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反向流量引起的计量异议的解决方案
2023-10-25晁宏洲张天旭张馨梦何林翰徐思莹
晁宏洲,张天旭,张馨梦,何林翰,徐思莹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新疆 库尔勒 841000)
0 引言
在天然气供气、用户的计量交接中,普遍存在计量异议,影响了供、用双方的正常结算。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需要研究、分析计量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通过工程措施,消除漏计、重复计量现象,确保天然气的公平计量和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XX 燃气公司是某油田公司天然气用户,以油田管网的天然气为气源生产CNG,产品就地或拉运至子站销售。油田与该燃气公司交接计量设备为1台DN50超声流量计,流量计经实流检测合格。
2022 年7 月7 日,燃气公司开始生产CNG 并就地或其末端加气站销售,油田为该用户供气并按月度进行结算。2023 年4 月1 日,燃气公司来函反映其末端加气站实际销售量与油田天然气交接量之间存在约12%的偏差。
1 原因分析
针对用户反映情况,油田公司相关天然气销售与计量人员成立计量核查小组,对XX 燃气公司供气计量系统开展计量核查。经现场核实,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流量计运行参数、流量计算机参数设置、仪表数据采集传输均正常,流量计算机无计量异常报警[1]。在对流量计表头记录数据查看时,发现流量计存在数额较大的反向工况累积流量的情况。
为进一步确认该用户流量计反向流量问题,油田公司与XX 燃气公司一起进行了现场验证。经调查,XX燃气公司CNG加气母站内设置2台充气柱和12 台加气机。加气母站距离取气点约7 km,天然气经压缩机加压后为充气柱和加气机提供气源,属间歇性用气。对压缩机运行与管道内介质流动情况综合分析,认为加气站压缩机运行时,天然气正向流动,压缩机突然停运时,巨大冲击造成管线内天然气产生回流,回流天然气在压缩机再启动时又经过流量计造成重复计量。
2 解决措施
为解决流量计反向流量造成重复计量的问题,经与用户协商同意,油田公司决定在供气门站围墙外XX燃气公司供气管线上加装单向阀。2023年4月19日完成单向阀安装,2023年4月20日恢复供气,单向阀安装完成后进行了现场测试,未再发现流量计中出现反向工况流量的累积值,计量恢复正常。
安装单向阀之后,交接双方的计量数据趋于一致,这一事实验证了对造成流量计反向流量的原因分析是正确的。在查找出计量差异产生的原因之后,及时采取措施杜绝了反向流量的产生,但针对采取措施之前产生的计量差异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核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补偿。
油田公司为XX 燃气公司供气计量的超声流量计为临时配备的利旧流量计,流量计上显示的反向累积流量无法确定产生的时间段,且超声流量计也未按照双向计量的要求配备计量直管段和进行双向检定[2],故在加气母站压缩机停运时计量系统反向流量无法准确核算,即无法对计量异常期间的计量情况进行有效追溯。经核查小组协商一致,决定采取的解决办法是:对XX燃气公司加气母站计量系统进行计量性能确认后,采用经查明的用户加气母站计量数据作为交接量。核定该交接量需考虑:销售气量(需扣除外部拉运气量)、双方计量系统偏差、站内生活自用气。以该核定气量作为计量异常期间的计量交接量,双方计量差异量在交接结算时予以核减。
3 差异量核算
3.1 XX燃气公司计量器具性能确认
XX 燃气公司加气母站配备有12 台加气机和2台充气柱,加气机和充气柱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检定合格。经现场核实,加气机和充气柱计量性能及运行状况符合天然气贸易交接计量要求[3],计量数据可以作为本次计量差异核算基础数据。
经现场确认,该加气母站天然气除加工CNG 用于销售外,还有少量用于生活用气和壁挂炉采暖及热水用气。生活用气配置有天然气计量表,壁挂炉用气量没有配置计量仪表,可根据壁挂炉功率及使用时间进行折算。
3.2 差异量时间段确认
由于天然气销售价格差异,因此本次差异量核算按该用户加气母站投产用气之后的每月时间段进行核算。
3.3 外部拉运气量确认
经核实,XX 燃气公司加气母站受天然气供气指标限制,部分时段存在从其他燃气公司购买CNG拉运过来后卸车销售的情况。对其外部拉运天然气以加气计量交接单和收款收据作为依据,具体拉运量见表1。
表1 在标准条件下外部拉运气量统计
3.4 加气机和充气柱计量数据确认
计量后的天然气进入用户加气母站后经过脱水单元、稳压缓冲单元和增压单元后进入加气机和充气柱,经加气机和充气柱加气计量后,计量数据上传至CNG 计量工作站,通过加气站中央管理系统进行汇总储存。核查小组对计量差异时间段内加气量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加气站销售气量和扣除外部拉运气量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在标准条件下天然气销售量统计
表2 中2022 年10 月、11 月的销售量,系疫情期间加气站停止运行,自用车辆的少许CNG 加气。也可能与加气机质量流量计的零点漂移有关。
3.5 供需双方计量系统偏差核算
燃气公司用于销售CNG 的加气机和充气柱,计量设备为气体质量流量计,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输入标准密度值,转换成标准体积进行销售。查看XX 燃气公司加气机和充气柱天然气密度设置为0.690 0 kg/m3,油田公司对该用户交接计量用的流量计算机天然气相对密度为0.564 7,标况下干空气密度取1.205 kg/m3,计算得天然气实际密度为0.680 5 kg/m3。由于两处计量设备使用的天然气密度不同[4],交接双方计量系统偏差为0.690 0/0.680 5=1.014 0,该系统误差在天然气量核算时予以核减,交接计量系统误差统计见表3。
表3 在标准条件下计量系统误差统计
3.6 自用气量核算
XX 燃气公司加气母站自用气包括餐厅生活用气、壁挂炉采暖和热水用气。2022 年6 月15 日餐厅投用,至2023 年5月17日餐厅在标准条件下用气量为1 118.403 m3,每天平均用气量为1 118.403÷336=3.33 m3。壁挂炉用气分为冬季取暖和热水两部分,2022 年11 月1 日至3 月15 日取暖季每天用气量80 m3,平时热水用气每天10 m3,自用气量见表4。
表4 在标准条件下自用气量统计
3.7 供需双方交接量统计
供需双方交接量统计,具体交接量见表5。
表5 在标准条件下交接量统计
表5 中2022 年10 月、11 月的交接量,系疫情期间加气站停止运行,自用车辆的少许CNG 加气。同时可能与交接计量用的超声流量计零点漂移有关。
3.8 差异量核算
差异量=交接量-销售量-系统误差量-自用气量,具体差异量见表6。
表6 在标准条件下差异量统计
油田公司按照表6 中逐月核定的差异量,结合 当月天然气价格,进行结算。表格中“合计”列不带“-”号的数字代表当月给用户多计量的天然气量,主要由反向流量重复计量引起,结算时予以核减;带“-”号的数字则代表当月为用户少计量的天然气量,在冬季用气高峰时,可能存在把管存气几乎抽空用尽的情况,或者冬季气质发生了大的变化,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给出的天然气密度值偏低,因此销售量大于供气量[5-8]。
用户对油田公司核定的差异气量予以认可,认为油田公司对本次计量异议及时查找出原因,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使天然气交接计量进入正常状态,核定的差异气量也与其下游计量销售的气量相符[9-10]。
4 结论
1)针对天然气用户提出的计量异议,经过分析查找出导致反向流量重复计量的原因是下游用户加气站CNG 压缩机突然停运导致供气管道内介质反向流动,超声流量计重复计量导致油田公司与地方燃气公司天然气计量值与用户实际接收到即用于销售的气量值存在很大偏差。
2)为杜绝反向流量造成计量偏差而采取的措施是在供气管路上安装单向阀。试验证明,安装了单向阀之后,超声流量计反向流量消失,计量数据与销售数据趋于一致,从而判定是反向流量的重复计量导致了计量偏差。
3)在无法从交方计量设施正确核定差异量的情况下,采取对用户计量设施进行计量性能确认后的统计核算的方式核定差异量,公平地解决了反向流量存在时间段内的计量异议。措施实施后,不再发生计量异议,计量数据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