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东北男性结婚难问题研究与启示
——基于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的分析
2023-10-20王磊
王 磊
(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06)
一、研究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婚配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和男性“结婚难”等一系列问题,并日渐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随之,针对男性大龄未婚、晚婚和终身不婚现象的分析逐渐增多。这些研究中的绝大多数是针对当代社会的考察,通常使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人口普查数据和各类抽样调查数据,主要从性别失衡、婚姻市场挤压和社会公共安全等人口学与社会学视角进行分析(1)李树茁、姜全保、伊莎贝尔·阿塔尼、费尔德曼:《中国的男孩偏好和婚姻挤压——初婚与再婚市场的综合分析》,《人口与经济》2006年第4期;姜全保、果臻、李树茁:《中国未来婚姻挤压研究》,《人口与发展》2010年第3期;靳小怡、郭秋菊、刘利鸽、李树茁:《中国的性别失衡与公共安全——百村调查及主要发现》,《青年研究》2010年第5期;杨雪燕、伊莎贝尔·阿塔尼、李树茁:《性别失衡背景下大龄未婚男性的商业性行为——基于中国农村地区的研究发现》,《人口学刊》2013年第1期;李树茁:《性别失衡、男性婚姻挤压与婚姻策略》,《探索与争鸣》2013年第5期;果臻、李树茁、Marcus W.Feldman:《中国男性婚姻挤压模式研究》,《中国人口科学》2016年第3期。,集中探讨男性婚姻困难的表现,及其对个体福利、家庭和谐、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
婚姻作为一项社会制度,具有排斥底层男性的特征。不同社会阶层的男性在婚姻机会(2)王磊:《贫困地区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议婚经历、认知与计划——以冀北调查为基础》,《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和婚姻结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当前我国男性婚姻困难群体主要集中在欠发达农村地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条件及个体人力资本的全面劣势是部分男性在婚姻市场中竞争失利的决定因素。(3)王磊:《贫困地区农村大龄青年未婚失婚影响因素分析》,《当代青年研究》2012年第12期。历史研究能够促进人们对当下男性婚姻困难问题的分析与理解。目前,学界仅有少数研究使用历史文献资料考察男性婚姻困难问题。王跃生依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刑科题本婚姻家庭类档案中的个案,针对男性晚婚和不婚群体的研究发现,清代中期的晚婚比例是比较高的,在晚婚者中绝大多数为出身社会中下层者,晚婚男性主要集中在贫穷家庭出身者中。经济困窘是造成其婚姻失时的根本原因,而男女性别比例在一些地区的严重失调加重了其婚姻的难度。(4)王跃生:《十八世纪后期中国男性晚婚及不婚群体的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2期。笔者基于历史人口数据库的量化分析发现,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年龄越大、有残疾、无官方职位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更高,父母一方或双方在世、父亲或叔伯有官方职位的男性未婚的机会比率更低,包括个体、家庭、亲属关系和地区在内的微观、中观和宏观因素共同决定了男性的婚姻结果。(5)王磊:《清代辽东旗人社会中的男性失婚问题研究——基于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人口与经济》2013年第2期。
21世纪以来,我国东北地区经济增长趋缓、人口净流出现象日渐突出。由于女性具有婚姻迁移的性别优势,婚姻市场上适婚女性外迁将提高东北社会底层男性婚姻困难的风险。当前,东北人口净流出与清代中晚期东北人口净流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6)赵英兰:《清代东北人口的统计分析》,《人口学刊》2004年第4期。清代东北是旗人主要聚居地区之一。旗人婚姻行为受到八旗制度的深刻影响,八旗制度为旗人的婚丧嫁娶提供切实的经济保障。(7)定宜庄:《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页。同时,八旗制度对旗人婚姻行为也有诸多限制,比如旗民不婚、选秀女和指婚等。这些制度规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旗人的通婚圈或推迟了旗人的初婚时间。
笔者认为,除了婚配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男高女低或男强女弱”婚姻梯度和女性婚姻迁移的性别优势等人口社会经济因素以外,个体及家庭特征,特别是男性所属社会阶层、原生家庭的结构及家庭成员支持对男性婚姻行为结果有关键影响。因而,本研究力图通过分析清代中晚期东北男性婚姻行为,主要从男性个体所属社会阶层及其原生家庭特征等维度来阐释当下我国男性的婚姻困难问题。本文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不同社会阶层男性的婚姻行为存在哪些差异?二是男性个体与家庭的人口、社会与经济特征对其婚姻行为或婚姻结果产生何种影响? 在此基础上,指出本研究发现对当下我国男性婚姻困难问题的思考与启示。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
本文的实证分析主要基于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辽宁部分(8)该数据库的辽宁部分指当今的辽宁东部地区。和双城部分(9)该数据库的双城部分大致是当今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两个子数据库。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所载的人口记录来源于保存在辽宁省档案馆的八旗户口册,这些人口信息来源于1749-1909年的732册户口册,时间跨度长达一个半世纪,提供了多世代人口资料,包含分布在50 000户、10 000个户组、1 000条血亲网络以及超过700个村庄中的26万多人。这些人属于盛京内务府管辖下的居住在东北辽东地区的旗人。(10)《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简介》,http://ishnc.sjtu.edu.cn/doc/CMGPD-LN中文译本_20130206.pdf.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双城部分)的原始资料为清代吉林将军双城旗人户口册,详细追踪记录了1866-1913年京旗、屯丁和浮丁三类旗人的人口和家户信息,包含10万余人的近135万条记录(338册户口册,1 346 829个观测记录和108 100个体)。(11)Campbell, Cameron D., and Lee, James Z. China Multi-Generational Panel Dateset, Shuangcheng (CMGPD-SC), 1866-1913. Inter-university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and Social Research [distributor], 2021-10-14.http://doi.org/10.3886/ICPSR35292.v6.0 .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包含了大量的人口、家庭和社区组织信息,比如旗属、村属、民族、户主的姓名、年龄与官方职位以及家庭成员年龄、生命事件(出生、死亡和婚嫁等)等大量信息。在八旗户口册中,不同身份的旗人被分别编入不同的户口册中,以区分其不同的社会政治地位和权利。(12)《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简介》,http://ishnc.sjtu.edu.cn/doc/CMGPD-LN中文译本_20130206.pdf.
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包含三类人口:正身旗人、特殊义务旗人(各种专业的丁)和庄园旗人(庄园主旗人和奴仆旗人)。正身旗人登记在正身旗人户口册,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来扩大个人及其家族的财富和权力,有机会参加由国家举办的科举考试和担任政府官职。特殊义务旗人登记在专业人丁户口册中。同正身旗人类似,特殊义务旗人也享受国家给予的免租土地。他们中的成年男性按规定需要为盛京内务府提供专门的服务,如采蜜、养蜂、打渔、拾棉花以及制革、丧葬等。但是,特殊义务旗人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基本上没有人是官员、士兵和工匠,同样也没有人有任何通过科举系统获得的头衔。一般而言,庄园旗人比特殊旗人社会地位还低。除了庄头、园头等地方性的管理者外,庄园旗人中没有人拥有其他政府官方职位。(13)《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简介》,http://ishnc.sjtu.edu.cn/doc/CMGPD-LN中文译本_20130206.pdf.
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双城部分)包含京旗、屯丁和浮丁三类旗人。一方面,京旗主要是由京师和热河等城镇地区移驻到双城的八旗闲散,屯丁主要由吉林、辽宁农村闲散旗丁所构成,浮丁则是当地流动人口。另一方面,这三类旗人存在权利与地位的等级差别,京旗与屯丁是清廷组织的移民,按户为单位,可以分到数量不等的土地、房屋、耕牛等生产、生活资料,而浮丁则无权参与分配,京旗则在资源分配中获得最大份额。以土地分配为例,每户屯丁需要为每户京旗代垦才能获得10晌己产地,而京旗可以无偿分配到20晌己产地。与浮丁和民人相比,京旗与屯丁一直拥有免租土地的政策照顾。(14)任玉雪:《清代吉林将军双城地区的身份制度与旗界、民界(1815-1911年)——兼论东北地区的封禁政策》,《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3年第3期。除了权利与地位的差别,双城旗人的生活方式也存在明显区别。与当地屯丁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不同,京旗长期保持着城镇生活特征。(15)Chen Shuang, Cameron Campbell and James Z. Lee. “Vulnerability and Resettlement: Mortality Differences in Northeast China by Place of Origin 1870-1912-Comparing Urban and Rural Migrants.” Annales de Démographie Historique 2005(2).表1展现了被研究男性旗人群体的人口数量和比例,其中,辽宁东部的男性旗人接近15万人,黑龙江双城的男性旗人接近6万人,正身旗人和屯丁分别是辽东和双城人口占比最大的男性旗人群体。
表1 历史数据库的样本数量与人群类型构成 单位:人;%
(二)变量
下一次户口登记为结婚状态和下一次户口登记为再婚状态是本研究的两个被解释变量。这两个被解释变量都是二分类虚拟变量,当变量赋值为1时则代表下一次户口登记的婚姻状态分别为初婚和再婚,当变量的赋值为0时则代表下一次户口登记的婚姻状态分别为没有初婚和没有再婚。因为本研究聚焦个体与家庭因素对男性婚姻行为或婚姻结果的影响,所以主要解释变量包括个体特征和家户特征等一系列变量。
个体特征主要包括社会阶层属性和社会经济特征。辽宁旗人包括正身旗人、特殊义务旗人和庄园旗人三类人群,双城旗人包括京旗、屯丁和浮丁三类人群。辽宁和双城的六类旗人具有不同的社会政治地位与经济权利。个体的社会经济特征包括是否有官方职位、是否有科举功名和是否披甲(16)从佐领壮丁中产生组成八旗军队的甲兵。挑选兵丁俗称“挑缺”,被选中者俗称“披甲”。参见刘晓萌:《清代北京旗人社会(修订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5页。,这三项也是集中反映旗人男性社会政治经济地位与权利的指标。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传统社会盛行的婚姻行为规范,父母或家长对子女婚姻行为起主导作用,家户特征对家庭成员的婚姻机会和婚姻结果都有重要影响。家户特征主要包括父母在世情况、家户人口的构成状况和社会经济特征。其中,父母在世状况分为父母皆故、父存母故、父故母存和父母皆存四种状态。家户人口构成状况包括父亲是否是户主、户内成年男性人数、已婚哥哥人数和未婚哥哥人数。家户社会经济特征包括父亲是否有官方职位、是否有科举功名、是否披甲,有官方职位、有科举功名的叔伯人数,有官方职位、有科举功名的兄弟人数。另外,男性的年龄和户口登记年份是控制变量。
(三)方法
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具有历时性的特点:数据库记录了个体一生的历程,在不同的时间节点记录下个体的各种特征以及其所经历的重要事件与转变,与横截面数据相比,该数据更适合用于因果分析。因为数据是每年或每3年进行1次的记录(17)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的人口每3年进行1次户口登记,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双城部分)的京旗和屯丁每年进行1次户口登记、浮丁每3年进行1次户口登记。,所以,户口册只叙述了个体事件发生在哪一年或哪一个三年的时间段中,而没有具体的日期。(18)Campbell, Cameron D., and Lee, James Z. China Multi-Generational Panel Dataset, Shuangcheng (CMGPD-SC), 1866-1913. Inter-university Consortium for Political and Social Research [distributor], 2021-10-14. https://doi.org/10.3886/ICPSR35292.v9.数据库中的诸多变量——结婚风险、再婚风险、下一次户口登记为结婚状态、下一次户口登记为再婚状态(19)变量结婚风险(AT_RISK_MARRY)、再婚风险(AT_RISK_REMARRY)表示被观测男性在户口登记的当年是否存在结婚风险或再婚风险,变量下一次户口登记为结婚(NEXT_MARRY)、下一次户口登记为再婚(NEXT_REMARRY)表示被观测男性下一个户口登记年的婚姻状态是否属于结婚或再婚,0分别代表没风险、没结婚、没再婚,1分别代表有风险、已结婚、已再婚。——是使用离散时间事件史分析技术研究初婚或再婚行为是否发生的基础条件。
本文主要使用描述性统计和事件史分析技术分别描述旗人男性的婚姻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事件史分析模型分为两类,即离散时间模型与连续时间模型。这涉及持续期的时间单位,隐含着事件发生时间的测量准确性问题。时间本来是连续变量,但如果时间单位取得很大(如1年或更长的时间),通常将其作为离散时间对待。由于本研究数据的时间单位是1年或3年,因此,本文采用离散时间逻辑回归模型,其思路是:P(t)代表某人在时间t上发生某事的概率。可以运用下列逻辑回归模型方程简化式拟合观察数据:
其中,x1代表一般解释变量,x2(t) 代表动态解释变量,a (t) 是截距,只要模型中还有代表不同时期的虚拟变量,它便会随时期变化。这样,我们可以应用常规逻辑回归进行系数估计和检验。在其他解释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模型估计的解释变量系数指的是该变量变动一个单位(unit) 时机会比率( log-odds ratio) 的变化。
三、婚姻行为特征及变化趋势
以下主要聚焦初婚、再婚、未婚和丧偶等婚姻状态,对清代东北辽宁和黑龙江双城的各类八旗男性的婚姻行为特征及变化趋势进行全面系统的描述与分析。
(一)初婚
辽宁三类旗人的年龄别初婚比例具有相似的模式。30-35岁之间达到初婚比例峰值之后缓慢下降。在40岁之前,京旗各年龄初婚比例最高,40岁之后屯丁各年龄初婚比例最高。与其他五类旗人完全不同,双城浮丁的年龄别初婚比例呈近乎直线的增加趋势。浮丁是双城的流动人口,不是政府组织的移民,没有政府分配的免租土地,经济条件或婚姻的物质基础属于最差,初婚更难、单身数量和占比都比较大(图1)。
初婚年龄是婚姻分析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指标。(20)王跃生:《民国时期婚姻行为研究——以“五普”长表数据库为基础的分析》,《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2期。清朝没有将始婚年龄写进会典和律例,在清人的很多论述中,更多将男子“加冠而婚”、女子“及笄始嫁”的说法视为经典。(21)郭松义:《伦理与生活——清代的婚姻关系》,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80页。加冠和及笄是古代成人的标志,具体年龄是男20岁、女15岁。通过分析各类史料并采用估计、推算或直接计算等方法考察了清人的初婚年龄,多项研究发现:清代男性初婚年龄都在20岁以上、大部分在21-23岁之间。(22)刘素芬:《清代皇族婚姻与宗法制度》,见《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98-101页;James Z. Lee &Cameron D. Campbell. Fate and Fortune in Rural China—Social Organization and Population Behavior in Liaoning 1774-187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王跃生:《清代中期婚姻行为分析——立足于1781—1791年的考察》,《历史研究》2000年第6期;刘翠溶:《明清时期家族人口与社会经济变迁》,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92年版,第55页。本研究发现,辽宁和双城旗人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分别为20.2岁和22岁,不同人群类别的初婚年龄存在明显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类旗人的初婚年龄都在减小(表2)。
表2 平均初婚年龄及时期变化 单位:岁;人
(二)再婚
第二次及以上次数的结婚都属于再婚。与初婚相比,再婚模式的差别更加明显。与辽宁旗人相比,双城旗人再婚模式的差别更突出。两地各自内部的三类旗人再婚比例与其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基本呈正相关关系,尤其是双城的表现更为典型(图2)。
图2 再婚比例的年龄模式
再婚年龄与男性丧偶年龄(妻子死亡年龄)密切相关。再婚年龄与初婚年龄的含义不尽一致,初婚年龄与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权利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再婚更晚则有可能与丧偶时间更晚有关。本研究发现,辽宁和双城旗人的平均再婚年龄相差2岁,分别为40.7岁和38.7岁。浮丁再婚年龄最大与其被观测到的再婚人数过少(只有35人)有一定关系。从时期变化看,辽宁和双城旗人的再婚年龄都在提高。两地六类旗人中,除了特殊义务旗人的再婚年龄在降低,其他五类旗人的再婚年龄都在提高(表3)。
表3 平均再婚年龄及时期变化 单位:岁;人
(三)未婚
性别比特别是婚配人口性别比偏高是男性婚姻困难问题的重要人口学原因。清代东北社会是移民社会,因长期封禁,特别是禁止携眷出关,造成移民男多女少。至清末,即使开禁之后允许妇女出关,采矿业、修铁路也不适合女性劳动,这样就使男性劳动力迅猛增加。而贫苦民众纷纷闯入地旷人稀的东北地区谋生,谋生者以青壮年男性居多,妇女较少。(23)赵英兰:《晚清东北地区人口婚姻状况探析》,《人口学刊》2007年第3期。
清代中晚期东北男性旗人的年龄别未婚比例与年龄别初婚比例的模式几乎相反(图1和图3)。随着年龄的增加,两地六类旗人的未婚比例都在降低。除了浮丁以外,其余五类旗人的年龄别未婚比例变化模式较为接近,其中,京旗的年龄别未婚比例下降更快。浮丁是双城流动人口,没有官方分配的土地,主要佃租京旗的耕地或为其提供帮工,其婚姻状态是未婚的比例很大。显而易见,作为两地最低社会阶层的庄园旗人和浮丁大龄未婚(24)这里将大龄未婚界定为25岁及以上未婚。的比例最高。
图3 未婚比例的年龄模式
清代中晚期东北地区男性旗人的终身不婚问题比较严重,婚姻市场上存在大量“过剩”男性。双城旗人的终身不婚率为21.9%、远高于辽宁的16.1%,其主要原因在于浮丁终身不婚的人数明显偏多、比例明显偏大。(25)终身不婚率是50岁及以上年龄人群中的未婚者比例。从时间变化趋势看,辽宁和双城旗人男性的终身不婚率都在增加,但是,双城旗人男性终身不婚率的增加主要是由浮丁终身不婚率增加导致,京旗和屯丁的终身不婚率在降低(表4)。
表4 终身不婚率及时期变化 单位:%;人
(四)丧偶
辽宁和双城旗人丧偶比例都随年龄增加而上升,但是,双城旗人年龄别丧偶比例明显低于辽宁旗人。辽宁三类旗人年龄别丧偶比例比较接近。双城京旗和屯丁的年龄别丧偶比例更为接近,但浮丁年龄别丧偶比例明显低于京旗和屯丁。浮丁的年龄别未婚比例最高、结婚比例最低,因而年龄别丧偶比例也是最低(图4)。
图4 丧偶比例的年龄模式
(五)婚龄差
婚龄差是丈夫年龄减去妻子年龄的差值。男女初婚年龄差距过大,不仅对夫妻关系,而且对生育行为产生不利影响。辽宁和双城旗人的初婚年龄差分别为1.2岁和2.2岁,再婚年龄差分别为7.2岁和6.8岁,再婚婚龄差明显大于初婚年龄差。时间变化趋势看,两地六类旗人的初婚婚龄差和再婚年龄差都在减小(表5)。
辽宁和双城旗人的年龄与婚龄差之间的关系基本一致,两地旗人的再婚婚龄差均大于初婚年龄差。随着年龄的增加,两地初婚婚龄差和再婚婚龄差均在逐渐增大。10-19岁的初婚婚龄差、再婚婚龄差和20-29岁的初婚婚龄差都为负数,20-29岁的再婚婚龄差、30岁及以上年龄的初婚婚龄差与再婚婚龄差都为正数(表6)。如果将男性在10-19岁结婚视为早婚、在20-29岁完成初婚视为非晚婚,那么,在早婚和非晚婚情形下,两地旗人婚龄差为负值或“娶大妻”(即“夫小妻大”)的情形更加多见。
婚龄差反映了家庭经济条件对婚姻模式的影响。20世纪中叶冀南农村社会百姓中有为子弟娶长妻的心理倾向,只是经济条件限制,贫穷家庭难以实现这一愿望。(26)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版,第72页。定宜庄等人从盖州采得的口述资料也反映,当地确实存在男孩早结婚娶大媳妇的习俗,但多限于有钱人家。(27)定宜庄、郭松义、李中清、康文林:《辽东移民中的旗人社会:历史文献、人口统计与田野调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280页。初婚婚龄差大或“夫小妻大”和再婚婚龄差大或“夫大妻小”都是以家庭富裕为前提。
表5 婚龄差及时期变化 单位:岁;对
表6 年龄与婚龄差 单位:岁
四、男性婚姻结果的影响因素
(一)初婚结果的影响因素
辽宁和双城旗人在下一次户口登记时婚姻状态为初婚的比例分别为11.4%(0.114)和3.8%(0.038)。辽宁三类旗人和双城浮丁的户口登记信息是每三年更新,而双城京旗和屯丁的户口登记信息是每年更新,这是下一次户口登记时两地的婚姻状态为初婚的比例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总体看来,旗人男性个体与其原生家庭的人口、家户和社会经济特征对其初婚结果存在显著影响,两地旗人初婚行为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表7)。
第一,男性婚姻机会存在显著的群体差别。特殊义务旗人和庄园旗人在下一次户口登记时为初婚的机会比率(以下简称为“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比正身旗人提高4.7%(28)计算方式:辽宁(1789-1909)模型的机会比率一列、特殊义务旗人一行(1.047-1)*100%=4.7%。本文的机会比率计算方式均与此一致。和降低33.2%,屯丁和浮丁的初婚机会比率则分别比京旗提高25%和降低76.7%。
第二,辽宁旗人中,与无官方职位、无科举功名相比,有官方职位、有科举功名的男性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显著提高336.7%和178.6%。有官方职位和科举功名代表更高的社会地位和人力资本,具有这样特征的男性初婚机会比率更高是易于理解的现象。
第三,与父母皆故相比,父存母故、父故母存和父母皆存的两地六类旗人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提高47.1%、52.7%、50.2%和145.1%、157.7%和90.8%。辽宁和双城旗人社会中,源自父母的家庭支持对男性完成初婚具有重要的正向影响。
表7 初婚结果的事件史模型估计结果
第四,辽宁旗人中,与父亲不是户主相比,父亲是户主的男性初婚机会比率提高5.3%,户内成年男性人数每增加一人,初婚机会比率提高1.2%。已婚哥哥人数每增加一人,两地男性的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提高52.9%和43.7%,而未婚哥哥人数每增加一人,两地男性的初婚机会比率分别降低57.8%和64.6%。这说明,旗人男性初婚行为明显受到家户人口状况的重要影响,父亲是户主、户内成年男性人数更多、已婚哥哥人数更多和未婚哥哥人数更少的家户具备更多或更有效的婚姻支持资源,待婚男性能够完成初婚的概率更大。
第五,父亲有官方职位分别将两地男性的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提高34%和57.2%。有科举功名的叔伯人数每增加一人,两地男性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提高27.2%和61.6%。有官方职位的叔伯人数、有科举功名的兄弟人数每增加一人,辽宁男性初婚机会比率分别提高27.2%和32.5%。
(二)再婚结果的影响因素
与初婚模型(表7)相比,再婚模型估计结果(表8)主要存在两点不同:再婚机会比率受到守鳏时间长度的显著影响,守鳏时间越长,再婚可能性越低;绝大部分个人特征和家户特征变量的影响不显著,但各自变量的影响方向与初婚模型基本一致。这与再婚模型的观测数远少于初婚模型的观测数有一定关系,也与再婚和初婚影响机制存在较大差异有关。
具体来看,与守鳏3年以内相比,守鳏4-9年、守鳏10年以上的两地旗人男性再婚机会比率分别降低84.1%、93%和88.1%、97.8%。与父母皆故相比,父存母故和父母皆存的双城旗人再婚机会比率分别降低63.0%和63.6%,这与父母存世会提高初婚机会比率的情形截然相反。父母在世状态构成的差异是其重要原因,再婚模型中,辽宁和双城旗人男性父母皆故的比例分别高达81.2%和73.6%,而初婚模型中的对应比例则分别为14.4%和12%。另外,辽宁旗人未婚哥哥数量每增加1人,其再婚机会比率降低40.4%,有官方职位的兄弟人数每增加1人,双城旗人再婚机会比率提高261%,这两点与初婚模型基本一致。
表8 再婚结果的事件史模型估计结果
余 论
基于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本文分析了清代中晚期东北男性婚姻行为特征、婚姻困难表现及影响因素,并从研究发现中得到一些关于当前男性婚姻困难问题的启示。
(一)研究发现
首先,男性婚姻困难主要体现在婚姻行为的结果、发生时间和夫妻年龄匹配等三个维度。一是结果方面,男性终身不婚率较高,各类男性的终身不婚率均超过10%。二是发生时间方面,男性初婚年龄在减小,早婚是原生家庭避免男性大龄未婚和终身不婚而广泛采取的应对举措。三是夫妻年龄匹配方面,结婚越早或越晚,婚龄差绝对值都越大,早婚男性“娶大妻”、晚婚男性“娶小妻”特征明显。
其次,所属社会阶层对男性婚姻困难有关键影响。社会底层男性面临严重的婚姻困难,与更高社会阶层相比,他们的终身不婚率更高、初婚时的年龄更大并且初婚婚龄差更大。社会底层男性的大龄未婚比例更高、初婚机会比率更低。
最后,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其社会经济特征对男性婚姻机会有重要影响。一是父母存世状况对男性初婚机会产生重要作用,与父母皆故相比,父存母故、父故母存和父母皆存的两地男性初婚机会比率显著更高。二是家庭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男性婚配能够获得的家庭支持越大、完成婚配的可能性越高,父亲是户主、父亲有官方职位、有科举功名的叔伯兄弟人数更多的男性初婚机会比率更高。三是家庭成员的构成影响男性的婚姻机会,户内成年男性人数更多、已婚哥哥数量更多、未婚哥哥数量更少的男性初婚机会比例更高。
(二)启示
第一,男性婚姻困难是我国社会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婚姻制度对底层男性的排斥是一项根本原因。“男强女弱”或“男高女低”的择偶梯度是我国社会的主流婚姻观,自身及家庭综合条件最差的男性处于择偶梯度的底部,他们面临的大龄未婚、晚婚和终身不婚的风险最高,遭受的婚姻困难也最严重。
第二,经济因素是男性婚姻困难的关键原因,人口与社会因素加剧了男性婚姻困难。辽宁的庄园旗人和双城的浮丁分别属于两地旗人社会中的最低阶层,他们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最低、享有的政治经济权利最少,因而,他们在婚姻市场竞争中遭受挫折与失败的概率更大,承受的婚姻困难也最严重。清代中晚期东北地区属于典型的移民社会,女性数量不足的状况长期存在,导致很多男性陷入终身不婚或大龄未婚的境地。当前,我国大龄未婚男性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适婚年龄女性向更富裕农村及城市地区婚姻迁移,导致当地婚姻市场上新娘更为短缺、男性婚姻困难更加严重。
第三,男性及其原生家庭采用扩大婚龄差等非常态婚姻以应对婚姻困难,但是这些办法不利于男性个体及社会整体的婚姻稳定。通常,扩大婚龄差是婚姻困难男性的被迫之举,它包括早婚“娶大妻”和晚婚“娶小妻”两种情况。当前社会中,为了实现生育目的、达到传宗接代的伦理目标,大龄未婚男性与年龄远小于自己的残疾女子结婚的情形并不少见。显然,婚龄差过大引起夫妻关系不和谐、矛盾与冲突的风险升高。
第四,家庭成员构成、家庭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深刻影响男性婚姻状况,家庭支持,尤其是父母的帮助是男性应对婚姻困难的最重要社会支持。与传统社会相比,尽管当前父母已无法支配子女的婚姻行为,但绝大部分父母仍将帮助儿子完成婚配作为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他们是包括儿子婚房、汽车和彩礼等的高昂婚姻成本的最重要支持来源。
最后,应对男性婚姻困难问题需要长期、全面和系统的政策措施和多方协作形成合力。男性婚姻困难问题的产生有深刻的经济、社会、文化和人口诱因,这些因素的影响都有长期性的特点。应对男性结婚困难问题需要立足长期、全面系统的政策措施。同时,男性婚姻困难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仅依靠男性个体及其原生家庭的力量难以有效应对,因此,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协作、形成合力,为适婚年龄男性及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提高他们克服婚姻困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