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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协同育人环境及其治理

2023-10-24吴忠霞徐舜尧周盼盼吴晓康

宿州学院学报 2023年9期
关键词:共育家园家庭

吴忠霞,徐舜尧,周盼盼,李 倩,吴晓康

1.合肥师范学院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安徽合肥,230601;2.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中心学前教育处,安徽合肥,230601;3.合肥市滨湖晨星幼儿园,安徽合肥,230601

1 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家园协同育人环境始终是教育、家庭和社会持续关注的重要议题。从《幼儿园工作规程》到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发,从家园合作内容来看,我国家园合作育人政策已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家园共育中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权责划分日益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第九条指出,“全社会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这些政策法规的颁布为保障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家园协同是评价早期教育质量的重要领域,幼儿家长作为家园合作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教育服务的消费者,其满意度是提升办园质量,检测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目前,国内关于家园合作的现状及策略研究有许多优秀成果,如国外家园合作类型与管理方式的分析介绍[1-6]、家园合作政策与变迁[7-8]、现代家园合作的现状与困局[9-10]以及破局路径[11-13]、家园共育的实现问题及应对策略[14-15];关于满意度的研究包括:家长对幼儿园满意度评价指标的设立[16-17]、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满意度调查分析[18],或从更广义的角度分析家长对学前教育满意度[19]、对公共服务满意度[20]以及在市场中家长对学前儿童教育需求满意度[21]和学前教育质量[22]的研究。由此,也引发了学前教育界对家园合作关系中家长满意度的探讨[23-25]。借鉴前人经验,本文从家园协同的视角探索育人环境,以家长满意度为评价指标,分析环境现状、提出治理方案。研究数据采集自城市公办集团园。鉴于已有研究的不足,文本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获取相关数据,以期为家园协同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

2 研究过程

研究采用分层抽样法,选取合肥市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和庐阳区8所公办集团幼儿园的625名小班、中班和大班幼儿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纸质问卷310份、电子问卷315份,剔除无效问卷,回收有效问卷600份,回收率96.55%。其中,问卷发放中很多大班家长以幼小衔接为由,不愿意参加问卷调查或问卷填写中部分信息缺失,故大班幼儿家长的问卷回收仅有48份。

借鉴黄舒涵[23]问卷设计,结合本次研究目标,问卷编制经过专家审核,最终问卷设计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被试基本情况,包括幼儿性别、班级、家庭中孩子数量、问卷填写对象、家长受教育水平和幼儿家庭结构六个维度(分布情况见表1);第二部分,家长家园合作观念量表(共4个题项);第三部分,家长对家园合作的满意度量表,包括家园合作层次、内容、方式和效果四个维度(共40个题项)。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N=600)

3 结果与分析

量表采用 Likert5级评分法,将“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满意”“非常满意”5种态度,依次赋值1、2、3、4、5分。分值越高表示该维度满意度越高。采用α信度系数对信效度进行检测,Cronbach′s a系数为0.956,表明问卷信效度较好。

3.1 家长家园合作观念分析

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是一种双方互动的教育活动,家园合作共育观念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本次调研对家园合作观念测试,由三道正向计分题和一道反向计分题组成。题项内容为:

(1)您认同加强家庭与幼儿园的合作是一件很迫切的事情吗?

(2)幼儿园与家庭合作伙伴关系,您认同双方的交流应该是经常性,而且要有长期计划和目的吗?

(3)您认同自己比较了解子女吗?因此在教育子女时您认同采取主动的方式与教师合作吗?

(4)您认同幼儿园与家庭不必沟通,幼儿在园由教师负责,在家由家长负责这种观点吗?

每道题由“完全不认同”“不太认同”“一般”“比较认同”“完全认同”五个等级。统计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90%以上的幼儿家长对家园合作观念持认同态度,其中96.5%的家长认同家园合作共育是一件很迫切的事情;94.5%的家长认同幼儿园与家庭是合作伙伴关系,应保持经常的沟通交流;96.5%的家长认为比较了解幼儿,可主动与教师保持沟通;有6%的家长认为家园沟通不是必要的,或者没有认知。因此,家园合作观念的必要性、迫切性、有目的有计划的长期开展等方面已受到家长的高度认可;但在四项维度上仍有0.5%的家长对家园合作观念不认同。

表2 家长家园合作观念分析

3.2 家园合作中家长满意度现状分析

问卷第三部分家长整体满意度调查分析显示,幼儿家长整体满意度均值为4.20,满意度较好;家园合作效果(4.51)、家园合作内容(4.35),家园合作层次(3.91)和整体满意度(4.20)的平均分都在3分以上,处于中等偏高水平;但家园合作方式(2.08)平均值最低,处于较低水平。

3.3 家园合作家长满意度人口学变量分析

3.3.1 幼儿性别差异对家长满意度的影响

表3显示,不同性别的幼儿,其家长在家园合作满意度总体及各维度均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

表3 不同性别幼儿家长满意度差异(M±SD)

3.3.2 不同班型对家长满意度的影响

不同班级幼儿家长在家园合作满意度总体和家园合作层次、家园合作内容、家园合作效果等维度的差异不显著。但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对应不同的班型,其对家长满意度的影响如表4所示。小班、中班和大班幼儿在家园合作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F=5.914,P=0.003),且方差齐性(F=5.914,P=0.179),进一步两两比较可知,小班幼儿家长满意度在家园合作方式维度最低(P=0.003),显著低于中班和大班幼儿家长满意度。

表4 小班、中班、大班幼儿家长满意度差异(M±SD)

访谈发现,由于小班幼儿年龄小、入园时间短,家长(母亲占调查样本的81%)多希望通过与幼儿园教师面对面沟通交流、电话或班级微信群等多样化的家园合作方式,了解幼儿每日在园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获得更多幼儿在园发展信息。

3.3.3 家庭子女数量对家长满意度的影响

家园合作层次、合作方式、合作效果和整体满意度对不同家庭家长满意度的影响不存在显著差异。但独生子女和多子女家庭的差异对家长满意度的影响如表5。独生子女和多子女家庭在家园合作内容差异显著(P=0.029),且方差齐性(F=3.016,P=0.057),进一步两两比较可知,独生子女家庭(占样本的38.7%)和有2个孩子的家庭(占样本的57.8%)在家园合作内容维度得分显著高于3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占样本的3.5%),即3个及以上孩子家庭的家长在家园合作内容维度满意度最低。

表5 独生子女和多子女家庭家长满意度差异(M±SD)

访谈调查发现:有1~2个孩子家庭的家长有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能更好地配合、协助幼儿园家园合作工作,因此其对家园合作中合作内容满意度较高;3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家长表示家庭中孩子较多,养育和教育消耗并分散了家长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弱化了家园合作内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园合作的满意度。

3.3.4 幼儿父亲、母亲满意度差异比较

由表6可知,幼儿父亲、母亲在家园合作满意度总体及各维度均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因该方向研究中幼儿祖辈样本数量非常少(N=2),不具有代表性,在此不做具体分析。

表6 幼儿父亲、母亲满意度差异(M±SD)

3.3.5 不同学历背景的家长其满意度差异的比较

由表7可知,家长学历层次对家园合作层次、家园合作内容、家园合作效果和整体满意度不存在差异。但家长学历在家园合作方式维度差异显著(P=0.000),且方差齐性(F=8.725,P=0.061),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拥有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家长满意度显著低于高中/中专家长;大专和本科学历家长满意度显著低于初中及以下学历幼儿家长。

表7 不同学历的家长满意度差异(M±SD)

访谈发现,受过高等教育的家长教育意识较强,重视家园合作方式方法,既能关注幼儿的过程性学习,又能重视幼儿的全面发展;能与幼儿园保持积极的、经常的交流与合作,及时发现幼儿在园生活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受教育程度低的家长在家园合作中处于被动状态,不重视家园合作中的方式方法,孩子在园生活和学习更多依赖教师,重视孩子在园知识的学习,弱化孩子非智力因素方面的教育。

3.3.6 核心家庭与三代同堂家庭的家长满意度差异比较

表8反映了家庭结构对家园合作的影响。其中核心家庭、三代同堂家庭在家园合作层次(P=0.093)、家园合作内容(P=0.097)和家园合作方式(P=0.260)维度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在家园合作效果(T=11.483,P<0.01)和整体满意度(T=9.669,P<0.01)方面差异非常显著。核心家庭在家园合作效果和总体满意度最低。访谈发现,核心家庭中父母(主要是母亲)对幼儿教育的高期望成为家庭教育关注的焦点,家长过早的学业焦虑与高期望影响了家园合作中家长的满意度。

表8 核心家庭、三代同堂家庭家长满意度差异(M±SD)

这里说明一下,本次调查的隔代家庭(N=3)和单亲家庭(N=2)数量很少,研究结论不具有代表性,在此不做分析。

4 教育治理路径

学前教育是全面启蒙和奠定基础的教育,是践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政策的基石,是实现“两个目标”、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教育起点。1996年以来,我国教育主管部门陆续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202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2023)等,实现了从法治角度对幼儿园教育的质量评估与监管,为家园共育的权责赋予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此,基于新时代下的新形势和新变化,结合该研究,对家园合作教育的治理路径提出了以下4点建议。

4.1 注重家园协同政策法规导引,提高家长家园合作认识

首先,幼儿园区教育作为学前教育的前沿阵地,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一直是其孜孜不倦、躬身前行的重要使命。因此,家园合作不是幼儿园或幼儿家长某一方的教育责任或者教育义务。应该熟练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清晰家园合作中学校、家长、幼儿三方在教育环境中主体和客体的角色,梳理合作关系中学校与家长的教育责任和义务。为家校合作正常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政策导向作用,实现“依法治教”理念,提高家长对家园合作的重视。其次,家园合作结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力量,一直是幼儿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抓手。因此,需要能够家长明白家园合作的作用与意义。帮助家长了解孩子、关注孩子成长;帮助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减少管理压力;形成教育合力,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与氛围。深化家长对家园合作的观念。

4.2 丰富家园合作内容,提高家长满意度

家园合作内容是实现家园共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家园合作的核心。提高家园合作家长满意度,就是提高家园合作的质量,就是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一直以来,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家长相对更重视幼儿智力的培养,易忽视幼儿情感和社会属性甚至体质体力等方面的发展,使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盲从,溺爱、娇惯现象较普遍。因此,幼儿园要在丰富家园合作内容上引导、鼓励家长直接或间接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一方面,帮助家长深入了解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和教学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帮助家长形成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树立正确的家园合作教育观念。在实践中引导、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让家长感受家园合作教育理念,体验、学习新的家庭教育方法。

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如独生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低学历家庭)家园合作中合理的诉求,幼儿园可以开展一系列有计划的家园合作。首先,可以指导家长为人父母的教养技能,对幼儿开展个别教育的方法。其次,可以开设家长阅览室,定期开展家教讲座、家长交流会、好书推荐和亲子阅读,帮助家长掌握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介绍各年龄班儿童的玩具和玩法以及优秀儿童读物的展示,帮助亲子和谐交往。再次,设立家园数字化联系栏,定期分享家教新观念和好经验、安全和保健知识、亲子游戏等,分享本班近期教育目标、幼儿成长状况及一些有针对性的家教辅导性文章等。最后,充分利用家长和社区有利资源,开展多样化活动,丰富家园合作内容,为家园有效合作赋能,提高家长满意度。

4.3 引导家长深度参与,提高家园合作层次

提高家园合作层次,是尊重家长对幼儿健康成长和高品质教育的客观需求,也是保持幼儿教育质量,提高合作效率,实现家园共育的必经之路。家长是幼儿教育的最重要参与者,家园合作家长参与程度越高,幼儿自身的发展水平也就越高[26]。然而,在实际调研表明:在生活和工作节奏不断加速的当下,很多家长会因工作压力、业务繁忙、家庭结构等多种原因无法全身心参与家园共育。迫使幼儿家长在家园合作中经常出现角色缺失,使得家长容易丧失家教执行中的主导地位,家长在家园合作中的教育权利不能良好地行使,家长参与家园共育的责权受限。严重影响家长参与家园合作的意愿,阻隔了家园合作中的沟通效率,降低了家园合作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做好幼儿家庭状况和家长育儿状态的摸排工作,架构好家长、幼儿、教师的沟通桥梁是提升家园合作层次的关键。通过重点关注、家访交流、约谈家长和及时沟通等手段,可以多角度多方面及时了解幼儿身心状态,反馈发展水平,发现教育问题,帮助家长与幼儿形成良好的育儿关系和良性循环。同时,充分利用园区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在育儿教育的话语权和家庭教育环境中的主导权。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同等效力和平等对话。最后,合理制定家园合作计划时,一是赋予家长行动的参与权,邀请家长入园参观,走进课堂,感受幼儿一日生活体验,体会幼儿在园的生活与学习,从家园共育的视角感受幼儿的发展成长;二是要赋予家长参与的话语权,倾听不同家长的需求和心声,积极调动家长主动性、提升共育层次、提高共育水平[27];三是赋予家长参与幼儿园课程建设权,参与幼儿园教科研活动,对好的建议观点积极采纳,组织多方面力量进行课程的合作开发。每个幼儿的家庭都是独特的,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经验,重组、优化幼儿园课程,共同为幼儿成长与发展承担各自的教育责任和义务,明确教育分工,形成教育合力。即实现家园合作的话语沟通、行动交流和课程参与,建构了幼儿全面发展的课程与园区三维度的管理。四是赋予家长对园区工作一定的评价权。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参与幼儿园评价是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的必要手段。家长参与幼儿园评价不仅体现、落实幼儿园教育政策和法规评价精神,而且体现了教育过程的民主化和人性化。通过家长深度参与家园共育,改变家长被动参与教育角色的若即若离式合作,逐步向幼儿园为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园资源互补型的互助合作式发展,再到全方位相互渗透融合的互助合作模式发展,渐进式提高家园合作层次,提升家长家园合作满意度。

4.4 合理运用线下线上进行家园有效互动,提高家园合作效果

家园合作方式决定了家长与园区的沟通质量,是开展家长工作的必经路径。在数字化时代的当下,邮件、留言、QQ、微信以及视频会议都赋予了家园合作更多的方式和手段。线上线下实时及时的互动和沟通已成为家园共育沟通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28]。而在实际调研中反映出,以幼儿园为主导的家园合作的方式仍缺乏深度和质量,未体现出家园合作交流中的顺畅性。家园共育缺乏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部分家长忽视或不了解线上合作方式对儿童发展的积极作用。有些合作方式的不当行为降低了家园合作的满意度,甚至产生消极影响。

事实上,线上线下的合作方式其实有着不同的意义和作用。要合理运用,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线下合作多以面对面沟通交流为主,如家访、家园联系手册、亲子活动、家长会等。其方式的意义在于实现教育问题的直接反馈、家长对园区教育的参与、体验孩童的感受以及对家庭中沟通和教育过程的指导;作用在于有针对性的深入沟通和避免不必要的隔阂、误解。线上合作是不见面的虚拟交流,如微信群、班级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意义和作用在于展示幼儿园区活动,通过图片、视频、文字反映幼儿在园的学习生活反馈宣传幼儿园建设水平和教育能力。因此线上互动工具的使用要避免种类太多、内容太杂、视觉太乱,避免线上与线下功能的重复,如“个孩”问题怡面谈,避免群内针对性地告知。通过微信群向家长反馈孩子的出勤、表现和学习生活状态。因此,做好线下沟通,做好线上互动,合理突破时空局限,才能构建有效地家园互动。在多样化的家园合作方式中,实现向家长及时展示幼儿的学习状态和发展水平,消解家长家园合作中获取信息不对称现象,一定程度弥补传统家园合作方式的不足,满足不同家长的教育需求、焦点需求和发展性需求[29]。

5 结 语

构建家园协同育人环境,提高家园合作家长满意度,提升办园质量,通过问卷法和访谈法,从合肥市600名家长的调查访谈入手,多维度地分析了家园合作家长满意度现状,针对家长满意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建议。通过家园合作家长满意度研究,为我国幼儿园家园合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但鉴于调查样本量受限,部分研究结论还有待后期进一步分析、完善,为提高家园合作家长满意度提出更具实用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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