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
2023-10-26朴承熙
●王 贺 朴承熙 李 政
(1.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北大湖镇五里河林场 吉林 吉林 132224;2.集安市人参研究所栽培室 吉林 通化 134200;3.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吉林 长春 130112)
自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中国取得了稳步进展。各个地区已建立起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的运行机制。2021年11 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以下简称《指南》),旨在通过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水平以实现林草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明确指导。该举措将为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本文结合《指南》的核心内容与当前林下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中国林下经济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和未来趋势。
1 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2018年发布的《林下经济术语》明确定义了林下经济,指的是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多元化的生态友好型经营为特征的经济模式,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等[1]。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金融、科技和林地资源利用等政策给予林下经济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指南》的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底,中国林下经济的经营和利用面积达到6 亿亩,总产值达到9563 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等9 个省份的林下经济产值已超过500 亿元;超过3400 万人从事与林下经济相关的工作;涉及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包括企业(1.6 万个)、国有林场(1928 个)、家庭林场(8800 个)、农民合作社(4.1 万个)和其他经营主体(87.8 万个)。农民收入的显著增加、产业结构的优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的显著成就,生动展示了中国林下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强大生命力。
1.1 脱贫增收,成效显著
林下经济生产周期短、见效快,帮助生产经营主体“以短养长”,保就业、惠民生、增收入,不断促进山区、林区经济发展。辽宁朝阳县政府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合集中培训的方式,使农户获得林地、掌握林下生产技术,能够依靠林下经济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通过林权流转,使农户一次性获得大量资金,提高农户的流转收益[2]。山西省长治市政府坚持把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以森林康养为重点的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和以核桃、花椒、油用牡丹、连翘为重点的经济林基地。旅游业带动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农产品销售等第三产业的发展,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吸引安置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3]。浙江衢州市政府推行毛竹林下种植中药材,改变原有单一景观,发展采摘园、养生基地、民宿和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带动乡村旅游和中草药销售,使农民收入直线增加[4]。广西南宁市政府引导农民在林下种植金银花、打造金银花公园,走出“种植+旅游”的发展道路,实现农民增收[5]。林下经济以山区、林区广大农民最适应、最熟悉的产业发展模式,拓展原有的优势和特色产业,与第三产业相辅相成,合力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
1.2 示范基地,引领发展
截至2021年10 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命名526 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如邬高兰的竹下种植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7]、长汀县河田镇露湖村项公亭千亩板栗示范基地[8]和岑巩县平庄镇平庄村走马坪茶树菇示范基地[9]等。据《指南》统计,现有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从业人数720 余万人,从业林农年均收入达1.33 万元;基地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约6000 万亩,约占全国发展林下经济面积的9%,实现总产值近1300 亿元,达我国林下经济总产值的15%,吸纳大量贫困户就近就业;2019年各基地实现出口额2.11 亿元,电商收入17.28 亿元;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数量152 个。各乡、镇、村因地制宜,依据特色自然资源、择选优势种养殖物种,加大技术投入,延长产业链,形成地域特色的林下经济体系,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形成一大批在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引领作用凸显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1.3 躬行实践,理论齐驱
林下经济是建立在生态学、森林培育学、(产业)经济学、(药用)植物学、农学、畜牧学等学科基础上的一个研究领域[10]。早在2011年,翟明普先生于《关于林下经济若干问题的思考》中指出,林下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由多种动植物组成并存在互相关系的复合生态系统,具有多个生态和营养级别,适用同一生境中的群落不存在两个生态位完全相同的物种的生态位理论;建议选择不同生态位物种,合理地配置生物资源,减少竞争,最大限度地发挥种间互补作用,增加林下环境的生物积累效益[11]。科学系统地研究林下生态中的物种种间互作、系统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生态环境效应和生物多样性变化,将极大促进林下经济和谐、高效、可持续发展[10]。此外,基于灰色关联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在林下经济定义的多个模式中,林下种植与林下经济总产值的关联程度最大,林产品采集和加工、森林旅游、林下养殖与林下经济总产值的关联程度依次降低[12]。基于DEA-Malmquist 的分析结果表明,技术进步、经济投资、林地面积、林下从业人员的变化对林下经济总产值增长均存在显著影响,其中技术进步是推动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13]。彭斌通过定量研究分析发现,任何单一的发展模式都不能达到最优发展效率,区域资源禀赋和合理区划配合混合型发展模式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态对林下经济具有显著的提质增效作用[14]。因此,以辩证的思想探索林下经济内在规律,严谨的科学试验探究林下经济生态系统,详尽的生物和经济数据拟合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是发展林下经济的科学基石和技术支撑。
2 存在问题
尽管我国林下经济突飞猛进,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矛盾仍然是当前形势下,林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矛盾。
2.1 基础环节尚不完善
目前,由林地生产向林下复合生产转型的时间短、经验少,普遍存在林下生产所需的通信、水利、种养殖、采集和景观利用的设施不完善,交通不便捷等基础建设薄弱的情况;基础调查不详尽,科技支撑薄弱,林下生物资源数量和质量良莠不齐,市场和效益情况不明,尽管地区的优势物种明确,但普遍缺乏生态位和营养级的明确判别,配套生产技术规程和发展规律不完善;农户是林下经济的经营主体和生态保护的直接人,受户主年龄、教育程度、劳动力结构、传统经营习惯及父辈经营理念的影响,常忽略林下生产中的环境和谐与可持续发展问题[15]。
2.2 产业发展存在瓶颈
林农单户经营仍是林下经济的主要生产组织方式,信息闭塞,缺乏长远规划和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导致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产业化程度低,三产融合差;绝大部分山林地区缺乏龙头企业,缺少带动周边散户上升的关键动力;林下经济产品为区域性自产自销,缺少市场认知,生产目标不确定,难以形成品牌优势;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各为其政,不能形成合力,为林下经济发展破冰。
2.3 资金政策略显粗放
林下经济的总体规划不到位、不明确,导致产业布局零乱、聚集度低,传统产业多、新兴项目少,初级加工多、精深加工少,林下经济层次低、规模小、实力弱,普遍存在“特而不优、优而不大、大而不强”的状况[16]。缺乏高质量的精准投资,易混淆发展主体,并且,很多地区投资渠道狭窄且单一,过分依赖林农自筹资金,很容易打压生产积极性[17];由于缺乏相应法规和产品所有权的条文建设,经营主体的权益也尚未得到充分保障。
但上述问题并非通病,各个林下经济发展区应自我审视,查缺补漏,走出具有地区特色的林下经济发展道路。另外,《指南》还指出了林下经济比较优势弱、产业链条短、品牌建设弱、产业效益低、经营融资难的通病,为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指明方向。
3 发展趋势
《指南》从发展机遇、整体思路、发展布局、重点领域、支撑保障和主要任务等六个方面规划了未来林下经济的发展方向与策略。
3.1 实力雄厚,适逢其时
就资源而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和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中国拥有广阔的森林用地,总面积达42.6 亿亩,森林覆盖面积为33 亿亩,并具有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丰富的森林用地和生物资源为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力;从法律的角度来看,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9条明确规定,在确保公益林生态完整性、不影响其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过科学评估,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和森林景观资源进行林下经济活动,这一法律规定为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的认可建立了坚实的框架;在金融领域,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该文件为林下经济提供了宝贵的指导、规划和财政支持政策;在政策方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5 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 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这些文件不仅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指导,还有效释放了森林用地的生产潜力,为林下经济的规模化生产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在市场领域,随着居民膳食结构不断优化,更加注重健康饮食,林下经济活动产生的药材、蔬菜、菌类、畜禽、野菜和香料等各种产品能够提供无污染、无添加、高品质的健康食品或原材料,这为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场保障;从战略角度来看,中国正全力推动健康中国、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和区域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这些战略要求加强林下经济的集约化和高效化发展,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在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林下经济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2 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林下经济是典型的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可持续经营模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是开展林下经济活动必须遵守的发展原则。
《指南》强调,用绿色的生产方式生产绿色产品、打造绿色服务;基地建设、产品和服务精品化发展,打造知名品牌;精准定制供销渠道、科技研发项目,打造定制化平台;生产模式与组织形式合理搭配、三产融合,打造融合化产业链。
林下生产应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茶、林果、林菜、林苗、林草和林花等林下种植模式,开展林禽、林畜、林蜂、林渔和林特等林下养殖,规模生产与种质资源抚育、驯化协同发展,实现林下种养殖可持续性、创新性发展;山野菜、野果、野生菌类采集活动应有的放矢,把握野生群体繁衍的最佳种群密度阈值,使野生资源可持续采集;创新加工方式、产品形式,初加工高效化,精深加工特色化;利用森林景观,开展森林康养、森林人家、林家乐、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建设,融合三产,延长产业链。
区域布局与产业发展执两用中,把握林下中药材和食用菌种植、合法野生动物养殖、林下采集和森林康养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推广林下中药材生态培育技术,建设一批林下中药材试点示范基地;加强食用菌人工繁育,鼓励商业化栽培,确保食用菌质量;对“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全面保护和科学利用;保持林下采集科学采收、持续发展、有序利用;依托优势,立足需求,建设一批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特色鲜明、效益明显的国家森林康养基地。
到2025年,实现林下经济产业规模扩大,产业布局优化,产品供给增加,市场认可度提升的目标。到2030年,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特色产品竞争力、知名度、美誉度得到国内外市场充分认可。
4 总结
林下经济集生态建设、改善民生于一体,一可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二可增加林农副产品种类和数量;三可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四可提高单产,增加经济效益[11]。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合理规划发展路线,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林下经济将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作出不可估量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