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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南-北方视角下的零工经济与平台劳动
——现状、挑战与启示

2023-10-15邢玉姣

工会理论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用工工人劳动

许 怡 邢玉姣

(1.中山大学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2.牛津大学 社会学系,英国 牛津 OX1 1JD)

一、零工经济与平台劳动在全球南-北方的分布

在全球范围内,以“优步”为代表的零工经济模式正在不断扩散并且多方位地改造着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和劳资之间的关系。所谓“优步化”,指的是由优步公司开创的一种新的工作方式或劳动形态,①Ludmila C.Abílio,“Digital Platforms and Uberization: Towards the Globalization of an Administrated South?”,Contracampo—Brazil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vol.39(1),2020,pp.1–15.亦有学者将其称为“平台劳动”。②Niels van Doorn,“Platform Labor: On the Gendered and Racialized Exploitation of Low-Income Service Work in the ‘on-Demand’ Economy”,Information,Communication & Society,vol.20(6),2017,pp.898–914.关于零工经济或平台经济下的新劳动形态,虽然学界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大部分的讨论已形成一些基本共识:一是劳动的安排需借助数字平台运作;二是基于大数据对从业者进行算法匹配和管理;三是平台提供的工作类型属于临时工作,多以计件方式结算工资,工作时间或工作方式有一定弹性但缺乏工作保障,并且没有职业发展的任何选择;四是平台公司或组织主要提供在线中介服务,而不是作为垂直生产部门的一部分。①Peichin Tay and Oliver Large,“Making It Work: Understanding the Gig Economy’s Shortcomings and Opportunities”,https://www.institute.global/insights/tech-and-digitalisation/making-it-work-understanding-gigeconomys-shortcomings-and-opportunities,访问时间:2022年8月17日。

在这种广义范畴下,2018年全球范围平台经济总量约为2040亿美元,并将在2023年增长至4550亿美元。②“The Global Gig Economy: Capitalizing on a~$500B Opportunity”,https://newsroom.mastercard.com/wpcontent/uploads/2019/05/Gig-Economy-White-Paper-May-2019.pdf,访问时间:2022年10月23日。然而,数字平台及劳动力供给在全球南-北方的分布并不均衡。平台营收主要流入全球北方,但劳动力供给(从业者国籍)主要集中在全球南方。英国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Oxford Internet Institute,简称OII)开发的“线上劳动指数2020(Online Labour Index 2020)”的数据显示,从2016年9月到2022年10月,全球在线工作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北美与欧洲(约占53%),其次是亚洲(约占18%)。③Fabian Stephany,et al.,“Online Labour Index 2020: New Ways to Measure the World’s Remote Freelancing Market”,Big Data & Society,vol.8(2),2021,pp.1–7.这与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简称ILO)的研究发现相似:在二十国集团国家中,数字平台的投资主要集中在美国(44%),其次是中国(27%)、欧盟(9%),其年收入也是以美国为首(54%),中国次之(25%),欧盟第三(9%)。④“Digital Platforms and the World of Work in G20 Countries: Status and Policy Action”,https://www.ilo.org/global/about-the-ilo/how-the-ilo-works/multilateral-system/g20/reports/WCMS_829963/lang--en/index.htm,访问时间:2022年11月28日。尽管大多数的平台投资和收益集中在全球北方,但很大比例的平台从业者却来自全球南方,尤其是使用英语的全球南方国家。研究发现,绝大多数的远程工作平台购买方来自北美、西欧以及澳大利亚等“全球北方”,而平台工人则来自东欧、南亚(以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为主)和菲律宾。⑤Fabian Braesemann,et al.,“The Global Polarisation of Remote Work”,PLOS ONE,vol.17(10),2022.

由上述数据可见,零工经济和平台劳动具有全球化的特征,但其在全球南-北方国家的分布是不均匀的。中国同样处于全球经济零工化、平台化的大洪流之中,平台项目投资金额和工人数量均在全球占有很大的比例。就地理位置而言,中国位于北半球;但在经济层面和国际政治话语体系中,中国又属于“全球南方”。从平台经济的发展情况来看,中国平台经济的投资和收入表现可以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平起平坐;但对于平台的劳动力供给或劳动制度规范而言,中国的平台劳动又似乎更符合全球南方国家的特点。换言之,中国既是平台项目主要的投资国,又是最大的雇主国,因此如何规范平台治理就显得至关重要。

目前,国外学者已对平台经济及其用工行为展开了各式各样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大多基于单一国别;国内学界关于平台劳动的研究成果也相当丰富,但同样缺乏比较视角。在全球南-北方的视角下,中国的平台劳动状况处于何种水平,平台劳动的立法推进以及劳资关系治理又发展至何种阶段,我们尚不清楚。因此,有必要整理学界关于零工经济与平台劳动的相关研究,并置于全球南-北方的视角之下进行比较。本文正是从这一视角出发,尝试梳理出全球南-北方主要国家的平台劳动状况以及背后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为中国的平台劳动治理提供一定的经验启示。

二、全球南-北方视角下的平台劳动状况

尽管各国学者关于平台劳动的研究不胜枚举,但大部分研究都在研究者所在的单一国别或区域内展开分析。若要对全球南-北方国家的平台劳动状况进行一个俯瞰式的比较研究,目前可获得的多国别的研究资料主要来自OII所开展的“公平工作(Fair Work)”项目。该项目依托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与德国柏林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并通过与不同国家的研究机构合作,系统地考察和评估了全球数十个国家或地区的大型用工平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环境。截至2023年9月,该项目已发布三十个国家的平台用工报告。①目前,公平工作项目未发布中国和大洋洲国家的平台评估报告。

“公平工作”项目通过各国的项目团队对该国主要用工平台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基于公平工作的五项原则:公平薪酬(fair pay)、公平环境(fair conditions)、公平合同(fair contracts)、公平管理(fair management)、公平代表(fair representation)。公平薪酬是指在考虑到与工作相关的成本后,平台工人应获得体面的收入;公平环境则指平台应保护工人免受工作过程中面临的基础劳动风险,并应采取积极措施保护和促进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公平合同要求工作条款和条件应透明、简洁,并可供平台工人直接获取和查阅,但此处的合同并不特指劳动合同;公平管理即应设立工人知情、沟通及上诉渠道,算法的使用应当透明且公平;公平代表是指平台应提供让工人发声的文件化流程,确保工人有权组织工会,并与工会保持合作和协商。②马克·格雷厄姆著,姚建华译:《公平工作委员会:全球化语境下用工平台的治理策略》,载《工会理论研究》,2022年第4期,第68页。项目团队的评分方式是:每项原则计2分,满足其中的基础指标和进阶指标各占1分,满分为10分。

公平工作项目所评估的最主要的平台劳动类型为“应用程序型工作(appwork)”,③James Duggan,et al.,Work in the Gig Economy: A Research Overview,Oxon & New York: Routledge,2020,pp.29–31.即平台组织依托手机应用程序为客户提供数字中介服务,需要招募工人在当地完成工作任务,例如网约车、食品配送等。由于这类工作劳动力密集程度较高,工人需要在线下空间完成工作任务(非远程),因此受关注程度更高,也更便于进行国家之间的比较。公平工作项目收集数据的方式包括桌面研究(即已有的报告、文献及第三方数据)、平台管理方访谈、平台工人访谈三种方式;同时,平台管理方需向研究者提供证据以证明他们达到了某项标准的相应指标。在平台样本选取上,研究者挑选了各国最大型和最主要的平台,每个国家挑选5—13个平台不等。在已经发布平台用工报告的三十个国家中,对印度和南非的评估持续进行了三或四年,对美国的首次评估报告在2023年才发布,而对其他国家的评估多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开展——不少国家都被评估了两次以上。

总体而言,公平工作项目为了解和研究全球平台劳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资料库。该项目的一个重要优势是其研究团队包括各国在地的研究人员,他们以统一的评分标准,即五个公平工作原则,对各国的主要平台进行评价打分。由于在地的研究团队成员主要为该国相关领域的学者,他们不仅对其所在国的政治经济背景及法律框架更为了解,可以更好地解释该国平台发展的独特脉络,也可以充分发挥在地优势对该国平台企业、政府进行改善平台工人状况的倡议和游说。与此同时,该项目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数据的可量化性不足。该项目的评分主要针对平台企业个案,但由于缺乏每个企业所涉及的用工量及其在各国国内平台用工总体数量中的占比数据,因此在进行国内和国际比较的时候,较难对数据进行严格的量化处理,下文中使用的各国平台得分数据也只能通过简单的算术平均法计算而得。

(一)全球南-北方国家平台平均得分情况

在汇总了公平工作项目三十余份报告的基础上,我们发现得分高的平台更多集中在全球北方国家,如英国、德国、法国。得分低的平台更普遍地集中在全球南方,尤其是亚洲和南美洲。当然,其中也有例外,如在南非、印度等全球南方国家,仍有平台获得较高的分数,其中南非的主要平台在2021年的得分甚至高于许多全球北方国家。

如图1所示,整体得分最高的是欧洲国家的平台,平均得分在2.2—5.2分,其中法国的平台平均得分最高。其次是非洲国家的平台,平均得分在0.3—3.3分,其中埃及、南非的平台平均得分略高。平均得分最低的国家集中在亚洲和南美洲,如巴基斯坦、菲律宾、巴西、阿根廷、智利的平台平均得分不足1分。在所有发达经济体中,美国的平台平均得分最低,平均分仅为0.5分,其中近八成被评估的平台得分为0分。总体而言,全球北方国家的平台得分相对较高(美国除外),而全球南方国家的平台得分偏低,但各国平台的得分高低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并非呈正相关。

图1 全球各国平台平均得分(2022—2023)①该图数据均来源于公平工作项目发布的最新版的国别报告,其中报告发布年度为2023年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其余报告发布年度为2022年。报告原文参见:https://fair.work/en/fw/publications/。

平均得分高于4分(德国、法国),意味着该国平台劳动状况较佳,具体表现为:大部分平台可以保证工人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个别平台提供的薪资水平甚至可以达到生活工资标准;大部分平台为工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职业安全保障,例如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入职培训等;大部分平台与工人签订了合同(不仅限于雇佣合同),且条款清晰明确;平台管理机制中设置了可供工人申诉的渠道;少数平台允许和保障了工人的集体权利,如选举代表、表达集体诉求。平均得分为1—3分意味着该国大多数平台仅满足了前述五项原则中一至三项的基础指标。平均得分不足1分则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平台仅能满足不超过一项的公平工作原则。低分平台的用工状况通常体现为:难以保障工人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环境包含职业风险且缺乏相应培训或保障;合同难以获得、条款不明确或包含霸王条款;缺乏诉求表达渠道;未能保障工人的结社权和集体表达权。

(二)跨国平台公司得分情况

对比各国的平台劳动状况可以发现,跨国平台公司的得分普遍偏低。笔者将全球跨国平台(如Uber、Uber Eats、Amazon Flex)和区域跨国平台(如Deliveroo、Foodpanda、DiDi、Rappi)在各国的得分进行了汇总(见表1),总结出两个规律。

表1 跨国平台在全球各国的得分

第一,跨国平台在全球不同国家的用工行为存在高度的相似性,例如全球跨国平台Uber、Uber Eats,在不同国家的得分大多为0—2分,并且普遍比本地平台的得分低。这说明平台巨头在塑造全球平台劳动状况时发挥了巨大作用——作为零工化和去职业保障化的主要驱动者,在促进就业的同时往往又破坏了一些国家的用工传统并且使劳动者权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如Uber及其子公司Uber Eats在世界各地用工时尽可能地避免对工人承担相应责任,DiDi在智利、哥伦比亚和厄瓜多尔等南美洲国家的得分低至0分,低于这些国家的平均分(见表1)。

第二,在平均得分较高的国家,同一跨国平台在该国的得分比在其他国家的得分更高,如Uber Eats在法国得分为4分,在非洲和南美洲国家的得分只有0—2分。这说明一个国家的法律环境和社会传统可能对于跨国平台的用工行为产生一定的“重塑作用”。然而在立法尚未健全、社会共识尚未达成的情况下,这种重塑作用非常有限,如Uber在德国得分仅为1分,Uber Eats在英国得分为0分。

三、全球南-北方国家平台用工的政治经济脉络

通过对公平工作项目得分的分析可知,全球南-北方国家的平台劳动状况仍存在一定差距,但同时也存在很多共同点。哪些因素造成了平台用工在全球南-北方国家的异同?这些因素如何塑造平台企业的用工行为?下文对全球南-北方国家的平台劳动状况背后的政治经济脉络进行概览式的梳理。

(一)法律框架及立法推进

平台工人就业状况的“不稳定”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律框架在零工保障方面不够完善及对平台公司的规制不足。尽管全球南-北方国家的平台劳动状况存在差异,但共同点是绝大多数国家的现行法律都未将平台工人视为“受雇者(employee)”。他们通常被平台界定为“自雇者(self-employed)”或“独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每个国家对于雇佣关系的界定标准略有不同,但大多缺乏可将平台工人纳入劳动法或雇佣法保障的法律规定。受雇者身份的缺失给各国的平台工人带来一系列共同问题:缺乏最低收入保障,无法享受病假、带薪休假,以及缺乏职业安全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等。

目前,法律上是否应该将平台工人界定为受雇者仍存在巨大争议,几乎没有国家真正赋予平台工人“受雇者”的法律身份。在立法上走在最前沿的是西班牙,其在2021年出台了《骑手法》(Riders’Law),要求平台企业雇用配送骑手为员工,但该法律不适用于其他领域的平台从业者。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围绕平台用工的立法可谓一波三折。州议会先是在2019年9月出台了“议会第5号法案”(亦称“零工法案”),该法案提出确立雇佣关系应依据的三个原则可涵盖平台工人。次年11月,由Uber、Lyft等著名平台公司大力游说倡导的“第22号提案”获得了选民投票通过,该提案将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大量平台工作类别排除在第5号法案的适用之外。面对这一结果,2021年,工会和平台工人又联合发起了一项针对第22号提案的诉讼。至今,法院已裁定第22号提案部分违宪,但Uber等平台公司仍在上诉,围绕该提案的法庭斗争仍在继续。①“Prop.22 is Ruled Unconstitutional: What It Means,How Apps Reacted and What Happens Next”,https://www.latimes.com/california/newsletter/2021-08-23/proposition-22-lyft-uber-decision-essential-california,访问时间:2022年11月1日。平台公司强大的游说力量造成劳动者保障缺失是美国平台得分极低的重要因素。Uber等平台巨头宁可花费数亿美元以游说立法机构和选民,也不愿意承认劳动者的雇员身份,可见这种回避雇佣关系的商业模式隐藏着巨大的利润空间。

尽管大部分国家法律尚未赋予平台工人受雇者身份,但全球南-北方国家在规范平台用工行为的司法上仍存有较大差距。从法院判例来看,不少全球北方国家已经出现将平台工人认定为受雇者的大量判例。在《骑手法》出台前,西班牙平台公司大多将配送员视为“经济依赖型自雇者”,但各级法院的判决多认定平台工人为“受雇者”,从而推动了立法进程;②陈威霖、郑津津、马财专等: 《零工经济下各国“类劳工”法制之研究》,新北: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2022年版,第38页。法国最高法院也判决了一系列界定运输和配送平台与工人雇佣关系的案例,其中最有名的是巴黎法庭针对Deliveroo的判决——因其“隐藏”了与工人的雇佣关系而被罚款37.5万欧元,两名经理同样被罚款并判处缓刑一年。①Fairwork,Fairwork France 2022: Towards Better Working Conditions on Bicycle Delivery Platforms,Nantes,France;Oxford,United Kingdom,2022,p.17.英国最高法院于2021年初裁定,向Uber提起诉讼的25名司机为非自雇者,应被视为员工,该裁决将允许其他司机提起类似的诉讼。②Sophie Squire,“Court Rules Uber Drivers are Workers not Self-employed”,https://socialistworker.co.uk/news/court-rules-uber-drivers-are-workers-not-self-employed/,访问时间:2022年11月1日。

相较而言,全球南方国家围绕平台雇佣关系的法院判决对工人没那么友好。在巴西,尽管一些平台用工其特征符合法律对雇佣关系的界定,但在实际诉讼中,约40%的平台工人面临着负面的裁决结果,平台公司也借此强化平台工人的自雇者身份。实际上,巴西政府2018年已将平台司机登记为“个体微型企业家”,作为回报,他们得到了较低的税率和一定的社会保障。③Peichin Tay and Oliver Large,“Making It Work: Understanding the Gig Economy’s Shortcomings and Opportunities”,https://www.institute.global/insights/tech-and-digitalisation/making-it-work-understanding-gig-economysshortcomings-and-opportunities,访问时间:2022年8月17日。2021年9月,印度基于App的运输工人联合会发起了一项公益诉讼,要求将工人与平台的关系界定为雇佣关系,或者承认零工适用于《无组织工人法案》,将零工纳入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法院和政府却一直未给出任何判定。④Fairwork,Fairwork India Ratings 2021: Labour Standards in the Platform Economy,Bangalore,India;Oxford,United Kingdom,2021,p.12.

尽管平台工人的身份问题仍存在争议,但立法者均意识到这一领域法律保障的缺失,并在搁置争议的情况下进行了一系列改善平台工人劳动状况的探索。一是关于工作时间和报酬,一些法律规定将平台劳动纳入适用范围。例如,2019年法国修改了劳动法,将关于工作时间部分规定的范围扩展至运输行业的自营平台工人;⑤“Digital Platforms and the World of Work in G20 Countries: Status and Policy Action”,https://www.ilo.org/global/about-the-ilo/how-the-ilo-works/multilateral-system/g20/reports/WCMS_829963/lang--en/index.htm,访问时间:2022年11月28日。纽约市2021年出台政策,规定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Uber和Lyft司机。⑥Peichin Tay and Oliver Large,“Making It Work: Understanding the Gig Economy’s Shortcomings andOpportunities”,https://www.institute.global/insights/tech-and-digitalisation/making-it-work-understanding-gig-economysshortcomings-and-opportunities,访问时间:2022年8月17日。二是职业安全和社会保障,主要的全球北方国家均引入法律措施将职业保障范围扩展到平台工人。例如,法国于2016年出台法律,要求平台运营商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职业培训;德国联邦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于2020年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保障平台零工的公平劳动条件;⑦Fairwork,Fairwork Germany Ratings 2021: Labour Standards in the Platform Economy,Berlin,Germany;Oxford,United Kingdom,2022,p.15.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0年裁定,《就业法》中所有劳动保护措施都适用于平台工人,而工人是受雇者或自雇者则无关紧要。另外,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影响,芬兰、美国等国家已将失业救济金扩大到未投保的自营职业者。全球南方国家如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为特定平台的工人提供工伤等职业保障。⑧“Digital Platforms and the World of Work in G20 Countries: Status and Policy Action”,https://www.ilo.org/global/about-the-ilo/how-the-ilo-works/multilateral-system/g20/reports/WCMS_829963/lang--en/index.htm,访问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三是关于数据获取和信息权方面的立法,欧盟多国政府正在采取越来越多的有关数据保护和隐私的措施。例如,法国2019年立法赋予了运输行业的平台工人访问其平台活动相关数据的权利,以增加算法的透明度;①Fairwork,Fairwork France 2022: Towards Better Working Conditions on Bicycle Delivery Platforms,Nantes,France;Oxford,United Kingdom,2022,p.17.荷兰一家法院支持出租车平台上司机的数据透明,包括处罚的自动决策过程等;②“Digital Platforms and the World of Work in G20 Countries: Status and Policy Action”,https://www.ilo.org/global/about-the-ilo/how-the-ilo-works/multilateral-system/g20/reports/WCMS_829963/lang--en/index.htm,访问时间:2022年11月28日。西班牙《骑手法》规定了数字化工作环境中的工人享有信息权,并要求平台运营商必须定期向工会说明并解释算法运作的规则,以及对于劳动条件产生影响的运算逻辑。③陈威霖等:《零工经济下各国“类劳工”法制之研究》,新北:劳动及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2022年版,第38页。

总体而言,全球北方国家尤其是非自由式生产体制的国家(如德国、法国、西班牙)为平台工人提供了更为健全的法律保障,其在立法的进步性(如界定雇佣关系或纳入社会保障)和创新性(如增加平台算法透明度)上均超越了大部分全球南方国家。

(二)劳动力市场特征

影响平台劳动状况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是经济因素,主要作用于劳动力市场并形成了全球南-北方各国迥然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特征。尽管不同全球北方国家所采取的生产体制及劳资关系协调模式不尽相同,但工业化二百余年的成果之一就是形成了相对规范和稳定的劳资关系。尤其是对于德国、法国等非自由式生产体制国家,其传统的劳资关系模式强调社会对话与社会伙伴参与,也因此造就了高度稳定、高素质以及高收入的劳动力队伍。然而,零工经济模式的出现对传统劳动力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破坏。数据显示,德国近年来的低收入就业群体比例不断攀升,截至2018年这一比例高达22.5%。④Fairwork,Fairwork Germany Ratings 2021: Labour Standards in the Platform Economy,Berlin,Germany;Oxford,United Kingdom,2022,p.13.尽管多年来的劳工保护传统促使政府迅速出台法律加强对平台工人的保障,但零工经济引发的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化在所难免——一边是稳定、高收入、福利保障健全的本国劳动者,另一边是不稳定、低收入、缺乏保障的移民劳工和边缘工人。

在全球北方国家,平台劳动力市场严重依赖移民劳工。由于平台劳动门槛低、收入低且缺乏职业保障,全球北方国家的平台工人都是来自全球南方国家的移民劳工,其中不乏未获得工作许可的移民。⑤Niels van Doorn,Fabian Ferrari and Mark Graham,“Migration and Migrant Labour in The Gig Economy: An Intervention”,Work,Employment and Society,vol.37(4),2023,pp.1099–1111.例如,巴西公民可以以旅行者的身份免签进入一些欧洲国家,居留期间他们多从事平台工作以赚取收入。据了解,在笔者生活的英国小城牛津,约有400名外卖配送骑手,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巴西的移民工人。这也形成了平台工人中的一个特殊的类别——平台转包工。这类“转包工”特指没有工作许可的移民通过承包可以合法工作人士的平台账号,实际从事平台工作,如外卖配送、网约车等。因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账号持有者,转包工的实际收入会打折扣。大多数平台对于转包行为均公开允许或默许。由此可见,移民劳工的身份不仅让他们无法获得本国合法居民可享有的福利和服务(如英国居民可享有全民免费医疗),也使这些工人处于非法用工的境地以及面临更高的职业风险。

相较而言,全球南方国家的移民劳工问题并不突出,其劳动力市场特征主要是劳动力市场饱和造成的高失业率以及长期以来的非正规用工情况。许多全球南方国家过去十年经济低迷,即便是金砖国家,也面临着不断攀升的失业率,比如南非2021年第四季度的失业率高达35%,①Fairwork,Fairwork South Africa Ratings 2021: Labour Standards in the Gig Economy,Cape Town,South Africa;Oxford,United Kingdom,2021,p.16.巴西的同期失业率则超过12%。②Fairwork,Fairwork Brazil Ratings 2021: Towards Decent Work in the Platform Economy,Porto Alegre,Brazil;Oxford,United Kingdom;Berlin,Germany,2022,p.21.零工经济的兴起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在促进就业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此外,在零工经济出现之前,许多全球南方国家长期存在非正规经济和非正规用工的情况,这种非正规用工的传统导致对平台用工的监管举步维艰。例如,巴西在2019年以前就有3800多万的非正式工人,③Fairwork,Fairwork Brazil Ratings 2021: Towards Decent Work in the Platform Economy,Porto Alegre,Brazil;Oxford,United Kingdom;Berlin,Germany,2022,p.21.印度更是以其非正规经济著称。由于这些国家的劳动力市场长期以来的非正规用工情况,平台用工正是迎合了劳动力市场中的非正规性和不稳定性,而非重新创造了一种不稳定的工作类型。正因如此,这些国家的立法机构没有太大的动力推动针对平台劳动状况的专门立法。

然而,平台的出现仍然给全球南方国家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带来一定冲击。事实上,在平台出现之前,配送员(在南美国家多为“摩托车工”)这一职业群体已存在数十年,他们为商家、顾客提供运送产品、物品等服务,收入为最低工资的两倍以上。然而,平台的出现使得配送业务逐渐被少数几个平台公司所垄断,门槛的降低又导致越来越多的失业者涌入该行业,因此配送员群体不得不面临更不稳定的工作状态和更低的工作报酬。④Ludmila C.Abílio,“Digital Platforms and Uberization: Towards the Globalization of an Administrated South?”,Contracampo—Brazil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vol.39(1),2020,pp.1–15.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同样是不稳定的工作,但平台出现之后工人们的抗争变得更为激烈——平台企业不仅未能增加非正规就业者的收入,反而进一步加剧了这类工作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三)工会力量与工人抗争

平台用工中劳资关系的隐蔽性和工人的分散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工人组织的难度,但并没有削弱工人的抗争。从全球南-北方的视角来看,很难看出平台工人抗争的活跃程度差异。更为实际的情况是,哪里的平台剥削程度越严重,哪里的抗争就越激烈。其中,发生在欧洲和南美洲的两场跨越国家边界的工人抗争规模最大、最为引人注目。

第一场跨国抗争首先在英国伦敦被点燃。2016年8月,英国外卖配送平台Deliveroo突然宣布将薪酬计算方式由时薪制改为计件制,该平台的外卖骑手因此发起了一场“集体下线”的新型罢工。⑤Jamie Woodcock and Mark Graham,The Gig Economy: A Critical Introduction,Cambridge: Polity Press,2020,p.40.这场罢工以Deliveroo作出让步而宣告结束——已注册工人维持时薪制,新注册工人则采用计件制。然而,罢工的浪潮已被点燃。随后不久,英国的多个城市,以及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相继发生了外卖骑手有组织的罢工。据统计,在伦敦罢工发生后的18个月内,欧洲7个国家发生了41场、共涉及1493名工人的针对外卖配送平台的集体抗争,这些抗争具有高发性、持续性且同步性的特征。①Callum Cant,Riding for Deliveroo: Resistance in the New Economy,Cambridge: Polity Press,2020,pp.61–65.

另一场抗争则发生在2020年4月至8月期间,横跨巴西、阿根廷、智利、厄瓜多尔以及墨西哥等多个南美洲国家,被认为是零工经济领域第一个大规模、行业性的国际罢工行动。②Kelle Howson,et al.,“‘Just Because You Don’t See Your Boss,Doesn’t Mean You Don’t Have a Boss’:Covid-19 and Gig Worker Strikes across Latin America”,International Union Rights,vol.27(3),2020,pp.20–28.这场罢工的参与者均为Uber Eats、Rappi、iFood、Glovo等餐饮配送平台的工人,其罢工缘由有两点:一是新冠疫情期间许多平台降低了配送单价,导致工人工作时间更长、收入更低;二是平台公司只考虑消费者的卫生和安全保障,却未给骑手们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这样一场声势浩大的跨国罢工行动主要由平台工人的各类非正式团体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动员,而非由正式的工会组织主导。例如在巴西,这场名为“手机软件刹车”的运动,由多元化的工人团体主导,其中包括一些政治性和斗争性较强的团体,如Entregadores Antifascistas(“反法西斯配送员”)。这些工人团体的抗争方式同样多元化,他们不仅结合了线上动员和现场行动组织,建立了消费者声援的网页,同时还开创了一些新颖的行动方式,如把包裹堆积在行动现场,或是几十辆摩托车一起穿过城市地区。③Jörg Nowak and Marco Santana,“Social Networks and Collective Action in Brazil: The Experience of Truck Drivers and Delivery Workers”,Socialism and Democracy,published online on 17 May 2023.

基于平台工人的“自雇者身份”,这些工人面临加入工会的身份问题,因此早期的平台工人抗争动员多依赖于非正式的工人网络,如社交媒体、社交群组、地缘关系等。然而,随着工人抗争经验的积累和非正式工人网络的发展,工人的组织化需求不断增加。在平台工人组织化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全球南-北方国家展现出不一样的趋势:全球北方国家出现了“草根工会主义”,一些草根工会逐渐被体制接纳;全球南方国家则出现了多样化的工人团体和协会。

在英国,许多曾参与2016年伦敦罢工的平台工人加入了“英国独立工人工会”(Independent Workers Union of Great Britain);德国的外卖骑手可加入“自由工人工会”(Free Workers Union);法国则有“巴黎自主配送员集体”(Paris Autonomous Deliverers’ Collective)。这些新兴工会被称为“草根工会主义”,因为它们是自下而上的、非官僚化的草根组织,致力于组织起那些被传统工会排除在外的非雇员群体。④Jamie Woodcock and Mark Graham,The Gig Economy: A Critical Introduction,Cambridge: Polity Press,2020,pp.39–45.全球北方国家平台工人的工会化趋势与这些国家更为规范的劳资关系模式也密切相关,如法国、西班牙等已经立法允许平台工人组建和加入工会,在此情况下,如果工人的集体行动未经授权,即未经工会投票决定或提前告知雇主,则这些行动将被视为非法,组织者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相较而言,全球南方国家的平台工人抗争同样激烈,但他们的组织化趋势却有别于全球北方国家的同行。有巴西学者归纳了巴西平台工人的两种组织化倾向——一种是统合主义式的工会或协会,另一种是更政治化和更具斗争性的组织。两种组织化形式共存的状态,可能归因于工会化历程所遭遇的种种困难和挑战驱使工人寻求另外的组织途径。例如,在阿根廷,由Rappi的外卖骑手组建的“平台工人联盟”于2018年7月发起了拉丁美洲第一场平台工人罢工,然而Rappi公司却采取了多种策略打击该组织,如减少组织成员的订单数量,注销组织委员的账号。该组织也试图呼吁国家劳工法庭和劳工部门介入,然而劳工部门却因无法证明平台工人雇员身份而不予承认其工会属性,因而无法适用工会保护法。①Laura Perelman,et al.,Proudly Delivered by APP: The Struggle of Lain America’s First Union for Platform Workers,Berlin: Friedrich-Ebert-Stiftung,2020,pp.6–10.据分析,两种组织化形式仍会长期共存,多样化的工人组织对于被排斥在传统工会以外的平台工人而言虽不可或缺,但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工人代表能力的碎片化。②Jörg Nowak and Marco Santana,“Social Networks and Collective Action in Brazil: The Experience of Truck Drivers and Delivery Workers”,Socialism and Democracy,published online on 17 May 2023.两种组织化共存模式的后续发展如何,还有待长期的观察研究。

(四)企业社会责任及平台合作主义

欧洲国家平台劳动状况较佳,还有一个原因是部分平台企业展现出的社会责任感。这种企业社会责任感一方面源于欧洲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另一方面可能来自欧洲国家合作运动的传统。

在英国和法国,尽管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一些平台企业主动与工人签订雇佣合同,积极地展示其社会责任感,成为“良心平台”。例如,英国的两家配送平台(Pedal Me, Just Eat)和法国的两家配送平台(Coursiers Nantais, Just Eat)均主动与工人签订了雇佣合同。这些良心平台的公平工作项目得分在6—8分。签订雇佣合同,意味着劳动者的收入必须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他们还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劳动保障,包括安全保障、病假、带薪休假等,以及参加、组织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全球南方国家中一些表现较好的平台同样可以运用企业社会责任的框架进行分析。比如,南非的平台公司平均得分在2021年达到了5.2分,可以媲美欧洲得分最高的国家,但受疫情影响,2022年平均得分下降为3分。据了解,南非的公平工作项目团队已经连续四年对该国的各大平台进行了评分,并与各平台公司保持积极对话,同时还发布了一套参照南非法律制定的“行为守则”以供平台公司、劳动者和消费者参考。这些举措可以借助消费者的力量,鼓励他们使用评分较高的平台,从而推动平台公司不断改善其用工行为和工作条件。例如,家政服务平台SweepSouth公开许诺其用工行为将遵守“公平、多元、包容”三原则,并承认劳动者的集体谈判权利,这些都超出了法律本身对平台用工的要求。③Fairwork,Fairwork South Africa Ratings 2021: Labour Standards in the Gig Economy,Cape Town,South Africa;Oxford,United Kingdom,2021,pp.21–25

此外,近年来欧洲国家开始出现“平台合作主义”的思潮,这股思潮推动了一些平台公司往合作社的路径发展。这无疑有利于打破平台经济的资本主义魔咒,让数字平台重新拥有“科技向善”的可能性。得益于欧洲国家一百多年的合作运动的历史,一些平台从业者联合起来创立了平台合作社,法国的配送平台Coursiers Nantais(2022年得分为7分)正是一个例子。该平台成立的初衷是为了提供一个生态的配送方式(使用双轮或三轮自行车配送货物或餐食)以及创造一个更公平的雇佣模式,该平台不仅与包括兼职工人在内的所有员工都签订了雇佣合同,还使员工可以从利润中获得分红。①Fairwork,Fairwork France 2022: Towards Better Working Conditions on Bicycle Delivery Platforms,Nantes,France;Oxford,United Kingdom,2022,p.25.据成立于法国的“自行车配送合作社联盟(CoopCycle)”的资料显示,其在欧洲各国拥有59个合作社成员,Coursier Nantais也是它的成员。该联盟的主要宗旨是创造一个反资本主义的平台经济模式,为此他们正在开展各式各样的工作,如研发可供成员共享的应用程序和软件,开发法律工具箱,以及进行政治游说、全球合作等。②“We Socialize Bike Delivery”,https://coopcycle.org/en/,访问时间:2022年11月20日。

令人鼓舞的是,平台合作主义不仅在全球北方国家得到了发展,这股思潮也同样传播到一些拉美国家。据了解,自行车配送合作社联盟现已在墨西哥、阿根廷、智利发展了9个成员。除此之外,一些本土化的、性别友好性的平台合作社也正在兴起。然而,平台合作主义作为一种挑战平台资本主义的新型模式,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相反,在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中推行乌托邦实践从来都是困难重重。由于合作社这类平台组织规模较小,商业模式比较脆弱,再加上其追求环保等并非效率优先的理念,未必能够抵挡得住来自整个市场的竞争。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各国平台劳动状况尽管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全球南-北方差异,但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或者平台经济的发达程度并非呈简单的正相关关系。法律框架、劳动力市场、工人结社力量、企业社会责任及合作主义传统既构成了各国平台劳动状况差异的政治经济脉络,同时也是影响未来平台经济发展路径和平台工人劳动权益保障的关键所在。前两个因素是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因素,后两个因素则体现了中微观层面的工人能动性和企业偏好。我们发现,有利于劳工的立法、正规的劳动力市场和劳工保护传统、强大的工会或工人结社力量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或合作主义传统都是促进平台公司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因素。

在全球北方国家中,采取非自由式生产体制的国家,平台劳动状况明显优于奉行新自由主义的国家。例如在德国、法国,从立法保障到劳工保护传统,以及工会和合作主义传统方面,均对劳方有利,因此其平台劳动状况普遍较好。而对比英国和美国,尽管二者均奉行新自由主义政策,但英国具有数百年的工人运动历史及合作主义传统,因此该国国内的平台呈现差异化的发展特征,其中出现了一些劳工友好的平台企业,而且公平工作项目的平均得分也高于美国的平台。而在全球南方国家,由于普遍存在平台立法滞后或法律对劳方不利的情况,加之劳动力市场长期处于大量非正规用工的状态,尽管同样发生过激烈的平台工人抗争,或者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平台合作实践,但整体而言,全球南方国家的平台劳动条件不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南非、印度等国家,得益于公平工作项目团队在立法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持续倡导,一些平台企业正逐步承担改善劳动条件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这些国家的平台劳动状况普遍优于其他全球南方国家。这也反映出包括工人、工会以及学者、研究机构等在内的社会力量具有影响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的能动性和潜力。

四、结论与启示

以“优步化”为特征的平台劳动在全球的扩散正在多方面改造着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和劳资之间的关系。全球平台工人普遍经历着工作不稳定性加剧、职业保障缺失,以及算法控制带来的异化。本文认为,平台用工的不稳定性和去职业保障的特征在全球南-北方各国的平台企业中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然而各国平台劳动状况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全球南-北方差异,且主要受各国法律框架、劳动力市场、工人结社力量、企业社会责任及合作主义传统四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平台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用工模式和雇佣关系,国家立法的迅速应对和调整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平台工人的处境,各国在平台立法上的探索很大程度影响着该国的平台劳动状况。其次,平台用工所依赖的正是劳动力市场中的脆弱群体——在全球北方国家是移民工人,在全球南方国家则是低技能的非正规工人(在中国则是农民工),平台的兴起以及市场垄断行为加剧了这类工人的脆弱性,对劳工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再次,平台工人的集体抗争以及各类组织化的尝试是有效对抗平台剥削的手段,但目前看来,平台工人的诉求主要集中在提高劳动报酬和获得必要的劳动保护,而非挑战“优步化”的工作方式。而平台工人在全球南-北方国家不同的组织化趋势——全球北方国家以草根工会主义为主,全球南方国家则出现了多元化的组织方式,可能使平台抗争最终走向不同的结果。最后,在法律框架之外,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感以及创新型的平台经济模式也是改善平台劳动状况的途径之一。

平台劳动在全球南-北方各国的发展趋势和治理经验为中国提供了参照。尽管中国的制度环境和政治经济背景与其他国家差异较大,但平台经济依托的大数据、算法技术以及远程劳动等特征势必加深平台企业商业运作、算法规则及用工方式上的交互和融合。因此,我们有必要参照平台劳动治理的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的社会制度和平台发展的特点,不断优化平台经济就业促进作用和保障平台劳动者权益。

第一,在平台劳动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应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际经验分析,不同国家对平台的监管和对平台工人的保护力度均受其长期以来的用工传统和劳资博弈情况的影响,并不存在一个单一的、全球性的趋势。如何处理好“灵活”与“安全”之间的关系,是未来平台劳动治理的方向。目前,我国在平台劳动关系领域的制度建设与部分劳动保障健全的欧洲国家相似,即暂时搁置争议,出台措施以保障平台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①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为平台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这说明,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同时,我国正在推动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长远来看,我国应构建多层次、高水平、广覆盖的劳动保障体系,不断适应劳动就业形态多元化的发展需要。

第二,在平台劳动者组织化方面,工会应积极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从欧洲的经验来看,工会代表平台工人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有助于和平解决劳资纠纷,避免陷入大范围的停工和对社会秩序造成扰乱。因此,我国工会应充分发挥维护权益的功能作用,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目前,全国总工会已发文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入会工作,这意味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份问题造成无法加入工会的制度魔咒已被打破,今后工会需要加大举措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并加强实践探索以保障其基本劳动权益。

第三,在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应合理界定并使平台企业承担一定的责任,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平台企业在快速扩张的同时,应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树立积极的社会形象。根据公平工作项目在南非、印度等国的经验,法律之外的柔性机制可以促使平台企业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因此,我国在加强平台监管制度建设的同时,也应鼓励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力量对平台企业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交流对话机制,推动平台用工合规治理。

第四,尝试探索商业平台之外的平台经济出路——平台合作主义。早期平台经济的运作模式具有“共享经济”的特点,但随着平台企业的扩张和风险资本的涌入,其逐利性远超共享性。国外经验表明,以合作主义为导向的平台企业不仅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而且在推动环境保护、算法公正、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均具有积极作用。平台合作主义的孵化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如何创造出这样的土壤是研究者下一阶段可以探索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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