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湖南省经营主体发展状况及特点分析
——基于2023年上半年湖南经营主体统计数据
2023-10-25廖健
廖健
近年来,湖南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着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保经营主体”放在突出的位置。2023年上半年,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由于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面临订单不足、开工不足、经营成本较高等难题。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湖南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全面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2023年上半年湖南省经营主体发展概况
(一)从经营主体总体发展情况看
新设立登记经营主体保持较快增长。湖南省新设立经营主体66.96万户,资金总额6826.19亿元,日均新设经营主体3720户,其中:新设登记企业21.45万户,注册资本6345.65亿元,日均新开办企业1192户(见表1)。
经营主体注销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湖南省注销经营主体户数与上年同期注销户数基本持平,企业注销户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呈下降趋势。上半年,全省经营主体注销25.88万户,同比减少0.21%,与上年同期25.94万户基本持平。其中:注销企业5.69万户、个体工商户20.0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52户,同比分别增长24.38%、-5.29%、-23.55%(见表2)。
经营主体净增长保持良好势头。湖南省净增经营主体41.75万户,同比增长6.57%。其中,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净增15.80万户、25.77万户和1799户,同比分别增长10.01%、5.53%、1.5%。实有经营主体①户数持续增长。截至6月底,
全省实有经营主体677.14万户,同比增长9.56%,其中:企业173.61万户、个体工商户491.4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14万户。
经营主体结构持续优化。湖南省实有企业户数占经营主体总数的25.64%,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2.83个百分点,经营主体类型结构进一步优化,其中,实有个体工商户户数、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户数分别占经营主体总数的72.57%、1.79%(见表3)。
(二)从不同地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看
市州经营主体保持较快增长。从新设经营主体数量看,长沙市新设经营主体211738户,同比增长27.85%,占全省的31.62%,数量持续领跑全省,株洲市、衡阳市紧随其后,分别为78053户、63835户;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湘潭市,增长数量相对较慢,分别为7454户、13975户、17282户。有6个市州新设企业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娄底市(38.52%)、常德市(35.63%)、长沙市(35.46%)、衡阳市(34.13%)、株洲市(33.38%)、张家界市(33.11%);长沙新登记注册企业7.51万户,占全省的34.99%,在省会开办企业的聚集效应明显高于其他市州。除永州市外,其他13个市州实有经营主体户数均保持正增长;长沙作为湖南省会城市,是全省创业最活跃、经营主体最集中的地区,集中了全省超四分之一经营主体和三分之一的企业,长沙实有经营主体、企业数分别占全省的25.05%、36.88%(见表4、表5)。
长株潭地区期末实有经营主体户数和企业户数占比均居四大经济区域②首位。从区域经营主体总量看,长株潭地区实有经营主体242.72万户,占全省35.86%,其中,企业82.10万户,占全省47.35%;湘南地区实有经营主体133.26万户,占全省19.69%,其中,企业28.35万户,占全省16.35%;大湘西地区实有经营主体155.45万户,占全省22.96%,其中,企业32.61万户,占全省18.80%;洞庭湖地区实有经营主体145.51万户,占全省21.50%,其中,企业30.34万户,占全省17.49%。
(三)从“三大产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看
第一产业恢复性增长最快。第一产业期末实有户数占比最低,但是同比增幅分别高出第二、三产业5.13、8.93个百分点,第一、二、三产业实有经营主体分别为41.39万户、55.37万户、580.38万户,分别占全省经营主体总数的6.11%、8.18%、85.71%,同比分别增长17.68%、12.55%、8.75%。
各市州“三大产业”经营主体保持均衡增长。全省14个市州第一产业实有经营主体户数均实现正增长,其中有10个市州同比增长10%以上,株洲市(33.63%)、常德市(33.63%)、衡阳市(24.37%)增幅居前;第二产业实有经营主体户数除湘潭市外,其余地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了正增长,长沙市(11.86万户)、邵阳市(4.65万户)、株洲市(4.54万户)第二产业实有经营主体数量居全省前三;第三产业发展总体情况向好,除永州市外,其余地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了正增长(见表6)。
(四)从“三大高地”③相关的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看
制造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上行趋势。全省实有制造业相关经营主体30.36万户,同比增长6.37%,其中制造业经营主体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是长沙市(49231户)、株洲市(30012户)、邵阳市(26532户)。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经营主体快速增长。全省实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经营主体16.00万户,同比增长17.70%,其中株洲市(43.37%)、衡阳市(41.02%)同比增速超过40%,永州(29.85%)、益阳(26.75%)、怀化(26.49%)、岳阳(25.69%)、娄底(24.59%)、邵阳(24.07%)、张家界(20.12%)7个市州同比增速均超过20%。
外商投资经营主体保持平稳增长。全省实有外商投资企业13097户,同比增长8.93%。长沙实有外商企业4978户,占全省的38.01%,居全省首位;常德市(998户)、郴州市(830户)、衡阳市(819户)、株洲市(724户)实有外商投资企业数较多(见表7)。
二、湖南省经营主体发展呈现的主要特点及有关问题
(一)湖南省经营主体总体呈现数量平稳增长、结构持续优化的良好态势
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湖南实有经营主体达到677.14万户,其中企业达到173.61万户,企业在全部经营主体中的占比为25.64%,较上年同期,企业占比提高了2.83个百分点,表明全省经营主体结构持续提升;全省新设立经营主体达到近70万户,其中企业达21.45万户,新设企业占比达到32.04%,比6月末实有经营主体中的企业占比(25.64%)高出6.4个百分点,表明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以来,全省经济发展形势逐步好转,市场信心进一步回升,创业兴业比去年同期更加积极,也更加倾向于开办规模较大、投资较高的企业类经营主体。但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上半年,企业注销数量同比增速比去年同期有较高增幅,达到24.38%,比个体工商户注销同比增幅(-5.29%)高出近30个百分点,从侧面反映出当前的经济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生产经营仍旧存在诸多困难,需要持续进行政策支撑刺激和市场环境优化提升,持续帮助各类经营主体增强发展活力。
(二)区域间经营主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大湘西地区发展明显落后
长株潭地区实有经营主体和企业首位度④分别达到35.86%和47.35%,分别为大湘西地区的1.56倍、2.52倍,该地区无论经营主体总体数量还是企业数量均处于全省的绝对领先地位,这也反映出长株潭都市圈在全省具有明显经济优势。省会长沙市集中了全省超四分之一经营主体和三分之一的企业,1—6月,长沙市新设经营主体占全省31.62%,而大湘西地区5个市州新设经营主体总数仅占全省17.12%,占长沙市的54%,新设企业数量仅占长沙市的44%,一方面反映省会在全省城市中首位效应明显,另一方面也反映湖南各市州间、地区间经营主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全省“三大高地”相关行业经营主体持续保持较快增长,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加明显高于其他两大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行业经营主体发展保持较快增长速度(17.7%),反映出市场更加倾向于向投入产出比较高的科技类行业发展,侧面也反映全省经济发展正在朝向以科技创新为重点方向的转型升级。制造业相关行业经营主体发展增速相较其他两大高地行业增速最低,仅6.37%,与全省实有经营主体平均增速(9.56%)相差3.19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制造业发展相对于其他两大高地行业景气度不足,市场信心有待提升。
三、加快湖南省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服务提升优环境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切入口和着力点,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若干举措,进一步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撑、优化涉企服务,着力化解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经营主体最难的“办事求人”问题,切实增强各项支持政策的精准度和穿透力,严格做到依法依规监管,切实做到“无事不扰”,让各类经营主体感到公平、公正、可预期、有信心,能够在湖南扎下根、长的大、发展好。
(二)强化助企纾困稳存量
当前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面对当前形势,坚持充分运用好政策“工具箱”,围绕经营主体需求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特别要聚焦行业共性问题和经营主体个性问题靶向施策,研究针对性对策举措,做好资金、用工、供应链等要素保障,着力破解成本上涨、市场需求、生产要素、经营管理等广大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
(三)强化招商创业扩增量
根据地区发展特点通过优质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最大力度吸引湘商回归、产业转移、兴业创业。一方面,坚持通过开展全员招商、全域招商、全程招商,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让湘商、外商有项目可投、有领域可进,努力扩增一批新产业,催生一批新企业,努力让更多的经营主体落地湖南。另一方面,坚持加大力度支持返乡创业、万众创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将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同步适用于初始创业,不断厚植创业土壤,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在三湘大地生得出、长得大、发展得好。
(四)强化梯度培育提质量
准确把握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过程中“量”与“质”的辩证关系,着力推动全省经营主体不断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坚持大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经营主体的梯度培育行动,着重从对产业链的补链、延链、锻链、强链处着手培育发展经营主体,以产业链补缺和延伸来扩大经营主体的数量,对产业链的锻造增强来使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全面推动形成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良好发展局面。
注释:
①文中实有经营主体数据均为截至2023年6月底数据,数据均来自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综合管理系统。
②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和永州市;大湘西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和娄底市;洞庭湖地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
③“三大高地”指的是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要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
④“首位度”是度量城市发展属性的参数,一般是指在一个省域范围内,第一大城市某项经济指标占全省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