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
2023-10-07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路径,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助力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
一、全省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全省各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有关“三化”建设规定,注重科技兴安提升安全监管质效、科技强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强化理念引领,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安排,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进一步压紧压实。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规范和应用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的工作进度。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工作指导方案,全力推进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人员的危害程度。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制定印发6 项重点领域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指南,分步推广各类信息化技术,实现省、市、县三级对企业重要装置设施和关键环节的实时监测、监控和预警。三是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质效。深入推进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建设应用,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应急指挥中心,与30余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6 个设区的市持续对接,基本覆盖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水利、交通等15 个涉灾涉险领域。
(三)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更加规范。明确职责工作分工,鼓励试点应用,通过示范企业引领、技改资金支持等手段,推动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二是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更加精准。全面建成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测预警全覆盖。三是安全生产用电监测更加到位。建成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监测分析系统,接入全省2.2 万家非煤、危化、冶金企业,精准识别异常用电行为,有效推动安全监管关口前移。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健全完善。一是严格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严格定级标准,优化评审流程,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咨询工作。二是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评审,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考核、评估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运行情况评估。对全省200 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机制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督促企业完善落实标准化建设。制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对非煤矿山企业双重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五)安全生产监管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持续推进。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库,汇聚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照、执法检查等安全生产基础数据400 余万条,汇聚水利、自然资源等涉灾涉险部门数据29万条,并向应急管理部、省一体化指挥平台等共享推送。结合“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形成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个清单”,实现清单内所有数据共享开放。
山东发布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标准实施指南覆盖71 个具体行业门类,企业结合实际进行简单微调便可直接参照实施。(资料图片)
二、全省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在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中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一)企业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部分中小企业因生产规模小,缺乏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导致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三化”建设职责落实不到位。此外,个别化工园区和企业对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关键部位、重点场所等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不利于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一是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缺少统一的技术标准,存在通讯接口不统一、兼容性较差等问题,阻碍了各级各领域之间数据交换。二是尚未形成动态可持续的信息共享机制,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三是联动联控能力不足,风险识别、灾害预警、事故救援等信息化应用手段没有全面普及。四是信息融合和数据挖掘水平不足,数据资源价值未能得到有效挖掘利用,距离实现“智慧监管”还有较大差距。
(三)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部分中小企业智能化建设速度缓慢,智能化生产技术与装备的适应性较差。企业注重采购高性能计算机、智能应用系统、进口装备等硬件设施,对于相关软件开发、大数据中心建设、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等投入相对不足,导致软件开发速度滞后于硬件功能,造成设备性能难以发挥,制约安全生产智能化发展。同时,国产智能监测装备适应性不够强,可靠性与控制精度不高、感知能力不足,信息化智能化部分关键核心技术装备仍然依赖于进口,国产化、小型化及成套化水平亟需提升。
(四)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监管力度需加强。一是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不多,在利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方面,存在短板弱项,导致安全生产问题存量底数不清、安全隐患不明、安全措施不力等问题。二是有些部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建设不完善,与其他相关部门互联互通机制也未完全建立。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均衡,人防、技防措施还有比较薄弱的环节。四是基层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监管装备、专业技术人员等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求,制约基层安全管理“三化”能力提升。
(五)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力度不够。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重创建轻运行”的情形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际运行“两张皮”现象,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标准理解不深不透,风险辨识不充分,风险点划分不合理,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
(六)人财物支撑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缺少科技支撑机构,缺乏既懂安全生产、又懂信息化的复合型人才,导致监管信息化智能化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中小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专、精、尖的复合型人才。另外,受地方财力限制,一些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部分智能化设备由于维护不及时无法正常运转。
三、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建立稳定、高效、可靠的信息化支撑体系,有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并处置事故隐患,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山东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坚持数据赋能安全生产。(资料图片)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政治引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抓实抓好企业“三化”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有关“三化”规定,压紧压实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严格落实立案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和行刑衔接等强制措施,形成强大威慑警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真正将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阶段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技支撑、综合施策”方针,聚焦企业生产关键部位和政府监管重点环节。一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统一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二是加快整合各级应急、能源、公安、交通、消防、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全面数据共享和信息融合,并不断更新有关数据。三是加强数据挖掘,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事故发展趋势的动态预知和科学决策。四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推进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智能化升级,逐步实现对高危行业全员全岗位24 小时动态智能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进一步加快“三化”科研力量整合和科研成果推广使用。一是整合安全生产科技力量,加快重点领域科技项目研发,推出更多的“三化”公共产品。二是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配置,举办各类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业务培训班,建立多元的能力提升路径,不断提高基层“三化”建设水平。三是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积极开展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共建重点行业领域“三化”示范性实习实践基地;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学科间交叉融合,推动安全生产“三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育一批重点行业领域“三化”建设复合型人才;鼓励开展在职人员“三化”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机制。
(五)进一步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三化”建设财政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三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要适当倾斜。鼓励企业申报安全生产“三化”建设项目,将其列入科技发展计划,找准项目和政策切合点,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