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渊源、生成逻辑及价值求解
2023-10-21刘秦民张建华
刘秦民,张建华
(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随着当今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实力的不断发展,有关民主问题不仅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也成为时代需要回应的重要课题。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重要成果,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民主”概念,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不仅赓续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本文通过梳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渊源、生成逻辑,进一步挖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进而阐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当代的价值体现。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渊源与提出过程
民主(demokratia)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其核心含义是“人民的统治”[1],简单来说是人民通过抽签、选举等方式,直接参与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如选举出公职人员以及任命等。近代以来,洛克与卢梭在这一内涵的基础上,将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原则融入其中,提出通过人民对于政府组成、政治权力的同意来实现民主以及民主的本质就是实现人民主权,从而形成了古典民主理论。现代西方民主概念相较于古典民主概念侧重点又有所不同,亨廷顿认为,“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2]。现代西方民主理论相较于古代和近代是一种倒退,多数人统治意义上的古代民主、人民主权意义上的近代古典民主,被现代精英民主代替。这种凭借竞争性选举方式产生领导精英的形式将民主局限于政治选举,缩减了民主的过程、窄化了民主的空间、削弱了民主的作用。对此,列宁曾深刻地指出所谓精英民主就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资产阶级精英民主“虚假性”的批判和揭露,是对真正具有实质内容的民主的发展。
中国的“民主”古已有之,先秦儒家经典著作《尚书·多方》中“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首现“民主”一词,其含义是“为民做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尚书·大禹谟》)是盛名的民本政治思想,认为德政就是最好的民主,养民之本在于让老百姓生活富足,这是统治者在国家治理层面对民本思想的实践操作。之后,儒家民本思想中的“仁者爱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等爱民、重民、富民理念从以人为本的立场突出民主的核心在于权力归人民所有,人民是民主的主体。此外,传统民本思想中的“天下为公”“立法为民”“听政于民”等理念从立法、治国理政等方面强调了人民享有民主对国家兴衰成败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重要性,传承了“听政于民”等古代优秀民本思想中的精髓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表现出党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价值追求和使命担当。
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直接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马克思认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4]。民主的实质是人民群众掌握国家权力,对国家制度的确定具有决定权,对国家全部政治生活的选择起着关键作用。马克思还具体指认了获得真正民主的路径,“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5]。十月革命胜利后,随着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传入中国,毛泽东将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他认为:“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6]这就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在历经深刻的社会变革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人民对民主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扩展。改革开放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科学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实践历程中不断探索民主的本质,学术界也开始思考“民主是什么、为什么发展民主”这样的基本问题。如同马克思所指出的:“全部问题就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如果这一点我们做到了,我们就能对付民主,否则我们就会失败。”[7]这就意味着在中国要真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要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思考中国式民主的探索道路,既不能全盘照搬西方的民主,又不能完全脱离中国的实际。因此,在探索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要真正找准定位,才能真正实现民主在中国健康持续并长久地发展。
在新时代中国的语境下,人民民主实际上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就超越了“少数人民主”“一次性民主”及“伪全民性民主”,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话语中国化的进程中,结合中国的社会现实,实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明确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8]这就指明了中国民主的价值导向。民主既应是实现本国人民的民生福祉,又应是实现世界各国普遍发展的推进之径,以其各异的实践成果勾勒人民愿景,也就是说,中国追求实质民主同时坚持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过程”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其提出和发展有一个过程。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上海虹桥街道让普通居民真实参与立法工作全过程,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形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虹桥经验”,切实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9]习近平总书记从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的角度出发,首次将“全过程”与“民主”联系起来,强调了民主参与的程序性和完整性。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0]。“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民主程序和法治成果的凝练与总结。习近平总书记用“发展”一词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根据实践需求不断发展和创新,体现了这一重大理念的实践性、科学性。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系统论述,不仅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具有完备的制度程序、完整的实践参与和科学的衡量标准的民主,是实现了“四个相统一”并具有“三全”“三最”鲜明特征的民主,而且从坚持“三个有机统一”和“一项重要制度”的角度指明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从而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新方案。这一系列的重要论述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要义,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从面向未来的高度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了战略部署,标志着“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地位的正式确立。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11],再次明确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地位。
由此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基于新时代中国民主实践的探索。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民主的方向选择,正是因为其从系统的角度出发,深刻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了准确的规律认识和把握之后提出来的。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论断的提出,创造性地将人民民主的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真正地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各个方面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为新时代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成逻辑
(一)历史逻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民主实践形式
马克思指出:“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12]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自觉探索的经验总结,也是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必然逻辑。
在百余年来的民主实践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体现了社会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探索出的新的民主实践形式。回溯中国共产党百余年民主实践沿革,可分为四个时期: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争取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在此历史条件之下面临既相互区别亦相互统一的“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与“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任务,寻求国共第一次合作以开展国民革命后,中国共产党验证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国实现人民民主的主要力量,正如毛泽东后来所总结的,“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13]。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初步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与运作形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行局部民主执政形式的“三三制”民主政权,这一时期的探索赋予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生成的根本政治和社会条件。二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建构人民民主。马克思在论述民主的发展逻辑时指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建构起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提供根本制度保障。三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发展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立足人民当家作主凸显以民为本,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与发展开辟道路。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升华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式民主立足改革发展的新起点并不断得到升华,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新征程创设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理念,代表着社会主义民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从古典民主到现代民主,可以说,民主理论从少数人的精英民主不断发展成人民参与式民主,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获得新的阐释,各国都在不断探索着民主制度的实践。我们不能用单一的标尺来衡量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更不能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政治文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实践。
(二)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人民民主、怎样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这一重大时代课题,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同时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马克思曾提出,“‘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14]。恩格斯也明确指出民主“这个概念每次都随着人民的变化而变化”[15]。马克思特别强调民主的真实性,他指出:“一切国家形式都以民主为自己的真实性,正因为这样,它们有几分不民主,就有几分不真实。”[16]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要想真正实现民主,就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让人民真正享受民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那些只为少数人服务的民主,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民主且不具有真实性。无产阶级要想实现真正的民主,就要通过革命来改变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针对无产阶级如何争取民主的问题,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也正是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与中国实践的碰撞,中国式民主才得以结出新的理论成果,而这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成果,也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直接理论来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优势、创新实践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相结合,针对发展什么样的人民民主、怎样发展人民民主这一重大课题,创造性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体现了中国民主实践进程中中国式与现代式的特性。
(三)实践逻辑:系统完整地参与实践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17]这就指明了中国的民主政治要立足中国的国情。作为执政党,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必须直面的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体现人民意志,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18]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落脚点在于民主参与的全程性。恩格斯强调:“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19]就是强调在民主协商与政治治理上要体现出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而今,西式民主之所以逐渐沦为“霸权民主”“少数人的民主”,主要是因为西式的“民主”仅体现在选举的过程而非国家治理的全过程监督与参与,这样的民主是具有过程性,但并非全过程民主,即便是向民众开放了选举的参与渠道,也只是体现了“少数人”的意志。
与西方民主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20]。从民主选举到民主监督,中国的人民民主都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全过程性”“参与性”和“广泛性”,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了每个人参与国家决策的权利。同时,在基层治理中,以百姓关切的热点难点为中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主体意识,在治理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让人民真正参与到各环节之中。除了在形式上体现“全过程”,在内容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可行可操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有程序可依,真正实现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统一。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提供独特的话语和理论支撑,也为世界展示了中国式民主的“新范式”“新形态”。作为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嵌入了“中国智慧”,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21]。
第一,制度体现中国式民主的“新范式”。作为中国式民主“新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框架可依、有要素参考、有范式操作的系统架构。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建立在新时代人民民主系统以及机制“全过程”的程序基础之上的。中国经济、文化、生态等多个领域的发展,离不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这种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在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基础上。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逻辑更具协商性。中国民主比西方民主更具有协商性,体现在无论是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中国式民主都是在实践人民当家作主过程中不断健全的。在重要的政治制度上,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的形式保障与之配套的相应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22]。再次强调了中国式民主的制度旨在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凸显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制度建设的优势。
第二,准确定位中国民主的“新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民主首先是一种制度形式,是一种多数统治的国家制度,作为全新的政治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全”具有丰富的内涵,而西式民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其民主是一种“竞选式民主”。这种民主侧重于程序性民主,是“间歇性”民主,把民主的真正含义——人民当家作主割裂开来。“全过程人民民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以及民众参与的获得感,这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全”的根本定位。顾肃在《论政治文明中的民主概念和原则》一文中指出:“就本来意义而言,民主是指多数人的统治,或叫人民的统治,即最终的政治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23]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就在于“以民为本”,只有当人民的意志得以充分表达,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显现出中国式民主的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终的旨意就是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充分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同时,也昭示着人类的政治文明正在不断地向前推进。
第三,探索适合中国民主的“新机制”。尽管现代民主理论的学者意识到了“主权在民”,但熊彼特等精英民主论学者提出通过竞争性选举将国家权力交予政治精英,人民只负责投票选出由谁统治。“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决定的权力。”[24]这样的民主虽具有过程性,却并不意味着全民都能普遍享受到“民主”的权利,反而会带来潜在的“多数人暴政”的风险。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首要的环节就是民主选举,与西式民主不同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链条式的、环环相扣的。在选举方式上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在决策阶段,广泛吸纳群众智慧,体现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同时,还将民主深入到基层治理中,传递人民心声。在民主监督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样发挥了“参与性”与“广泛性”的作用,以百姓关切为着力点,对选举、决策、管理环节进行监管,疏通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通过民主程序的完整性,以有效的民主保障发展的质量。其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建立在人民民主系统完整地参与实践基础上探索的“新机制”。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之治”日益显现其巨大的优势,相较于西式民主的“抽象民主”,中国式民主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过程体系中,都为全体人民群众、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营造了高质量的民主法治环境,彰显了中国式民主制度的可行性及优越性。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价值
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新形态,不仅向世界各国展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了民主形式,更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发展样态,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
第一,给出了人类民主进程的“中国方案”。中国式民主与西式民主有着显著区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媒体报道上鼓吹“主权在民”等资本主义思想,但是,在现实世界中,西方民主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民主,尤其是民主环节已经基本沦为不同资本集团相互倾轧的形式。这种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普通民众的政治诉求得不到满足。与之相比,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体现人民意志,集中反映人民愿景,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让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了现实层面的运行,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了经济方面的高速发展和国内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下,我国的政治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中国的民主治理保障了人民群众通过选举和协商等多个渠道的政治参与,彻底地实现了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超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推进全球民主进程的中国方案。
第二,提供了人类民主形式的“中国之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而人民民主的形式是实现“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25]“全过程”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就体现在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下,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每一项制度和每一个重大决策都要从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体现人民的意志,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相对于“非全过程”而言的,它既是程序民主,亦是实质民主,并非限于民主决策过程而忽略其结果,并非疏远人民,反而需要从人民诉求和切身利益出发,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彼此贯通。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中国民主的鲜明特点,正因如此,其得以区别于西式民主从而彰显中国式民主的优越性。
第三,实现了人类民主蕴含的“共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26]中国的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并非一帆风顺,它是经过了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才不断摸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就没有放弃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探索和实践,正是因为对“人民民主”有了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中国共产党才更加坚定了独立自主地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人民民主道路的立场。民主作为人类对理想社会和幸福生活的追求,千百年来在人类文明思想史上都极具价值理性的魅力。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遵循民主这一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探索出的成功实践,向世界呈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治理优势,不断地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同舟共济、和衷共济、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增进人类共同利益,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27]。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为了推动我国的政治发展不断走向民主化、现代化,不断探索以实质民主为发展导向的民主形式,用实践来证明中国式民主不仅在理论上“行得通”,在实践上更是“走得远”。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需求。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需求为主要前提和基本条件,是最高层面的“中国故事”,它与“和平发展”形象、“负责任大国”形象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形象等一起,构成了中国国家形象的风景线,可以作为对外国家形象传播的主线[28]。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把民主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的共识性与每个国家独立自主探索民主道路的差异性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是全体人民整体利益的实现形式,它既承认民主这一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又遵循我国的基本国情、历史文化传统、人民意愿,为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遵循。
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着民主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属性,是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成果的继承和超越,是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民主的实践探索,同时也为整个人类民主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展现出社会主义民主崭新的形态,必将在人类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开辟出发展的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