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视野下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以晋中学院为例
2023-10-17侯炜
侯 炜
(晋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晋中 030619)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大思政”背景下高校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的有力举措。基于校地合作的课程实践教学有利于加深学生对课程目标的理解,在产教合一模式下强化实践功效。本研究旨在立足晋中学院校情进行课程实践模式探索,深化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构建兼具校、地特色的“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体系。
一、校地合作视野下实践教学探索的价值意蕴
(一)创新实践教学理论
“思想道德与法治”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1]2015 年7 月27 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指出:“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整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共同参与组织指导实践教学。”(1)校地合作视野下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以下简称“德法课”)实践模式研究,契合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的新理念,是集教学理论创新与实践教学创新于一体的探索研究。一方面,“德法课”实践教学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为基础而创新探索,在教学体系构建和教学研究中突出实践活动的指导意义。“实践不仅为人类自身的发展创造出物质条件,而且具有特殊的教育功效,可以改造人类思维、优化主体的客观教育功能,因此,发挥实践活动的教育功能是引领青年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2]20另一方面,“德法课”实践教学亟须理论创新,而依托校地合作可拓展理论创新的视野。基于校地合作的实践教学模式,搭建了科学有效的教学平台,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探索结合起来,将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结合起来,确保课程教学体系始终能够在新时代、新背景下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目标。
(二)深化实践教学
2017 年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强化社会实践育人,提高实践教学比重,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教学是思政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改革也是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2022 年8月,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要“建好用好实践教学基地”,倡导思政课要走出教室,积极建设“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发挥好基地的实践教学基地功能。这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开拓了视野和思路。新时代在教育强国建设和高质量育人目标下,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的协同发展,学校与基地协同、教师与学生配合,有效地引导学生融入实践环境、如期完成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认知能力、组织协作、创新思维等能力的发展,对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三)优化课程教学体系
“德法课”实践教学体系是“德法课”课堂教学的延伸与补充,是课程体系中师生共进、教研相长的必要途径,本研究在提升教学体系的系统性、实效性、实践性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首先,有利于增强教学的系统性,全方位实现育人目标。本研究根据时代背景与教育发展的理论,在实践教学模式、教学模块、保障机制、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与完善,各实践教学环节都深入贯穿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价值导向性,有助于达成立德树人目标。其次,有利于提升课程教学的实效性,优化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校外实践基地是学校联系社会的纽带和桥梁,该研究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可直接指导实际教学工作,促进高校思政课课堂教学与社会课堂、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的良好衔接。再次,有利于突出课程体系的实践性,充分发挥课程教学的功能效用。本研究于实践教学各环节之间构建起连贯机制,搭建了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桥梁,打破了学生能力素养不适应就业需求的壁垒,是学校利用社会资源办学、拓展学生就业渠道、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优秀青年的重要途径。
二、校地合作视野下“德法课”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一)拓展校地合作载体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校地合作视野下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是高校与地方机构基于双向合作、互惠共赢、协同育人而搭建的有效平台。实践教学平台是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载体和依托。[3]晋中学院“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决定了“德法课”实践模式应当在扎实理论的基础上强化实践基地的建设及实践模式探索,学校与载体之间实现资源共享和融合发展。
拓展合作载体前提是平台搭建。高校要围绕人才培养目的,遵循教学基地选取的典型性和互利性原则,选择专业契合度高、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作为教学载体开展协作办学。晋中学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校情与学情综合考察相关机构运行现状与长效规划,选定山西省图书馆和晋中市经纬小学作为课程实践创新的载体,通过合作机制建设、协同教育目标、融合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等系列改革形成了完善的合作教育范式。
校地合作的关键是实践功效,需要确保实践活动运行过程和结果符合预期。双方在合作初期建立合作意向和规划,提升课程理论在基地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合作中期完善合作方案建立机制,学生能在活动中积累实践经验和业务体验;合作后期形成高校与基地互惠、教师与学生互动的基本运行模式,通过院系活动、课堂交流等方法激发学生积极思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构建“2+2+2”实践教学模式
晋中学院在长期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与探索进程中,坚持学生为主体、育人为导向,构建并实施了“2+2+2”“德法课”实践教学模式,即学校与基地、教研室与教师、学工部与学生的三层级对接模式,从上至下保障课程实践教学的指向性与实效性。该实践教学模式采用项目型结构完成构建,模式结构与活动流程示意图(见图1)所示。
图1 实践教学模式结构示意图
实践项目以“德法课”教学目标为指导,选用与之相符合的实践基地活动,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组织学生进行自主实习、分组活动等。实践流程以专业分类为前提,制定实操型和研究型方案,整合课程教学在不同专业之间的共同目标和内容,通过全员基地实践保证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通过院系、班级和小组分单元反馈学生的收获体验,对实践效果进行综合评测。“2+2+2”“德法课”实践教学模式涉及校地各机构的三层级。第一层级以学校与基地为主体的对接机制为基础,通过制定方案、整合资源、服务管理、设备请批、经费支出等途径确保各类教学项目有效开展。第二层级以教研室与教师为主体的实践教学工作机制为核心,带动实践教学模式科学运行。第三层级以学工部辅导员为主体的统筹机制为主导,通过带领参与、组织活动、引导探究、反馈表现等方式推动实践教学模式高效运行。
二、校地合作中的实践教学模式实施路径
(一)设计实践项目模块
项目型实践结构模块是指由多类型的项目形式而构成的实践环节,它为学生在多环境、多环节实践活动提供了全方位实践指导。实践模块设计初衷是树立学生主体意识和确认学生主体地位,本次实践教学由之前的视频研讨、专题讲座、课堂展演三种类型调整为四个模块(见表1)。晋中学院目前设置本科专业45 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1 个,在对本校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进行整理分析后,依据山西省图书馆和晋中市经纬小学的情况而设置双载体基地研学。面向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技能实操型活动,在山西省图书馆各机构、各阅览室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基地业务工作和调研考察。由晋中学院与实践基地协调组织,邀请专家学者和优秀工作者在校内或校外基地举办专题讲座,以山西省图书馆为例,其品牌栏目《文源讲坛》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讲座、主题系列讲座、网上公益课堂、暑期学生讲座等,曾联合多所山西省高校开展社会性、公益性专项专题活动,促进高校学生了解社会并树立服务社会的理念,这为晋中学院与实践基地合作打开了更广阔的视角。面向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实施教学研究型活动,由晋中市经纬小学教导处、各年级教学组引导实践的学生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当地教师进行教育管理和教学研究。基地研学以知行合一方式实现实践教学、理论教学、专业素养的三元融合,促进学生对课程理论知识内容的深刻把握。
表1 实践教学项目模块及其内容安排
基地实践结束后,由教研室统一指导和学工部组织筹划,以院系为单位由学生自主进行校内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形式包括演讲、朗诵、辩论、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同步引导学生参与社团组织、校园公益活动、校园文化建设。该项目着重展示、巩固和推广校外基地活动成果,将课程中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在更广泛的空间和层面上展开,将社会现状与思政理论、学生成长与职业发展联系在一起,有效促进了校内实践活动的改革和发展深化。
课堂实践是学生完成校外、校内实践活动后,回归课堂和课程本位进行交流讨论。实践小组在课前采用线上线下调研的方法,对学生在思想认知、道德水平、法治素养方面的变化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对“德法课”实践活动价值和实效进行分析评价,课堂上围绕调查结果做出分享、汇报和总结,提高了学生思考问题、发现问题的主动性,同时也锻炼了学生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
“2+2+2”“德法课”实践教学模式建立的制度基础是校地对接机制、实践教学工作机制与学工部统筹机制,从学校顶层设计、课程体系构建、学工部运行管理三个方面保障实践教学体系运行。
学校顶层设计秉持科学性原则,制定校地合作长效机制和一系列培养合作制度。学校顶层设计立足于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建立学校与基地之间的精准对接,通过制定《实践教学基地规划书》《实践教学基地工作指南》《实践教学管理章程》《安全保障责任制度》从宏观上规划实践教学,各部门科室积极配合完成实践教学工作。
课程体系构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规划部署完善的实践教学工作制度。课程体系立足于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通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德法课”实践教学工作细则》《实践教学考核标准与细则》等工作规范和制度,推动课程教研室开展课程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教师以理论知识和实践教学法为指导编撰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要求、内容、方法和进度,选择教学方案和路径,制订考核细则与成效评估办法,持续完善实践教学模式,推进“德法课”教学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学工部秉持可行性原则,立足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确保实践活动有效执行。学工部围绕《实践教学管理章程》《实践教学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展开具体化操作,从服务学生的理念出发,协调校地多部门、课程多模块、教学多要素,全程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并规范学生的行为。学工部与各班级辅导员内外联动、参与实践教学的师生密切配合,参与校内外实践的安全组织、活动管理、协调配合、实时监督和反馈,共同推进实践教学有序运行。
(三)完善实践教学考核体系
实践教学考核以实践活动主体的能力素养提升作为评价指标,全方位考核实践活动效果,反馈学生的体悟与收获。校地合作视野下“德法课”实践教学考核体系以基地、教师、辅导员、学生为主体进行多元评价,采用全面性、过程性、结果性、互动性的综合评价方法,客观反映实践教学效果,及时修正教学方案,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见表2)
表2 实践教学评价考核体系
“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是当前教学评价的显性趋势,采用多元参与的主体协同论证成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题中之义。”[4]“2+2+2”实践模式考核机制首先要在各实践项目中确定评价主体,这是源于实践项目差异性而进行的评价改革。基地研学项目根据《实践教学基地工作指南》对学生的综合活动表现给予评分,由校外基地工作人员作为评价主体可充分体现评价公正性。专题讲座项目以教师为评价主体,该项目成果形式为学生个体实践报告,由教师依据《实践教学考核标准与细则》给出评价,以体现评价合理性。校内实践项目由辅导员根据每位学生在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评分细则给出分数以体现评价客观性。课堂汇总项目是学生自主调研、相互分享、积极反馈的过程,活动主体作为评价主体更能体现评价的真实性。以基地研学项目为例,实践基地的工作方向、内容、形式都具有鲜明的业务特征,学生能否融入环境、厘清关系、遵循规章和完成工作都需要基地相关机构人员以素质测评体系为依据给出评价。
“思政课要按照知、情、意、行的规律培养学生。其中‘知’是基础,行是关键。”[5]“德法课”实践教学是集多种素养为目标的综合训练过程,实践活动中的“行”涵盖学习、思考、组织、协作、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等多个方面。(见表3)
表3 实践教学评价指标点分解
“2+2+2”实践模式的实践项目考核指标分为四个等级:一级指标考核理论认知,二级指标考核基本能力素养,三级指标考核践行理论水平,四级指标考核个体完善程度。“德法课”教研室在制定《实践教学考核标准与细则》时,结合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对各级指标点做出精确阐述和分值量化,各项评价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例如在校内法治实践“模拟法庭”活动中,活动前期考核学生理论功底和搜集资料、整合资源的能力(指标点3.1),活动中期考核学生参与活动、互助协作的能力(指标点3.2),活动进程中考查学生组织管理能力与运行水平(指标点3.3),活动效果则反映学生法治思维现状(指标点3.4),由此递进式完成实践项目考核。
“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能够规范实践教学的全部环节。”[6]校地合作延展了实践教学的广度和深度,“2+2+2”实践模式评价方法实现了综合性、过程性、结果性、互动性“四位一体”的统一。基地研学项目涵盖学生在社会与个体、理论与实践、主观与客观关系中的表现,需要综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而做出评估。“四位一体”评价方法是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考核体系构建的新思路,更是晋中学院“德法课”实践教学在校地合作视野下的创新与成果。
综上所述,校地合作视野下“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模式研究,在实践教学理论、教学改革、教学体系三方面都反映出深刻的价值机理,从拓展教学基地到搭建教学模式都遵循了基本实践教学理论,教学模式实施从教学模块、保障机制、考核体系出发完成创新探索,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治素养,促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深度结合,提高“德法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注释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社科〔2015〕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