。由于调研医院由各级各类医院组成,各医院面临的法律事务类型有所不同。但所有受调查医院近5年日常均涉及过法律事务,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非医疗损害引起的医患纠纷为主,职工人事劳动争议次之,其中有2家医院近5年涉及过表2所示的全部7类医院法律纠纷。

表2 2017—2021年湖北省样本医院日常涉及法律事务内容

(2)医院法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外聘律师设置情况。在40家医院中,仅13家设置专门的法务部门处理医院日常法律事务,法务部门全部由院领导牵头或专门负责,其中有2家医院法务部门作为独立的一级科室设置,其余医院法务部门分别隶属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医务处和其他行政职能部门。仅15家配备专职法务人员。除1家受调查医院未聘请法律顾问外,余下39家医院均聘请法律顾问为医院提供日常法律帮助,约一半的医院外聘法律顾问人数为1人,有9家医院外聘法律顾问超过3人,多为武汉市的医院。外聘法律顾问以专人坐班形式为医院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医院有35家。

(3)医院处理法律事务的方式。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当出现法律事务时,大部分医院会先由涉事部门自行处理,出现诉讼时再转交医务等行政职能部门处理(47.50%)或转交法务部门处理(22.50%),仅有2.50%的医院选择由涉事部门依据事件细节自行处理。

(4)医院法务人员的职责。各医院普遍表示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应涵盖:协调处理医患纠纷等诉讼案件、为依法治院提供法律帮助、对医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参与医院规章制度和法律文件制定、处理外部合作合同事宜等多个方面(见表3)。

表3 2021年样本医院法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对于法务人员在医院合同合法性审查方面的参与情况,排在前三位的合同文件类型依次是医疗损害和解或调解协议、运营合作合同和基建合同,均属于医院日常涉及较多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文件类型(见表4)。此外,有17家医院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时有专职法务人员参与,占42.50%。

表4 2021年样本医院法务人员参与合同审查类型

(5)医院对法务建设的经费投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除人力资源投入外,对医院法务建设经费投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仅9家医院已搭建医疗纠纷处理信息平台,11家医院表示正在筹建中,此外有20家医院尚未搭建医疗纠纷处理信息平台。仅4家医院每年的法务建设经费投入超过100万元,其中1家超过200万元,余下36家医院每年投入均在100万元以下。

2.3 医院法务体系建设期望

(1)完善医院法务体系的必要性。对医院法务制度建设必要性的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医院均认为完善医院法务体系有其必要性,其中24家医院认为完善法务体系符合国家依法治院、依法行医的需要,8家医院认为满足医院日益增多法律事务的需要。

(2)医院法务体系建设应包含的内容。对于医院法务体系建设应包含的内容,所有医院均认为应加强制度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认为应加强机构建设、工作流程建设、职责范围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医院也相对较多。

(3)医院法务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尽管多数医院表示加强医院法务体系建设有其必要性,但医院也反映建设法务体系存在一些困难,影响医院法务体系建设的前3位因素依次是增加成本支出、编制不足以及无专项经费来源(见表5)。此外,四成医院认为由于缺少可供借鉴的经验,不知如何建设也是影响医院法务建设的因素之一。

表5 2021年样本医院法务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

(4)医院理想的法务工作模式和人员工作职责。据调查结果显示,有29家医院认为理想的法务工作模式应是医院内设法务部门和专职人员,与外聘法律顾问共同承担法务工作;9家医院认为应由内设法务部门作为医院独立职能科室,承担法务工作;仅2家医院认为由外聘法律顾问承担法务工作即可。对于医院内设法务部门和专职人员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内容,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协调处理医患纠纷等诉讼案件、推进依法治院,为医院发展提供法律帮助、处理与外部合作事宜,这一结果与现阶段医院法务人员承担职责基本一致(见表6、表7)[8-9]。

表6 2021年理想化的法务部门和法务人员工作职责

表7 2021年理想化的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5)选择法律顾问时考虑的因素。由于医院日常活动的专业性要求,约90%的医院认为在选择外聘法律顾问时,会重点关注律师是否具有医学专业知识或者工作背景、执业道德、是否遵守法律和行业执业规则而对法律顾问所在律所知名度的关注相对较少(见表8)。

表8 2021年选择外聘法律顾问的考量因素

3 调研讨论

3.1 调研结果总体分析

通过对法律事务建设基线调研问卷的结果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湖北省医疗法制建设正形成“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湖北省卫健委与省内医疗机构融合推进多项政策,不断把医疗质量安全、平安医院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融入医院管理各环节中。

(2)湖北省医院独立的法务部门和法律相关人员不足。目前只有三成医院拥有独立法务部门,法律相关行政人员比例不足3%。

(3)湖北省医院法律纠纷类型较复杂,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情况不多。医院法律纠纷类型复杂,医疗损害类占比不足五成,解决方式主要通过科室内部处理、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和法律顾问来实现纠纷的院内和解、行政部门调解和解或法律诉讼判决。

(4)湖北省医院对法务建设非常重视,希望建设规范的法务管理体系。多数受调查机构认为医院法务建设非常重要,需要聘请有医学知识背景的法律专业人士,主要的诉求按照需求程度依次是为依法治院提供法律帮助、协调处理医患纠纷等诉讼案件以及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3.2 合理化建议

通过对全省开展医疗机构法律事务建设基线调查结果的分析表明:

(1)医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亟待规范化、法制化[10]。医院章程中缺乏明确的纠纷处理程序,通常都是经验化处理,缺乏依法治院的精神,各级医疗机构应规范相关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2)医院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法务管理建设的投入。医院法务建设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医院投入资源不足,无法完全满足医疗人员对于法律层面帮助的诉求,应加大对医院法务建设工作的资源和资金投入,实现医疗机构法制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完善全省医疗机构法制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

(3)医院应构建“依法治院”的长期规划。建立 “依法治院”十四五规划,包括建立医院法律治理体系,管理机制,成立相关委员会指导具体工作,将医疗法制建设融入医院管理的各环节,医院应在实践中加强法制建设与其他工作的融合程度,将法制理念融入医院管理的各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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