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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礼迎新生

2023-11-09马荣良

中华瑰宝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世子礼记命名

新生命寄托着新希望。中国古人对人生之路的开端格外重视,通过各种礼仪表达对新生兒的祝福和期盼。

自古以来,新生儿出生后都有一些特别的礼仪,即诞生礼仪,这些礼仪具有为新生儿祈福等意义。有关我国先秦时期特别是周代诞生礼仪的记载,至今还较完整地保存在《礼记·内则》中,后世不少诞生礼仪即脱胎于此,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所增减和变化。

设弧、设帨表男女

《礼记·内则》云:“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元代陈澔注:“弧,弓也;帨,佩巾也。以此二物为男女之表。”周代,孩子出生后,如果是男孩,就在侧室门的左侧挂一张木弓;如果是女孩,就在侧室门的右侧挂一条佩巾。对此,汉代郑玄解释道:“弧者,示有事于武也。帨,事人之佩巾也。”弧(弓)表示有武事,故代表男。《礼记·射义》亦云:“射者,男子之事。”帨(佩巾)则表示侍奉人,故代表女。另据《礼记·内则》载:“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在周代,婴儿在出生的第三天才能抱出房门,新生儿为男孩,家中要举行射礼,新生儿为女孩则不用。《礼记·射义》云:“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这一天,射箭的人要用桑木之弓射出六支用蓬草做的箭:一箭射天,一箭射地,四箭分射东南西北。这种仪式寄托了家长对男孩的殷切希望,希望他能立下敬事天地、威服四方的雄心大志。

设弧、设帨仪式反映了先秦时期人们对性别角色的认识,用象征物寄寓对新生儿的深厚祝福和殷切期盼,但也折射出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观念。初生婴儿自然不会懂得这些举动背后的含义。然而,这种对性别角色氛围的渲染,恰是为了在周围人群中形成一种共同的社会期盼和瞩望,从而使新生儿自此处于一种被规定的性别角色“场”中,并在今后的成长中持续不断地生活于符合自己性别的角色氛围之中。

设弧、设帨习俗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唐代民间尚有悬弧报喜之俗。对此,唐人诗歌中不乏描述,如刘禹锡《送张盥赴举》“尔生始悬弧,我作座上宾”,包何《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他时干蛊声名著,今日悬弧宴乐酣”。

时至今日,相关习俗在部分民族中仍得以沿袭(当然也有所变化)。比如,辽宁地区的满族人家生子后,生男孩就在门左边悬挂小弓和箭,生女孩则在门右边悬挂一根红布条。由东北迁徙至西北的锡伯族人家生子后,生男孩在门首用红丝线悬挂一副小人弓箭,生女孩则挂红头绳。

出生三天接子

据《礼记·内则》记载,在周代,孩子出生后要举行接子仪式。国君的世子(嫡长子)出生,要报告国君,用牛、羊、豕三牲俱备的太牢之礼迎接世子诞生,由膳宰之官掌管礼膳的供应。新生儿降生第三天,经占卜挑选一名朝内小臣来抱世子。这位小臣在前一天就斋戒,穿上朝服恭候在寝门外,双手把新生儿接过来抱着。然后,掌管朝廷射事、射仪的官员—射人用桑木弓射出六支蓬蒿做的箭。射毕,保母从朝内小臣手中接过世子,抱在怀中。膳宰用醴酒酬劳朝内小臣,并代表国君赐给他五匹丝帛。然后通过占卜从士妻、大夫妾中选择一位吉利的人,做世子的乳母。《左传·桓公六年》记载,鲁桓公嫡长子出生,“以大(太)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太)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

接子仪式要选择孩子出生后三天之内的吉日举行,新生儿地位、身份不同,仪式规格也不一样。天子、诸侯的嫡长子用牛、羊、豕三牲俱备的太牢礼,大夫的嫡长子用一羊一猪的少牢礼,士的嫡长子用一头大猪,庶民的嫡长子用一头小猪。如果不是嫡长子,牢具的规格都要分别降低一等。在这一天,父母还要进行洗浴、斋戒等仪式,以示郑重。

周代的接子仪式至唐代演变为“洗三”“洗儿”风俗。所谓“洗三”,就是在婴儿出生后的第三天举行沐浴仪式。“洗三”时,前来祝贺的亲友们会将自家带来的洗儿果、洗儿钱等物品放在洗澡盆里,称作“添盆”。洗婆根据亲友所投物品口中念出不同的吉祥话。洗儿毕,主人要设宴招待诸客,席间客人还要给新生儿致祝福词。

满月剪胎发

据《礼记·内则》记载,在孩子出生第三个月的月末,家长要选定吉日为其剪胎发。按照规定,不能把胎发全都剪掉,要留下一部分,男孩留个“角”(即在卤门两旁靠近额角的地方头发留而不剪),女孩留个“羁”(头顶之发留下纵横各一条,交叉成十字形),或者男孩在头顶左边留一块,女孩在头顶右边留一块。

这一习俗在宋代逐渐演化为满月剪胎发。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记载,在北宋时期的开封,新生儿满月之日要举行沐浴仪式,仪式毕要“落胎发”。另据吴自牧《梦粱录》记载,南宋时临安也有此俗,除了落胎发,还新增了藏胎发于金银小盒之俗。

明清时期,小儿满月时也有剃胎发的仪式,剃下的头发不能随便抛撒。比如,浙江杭州人将剃下的头发搓成团,用红绿线穿起来悬挂于堂屋高处,寓意小儿将来有胆量。有的地方则将小儿头发放到寺庙中,称为“寄名”。在今天,不少地方依然流行满月剃头的习俗。

命名避讳之俗

在人生礼仪中,命名是一件大事,“名以正体”,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早在周代,“子生三月,父名之”已成定俗。

据《礼记·内则》记载,新生儿的地位、身份不同,其命名礼仪也不尽相同。以国君的新生儿为例,如果是世子(嫡长子),命名的那天,国君和夫人都要沐浴,穿朝服,面朝西站在东阶上。世妇(宫中女官)抱着世子,从西阶走上来。国君为世子命名后,世妇再把世子抱下去。如果是嫡子(世子的同母弟弟)或庶子(庶母的儿子),国君就在外寝接见,一手抚摸着孩子的头,一手托着孩子的下巴为其命名。礼节和接见世子相似,不过没有“钦有帅”(教孩子敬循善道)、“记有成”(谨记夫言,教孩子健康成长)之类的叮嘱对答之辞。按照当时的礼仪,如果祖父在世,初生的孩子必须要先见祖父,由祖父给孙子取名,礼仪略如孩子见父亲,没有叮嘱对答之辞。至后世,新生儿命名仪式渐趋简约。

周代,命名礼通常在婴儿出生后三月举行。东汉班固《白虎通义》解释道:“三月名之何?天道一时,物有变。人生三月,目煦亦能笑,与人相更答,故因其始有知而名之。”古人认识到婴儿的生理功能和心理发展的表现,在婴儿刚具认知能力之时,为其举行“有多重教育意义的仪式”是符合情理的。

周代,孩子命名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载:“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所谓信就是用出生时的特征命名,义就是用表示德性的词命名,象就是用类似的物体命名,假就是借用某种事物的名称命名,类就是用和父亲有关的字命名。

此外,命名时还要特别注意避讳,即“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礼记·内则》),大夫、士的孩子不敢取与世子相同的名。对此,《左传·桓公六年》记载更为详尽:“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用这些事物为名,因避讳之故,就会发生废名(废除人名)、废职(改变官职名称)、废主(改变山川之名)、废祀(废除祭祀)、废礼(废除礼仪)等问题,引发社会、政治、祭祀与礼仪等方面的混乱。

人名避讳之俗在后世日渐繁复,隋唐时初步形成了完善的避讳制度,范围涉及人名、地名、物名,关涉社会生活、朝廷礼仪、国家制度,并延续至明清时期。

现如今,为孩子取名再也不必考虑曾在历史上存在过的种种避讳和禁忌,无论是古代帝王用过的名字还是当代领导者所用的名字,普通百姓都可用,至于国名、山川和河流之名就更为人们所常用。不过,给孩子取名也不能过于随意,也应注意避讳,隐疾、畜牲等名称因不吉或不雅,的确不宜作为人的名字。

马荣良,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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