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龄的法理学研究
2017-01-27祝艳华
祝艳华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1191
婚龄的法理学研究
祝艳华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1191
古代是采用礼进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从礼中对婚龄的规定,结合民间习俗略高或者是略低于其规定的婚龄,对于婚龄的立法规定,通常是满足某一目的而存在工具性。在现代社会发展背景下,对婚龄进行了立法,本文主要就我国现代的婚龄制度特征以及稳定的原因简要阐述,然后对我国婚龄制度的现状和完善建议进行探究。
婚龄;法理学;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的发展经过了几个重要阶段,在法治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下,我国对婚龄的规定也有着改变。从理论上深化婚龄的法理学研究,就能有助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制定。
一、我国现代的婚龄制度特征以及形成原因
(一)我国现代的婚龄制度特征体现
从我国现代的婚龄制度的发展特征能够看到,婚姻缔结者完全用婚姻缔结权利,社会生产方式也允许个人成为独立的主体,社会化发展生产造成了主体脱离家庭成为自由选择个体,社会的交往变得频繁,家族以及团体就难以固定在特定组织中,使得个人独立产生了条件[1]。个人成为权利义务承担着,法律以及国家不能因他人行为强迫主体承担责任,婚龄制度方面个人也是婚姻缔结者权利义务最终承担者,这就使得婚姻是个人的私事,不再是家族的事。
(二)我国现在的婚龄制度形成原因分析
从我国现代的婚龄制度形成的原因来看,主要是经济交往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人们不限于一定地域,在商品交往方面也更加的频繁,这样在个体的约束上就比较少,个体所决定自己所属范围事情变得宽泛,这其中就包含着婚姻的自由决定,使得现代婚龄制度形成。而社会思想观念的转变也对现代婚龄制度的形成有着促进,经济交易以及政治形态发生变化,自由思想得到传播,思想的独立性特征更为明显,这就使得人们的婚姻自由观念加强,使得现行的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了规定[2]。政治形态在发生了变化后,对人们的自由保障得到了加强,产生了法定婚龄制度。
二、我国婚龄制度的现状和完善建议
(一)我国婚龄制度的现状
从当前我国的婚龄制度的发展现状能够看到,在法定婚龄制定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得到了控制,人口增长控制使得当初制定的法定婚龄随着社会条件变化也在发生着变化。人们在婚育观念方面也发生了变化,主要是抚养孩子的压力愈来愈大,社会福利制度的逐步完善,人们在结婚和生子间的必然联系也被打破。婚育观念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当前的法定婚龄制度的实效比较差,结婚年龄规定和人们现实生活不相符合,结婚年龄趋向高婚龄的层次,结婚年龄处在低婚龄层次,这一矛盾还在加大。现行的法定婚龄制度对特殊人群的利益保护有着诸多不利,对社会的稳定也有着影响,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婚龄制度的改革。
(二)我国婚龄制度的完善建议
对我国的婚龄制度完善,就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要从立法的角度进行考虑,进行婚龄制度的立法就要和婚龄制度形成因素相符合,对各阶层的法定婚龄的期望能相符合。我国的法定婚龄是十八周岁,可照顾各阶层婚龄现状,使得结婚权利行使以及婚姻自由保护得到了落实,对早结婚的权利能得到保证,同时不会影响晚结婚方的权利[3]。婚龄的立法要能彰显男女同等的主体地位,婚姻自由本质是基于对主体的尊重,将个人主体的地位要进行明确,男女法定婚龄规定一致就体现了女子和男子同等主体地位。
婚龄的立法要充分重视和婚龄制度价值要求相符合,婚龄制度所处社会语境自由是婚龄制度首要考虑的价值内容,把法定婚龄修改成男女均为十八岁,能够最大限度保证婚龄制度自由价值。婚姻的人身属性特征比较突出,在婚姻缔结者自己有着缔结婚姻能力的时候才能自主行使,低于十八岁就会造成监护人替代婚姻缔结者本人进行缔结婚姻的现象,这对婚姻缔结者自身的权利保护有着不利。对于婚龄的修改主要有几个建议,降低法定的婚龄或是男的婚龄改成二十周岁,女的婚龄改成十八周岁[4]。婚龄的规定一些学者注意到现实中的问题,从生理发育成熟的提前第一次性行为时间提前等角度进行分析,当前法定婚龄不符合人体身体生理发育过程,婚育观念在发生转变,结婚行为以及剩余行为已经区分,没必要进行提高法定婚龄。
对于婚龄的立法修改的理由有着多样化,涉及到自然因素以及社会因素等等。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对我国当前的婚龄以及社会现象进行深化研究,从而找到一个折中的方案,优化婚龄的设置。
三、结语
综上,现在我国的婚龄制度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对婚龄制度的修改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探究,从理论上给予支撑,要能符合实际社会的发展需求。通过此次对婚龄法理学的简要分析,希望能有助于优化上以及婚龄的制度,为其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保障我国的婚龄制度的完善。
[1]周良勇.建立弹性法定婚龄制的思考——兼论<婚姻法>第6条的修改[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5(10).
[2]顾海兵,杨诶.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必然趋势[J].学术研究,2016(08).
[3]高留志.“婚姻和生育的分离”与我国结婚制度的改革[J].河北法学,2016(09).
[4]王跃生.法定婚龄、政策婚龄下的民众初婚行为——立足于“五普”长表数据的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15(06).
D923.9
A
2095-4379-(2017)34-0234-01
祝艳华,中原工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