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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分析
——基于环境责任视角

2023-11-03刘锡良孙青志

银行家 2023年10期
关键词:环境效益信贷业务信贷

刘锡良 孙青志

为发挥绿色金融在环境保护中的特殊作用,金融管理部门积极创新规范银行信贷政策与环境保护制度的联动机制,探索构建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激励约束措施及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将银行信贷政策与其应承担的环境责任进行制度性绑定,引导商业银行积极支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绿色产业发展。本文在回顾绿色金融制度政策执行效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商业银行在传导绿色信贷政策、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以承担环境责任为导向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优化建议,激励商业银行积极增加绿色信贷供给,支持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绿色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承担环境责任成效显著

随着国家环境资源法治建设步伐加快、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发展绿色金融、承担环境责任成为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绿色信贷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储蓄投资转换优势,与传统信贷相比,更加注重绿色技术创新和投资项目的环境效益,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正向推动作用。因此,无论是改善生态环境,还是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绿色信贷供给已成为商业银行承担环境责任、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的战略选择。

绿色信贷政策增强了商业银行的环境责任意识。科学解决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问题已成为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随着环境保护规制对经济发展模式的持续影响,与环境保护责任相关的绿色信贷政策制度体系也逐步建立,商业银行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政策法律日益健全。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将信贷政策与环境保护联动;2007年,原银监会制定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环境信息纳入了银行对企业的授信决策,严格控制环保不达标企业的信贷准入;2012年,原银监会颁布《绿色信贷指引》,进一步增强了对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制度性约束;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为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承担环境责任提供了详尽可操作的政策指南;2015年,原银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能效信贷指引》,将绿色信贷支持范围扩充到节能项目;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是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随着绿色信贷制度政策的持续迭代升级,商业银行的环境责任意识不断提升。

在环境规制和监管政策的引领下,2007年开始,国内主要商业银行陆续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社会责任报告(CSR)的主要内容之一,公开披露发展低碳经济、完善绿色信贷保障机制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成果。《绿色信贷指引》的发布进一步强化了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自觉性,通过制定绿色信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将环境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生态、社会与环境的和谐与平衡,努力成长为具有较高环境责任意识的绿色银行。根据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政策导向,商业银行将发展绿色金融作为长期重要战略,全面、系统规划绿色金融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路径,积极支持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持续推进低碳循环经济,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ESG)等方面综合评价银行自身的发展质量与外部贡献,展现了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增强环境保护责任的内生动力。

绿色信贷政策提升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环境效益。绿色信贷政策确立了商业银行的环境责任与使命,将绿色发展理念植入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实践,推动了绿色贷款业务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末,全国金融机构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22.03万亿元①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下文如无特别说明,数据同源,全年绿色贷款增加6.13万亿元,增幅为38.55%,占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例为9.49%,主要投向为碳减排、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行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低碳环保等环境效益方面也取得良好效果。

当前,主要商业银行已将绿色信贷作为重要的客户信用服务工具,制定具体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全力支持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对包括风能太阳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承担环境责任、实现环境效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见表1)。另外,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管理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策略,将环境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展环境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形成了清晰、系统、全面的绿色信贷风控管理模式,为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奠定了运营基础。

表1 截至2022年末绿色信贷政策取得的环境效益

绿色信贷政策在节能减排和绿色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绿色信贷政策强调商业银行在信贷资源配置中,应优先满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绿色技术创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支持企业走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之路,提升经济发展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性发展。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上升和人均收入的增长,各类经济主体的绿色发展意识和生态环保理念逐步增强,在银行绿色信贷支持下积极提升经济能效并推动节能减排。截至2021年,我国万元GDP能耗标准煤降至0.56吨,较2012年减少0.22吨,年均降幅为3.26%;在经济规模较2012年翻番的情况下化学需氧量(COD)年均增幅仅为0.43%,其他主要污染物年均降幅显著,绑定环境保护规制与绿色信贷政策产生了较好的耦合效应(见表2)。

表2 环境治理投资取得的社会与环境

另一方面,居民的绿色生活和资源节约意识不断增强,表3展示了2012年至2021全国城市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情况。截至2021年末,人均绿地面积增加至14.87平方米,城市园林绿化率上升至38.7%,燃气普及率超过98%,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24%,工业用水复用量达到1035.98亿立方米,当年节约用水量为73.86亿立方米,城市生活环境质量和水资源短缺矛盾得以改善和缓解。在以银行信贷融资为主的转型经济中,城市生活环境向好所需巨额资金离不开绿色信贷的支持,环境保护规制与绿色信贷政策为城市生活环境注入了绿色基因,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同可持续发展中显示出了很强的合力效应,建立了适宜人类居住的绿色环境。

表3 2012年至2021年全国城市生活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承担环境责任存在的问题

在环境保护法规和绿色信贷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商业银行在发展绿色信贷、承担环境责任方面取得较大进步,环境效益显著。但从实现“双碳”目标所面临的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绿色技术创新应用等方面来看,绿色信贷供给仍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商业银行的环境保护责任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我国当前的融资结构中,信贷融资是社会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近三年(2020——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统计数据来看,人民币信贷融资余额占社会融资余额的比例均超过60%,而绿色信贷占信贷融资的比例分别仅为5.62%、6.85%和9.49%,虽有所增长但均未超过10%,与生态修复和节能减排的巨额投资需求相比,增加绿色信贷供给就显得更加迫切。因此,需要深入了解和认识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遇到的瓶颈。

绿色信贷政策的传导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指引》要求,发展绿色信贷需要对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情况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统一分类标准,做好动态管理。当前,在环境效益评价中,商业银行主要是从绿色信贷投资项目角度对其产生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从客户角度评价绿色信贷政策的环境效益贡献需要进一步加强,包括对客户的绿色发展战略、环境保护意识和节能减排目标等整体效果的评估,有效识别客户承担环境责任的能力和动力,并将其作为配置绿色信贷资源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便商业银行能够动态监测用信企业的环境风险和环境保护成效,引导各类经济主体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提高绿色信贷政策的辐射水平和传导效应。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大型商业银行普遍将绿色信贷作为战略目标,制定了较为清晰的发展路径,明确了重点支持领域,如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但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来看,绿色信贷资源的布局还不够精细,对每个领域需要重点支持的关键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的优先级评价机制不够健全,与关键绿色技术项目的创新周期、减排效率或技术难度、资金流特征、环境风险等相适应的绿色信贷产品也较为缺乏,针对重污染行业的信贷退出计划需要优化推进,使得绿色信贷供给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适配度较低,因此,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发展能力存在不平衡性问题。不同商业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差异较大,大型银行已经建立了与绿色信贷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将气候环境风险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推进绿色信贷业务健康发展;而众多中小银行仍然依靠传统的风险控制流程识别绿色信贷风险,在环境风险的识别与计量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未能客观有效地评价绿色信贷面临的环境风险。另一方面,大型银行机构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绿色信贷信息披露机制,定期向社会披露绿色信贷业务带来的社会环境效益,接受社会的监督;而多数中小银行仍未建立绿色信贷信息披露机制,绿色信贷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监督缺失,可能存在传统项目“漂绿”现象或绿色信贷资源错配,使得应承担的环境责任面临落空的压力。

激励绿色信贷发展的制度政策有待继续完善。绿色信贷同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兼具社会公益性质,需要从政策角度给予商业银行更多的激励,将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产生的环境效益转化为其可支配的经济效益,以提高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能动性。另一方面,绿色信贷项目具有风险高、周期长、短期收益低等特征,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短期经营效益带来挑战。作为市场化运营的经济主体,商业银行会选择政策约束下限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对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和承担环境保护责任产生不利影响,需要政府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协调平衡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激励行业增加绿色信贷供给。

“双碳”目标下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承担环境责任的探索与创新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做出的环境责任承诺,践行这一承诺需要各部门特别是企业部门积极承担环境责任。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应积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探索创新绿色信贷实践。不仅要从战略高度做好绿色信贷发展规划、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发展绿色信贷的决策机制,更要从信贷资源优化配置的微观层面探索绿色信贷供给模式、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调整风险偏好、建立环境效益评价标准和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在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和绿色经济增长过程中,将实现“双碳”目标转化为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具体行动。

健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机制,促进绿色信贷长期稳健发展。环境保护责任的公益性和绿色信贷回报的长周期性,要求商业银行从公司治理角度做好发展绿色信贷的制度安排,将环境保护责任与绿色信贷发展战略目标进行绑定,建立相适配的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机制,促进绿色信贷长期稳健发展。一是银行董事会要定期开展绿色信贷战略实施效果评估,及时了解绿色信贷风险收益状况,快速获取绿色金融服务的最新市场需求,适时优化调整绿色信贷的风控决策与信息披露机制,提高绿色信贷战略落地效率。二是经营管理中要建立完备的绿色信贷风险效益识别与评价标准,综合考虑绿色信贷业务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科学评价绿色信贷项目面临的环境风险和信用风险,将风险收益与环境责任目标相挂钩,促进绿色信贷业务稳健发展。三是要将企业的环境责任纳入银行绿色信贷信息披露范围,既便于监管,也便于市场和社会对绿色信贷支持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确保绿色信贷始终服务绿色经济的基本要求落实到位,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强化各方的环境责任,降低绿色信贷面临的环境风险。

以满足绿色技术进步需求为目标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技术是实施环境保护政策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对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具有重要影响,商业银行应结合绿色技术的现金流特征及其对“双碳”目标的影响,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对亟需支持的绿色技术项目优先配置绿色信贷资源,以绿色技术进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结合绿色信贷投资项目技术难易程度和现金流特征,定制个性化的绿色信贷产品,适应绿色技术创新周期长和现金流少的特点,为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充足的长期资金,促进绿色技术进步。二是建立面向绿色技术投资项目和环境效益突出企业的优惠奖励政策,将企业绿色发展带来的社会环境效益转化为企业的经济效益,唤醒更多企业加入“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三是建立环境责任惩罚机制,对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的企业实施惩罚性措施,通过上浮息费水平、控制授信限额、增加绿色押品等方式,使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承担更多的环境成本,迫使其加大绿色技术投资,向绿色发展转型。

将环境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环境风险的应对与处置能力。长期以来,工业化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绿色信贷项目在修复生态系统、推广清洁生产和支持节能减排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环境风险对绿色信贷投资项目的影响,银行应建立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专业化的环境风险识别与计量工具,提高环境风险的应对和处置能力。一要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按照企业的技术与能耗水平设定差异化的环境风险管理阀值,对环境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测、识别、计量与预警,结合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企业环境责任差异,做好绿色信贷服务的环境风险管理。二要加强风险管理偏好的优化调整,根据绿色信贷市场需求和环境风险影响,对绿色信贷给予更高的风险容忍度,为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应对环境风险留足时间和空间,缓解企业绿色转型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矛盾,降低企业发展对环境资源的依赖程度。三要加强对极端环境风险的前瞻性管理,针对绿色信贷支持建设的重点项目和产业结构绿色转型的重要领域,开展极端环境风险事件压力测试,开展模拟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环境风险的前瞻性管理能力。

优化业绩贡献评价机制,激发绿色信贷业务增长潜能。为推动环境责任的有效落实,商业银行应优化业绩评价机制,协调处理好绿色信贷业务对短期经营效益的影响,将绿色信贷的短期财务风险转化为长期环保责任,激发绿色信贷业务增长潜能。一是在内部资源方面加大向绿色信贷业务倾斜支持的力度,例如,信贷规模优先配置、财务费用优先支持、经济资本优先占用、人力人才资源优先保障等,并降低经济资源的占用成本,优先安排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所需的各类资源。二是调整优化绿色信贷业务评价政策,将绿色信贷项目产生的环境效益纳入内部业绩评价体系,提高环境效益指标考核比重,弱化经济效益指标占比,改变经济效益指标优先的传统评价规则,客观真实地反映绿色发展带来的社会环境效益,对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给予宽松的绩效政策。三是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体系中,按照绿色信贷支持项目的现金流特征,给予更低的FTP资金价格和更长的资金占用期限,综合平衡短期经营效益与长期环境责任,给予分支机构FTP收益补贴,提高分支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以金融科技与绿色信贷融合发展为纽带,增强绿色信贷业务数字化发展能力。绿色信贷投资项目一般具有技术开发周期长、环境效益评价指标复杂、环境风险监测管理难度大等特征,银行应加大金融科技在绿色信贷业务中的应用,增强绿色信贷业务的数字化发展能力。一是建立绿色信贷基础信息库,持续收集记录企业在环境保护投入、环境效益贡献、环境风险应对等方面取得成绩,作为其获取绿色信贷资源的重要依据,提高绿色信贷资源的数字化配置水平。二是信息系统要有一定的开放性,不仅能够满足银行内部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管理要求,还能满足监管、客户和社会对银行发展绿色信贷、承担环境责任的知悉与监督诉求,弥补社会责任报告(ESG)的不足。三是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储备足够的绿色信贷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既能识别绿色信贷的环境风险与收益,又能进行科技应用系统研发的专家型人才,是银行提高绿色信贷业务信息化水平、实现风险收益动态管理的必备资源。

继续优化完善财税监管政策法规,促进绿色信贷供给均衡有序发展。绿色金融政策与绿色财政政策配合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央行、财税、环保及监管等部门已经出台了多项支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绿色金融服务政策,对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继续提高银行绿色信贷供给能力,满足更多环境友好型企业的绿色信贷需求,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绿色信贷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促进绿色信贷供给均衡有序发展。一是在约束控制性政策基础上,探索制定有地方特色的差异化的绿色信贷供给补偿激励性政策,强化中小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供给能力。例如,可以尝试对绿色信贷资金给予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或更多的再贷款额度,对绿色信贷资本占用给予更低的风险权重等,增强中小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资金供给能力和资本实力。二是在财税政策方面,对绿色信贷息费收入实施优惠增值税政策,为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应对绿色信贷风险储备更多的财务资源。三是在监管法规方面,一方面要加强立法,提高对违法使用绿色信贷资源的惩罚力度,确保绿色信贷的社会公益性受到保护。另一方面,对现行绿色信贷发展激励政策制度进行细化,例如,制定详细的绿色信贷尽职免责条款,优化绿色信贷风险分类标准,简化绿色信贷不良资产核销处置程序等,以增强银行持续增加绿色信贷供给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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