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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下)

2023-11-20陈雯,李翼,刘金文

财政监督 2023年21期
关键词:编报财会报告

话题嘉宾

陈 雯: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分管中央驻鲁单位部门预算监管工作。

李 翼:浙江省湖州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 湖州市内审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从事财政监督工作13 年。

刘金文:原军事经济学院教授, 合和(武汉)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湖北省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咨询专家库成员,财政部第六届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

唐大鹏: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入选财政部第六届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

杨兴龙:重庆市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副主任,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重庆内控科技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背景材料:

内部控制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和内部管理质量的直观反映。自2017 年1 月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年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22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今年各中央部门于2023 年6 月30 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汇总单位数量大于1000 家的部门可延至2023 年7 月31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于2023 年7 月31 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根据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和核查情况, 形成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分析评价报告, 并于2023 年8 月31 日前将分析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并抄送预算司、监督评价局。

总体看来,今年编报工作在延续往年考核指标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提出“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等目标。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同时,《通知》明确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在该项工作中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各地监管局应当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并结合预算监管工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通过查阅佐证附件、调研访谈、穿行测试等方式,选取部分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各地监管局应当根据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和核查情况,形成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分析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辖区范围内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报送情况、编报质量、核查情况、主要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等,分析评价报告将作为对有关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评价的参考依据。

此外,《通知》还对今年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的结果应用明确规定:财政部将适时开展对各地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结合各地区、各部门202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 以及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检查评价情况,对各中央部门、 省级财政部门及各地监管局202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通报结果将纳入财政部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各地监管局财政监管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

今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已收尾。在延续往年编报要求的基础上,《通知》的新变化既体现出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进一步落实,也充分显示了财会监督与内部控制的贯通协调,有力结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如何落实今年《通知》新要求?财会监督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理解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从夯实内控出发,各财会监督主体如何更好“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监督沙龙栏目聚焦今年内控报告编报审核工作,分两期就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明确考核 夯实责任 不断提升监管质效

主持人:根据背景材料,今年《通知》提出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报结果纳入财政部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各地监管局财政监管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 河南等省也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将各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纳入省财政厅对各市财政部门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压实责任,确保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落实落细。 您对此项部署作何认识、将对今后内控编报工作产生哪些影响? 如何做实相关考核督促工作?

陈雯:《通知》提出“通报结果将纳入财政部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 各地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 各地监管局财政监管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表明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更加重视工作成效的总结评价环节, 更加注重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实效,优化结果运用,从而形成“制度建设-执行约束-结果反馈-完善提升”的内控建设闭环链条,推动各部门、 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更加科学有效内部控制制度, 使各项业务流程不断向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建立通报考核机制, 一方面能够帮助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更加重视内控建设,清晰掌握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际执行方面的不足之处, 有针对性地完善内控编报工作,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使各监管部门强化对内控编报工作的重视程度, 优化内控编报工作的常态化督导,使日常监督管理更加有的放矢,提升监督管理质效。

为做实相关考核督促工作, 我局坚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在内控编报审核中充分发现问题、暴露问题、总结问题,将审核结果完整清晰整理上报。二是坚持深入分析,做到由表及里、由点到面,深度剖析总结共性问题及成因, 找准制度建设和实际执行中的症结所在。三是坚持整改完善,与被检查单位之间充分沟通, 共同研究整改方向。 四是坚持总结经验,丰富监管案例,为后续内控建设与监管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李翼: 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是《意见》 对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的具体要求之一。

将各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纳入省财政厅对各市财政部门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并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压实责任,确保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落实落细。 此项部署是落实贯彻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 使得整个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监督体系更加完善, 也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必然要求。

为做实考核督促工作, 须进一步改进相关方式方法: 考核督促内控报告编报方法是否科学,能否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直接影响着考核督促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突出顶层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

二是针对简单地看有无领导批示、 是否召开会议和出台文件等形式主义做法, 强调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 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 不能工作刚安排就考核督促、刚部署就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督促既要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又要及时了解有关内控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对考核督促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

唐大鹏:《通知》 提出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报结果纳入财政部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各地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各地监管局财政监管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 这是一项重要的决策部署, 将对今后的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是强化内部控制理念。 内部控制报告的质量和审核结果直接关系到各部门、 各地区的财政管理绩效考核, 这将促进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理念,更加重视内部控制建设。二是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由于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将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各单位将更加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 这将推动单位全面贯彻落实编报要求, 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三是促进内部控制建设的持续完善。为了达到考核标准,各单位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这有助于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高效性。四是全面落实财会监督要求。《通知》将内部控制与各地区、各部门财政管理联系起来, 能够促进单位内部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建立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 强化上下级纵向联动、不同监督主体横向协同,进一步落实财会监督要求。

总之, 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是一项有益的举措, 有助于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推动内部控制建设的不断提升。 建议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实相关考核督促工作。

一是制定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国务院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内部控制考评办法,细化考评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建立共性的内部控制考评指标;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个性指标,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求各单位对专项风险的制度文本、岗位职责、 业务流程等执行情况定期开展自我评价, 并上报汇总形成地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以评促建、以报促建”机制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执行效果。 三是强化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鼓励各单位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干部奖惩、资金分配、绩效考核、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纳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范围,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内部控制评价成果应用的效率和效果。

杨兴龙:自2021 年起,有些地方探索将内部控制报告评价结果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所占的分值3~5 分不等。这种制度安排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使得压力层层传导到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于考核压力,对内部控制报告评价工作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 这种重视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真正提高了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负责人对内控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对于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给予了更高的关切、 配置了更多的资源,逐步推动单位内控体系从“建起来”到“用起来”转变。二是单纯提高了对内控报告评级结果的重视, 要求单位财务或其他内控主责部门高度重视, 保证单位内控报告获得良好及以上的评级,至少不能因此扣分,否则就要扣财务部门的分。

据笔者观察,两种形式的体现中,第一种的确存在但数量和占比相对较少, 第二种情况更多一些。这表明,在有效的审核机制尚未建立之时, 将报告评价结果纳入考核指标可能催生单位机会主义倾向。 正如会计造假在上市公司屡禁不止, 只要赋予一项指标明确的经济后果, 围绕该指标所展开的“盈余管理”甚至数据造假行为就难以避免。

因此,做实相关的考核督促工作,应当尽量避免将考核评价工作形式化、单一化、简单化, 从机制和源头减少人为操纵的空间。 比如,一是按照两办《意见》和内控规范要求建立数字化协同平台,自动采集单位制度发布与修订、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含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情况)、基建项目、合同管理、会计核算等活动关键控制点的数据信息,预设评价模型,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常态化、综合性评价,及时给予反馈或干预。 二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单位预算执行和收支管理行为开展更加精细化管控, 在提升自动校验规则精准度的同时, 自动记录并向数字化协同平台发送单位管理行为, 对单位制度和流程履行情况(比如预算调剂行为)进行分析和校验。 三是建立与各类监督系统的协同机制, 自动采集或手工录入各类监督发现单位问题的详细信息,据此对评价结果进行补充和修订。

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

主持人:一方面是以考核促提升,另一方面树典型激励增效。 今年各地在部署中也对报送典型案例作出要求,如湖北省财政厅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报送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将择优选取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会计司, 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安徽省财政厅在部署中要求每个市应至少报送1 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近十年,根据您的研究和实践,取得的进展有哪些?您了解的典型案例(经验)等有哪些?如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简要谈谈您的想法。

李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各单位内部控制环境建设、组织实施、信息系统、权力制衡与职责分离、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效果等六大重点方面, 本地区报告报送情况总体良好,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经过近几年时间的政策学习、 制度建设和工作推进, 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已成为各单位一项年度例行工作。

总体来看, 一是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整体趋好,如以内部控制报告采用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来进行评价, 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提供的数据来看,优等比例有所提高,差等比例逐年降低。 二是财力相对充裕区域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占优, 总体质量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优于西部山区。 三是市本级直属部门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推进且整体优于县、区单位。四是全区域各地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 五是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优于其余类型单位。

从单位类型来看, 乡镇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低于参公事业单位、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在提升单位内部控制意识及管理水平方面,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六大经济业务领域方面, 内部控制评价监督方面及内部控制报告的应用领域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唐大鹏: 近年来各单位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 推进防范化解风险的机制建设。一是持续加强顶层谋划。大部分单位已经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机制, 基本形成了领导有力、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联防联控的内部控制工作格局。二是内部控制机制高效运行。 大部分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议有效开展, 并建立了常态化的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规范权力运行, 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更加匹配。 一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 特别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机制,以加强决策程序的约束力。二是立足关键岗位职责分离,打造廉洁高效、务实担当的干部队伍,充分落实“三分一轮一流程”的权力制衡要求, 建立关键岗位干部交流或定期轮岗机制, 切实把好关键岗位的“入口关”和“考核关”。

融入业务活动, 支持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一是防范科研经费使用廉洁风险。科技行业各单位针对六大经济活动领域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绘制流程图, 为科技财政政策落实提供保障。二是确保环保投入“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环保行业各单位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制度体系。 三是推动教育投入监管的“数字转型”。 教育行业部分单位已经实现了内部控制信息化, 并利用智慧教育环境为经费监管提供数字技术支持。

强化监督检查, 落实财会监督有关政策要求。 一是内部控制评价初见成效,保障政策落地落实。部分单位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针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二是监督部门协同联动,构建“大监督”体系。通过审计、纪检监察和巡视发现的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实现监督结论 “一果多用”, 检查数据共享共用,问题整改齐抓共管。 三是强化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应用,严格执行考核追责程序。 部分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管理、 监督问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逐步与考核责任有机结合。

数据平台驱动, 助力加快财政财务管理数字化转型。 一是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推进风险防控常态化。 部分单位已经实现了内部控制信息化模块互联互通, 逐步实现财政财务风险的动态感知和问题的实时监测。 二是数智赋能政府治理,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部分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化模块联通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块, 依托内部控制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释放数字化监管效能。

财政内部控制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顶层设计, 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辽宁省财政厅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关键步骤:首先是各业务子系统的升级改造,其次是进行内部控制需求调研与监控设计, 最后是实施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整合建设, 最终形成一个集成财务业务的全面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辽宁省财政厅的内部控制管理信息平台已成功整合了各个预算单位的国库支付数据。在系统建设过程中,辽宁省财政厅还特意为预算单位的其他数据转换与对接工作留下接口, 为未来构建综合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案例库。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典型案例库, 将内部控制建设的成功案例进行归纳和分类, 为其他单位提供参考和借鉴的材料。二是分享成功经验。各地区、 各部门定期组织各单位分享内部控制建设的成功经验, 包括组织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相关培训、 举办内部控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供各单位学习交流。三是完善奖励机制。政府可以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单位主动分享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这可以包括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激励措施。 四是加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提供辅导和指导,通过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式,促进单位学习借鉴成功的案例和经验,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总之, 内部控制建设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通过分享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可以推动更多单位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杨兴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政部出台一系列制度举措推动和促进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部署的加快推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在各个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运用制度治理单位、 管理单位事务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我要内控”的认识在单位逐步成为风气,单位普遍健全了内控管理机构, 明确了内控建设的主责部门,完成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开展了内控培训, 启动了运用内控手段强化重大领域风险管理的实践, 在部分领域建设了具备内控功能的信息系统, 通过机控替代人控, 甚至有些单位实现了内控系统的全覆盖;同时,由于内控制度体系尤其是内控信息化建设, 单位财务骨干的大局观念、 战略理念、协同思维、数字化认知等得到大幅提升,为接下来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储备了人才、夯实了基础。

各地方各部门都涌现出了很多内控建设的典型案例。 各单位在完成内控体系建设并顺利实施后, 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对内控建设过程及其效果进行提炼总结,在学术期刊、课题研究、 学术会议以及所在系统组织的案例征集中分享交流。 这充分彰显了财政部及主管监管部门持续推动单位内控体系建设的综合成效。但此类案例存在一个问题,即往往基于发表需要对单位内控建设情况作总体性、抽象化、概要性描述,呈现出“千文一面”的情况。究其原因,并非实务工作者水平不够或者理解不深刻, 而是目前通过开发内控案例促进单位内控规范有效实施的理念、机制、标准规范、渠道和激励政策等还没有完全建立,导致所产出的案例论文学术、现实“两不靠”:在学术方面往往缺少理论总结的深度和系统性, 在现实方面又缺少针对业务场景的深耕细作和细节展示。

据本人了解, 实务工作对于内控建设的典型先进案例的需求非常迫切。 但这种需求是有严格约束条件的。 实务界更需要的是能够“对症下药”的“微”案例,而不仅仅是体系周延的“大”案例。 当单位需要对某个领域的制度或管理办法、流程、表单等进行建设或优化时, 迫切希望了解和学习同类型单位相关的制度、流程和表单,作为参考甚至是模板,在此基础上融入自身的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 这种做法既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有关人员的成就感, 也能保障所形成制度成果维持在较高的水准之上, 还能促进同类型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遗憾的是,类似的制度成果往往在很有限的范围传播,实用的“微”案例尚未产生较好的示范效应。

具体看, 单位内控案例可以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 一是常态化开展单位内控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和应用工作,包括三个阶段:案例征集阶段,由财政部门制发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特别要注重制发适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案例格式文本, 可参考此次财政部征集管理会计案例的文本格式,通过明确细致的提纲框架, 引导单位最大限度地萃取提炼出案例中有价值的元素; 案例辅导阶段,组织专家对所征集案例进行评选,重点选取基础好但案例报告还需要提升的进行辅导,可以组织高校学者联合参与开发;案例表彰和成果应用阶段,特别建议,推动优秀案例在单位财会人员评定职称及评奖评优中加以应用,以及鼓励更多期刊设置案例专栏。二是系统性开展单位内控知识库建设。 基于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分行业、 分领域的内控知识体系框架,比如:基本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及表单资料、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表单资料、 六项经济活动涉及各业务环节的管理办法、流程、标准和表单等; 基于内控报告系统在经过授权的制度文本中遴选相对健全和有代表性的制度、流程和表单文本, 脱敏后分门别类地纳入知识库统一管理, 对所属单位财会人员有限制地开放。 三是着重强化对数字化背景下单位内控模式与机制创新实践的鼓励、 指导和宣传交流工作。

加强内控建设 持续赋能财会监督

主持人:加强内部控制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的重要抓手,内控作为单位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明确权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查找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将制衡机制、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嵌入管理,有助于实现控制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督。 因此充分提升内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财会监督工作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 在财会监督新形势下,各财会监督主体如何从夯实内控出发,更好“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陈雯:科学有效的内控体系能够有效约束人员行为,制约权力运行,防范系统风险、组织风险。 因此对于各财会监督主体而言,内部控制建设是不可忽视的监督管理环节。为了更好“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一是要从各部门、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指导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 尤其在费用报销、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重点模块应明确内控风险点, 为内控执行打下扎实可靠的制度基础。 二是各监督主体应畅通交流渠道、通力合作,建立横纵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成果共享,确保全国上下“一盘棋”。 三是要监督指导各部门、 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及短板提升,做好举一反三, 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成果运用,形成长效化良性循环机制,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四是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引进各方面人才,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干部队伍。

李翼:党的十八大以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财会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财经纪律松弛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亟需强化监督和治理规范。 十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取得辉煌成果,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 新时代财会监督不是传统意义的财政监督、 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一种监督行为。 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应当站位更高、方法措施更科学先进,为推动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完善、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规范单位的日常管理,深化体制改革,增强整体竞争力。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面临着缺乏有效监管、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等问题。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通过提高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发现制度漏洞、制定个性化政策、加强监管力度成为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途径。

刘金文: 内部控制作为单位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工作职责, 需要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相关部门明确权责分工、协同配合,制定的控制措施具有针对性,才能取得明显的控制效果。因此,单位负责人、牵头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应当在内部控制中履行各自职责, 充分发挥控制作用,才能整体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首先,要发挥领导作用。各单位要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在领导小组任职, 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 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审议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内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研究解决内部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抓好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及结果应用。

其次,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一般设在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 协调和联动机制; 组织落实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订内部控制手册; 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实施;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及实施进度;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写内部控制报告等。

再次,要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单位所有部门是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部门和自我评估的责任部门; 同时应当根据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对内部控制相关业务实行归口管理。如权力运行构建责任部门有:党务办公室、政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等,负责构建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确保经济活动的决策、 执行、 监督实现有效分离和权责对等。党务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政务办公室负责领导办公会的议事制度和督办机制; 组织人事部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经济业务活动管理责任部门有:预算、收支、资产、采购、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业务等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经济业务活动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开展风险防控。

最后,要落实监督评价。为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应当明确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责任部门一般有:内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单位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出具评价报告等。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重点人员、 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唐大鹏:在财会监督的新形势下,夯实内部控制体系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的关键抓手,可以从以下角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一是促进内部控制岗位职责权限的优化,科学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 首先,制定与集体议事决策机制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以促进对重大事项支出责任、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的实施。其次,将重要岗位职责权限包括在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中,以推动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边界, 形成详细的重要岗位职责说明书, 确保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匹配。最后,在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中包括关键岗位的轮岗机制,以促进“三分一轮一流程”和干部交流管理等相关要求的执行,确保不符合轮岗条件的单位采取专项审计、 部门互审等替代控制措施。

二是推动内部控制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提升政策调控效能。 探索内部控制与业务活动的融合机制, 并建立对应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 地方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发布特定业务的共性指标,以推动各单位更快、更好地将控制措施融入业务程序, 逐步突破瓶颈,提升财政政策调控效能。

三是推动强化内部控制的动态适应性,以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督促各地方和各部门及时全面深入了解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更新情况, 引导所属单位及时更新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以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方面的作用。

四是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应用价值,全面贯彻财会监督要求。 首先,要强调内部控制对财政部门预算、国库、资产等方面管理的支持作用,将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决策的依据。 其次,加大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力度,在各单位全面自评的基础上,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监督评价方案,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组织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最后,探索评价结果应用领域, 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与其他监督形成合力,以取得更好的财会监督效果。

五是推动提高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促进财政管理数字化转型。 可以考虑将信息化落地情况作为内部控制评价的指标之一,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系统的设计和使用方面统一部署, 鼓励融入更多单位的个性化信息需求。此外,可以进一步整合六大业务信息模块, 以为预算管理一体化提供更多的技术基础和数据支持。

总之, 夯实内部控制体系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的基础, 各财会监督主体应当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财会监督要求。

杨兴龙:当前各界对于内部控制与财会监督的紧密联系已有共识, 差别仅在于如何更精准地定位二者的关系。 实际工作中已有一些有益的尝试。 若要进一步推动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还需要在顶层设计、法制建设、机制保障等方面共同发力,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具体推动:

一是要明确将内部控制监督作为当前单位财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推动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各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为此,首先需要明确财政部门各内设机构的职责, 建立由内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监督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纳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各业务部门依责监督 (融合日常财政管理)的单位内控监督体系,形成财政部门各内设机构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单位内控治理格局。

二是要规定单位构建“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首先,财务部门依据外部法规和管理要求健全各项财会管理制度, 明确规则标准。 其次,内控归口部门按照内控规范、结合单位财会监督制定内控规范并推动实施,依托内控体系实施财会日常监督。最后,内控监督部门对单位财会监督和内控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这就将内部控制真正纳入财会监督体系,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提升其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三是要加紧研究数字化背景下财会监督与内部控制转型升级的路径以及二者深度融合的机理。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延长了单位管理的半径、 改变了单位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必将极大提升财会监督和内部控制的效能。 通过内部控制理顺流程促进单位层面各项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归集共享,实现对单位经济业务运行情况的“数字复刻”, 为财会监督提供便捷高效的数字环境;财会监督的工作重心将转移到日常监督:基于单位战略、决策和治理需要确定监督任务,根据监督内容设定具体目标、指标和标准;形成数据需求清单,推动制度健全、标准完善和系统联通;开展经济运行监控,借助系统发现问题、分析和定位问题、督促改进管理,形成闭环。概括起来,通过内控建设实现单位系统和数据融合,将财会监督指标化、标准化,在流程和系统中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 改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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