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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黑龙江省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2023-11-18迟新蕊

山西农经 2023年16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迟新蕊

(山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阶段,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1]。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粮食大省,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优劣点,对黑龙江省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进行更细致的研究,对推进乡村振兴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坚持科技强农、科技兴农,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变提供新的动力;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房屋建设标准,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扎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城乡融合促进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1 黑龙江省城乡融合发展现状

1.1 黑龙江省基本情况

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总量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第一、第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黑龙江省位于我国东北部,以寒温带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为主,冰雪资源丰富。依靠先天优势,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冰雪旅游度假产业链,现存亚洲最大的滑雪场。北部与俄罗斯接壤,极具异域风情,旅游资源丰富,具有“东北莫斯科”和“音乐之都”的美誉。

同时,黑龙江省位于东北平原,土壤肥沃,为全球仅有的三大黑土区域之一,所产出粮食质量较高,是我国粮食产量第一大省。在特殊地理位置的加持下,黑龙江省对俄跨境贸易、商贸物流业发展平稳。工业经济发展有回暖趋势,但大多集中于对能源的开发,如原油、木材等能源。

1.2 黑龙江省城乡融合发展现状

乡村振兴体现了国家在宏观意义上打破城乡分裂格局的设想,近年来国家战略重心从城市进一步向农村倾斜。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黑龙江省总体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城镇化作为城乡融合的重要载体,城镇化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实现城乡深度融合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因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城乡经济发展仍有较大壁垒,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国家统计局2022 年资料显示,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5 042 元/季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 577 元/季度。城市居民每季度可支配收入是农村村民的1.89 倍,城乡一体化发展还有较大空间。

生态环境是提高生活质量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关键。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黑龙江省政府大力推动绿色与发展相融合,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黑龙江省政府规划了专项资金1.13 亿元,启动了113 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示范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推进。

同时,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深化了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在垃圾处理、网络设施、水电天然气等方面,促进农村与城市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1.3 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我国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由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制度决定。在我国,城乡融合分为2 部分。第1 部分是乡村要素向城市融合。在城市化初期进程中,对劳动力需求骤增,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乡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入。伴随城市建设的逐步成熟,劳动力市场过于饱和,导致对劳动力需求减少,平均工资降低,失业人口增多。因此,需要城乡融合的第2 阶段,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乡村由于早年间未受到政策重视,整体开发利用度较低。乡村振兴有助于改善乡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增加就业岗位,缩减二者差距,改善二者关系,从整体意义上推动国家经济增长,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其更艰巨、更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是横向相连、纵向成就的关系。城乡融合发展既是乡村振兴的实现手段,也是乡村振兴的考察指标。城乡融合发展是解放乡村生产力的实际需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需要、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2 黑龙江省城乡融合发展现实困境

2.1 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尚未形成,产业融合不深入

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低下是黑龙江省城乡产业难以融合的根本原因。世界农业的发展史证明,科技是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和驱动力[3]。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振兴,科技对乡村产业振兴有引领作用。黑龙江省为农业生产大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先天优势。科技带动乡村产业升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黑龙江省资源禀赋,但因粗放型的农业生产模式,造成了资源大量浪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严重污染,产业结构失衡。绿色能源的损耗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原有的资源优势逐步消失。乡村产业发展停滞不前,多数乡村企业缺乏科技支撑,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不足,开发产业链较短,无法自主形成产业模式、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运用农业产品加工企业的优势。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对乡村科技振兴的相关领域投入比例较少,科技赋农的过程中存在效率低、布局失衡的问题。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劳动力是最活跃的要素,人口要素的便捷流动是城乡融合发展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黑龙江省青壮年人口流失严重,从事乡村农业生产的村民,很大一部分文化水平不高,小农意识强烈,多止步于生产效率低下、回报效益低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部分相对有能力的农民,也会采取将子女送入城里念书,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因此,乡村中缺少高素质和创造力的人才。农业产业发展难以引进高质量的科技资源,其域下以小农户为主的经营主体难以凭借自身之力与优质科技资源进行精准对接。

2.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资源配置不均等

近年来,由于长期实行的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和城乡二元结构,黑龙江省下辖乡村虽在政策扶持下发展取得显著进步,但仍存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阻碍着黑龙江省城乡融合的进一步发展。虽然近年来国家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比例不断增加,但是长期以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大幅落后于城市,如教育、医疗、社保,弥补二者差距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注入。同时,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相对滞后。基层政府是链接国家和乡村居民的重要节点,是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以乡镇为代表的基层政府可以深入了解农村村民所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但由于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对滞后,当前所提供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与村民需求错配。如乡村医疗卫生方面,基层政府在该方面供给数量和规模较低,与实际需要极不平衡。根据黑龙江政府网2022 年公布,黑龙江省有城市人口2 052 万人,乡村人口1 047 万人。2022 年黑龙江省共有医疗卫生人员310 391 人,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仅16 867 人,与乡村人口极为不符。此外,服务供给质量、效率远低于城市。基层政府未正确发挥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枢纽作用。

2.3 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过大,生活水平差距较大

基础设施指为城市居民或者乡村居民提供社会生产和生活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是人类赖以生活的一般物质条件。哈尔滨市下辖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村民生活幸福指数偏低,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过大。虽然黑龙江省政府在逐年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但因其除经济生产类基础设施建设外,多属于公益性质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由于付出成本大、回报收益少,社会资本的加入较少,依赖黑龙江省政府拨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较为困难。

此外,在地理条件限制下,寒冷天气较多、建设周期长、运输成本大、劳动力成本高,城乡基础设施分治的规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依旧存在。黑龙江省政府中仍更多地倾向于城市,优待于城市。在农村基础设施编制规划落实中,编制建设大量存在搪塞、敷衍的现象。哈尔滨市各级政府在管理工作上将城市和乡村区分对待,这种工作模式导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实现统一发展和有效衔接。

3 黑龙江省城乡融合发展优化路径

3.1 科技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产业链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科技对农业生产的扶持作用,提高精准帮扶能力。因地制宜地调整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对乡村振兴的投入比例,加大对农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创新产品应用的扶持力度,加强农业科研资金投入比例,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农业创新产品的市场化应用步伐,将科研成果运用到农业实践中,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激发农业各领域活力,使现代技术与农业生产相融合。

二是提升农业人口素质。针对传统农业种植业,通过引入高精尖相关技术人才和当地培养相结合的手段,完善乡村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整合和建设。通过优待政策倾斜吸引相关人才流入乡村,对种植业、畜牧业从事人员进行专门技术培训,从意识上树立科技务农。产业兴则百业兴,科技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第一步为优化乡村产业发展链条,通过设备更新、工艺完善、降低污染等方式,提高现有产业链水平,实现乡村生产质量、效益的提高,为城乡融合奠定基础。

3.2 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均衡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地方政府财政来源和支出范围。相较于中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黑龙江省各级地方政府更具有代表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发展的实际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差异,因地制宜地分配财政支出,弥补和改善二者之间的差距。完善地方财政体系,适度发放债券,在合理合规的基础上,改善地方政府收不抵支的现状。与此同时,加强国家财政对“三农”问题的投入比例,只有将充足的资金落到农村实处,才能真正有效促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改善,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发展。

二是提升黑龙江省基层公共政府的供给能力。应划分基层政府和上级政府的权责边线,明确基层政府和上级政府的职责。发挥基层政府与乡村村民距离近的优势,主动了解农民需求,精准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基层政府考核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考核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制,从而将工作重心落到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上,提高工作效率。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基层政府应自主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公共服务,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融合发展。

3.3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接轨,推动城乡生活水平一体化

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要求城乡在基础设施上接轨,缩小城乡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差异[4]。因此,应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升级。

一是建立政府、社会和企业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增加资金投入主体。城乡融合的关键在于城乡交通的互联贯通,交通是人口流通的基础,也是原材料和商品等运输的支撑。加快推进农村道路修建、天然气下乡、饮用水净化和电网安全改造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脚步。对城乡建设资金投入主体按差异进行分类。政府对公路、电力等公益性质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资金投入,社会和企业对运输和通信等经济回报率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资金投入。

二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统一标准是实现城乡基础设施接轨的前提。黑龙江省政府从政策层面上对城乡进行统一规划,制订城乡一致的建设标准,全方位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差异,提高乡村居住环境品质[5]。综合考虑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成后维护和运营成本较高的特点,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维护支出比例以及管理制度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

4 结束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方面是基于我国长期以来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对乡村衰落现状的反思和弥补,另一方面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迫切需求。加快推进城乡二元制关系的重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实现路径。黑龙江省因其农业大省的独特优势,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较好。文章针对代表性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解决措施,有助于深化城乡二元结构破除机制的有效改革,为新时代北方农业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现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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