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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便利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影响研究
——基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3-11-17刘旭程云洁

新疆农垦经济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贸易

○刘旭 程云洁

(1新疆财经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41100;2昌吉学院,新疆 昌吉 831100)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施贸易便利化对加强区域贸易和经济合作至关重要。一方面,在后疫情时代全球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各国居民不愿支付更高的成本从国外购买商品,而贸易便利化可以通过降低关税方式,有效降低居民国外购物负担,维持贸易发展质量;另一方面,随着贸易市场竞争环境的恶化,贸易国间爆发贸易摩擦的机率上升,增加了贸易活动的信息不对称,贸易便利化有助于帮助贸易双方及时获取信息,减少贸易摩擦,提高贸易发展质量。

我国是最早推动贸易便利化的国家之一,2017年5 月,多部委联合颁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的倡议。截至2022年,已有140余个国家(或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但由于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在贸易发展质量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明确具体的影响机制和影响因素,采取合理措施。因此,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据检验贸易便利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贸易便利化的相关研究

贸易便利化的本质是贸易审核程序的精简化和法律条文的一致化,主要目的是在贸易交流过程中,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贸易的干预[1],其发展方向包括政策透明化、海关基础设施现代化等[2]。贸易便利化有利于降低贸易国之间的交易成本,达到贸易扩张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贸易制度与贸易体制决定着与贸易国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贸易增长[3]。此外,贸易便利化可以有效提升进出口产品交易质量和效率,对于大宗农产品以及农副产品而言,可以进一步降低进出口成本。关于贸易便利化的测度,目前国内外学者已经做了较多的研究,相关研究方法包括:层次分析法、算术平均法和主成分分析法等,相关的模型主要是拓展引力模型和GTAP模型两种[4]。本文主要结合层次分析法与引力模型对相关内容进行计算。

(二)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相关研究

近年来关注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成为新的研究热点。发展质量是一种无形的属性,但却广泛影响着经济水平、社会福利、市场均衡等重要经济变量。目前,学术界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发展质量评估体系,主要涉及两类指标,分别是收入和贸易数量。其中,收入水平越高,对产品质量要求越高,可以用于衡量贸易发展质量[5]。而贸易产品质量与贸易数量间也存在内在关联,高质量的产品可带动一国贸易规模的增长[6]。还有部分学者从对外贸易规模、对外贸易结构、对外贸易方式、对外贸易口岸、对外贸易市场和对外贸易诱因等方面度量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7],或者是通过农产品的贸易潜力来衡量贸易发展质量[8]。随着国际贸易理论的拓展和贸易数据获取的便利,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相关研究日渐深入。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有价格替代法、直接估算法、回归替代法等。还有部分学者基于产品价格、销售量和市场份额来反推产品质量,并采用多项Logit 模型进行分析[9-10]。总体而言,关于贸易发展质量的测算方法越来越丰富,但这也造成使用不同的测算方法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需根据研究需要恰当选择测算方法。本文采用间接指标衡量法,以“农产品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人均GDP的对数”度量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

(三)贸易便利化与农产品发展质量关系研究

现有文献大多采用引力模型或者一般均衡(CGE)模型分析贸易便利化与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关系。相关学者运用CGE模型分析指出电子商务的标准化对推动贸易双方贸易量有着积极的作用[11]。同时研究证明,贸易便利化通过降低进出口成本可直接提升贸易双方的贸易规模[12]。我国学者也有通过构建CGE模型分析东盟国家贸易情况的研究,结果发现,贸易便利化给东盟各国的贸易都带来了不小的提升[13]。还有学者将研究对象设定在金砖国家,采用CGE模型研究发现,互联网的普及有利于我国对金砖国家扩大农产品贸易[14]。在对其他地区研究当中,发现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促进中亚贸易发展,其中基础设施的改善贡献最大[15]。相对比基础设施水平提高,监管环境改善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更重要[16]。

(四)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发展质量影响研究

贸易便利化对于贸易发展质量的影响是多样化,也是多元性的。其主要机制为通过便利化的贸易流程实现市场的有序延伸和拓展,并基于“双向互动”形成买卖双方的路径依赖,进而建立信赖关系。有学者从进口中间品的视角,构建了贸易便利化对出口持续时间的影响理论框架,以此作为研究贸易质量的重要导向性因素并进行验证,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对企业出口持续时间有延长效应,其机制在于通过降低进口中间品价格以及提高进口中间品种类[17]。还有学者考虑企业的异质性,对贸易便利化对于贸易质量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分析,贸易便利化通过中间品进口和企业研发显著促进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而且贸易便利化主要通过扩大中间品进口的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而实现中间品进口渠道对企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18]。也有学者认为,便利化降低生产分割与贸易成本,促进国家之间的生产分工与贸易,同时改变了出口的价值构成。通过研究发现,贸易便利化对出口附加值率的影响存在“U”型效应;贸易便利化对出口附加值率的影响在不同国家、不同产业贸易中存在明显的异质性;贸易便利化可以通过影响国际生产分割的参与度和参与位置影响出口价值构成[19-22]。

(五)文献评述与贡献

现有研究普遍认同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关于贸易便利化不同措施的影响度方面,有多种研究思路。相关文献大多从农产品贸易规模的角度开展研究,侧重分析提高农产品贸易量持续增长的方面。近年来也有不少学者把关注点放在农产品贸易质量上,分析了贸易成本的下降所导致的集约边际问题、贸易便利化导致的农产品贸易的附加价值增加问题[23-24]、贸易便利化与国家贸易产品的多样性问题[25-26]、各国的贸易技术贸易复杂度问题[27]。从研究效果看,单纯从贸易规模的角度分析已无法满足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发展一是本文把关注的焦点回归本国,关注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发展质量及其对本国经济带来的强度效应、依存效应、经济效应、结构效应和需求效应。二是结合现有文献,加入了“港口设施”和“航空设施”两个指标,对贸易便利化的刻画可能更符合需要。

三、我国贸易自由度以及农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从农产品贸易出口额情况看,2014—2020 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贸易总体呈现上升态势,年均增长4.52%;同时,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农产品总额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也保持缓慢增长趋势,2020年达到25.42%的最大占比。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2014—2020年我国农产品贸易规模

本文收集了如下农产品种类:食品及活动物类、饮料及烟草类、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动植物油脂及蜡(见图1)。以上分类依次对应《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Rev.4)的第0、1、2、4类。其中,食品及活动物类和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的贸易份额较大,合起来总共占贸易规模的90%以上,并且这两类农产品的增长趋势具有一定的同步性,增长的需要,响应国家战略的转变,国内学者开始围绕贸易质量驱动因素进行研究,但迄今为止,鲜有学者将“贸易便利化”与“贸易质量驱动因素”相关联进行实证研究。仅有部分学者将驱动因素划分为五个基本效应:需求效应、依存效应、经济效应、结构效应、强度效应[28]。本文借鉴其研究在分析贸易便利化影响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引力模型和中间效应分析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各驱动因素的影响,明确具体的渠道建构模式以及影响机理。本文主要的贡献在于:幅度也明显大于另外两类。第3类和第4类的变化则不明显。

图1 2014—2020年我国农产品细分分类出口规模 单位:亿万元

2014—2020 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贸易占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比重如图2所示。其中第0类(食品及活动物类)占比较为平稳,持续保持在22.34%附近水平;第2 类(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占比在2015 年后与第1类(饮料及烟草类)占比趋同。第4类(动植物油脂及蜡)先降后升。

图2 2014—2020年“一带一路”农产品细分分类出口额占我国农产品贸易总出口额的比例

综合图1 和图2 分析发现,食品及活动物类和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是我国贸易的主要农产品,是农产品贸易的中坚力量。而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贸易中,饮料及烟草类和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类占比较高,食品及活动物类贸易较为平稳,但占比不高。2018年后,我国农产品贸易有所下降,反映当前国际贸易出现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各分类的贸易都保持稳中有增的态势,这说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表现出一定的贸易韧性。

从我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出口农产品情况看,按2020 年的农产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排名前20位的国家(地区)农产品贸易额(我国出口)及其占比和所在地区如表2 所示。由表2 可见,2020 年我国“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集中在西亚、东盟及南亚,合计贸易占比超96%。这20个国家(地区)所在地区分别为西亚(6个)、东盟(5个)、南亚国家(4 个)和其他地区(5 个),其中东盟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贡献份额最大,是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伙伴。

表2 2020 年“一带一路”农产品出口额前20国家(地区)

综上,虽然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贸易结构呈现一定的不平衡,但贸易总额保持稳定增长。但从贸易量来看,在国际贸易不确定性增大的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贸易能呈现出一定的韧性,这表明贸易便利化有助于稳定农产品贸易。

四、研究设计

(一)农产品贸易质量的测算与分解

本文关注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质量,参考曹冲[28]、刘妍等[29]的研究,采用产品技术复杂度来衡量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农产品技术复杂度测算过程如下:

DYV=w·ln(Y)

式中,DYV为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复杂度指数;Y为人均GDP,将其取对数后再进行线性加权。w表示出口农产品的权重,采用农产品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的形式进行测算,具体测算公式为:

其中,exij表示我国向“一带一路”国家i出口的农产品贸易额;exxj表示我国向“一带一路”国家出口的农产品贸易总额,exzj表示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exwj表示我国贸易总额。

在上述技术复杂度的基础上,刘钻石和张娟[23]用“各国贸易额占本国总贸易额的比例×技术复杂度”的形式度量与各国贸易对本国贸易质量的贡献度,这使得其可以用驱动因素分解法对变量进行分解。该测算方法可用下式表示,其中,ETL表示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水平,其他变量含义如前。

驱动因素分解模型是从客观角度出发,采用指数分解方法对事物的变化及其作用机理进行研究。ANG[30]通过对总指标进行分解,找出影响总指标的驱动因素并分析其对总指标的影响程度,进而解释总指标变化的因果关系,并把此方法称为迪氏指数

对上式的解释如表3所示。

表3 农产品贸易质量驱动因素分解描述

(二)贸易便利化的测算

根据《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各贸易合作国应履行的实质性义务等内容,参考WILSON 等[31]、樊秀峰[32]和朱晶[33]等的研究,以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金融与电子商务为一级指标构建贸易便利化指数。结合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现状,进一步将一级指标细化为共17个二级指标(见表4)。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的贸易包含了海上运输贸易和航空运输贸易,因此,本文加入“港口设施”和“航空设施”两个指标。清廉指数来自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发布的评估国家在公共部门腐败方面的全球清廉指数(CPI),数据来源基于2014—2020 年,其他数据来自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CR)。本文采用德尔菲法进行贸易便利化指标权重的测算,咨询对外经济贸易专家9 名,采用1-9 级判断尺度法,进行赋值计算,通过专家赋值比较,建立判断矩阵。

表4 重要性评价标准

在权重分析当中,将专家所打分的判断矩阵的分解法(LMDI)。根据LMDI分析框架,选择农产品出口额、农业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人口数4个指标分解农产品贸易质量的驱动因素,并将总指标分解为强度效应、依存效应、结构效应、经济效应和需求效应,具体模型分解如下:

每一列元素作归一化处理:

将各列归一化后的判断矩阵按行相加:

得到W=[W1,W2,…,Wn]T,即为特征向量。

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

式中:(PW)i为PW第i个分量素。

计算一致性指标CI:

查找相应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见表5)。

表5 随机一致性指标

计算随机一致性指标CR,判断权重可用性,本文CR值小于0.1,权重质量良好。

具体的权重指数以及取值如表6所示:

表6 贸易便利化指标及权重

本文针对贸易便利化指标权重,采用因素集合和评价等级集合关系进行计算,即从U′到V 的模糊关系:

R中的元素rij(i=1,2,…,n;j=1,2,…,m)表示从因素ui开始,评判能被评为νj的隶属度。R由以下两个步骤确定:

组织问卷调查,对因素给出评判等级,并整理评判结果,求出因素ui各等级评价的隶属度。若有νi1个专家认为要素ui“十分满意”,νi2个专家认为“满意”,……,νi4个专家认为“不满意”,则要素ui各等级评价隶属度为:ri1=νi1/N,ri2=νi2/N,ri3=νi3/N,ri4=νi4/N。其中,N为专家人数。

合成矩阵,建立评价模型,即B=A×R=(b1,b2,b3,b4),其中,A为指标权重值。为了项目的综合考量,本文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因此,合成算子采用M(*,⊕),即乘法—有界算子,计算协同要素价值评价结果。对计算结果进行等比缩小处理,范围为0-1,对4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测度结果如表7 所示(由于篇幅限制,仅呈现2014年、2016年、2018年和2020年的情况):

表7 各国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测算结果

(三)模型构建

本文参考引力模型,构建如下回归模型如下:

式中,ETLi,t表示研究对象国参与的贸易对我国农村贸易质量的贡献度,即本文所要研究的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GDPi,t和POPi,t分别代表所研究对象国(地区)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数据由世界银行数据库收集整理得到。DISi,t和BORi,t代表各伙伴国(地区)首都或主要城市与中国首都之间的直线距离及接壤与否,数据来源于法国国际经济研究中心CEPII 数据库。TFIt代表各伙伴国(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此指数基于上文的测评体系计算得到,原始数据来源于GCR 与《清廉指数报告》。

同时,考虑到TFIt4个一级指标,即所研究国家(地区)的基础设施(PE)、海关环境(CE)、规制环境(RE)及金融与电子商务(EB)与我国农产品出口之间的关系,将以上内容分别加入上述式子。

接着,构建贸易发展质量各驱动因素的回归模型,如下:

五、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质量的影响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使用的研究样本时间跨度为2014—2020年,描述性统计如表8所示。具体的统计性内容包括所选择国家的GDP 水平值、ETI 水平值、POP 水平值、DIS 水平值、BOR 水平值、ETL 水平值以及农产品技术复杂度指数、农产品贸易额占农业产值的比重、农业产值占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的比重,人均农林牧副渔业产值、人均农产品出口的倒数指标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

表8 描述性统计

(二)效应分析

1.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质量的影响

采用构建的模型采用Stata 软件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9。

表9 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质量的影响回归结果

表9 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拟合优度R2为0.8434,该结果表明拟合效果良好;同时各变量的回归系数的正负情况也符合预期,模型具有较好的解释效果。从回归系数的显著性情况看,除lnBORi,t外,其他变量的回归系数均显著;lnBORi,t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这意味着贸易国是否与我国接壤并不影响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质量,这是因为我国始终保持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家采取一致的贸易规则,并不会因贸易国是否与我国接壤而对其有所区别;另一方面也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的贸易政策都十分欢迎,保持着开放通商的态度。从回归系数的正负情况看,lnGDPi,t和lnPOPi,t的回归系数都为正,表明农产品贸易伙伴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总量对我国农产品贸易质量存在正向影响。lnETIi,t的回归系数为0.8436,表明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将提高将近0.84%。这说明贸易便利化与农产品贸易间是正相关关系,推动贸易便利化有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

表9 模型(2)至模型(5)的回归结果为贸易便利化4个一级指标数作为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从回归效果看结果良好。重点观察各指标的回归系数情况,结果发现,4 个一级指标与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之间均有正向影响,但lnEBt的回归结果不显著,这可能说明在金融与电子商务方面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并未能发挥促进贸易发展质量的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因此,这些国家都会在某些领域上采用管制制度,特别是在金融和电子信息领域。我国应充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沟通,开展多方面的深度合作,以促进贸易国家金融和信息领域的发展。此外。基础设施、海关环境和规制环境方面的贸易便利化显著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向高质量发展。

2.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各驱动因素的影响

把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分解为各驱动因素并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如表10所示。一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我国贸易顺差继续保持稳定。同时,对外贸易依存度的提高可能意味着农产品更容易受进口国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因此,在实施贸易便利化的过程中应注意控制农产品贸易风险。

表10 贸易便利化对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各驱动因素的影响回归结果

(3)lnETIi,t对lnGi,t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农业产值占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的影响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一方面,贸易便利化的主要目的是推动整体贸易的增长,而

(1)lnETIi,t对lnQi,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农产品技术发展。该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措施显著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贸易强度。我国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提出在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同时出台许多“一带一路”优惠政策,提升农产品技术水平,推动农产品贸易多样化,也促进相关跨国贸易的发展。

(2)lnETIi,t对lnPi,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农产品贸易额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这表明贸易便利化也提高了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发挥依存效应。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有利于农产品贸易环境的改善。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有所优化,也进非针对农业的独有推动措施。另一方面,农业部门还未在贸易便利化中形成独有优势,因此,在贸易便利化条件下深入完善农产品贸易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4)lnETIi,t对lnJi,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人均农林牧副渔业产值。随着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商品和要素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党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经济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有利于加速农产品贸易导向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和农产品贸易结构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得我国农产品附加价值更高。因此,贸易便利化能给农产品贸易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5)lnETIi,t对lnXi,t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未能促进人均农产品出口倒数的提高。该回归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难以提升贸易国的长期需求。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容易受到进口国需求变动的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大多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也有限,各项体制都不完善,这些都会影响我国与其贸易发展质量。因此,在倡导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应注重对贸易国需求变动的监测,通过合理手段市场规避风险。

(三)内生性检验

本文把贸易便利化定义为政府机构采取的一系列有利于提高出口贸易的举措。政府机构从采取措施到效果显现可能存在滞后性。同时,贸易发展质量的提高可能也有利于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开展,因此,贸易便利化与贸易发展质量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为缓和双向因果关系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根据弱工具变量替代法,采用易便利化指数ETI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把工具变量代入模型中,回归结果与前文分析保持一致(如表11)。

表11 滞后一阶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

六、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本文采用2014—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49个国家贸易数据实证分析了贸易便利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的影响。结果发现,在贸易便利化构成指标中,除海关环境及电子商务环境外,其他指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都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同时,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采用驱动因素分解法把贸易发展质量分解成若干个驱动因素,分别对应强度效应、依存效应、经济效应、结构效应和需求效应。结果发现,贸易便利化发挥了强度效应、依存效应和经济效应,但未能发挥结构效应和需求效应。

(二)政策建议

1.强化结构效应和需求效应。建议政府在推动贸易便利化措施时关注产品结构和市场需求,鼓励农产品的多样化生产,以适应各国市场多元化需求,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在农产品贸易中具备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2.加强区域合作与经济联动。推动贸易便利化需要各国政府之间的紧密合作,政府可以通过多边或双边协议促进区域间合作,降低贸易壁垒,加强信息交流,有助于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加强依存效应。

3.提升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增强经济效应,政府需进一步扩大如港口、公路、铁路等贸易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从而增强贸易的经济效益。

4.加强信息透明度与风险管理。在推动贸易便利化的同时,政府应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如提供贸易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风险,有助于强化贸易的强度效应,使企业能够更加自信地开展跨境农产品贸易。

5.推动技术合作与创新。政府应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技术合作与创新、促进农业技术的跨国传播,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从而增加贸易的经济效益;同时注重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国际贸易知识和应对风险判别能力,以充分利用贸易便利化带来的机会,提高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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