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视角下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博弈分析★
——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例
2023-11-10陈宗映韩伟亚彭丽娟
陈宗映, 韩伟亚, 彭丽娟
(1.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401121; 2.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重庆 402167;3.重庆明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 401121)
0 引言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下简称“成渝经济圈”)肩负着三峡库区生态保护的重任,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成渝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明确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由此可见,通过多重手段推动成渝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推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已成为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肩负的重要使命。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也是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对生态环境承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且不同类型的制造业排放污染物成分不同,对生态承载力的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成渝地区各地自然禀赋不同,导致其对不同类型制造业的生态承载力也有显著区别[1]。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必须要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制造业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高度契合,降低制造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2022 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落实川渝两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并加强应用,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此外,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比较优势,引导制造业在成渝经济圈范围内有序转移,打造更加契合生态环境承载特点的制造业空间布局,亦符合国家对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意见。
1 文献综述
制造业转移是指根据迁出地和承接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等因素差异,制造业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的过程[1-3]。制造业转移去向存在着一定的普遍性特征。在国际层面,英国、美国、欧洲、亚洲曾先后成为全球制造业中心,目前该中心已经转移至中国大陆地区,并在向南亚、非洲等劳动力充裕的低成本地区转移[4-6]。从国内看,制造业展现出由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内陆的转移路径[7-8]。
制造业转移有多重效应,可以促进区域间资源的充分利用,实现迁出地和承接地产业结构的优化、区域创新产出效率和承接地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进而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9-11]。对环境污染方面,部分学者认为制造业转移会加剧承接地的环境污染[12-13],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环境污染与制造业转移并不存在必然联系[14]。
基于制造业转移的各类效应,国内外学者对其转移机制多有研究。以Kaname Akamatsu 的雁行模式理论、W.A.Lewis 的二元经济理论、Kiyoshi Kojima 的边际产业转移理论、Krugman 的新经济地理理论等经典理论为脉络,学者们对制造业转移的动因和影响机制进行了重点研究[15-18]。总体来看,政府政策、环境规制、产业分工梯度、经济发展、行业集中度、全球化因素、价值链地位、土地成本、资源禀赋差异、金融业和科技创新、劳动力要素、市场规模等因素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制造业转移,且影响方向和程度不尽相同[19-25]。
总体来看,国内外基本明确了制造业转移的内涵、趋势、价值和机制,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区域制造业转移成果中,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相关研究鲜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理论借鉴不足;二是制造业转移与环境污染相互关系的成果多是消极研究制造业转移对承接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为导向的制造业转移机制相关研究极少,不利于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与制造业的协同发展;三是现有制造业转移研究以计量分析方法为主,但以博弈分析方法探究制造业转移多个主体博弈的研究匮乏。据此,本文从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视角出发,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高质量共建共保为导向,运用博弈分析方法,探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博弈,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通过制造业有序转移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建设。
2 基本假设与博弈模型
假设1:成渝地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视角下制造业协同发展博弈主体包括转移制造企业、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三方,三方均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
假设2:在一定条件下,成渝地区各地政府均有动力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对污染物排放和自然资源耗费特征与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错配的制造企业进行转移,以实现制造业结构的优化,提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总体效果。而条件不满足时,成渝地区各地政府则对制造企业是否转移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故此,成渝地区各地政府作为潜在的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均有“监管”和“不监管”两种策略。同时,制造企业会综合衡量各类成本和收益,以确定是否要转移,故也有“转移”和“不转移”两种策略。
假设3:制造企业可以选择“转移”策略,概率为x,也可以选择“不转移”策略,概率则为(1-x);承接地政府可以选择“监管”策略,概率为y,也可以选择“不监管”策略,概率则为(1-y);迁出地政府可以选择“监管”策略,概率为z,也可以选择“不监管”策略,概率则为(1-z)。x、y、z的值域均为[0,1]。
假设4:制造企业若选择“转移”,则其在承接地获得的经营收益为M1,消除破坏生态环境发生的成本(环境成本)为E1,除环境成本以外的其他经营成本(其他成本)为C1。制造企业若选择“不转移”,则其在现地域(迁出地)获得的经营收益为M2,环境成本为E2,其他成本为C2。由于制造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承载力较弱,为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制造企业在不转移的状态下,其环境成本必然较高,故应有E1<E2。同时,制造企业若选择转移,则短期内会增加与原有供应链的距离,物流和沟通等成本会有所增加,但由于承接地和迁出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不同地域人力成本等的区别不明确,故无法确定C1和C2之间的大小关系。其中,M1、E1、C1、M2、E2、C2均不小于0。
假设5:承接地政府若选择“监管”策略,则会对制造企业的转移行为给予奖励,奖励力度为F1,但若是制造企业选择“不转移”,基于属地管理原则,承接地政府无法对制造企业进行惩罚。迁出地政府若选择“监管”策略,则会对制造企业的转移行为给予奖励,奖励力度为F2,并会对制造企业不转移的行为加以处罚,为弥补生态环境修复的损失,惩罚力度为K。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监管过程中因监督、执法等支出的行政成本分别为W1和W2,该成本不包括对制造企业的奖励等支出。若制造企业选择“转移”,则承接地政府可实现经济增长、税收和就业增加等,可获得收益G1,生态环境修复成本支出增加H1;迁出地政府在经济、税收、就业等方面的损失为G2,但由于生态环境破坏程度降低可以节约部分环境修复支出,由此可获得收益H2。鉴于以上假设可知,若制造企业选择“不转移”,则承接地政府获得的收益和支出的环境修复成本均为0,迁出地政府可以在经济、税收、就业等方面的收益为G2,但需要支付生态环境修复成本H2。其中,F1、F2、K、W1、W2、G1、G2、H1、H2均不小于0。
假设6: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以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成效为导向,但也要适当考虑制造企业迁出地的经济利益,以鼓励迁出地政府积极参与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建设。故若制造企业选择“转移”,且承接地政府选择“监管”的前提下,迁出地政府亦配合性选择“监管”,则承接地政府给予迁出地政府一定的补偿,补偿额度为J。若制造企业选择“不转移”,或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中任一主体选择“不监管”,则承接地政府不会给予迁出地政府补偿。其中,J不小于0。
假设7:中央政府会对成渝地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行为予以监督,以推动成渝两地可以在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水平的持续提高。若成渝成渝地区各地政府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选择“监管”,则无论制造企业是否转移,中央政府均会对成渝地区承接地和迁出地政府分别给予奖励L1、L2,否则会对选择“不监管”的政府给予惩罚P1、P2。其中,L1、L2、P1、P2均不小于0。
根据假设,制造企业、承接地政府、迁出地政府三方的支付矩阵见表1。
表1 制造企业、承接地政府、迁出地政府三方博弈的支付矩阵
根据以上假设和支付矩阵,可以计算三方的期望收益。假设制造企业选择“转移”策略的期望收益为R1,选择“不转移”策略的期望收益为R2,平均收益为R;承接地政府选择“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为S1,选择“不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为S2,平均收益为S;迁出地政府选择“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为T1,选择“不监管”策略的期望收益为T2,平均收益为T。则有:
2.1 制造企业收益
2.2 承接地政府收益
其中:
2.3 迁出地政府收益
3 博弈的稳定策略分析
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视角下成渝地区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博弈分析的主体包括制造企业、承接地政府、迁出地政府,还涉及到中央政府对成渝地区监管策略的奖惩措施,博弈过程繁琐,且三主体博弈基于传统的雅可比矩阵局部稳定性分析极为复杂。故此,本文根据微分方程平衡点和稳定性判定方法,分别分析博弈策略。
根据王景艳对微分方程的相关研究,假设有一阶微分方程F(x)=x(t),若存在值域中任意一点x0,使得,则认定x0是F(x)的稳定平衡点,反之则不是稳定平衡点。此外,若F′(x0)<0,则认定x0是F(x)=x(t)的稳定平衡点;若F′(x0)>0,则认为x0是F(x)=x(t)的不稳定平衡点[26]。
3.1 制造企业的博弈策略
根据博弈模型,制造企业选择转移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若M1-M2+E2-E1+C2-C1+yF1+zF2+zK=0,则无论x在其值域[0,1]内取何值,均有F(x)=0。此时,制造企业采取任何概率的“转移”策略均为稳定策略。若M1-M2+E2-E1+C2-C1+yF1+zF2+zK≠0,则仅有x=0 或x=1 时,F(x)=0。故此,需要通过二阶微分方程的符号判断或是否有稳定平衡点。
根据微分方程求导原理可得:
由上式可知,若x=0,则1-2x=1>0;若x=1,则1-2x=-1<0。也即是说,在给x赋予特定值的情况下,因子1-2x的符号是可以确定的。然而,由于因子M1-M2+E2-E1+C2-C1+yF1+zF2+zK的符号不确定,故需要对其按照一定假设条件分别讨论,也既是通过假设明确M1-M2+E2-E1+C2-C1+yF1+zF2+zK的正负。同时,根 据 假 设, 仅 能 确 定E2>E1, 但 因 子M1-M2+E2-E1+C2-C1+yF1+zF2+zK中的其他参数大小关系无法判定,故需按照特定假设分情况讨论。
1)假设M1-M2+E2-E1+C2-C1+yF1+zF2+zK>0,则若x=0,则F′(x)>0,根据微分方程平衡点及稳定性判定方法,x=0 不是F(x)的稳定平衡点。同理,若x=1,则F′(x)<0,x=1 是F(x)的稳定平衡点。此时,制造企业在博弈中会选择“转移”策略。
2)假设M1-M2+E2-E1+C2-C1+yF1+zF2+zK<0,则若x=0,则F′(x)<0,x=0 是F(x)的稳定平衡点。若x=1,则F′(x)>0,x=1 不是F(x)的稳定平衡点。此时,制造企业在博弈中会选择“不转移”策略。
据此,为确保制造企业积极向生态承载力较高地区转移,就要实现假设条件M1-M2+E2-E1+C2-C1+yF1+zF2+zK>0。由于M1、M2、E1、E2、C1、C2、F1、F2、K、y、z均大于零,结合各个参数的数量关系,若要提高假设条件的可靠度,则M1、E2、C2、F1、F2、K、y、z的数值要尽可能大,而M2、E1、C1的数值则要尽可能小。
结合实践来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的有序转移虽然受到政策的影响,但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制造企业的逐利性,直接原因是迁出地和承接地各类成本和收益的差距。而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提高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经营收益、承接地政府对制造企业的转移行为给予奖励、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的转移行为给予奖励,以及降低制造企业在迁出地的经营收益,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收益优势。同时,提高制造企业在迁出地的环境成本、制造企业在迁出地的其他成本、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不转移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以及降低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环境成本、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其他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成本优势。另外,提高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可以增强两地政府对制造企业奖惩的可信度,督促制造企业更加积极地转移。
3.2 承接地政府的博弈策略
根据博弈模型,承接地政府选择监管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若L1+P1-xJ-xF1-W1=0,则无论y 在其值域[0,1]内取何值,均有F(y)=0。此时,承接地政府采取任何概率的“ 监管” 策略均为稳定策略。 若L1+P1-xJ-xF1-W1≠0,则仅有y=0 或y=1 时,F(y)=0。故此,需要通过二阶微分方程的符号判断或是否有稳定平衡点。
根据微分方程求导原理可得:
由上式可知,若y=0,则1-2y=1>0;若y=1,则1-2y=-1<0。也即是说,在给y赋予特定值的情况下,因子1-2y的符号是可以确定的。然而,由于因子L1+P1-xJ-xF1-W1中,各个参数的数值大小关系无法判定,致使该因子的符号不确定,故需要对其按照一定假设条件分别讨论,也既是通过假设明确L1+P1-xJ-xF1-W1的正负。
1)假设L1+P1-xJ-xF1-W1>0,则若y=0,则F′(y)>0,根据微分方程平衡点及稳定性判定方法,y=0 不是F(y)的稳定平衡点。同理,若y=1,则F′(y)<0,y=1是F(y)的稳定平衡点。此时,承接地政府在博弈中会选择“监管”策略。
2)假设L1+P1-xJ-xF1-W1<0,则若y=0,则F′(y)<0,y=0 是F(y)的稳定平衡点。若y=1,则F′(y)>0,y=1 不是F(y)的稳定平衡点。此时,承接地政府在博弈中会选择“监管”策略。
据此,为确保承接地政府积极监管,就要实现假设条件L1+P1-xJ-xF1-W1>0。由于L1、P1、J、F1、W1、x均大于零,结合各个参数的数量关系,若要提高假设条件的可靠度,则L1、P1的数值要尽可能大,而J、F1、W1、x的数值则要尽可能小。
结合实践来看,承接地政府监管是否积极,关乎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否可以打造有利于吸引制造企业有序转移的外部政策环境。其中,提高中央政府对承接地政府监管的奖励可以增加承接地政府的监管收益,而提高中央政府对承接地政府不监管的惩罚会增加其不监管的成本,降低承接地政府给予迁出地政府的补偿、承接地政府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的奖励、承接地政府监管行政成本则会降低承接地政府实施监管的总成本。同时,若制造企业转移的积极性较高,则承接地政府无过多必要实施监管,此时监管的积极性较低,反之则监管积极性较高,以加大对制造企业的吸引力度。
在以上影响因素中,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的奖励是承接地政府在行政法规约束下的自主行为,且承接地政府在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是否奖励的决策中,不仅要考虑自身付出的奖励成本,还包括对制造企业的吸引力,以及制造企业迁入对承接地经济发展、就业、税收等方面的总体影响。故此,单纯考虑通过降低对制造企业的奖励来提高承接地政府监管积极性属于本末倒置,而应在对制造企业奖励力度上综合考虑行政法律相关规定、承接地政府财力以及制造企业迁入对承接地政府的总体效益。此外,虽然制造企业转移积极性降低会提高承接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但实际上在非监管状态下,制造企业的转移意愿主要受其自身发展规划的影响。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在以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为导向的制造企业有序转移的过程中,主要目的在于激发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提高转移的积极性,没有动机制定政策去刻意降低制造企业转移积极性,以激发承接地政府监管积极性。因此,虽然理论上降低制造企业转移的积极性会提高承接地政府积极性,但实践操作中,无法作为激发承接地政府监管积极性的有效举措。
3.3 迁出地政府的博弈策略
根据博弈模型,迁出地政府选择监管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若xyJ+(1-x)K+L2+P2-xF2-W2=0,则无论z在其值域[0,1]内取何值,均有F(z)=0。此时,迁出地政府采取任何概率的“监管”策略均为稳定策略。若xyJ+(1-x)K+L2+P2-xF2-W2≠0,则仅有z=0 或z=1 时,F(z)=0。故此,需要通过二阶微分方程的符号判断或是否有稳定平衡点。
根据微分方程求导原理可得:
由上式可知,若z=0,则1-2z=1>0;若z=1,则1-2z=-1<0。也即是说,在给z 赋予特定值的情况下,因子1-2z的符号是可以确定的。然而,由于因子xyJ+(1-x)K+L2+P2-xF2-W2中,各个参数的数值大小关系无法判定,致使该因子的符号不确定,故需要对其按照一定假设条件分别讨论,也既是通过假设明确xyJ+(1-x)K+L2+P2-xF2-W2的正负。
1)假设xyJ+(1-x)K+L2+P2-xF2-W2>0,则若z=0,则F′(z)>0,根据微分方程平衡点及稳定性判定方法,z=0 不是F(z)的稳定平衡点。同理,若z=1,则F′(z)<0,z=1 是F(z)的稳定平衡点。此时,迁出地政府在博弈中会选择“监管”策略。
2)假设xyJ+(1-x)K+L2+P2-xF2-W2<0,则若z=0,则F′(z)<0,z=0 是F(z)的稳定平衡点。若z=1,则F′(z)>0,z=1 不是F(z)的稳定平衡点。此时,迁出地政府在博弈中会选择“监管”策略。
据此,为确保迁出地政府积极监管,就要实现假设条件xyJ+(1-x)K+L2+P2-xF2-W2>0。由于J、K、L2、P2、F2、W2、x、y均大于等于0,且1-x≥0,结合各个参数的数量关系,若要提高假设条件的可靠度,则J、K、L2、P2、y数值要尽可能大,而F2、W2的数值则要尽可能小。x分别对应J和K两个参数,且符号相反,无法在此假设下判定x的数值方向,但由于x和1-x均大于等于0,故x数值的大小不影响对其他参数的判定。
结合实践来看,迁出地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制造业转移的推力,提高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是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必要举措,也是迁出地政府优化产业结构,降低生态环境压力的必要举措。就增强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而言,提高承接地政府给予迁出地政府的补偿、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不转移的惩罚、中央政府对迁出地政府监管的奖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迁出地政府的收益,而提高中央政府对迁出地政府不监管的惩罚,以及降低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奖励、迁出地政府监管行政成本则可以降低迁出地政府监管的总成本。同时,承接地政府作为与迁出地政府密切配合的参与主体,其监管是否积极也关乎到迁出地政府监管的主动性。提高承接地政府监管积极性,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
在以上影响因素中,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不转移的惩罚以及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的奖励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非完全由迁出地政府自主决定。同时,对企业转移行为的惩罚和奖励不仅要考虑到迁出地政府的直接收益和成本,还应顾及对本地生态环境破坏性较大制造企业迁出后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收益。故此,不应单纯依据博弈分析结果,简单地通过提高对制造企业不转移的惩罚以及降低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转移行为奖励来提高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而是应该综合考虑制造企业迁出对迁出地产生的综合效益。此外,在政府未出台激励或抑制转移的政策措施时,制造企业是否转移主要取决于其自身意愿。同时,承接地和迁出地政府监管的主要任务即是激发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转移的积极性,无必要通过抑制制造企业转移积极性来提高迁出地政府监管积极性。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分析了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视角下成渝地区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博弈策略。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构建了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视角下成渝地区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博弈模型,通过模型参数的变化趋势,分析了制造企业、承接地政府、迁出地政府的博弈行为及稳定策略。
研究结果显示,提高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经营收益、在迁出地的环境成本、在迁出地的其他成本、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的转移行为奖励、迁出地政府对制造企业不转移的行为惩罚、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以及降低制造企业在迁出地的经营收益、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环境成本、制造企业在承接地的其他成本,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制造企业在成渝地区转移的积极性。提高中央政府对承接地政府监管的奖励以及不监管的惩罚,降低承接地政府给予迁出地政府的补偿、承接地政府监管行政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承接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提高承接地政府给予迁出地政府的补偿、中央政府对迁出地政府监管的奖励以及不监管的惩罚、承接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降低迁出地政府监管行政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迁出地政府监管的积极性。
为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导向下制造企业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有序迁移的积极性,以及承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在制造企业有序迁移中的监管力度,本文特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1)注重制造业有序转移过程中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导向。成渝地区推进制造业在区域内的有序转移,既要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又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在推进制造业有序转移过程中要培育政府的生态环境建设意识。杜绝将制造业转移与生态环境建设割裂的思想,更不应粗暴地将承接地生态环境恶化归结于制造企业迁入,避免“一刀切”地阻碍制造企业迁入。应重视制造业转移对迁出地和承接地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密切联系和重要作用,在制造业转移过程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识。二是在制造业有序转移过程中区域间要加强生态环境的统筹规划和协同推进。无论是迁出地还是承接地,均应在制造业转移筹划阶段主动出击,以制造业转移为契机,以生态环境建设为导向,以生态承载力为标准,协同推动迁出地和承接地制造业布局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契合,实现区域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三是制造业有序转移相关的考核工作要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指标占比。对制造业转移相关工作的考核,应重视其对迁出地和承接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影响,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相关考核指标比重。
2)强化成渝地区各地政府对制造业有序转移的协同监管力度。针对制造业的有序转移的监管,既要加大迁出地和承接地政府的监管力度,又要强化其协同监管的机制。一是要完善中央政府对成渝地区各地政府制造业转移的督导体系。在现有制造业转移政策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大对迁出地和承接地政府的督导力度,督促各地政府按照产业规划有序引导制造业转移,对成渝地区各地政府制造业转移的引导行为要做到奖惩罚懒,并将制造业转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纳入对各地政府的考核指标。二是成渝地区各地政府要强化对制造业转移的监管。成渝地区各地政府要制定奖惩措施,督促无法契合本地生态承载力的制造企业迁出,并吸引符合要求的制造企业迁入,并积极营造与之相适应的营商环境,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形成制造业有序转移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建立成渝各地政府制造业转移全过程协同沟通机制。要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各地政府之间的协调沟通,以各地生态承载力为重要导向,在全域范围联合制定制造业转移路线图,构建会商等信息沟通体系,建立制造业转移承接地对转出地的补偿机制,避免对制造企业盲目争抢的问题。四是要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各地政府制造业转移的补偿机制。要以承接地对迁出地的利益补偿,增强迁出地政府推动制造业转移的积极性,同时要综合考量承接地政府的补偿能力。
3)完善以收益水平引导制造企业有序转移的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制造业转移的奖惩力度。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域范围内联合各地政府制定制造业转移奖惩办法。对本地生态无法承载的制造企业,可通过搬迁补助、税收返还等方式鼓励其迁出,同时探索对不愿迁出的此类企业征收高额环境税、收回其他税收优惠、剥夺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等方式加以惩罚;对契合本地生态承载的制造企业,可通过招商奖励、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转让优惠等方式吸引迁入。另一方面,要建设与制造业转移相适应的营商环境。针对契合本地生态承载力的制造企业,承接地政府要从转移规划到落地全流程对接服务,通过建设产业园、完善供应链和物流体系等促进生产和交易,并辅以政府采购等提高迁入制造企业运转活力,引导更多契合生态承载力的制造企业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