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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素养的生成机制

2023-10-03冯建军

伦理学研究 2023年3期
关键词:公民道德公民道德

冯建军

公民道德素养作为公民必需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不局限于狭义的道德,指的是一个好公民在政治、法治、道德和人格上必须具备的认知、观念和行为。公民道德素养包括公民品格、国家认同、法治观念、公共道德、公共精神(另文论述)。公民道德素养是如何生成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提出:强化教育引导、实践生成、制度保障,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1]。结合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根据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的规律,笔者提出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机制,即价值引领、主体自觉、交往实践、公共生活、良善制度,其中,价值引领是为公民道德素养定向,主体自觉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动力,交往实践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关键,公共生活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根基,良善制度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保障。五个方面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系统,共同促进公民道德素养的生成。

一、价值引领: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方向

道德不是自然素质,是社会素质,尤其是带有价值取向的社会素质,带有社会性、价值性。对于公民道德而言,不仅要体现道德的社会性,还要体现一个国家的主流价值观。现代社会,公民是国家的公民,认同国家,就必须认同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否则难以成为该国的公民。公民道德素质的形成,首先要有一个价值引领,使公民道德素养的形成与发展符合人的社会性,符合国家主流价值观,这是公民道德素养形成的前提。我们的教育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的,因此,公民道德素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离开了这一价值引导,公民道德素养就陷入抽象的道德形式之中。每个公民都是国家公民,公民道德素养必须反映国家的要求,这是公民道德不同于一般的人的道德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我国公民道德素养生成主要强调以下方面的价值引导: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2](2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包括“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其中,“十四个坚持”与公民道德素养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关系。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对公民政治认同提出要求,“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20)。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求坚持集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是明确了“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2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立了生态文明道德,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2](23-24)。“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2](25)。

第二,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社会主义道德观。道德是调节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因此,我国公民道德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倡导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是为共产主义事业、为全人类服务的道德,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坚持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统一,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主人翁态度自觉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实质是真正的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的体现,是崇尚真正平等、自由以及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道德,是真正的全人类道德[3](1-6)。

第三,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2](42)。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把理想信念比作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以理想信念指引人生方向,引领道德追求。新时代公民必须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1]。

第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2](4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每个公民的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每个公民修身的基本准则,也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共同的精神追求。2014 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时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4]作为个人的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每个公民提出了道德要求,引导人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作为国家的德、社会的德,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国家、社会、公民方向之德,是汇聚引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之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公民道德始终保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主体自觉: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动力

关于公民道德素养是如何形成的,有内发论和外铄论之争。内发论强调自然善端的展开,外铄论强调外在的灌输、后天的影响。在我国传统德育思想中,外铄论倾向比较明显,这直接影响了对德育的认识。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对德育的解释就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转化为个体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过程。”[5](59)伦理学界也这样认识道德教育:“所谓道德教育,就是一定社会或阶级为使人们接受和遵循其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并按其价值标准处世做人、塑造人的品德而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人们施加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6](277)中国教育传统的“上所施,下所效”,无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主动性。

20 世纪90 年代,随着主体教育在我国的兴起,学生的主体地位受到重视。有学者提出,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和受教育者的需要,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采用言教、身教等有效手段,在受教育者的自觉积极参与的互动中,通过内化和外化,发展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法制和道德几个方面素质的系统活动过程[7](129)。这一定义,虽依然强调社会的要求,但已认识到了学生作为主体在道德教育中的能动作用。沿着这一方向,有学者进一步指出,现代德育应该是“主体—发展性德育”。“‘主体一发展性’的德育活动是教育者、受教育者能动地自主建构思想道德的对象性活动;是在教育者的组织领导下,教育者、受教育者共同参与的活动,是教育者的启发、引导、指导与受教育者的认知、体验、践行的互动,是教育者的价值导向与受教育者自主建构相统一的活动,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相互教育与自我教育、教学相长、品德共进的活动。”[8](13)以上定义改变了受教育者在德育中的被动地位,突显了受教育者的主体能动性。

从社会塑造到主体自觉,既是道德对人之本性的回归,也是道德发展规律的反映。道德教育必须唤醒主体道德自觉,引导学生的主体道德建构。

第一,确立以人为本的道德观,使道德回归成“人”的原点。社会塑造论的道德观,把道德视为社会规范,维护社会的秩序。这种道德是外在于人的社会存在。道德与伦理不同,伦理是社会的规范,道德是主体的自觉。为什么人需要道德,而动物不需要道德?这是因为动物是本能地生存,人是有意义地存在。人要过有意义的生活,美善是人生活之必需,也是“成为一个人”的必然要求。只有按照道德的方式,一个人才能成为人。离开了道德,人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不成其为人。道德是成人之道,是人走上“成人之道”的应有之义[9](170-171)。认识到道德的原点是人,道德教育就必须回归人、回归成“人”之道。

第二,确立人在道德生成中的主体地位。人的发展,无论是身体的成长,还是精神的成长,都是其他人所不能替代的。在这个意义上,人是自我成长的主体、自己发展的主体。道德尤其是公民道德,具有强烈的思想性、政治性,既要符合人自我的身心发展规律,还必须符合社会对公民的道德期待和要求。所以,公民道德是一定社会或国家对公民的社会性要求。社会要求转化为公民自身的道德,就必须使社会的要求成为个体的期望、个体的需求,把社会对公民发展的要求转化为人自身发展的矛盾。道德教育理论研究表明,个体品德的发展是在其内部矛盾的运动过程中实现的,内部矛盾是品德发展的动力[10](274)。只有当社会的道德要求为受教育者所接受,成为受教育者的需要,并与其已有的道德发展水平构成个体品德发展的内部矛盾,才能成为个体道德发展的动力。道德素养的生成不是一个施加外部影响的过程,而是促进个体品德发展内部矛盾解决、建构主体道德的过程。

第三,唤醒道德超越性,建构更有意义的生活。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两个“我”:一个是“现实的我”,一个是“可能的我”,前者代表我的实然状态,后者代表我的理想追求。人的发展就是人不断超越实然的我,追求理想的我,表现为人的超越性。超越性内在于人,是人的本性。道德教育就是要唤醒人的道德超越性,使人在自我超越中生成、发展,朝着更高的目标,完善自我,提升自己。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不是因社会要求而“被迫”有道德,而是因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觉”追寻道德。人有道德不是因怕违背道德而被惩罚,而是因为自己内心有美善的追求。人之自我超越就是对既有生活意义的超越,“人是在追寻和实现更有价值的生活活动中,超越原有的生活观念和态度,生成新的生活意义,改变生活的样态和生活的方式,从而实现人的自我超越、自我提升”[9](184)。

三、公共交往: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关键

公民道德素养是在实践中生成的,实践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机制。实践性是人的基本属性,道德是实践性智慧,道德在实践中生成,也在实践中表现。

实践性是人的基本属性。当谈到人与动物的区别时,马克思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1](147)。对于动物来说,它只能被动地适应环境。但对于人来说,它能够有意识地改变环境,使环境为人需要,建构人类的生活。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所以,马克思在谈到人的类本质时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1](56)。动物只有本能,没有实践。实践是人有意识的活动,人在实践中证明自身,也在实践中超越自己,创造新的自己。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不是把人当作实践去理解[11](137)。人是实践的存在,实践造就了人,人的一切属性都源于人的实践,实践性是人的基本属性[12](21)。我们常说的“做人”就是通过“做”,在“做”中成为“人”。人不仅要有意识,更要通过实践将意识表现出来。没有实践的行动表现,只有思想上的认知、意识,恐怕就是盲动。亚里士多德早就认识到:“一个人的实现活动怎样,他的品质也就怎样。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实现活动的性质。”[13](37)我们通过做有道德的事情,成为有道德的人。道德是自己在“做”中成长出来的。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139)。社会关系不是先验的、预成的,而是人的交往实践建构的产物。人选择了自己的交往对象,在实践中建构自己的交往关系,形成了自己的社会生活。因此,“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11](139)。道德是人的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节人与人交往关系的需要。道德产生于实践,是一种实践性智慧。亚里士多德把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理智德性通过教导而发生和发展,道德德性则通过习惯养成[13](35)。一个人通过做公正的事情,成为公正的人;一个做公正事情的人,才显示其公正的品质。

实践对于道德来说,具有本源的意义。道德意识、道德自觉、道德认知都源于道德实践,是道德实践、道德生活的反映。“道德、道德的意义不是预先确定了,放在那里等待着人去学习,去掌握的,它是在生活中展开的,是由实践来揭示的……道德的学习不能站在生活之外去进行,道德学习者不能是一个静观的凝视者,必须是一个行动的实践者。”[9](249)学习道德的目的不在于认识和掌握道德规范的知识,而在于建构和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

由于道德是通过实践生成的,所以,实践活动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形式。2001 年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14](7)。2019 年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坚持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1]。公民道德是公共道德,公共性是公共道德的核心。所以,公民道德素养生成于公共交往。公共交往是以公共性为旨归的交往活动。在公共交往中,交往主体不再是以“个人”的身份进入公共社会,而是以“公民”的身份进入其中。个体作为公民意识到自身所享有的公民权利以及所应当承担的公民责任,意识到自身作为公共社会的成员所应当去完成的公民使命[15](9)。公共交往的过程是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基于公共规则,通过平等的协商、对话,形成重叠共识的过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通过公共交往,培育公民的公共道德、公共理性和社会责任感。结合各国公民道德教育实践,在公民道德素养的实践养成上,应该特别强调以下形式:

第一,有序参与。公民有消极公民和积极公民之别。消极公民只强调维护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消极对待公共事务;积极公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担当社会责任。我国公民教育培养积极公民。积极公民就是要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公民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因此,公民的有序参与必须遵纪守规,依规依法,按照民主程序,遵守公共规则,公正行事、依法办事。在有序参与中,培养公民的主人翁精神和民主、法治、公平意识。

第二,公共参与。公共参与也被有些学者称为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基于对共同利益和价值的认同对公共事务提供建议、意见或直接从事具体活动的行为[16](45)。从性质上看,公共参与要符合公共利益,具有公共性。从形式上看,公共参与指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古希腊的城邦民主被称为“大树底下的民主”,就是因为每个公民都能积极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的管理。当然,随着人口的增多,民族国家不可能人人都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管理,于是,改为通过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的公民代表,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因此,需要健全和完善公民参与制度,保证公民的参与,多渠道为公民参与提供保障。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全过程的人民民主”,全过程民主要求“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17](37)。凡是有公共利益存在的地方,都应该有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公民作为共同体成员积极而有序地参与公共决策、公共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的政治行为。

第三,志愿服务。如果说公民参与是维护公民个人权利的话,那么,志愿服务是则服务于他人。公民强调在公共事务中维护个人的权利,但不能忽视对他人的关心、帮助,否则,就不可能有公共利益的存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强调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高度重视志愿者服务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带头学雷锋,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热诚关爱他人,多做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进步。”[18]《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实践的重要途径。2023 年2 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雷锋活动做出重要批示强调,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和支持,不断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让学雷锋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蔚然成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19]。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可以把学校教育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开展服务性学习和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和服务性学习中,应该学会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增强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四、公共生活: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根基

实践和生活是一体两面,实践是生活的展示,生活是实践的结果。公民道德素养在实践中生成,也就是在生活中生成。实践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机制,生活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根基。

第一,生活是道德的根基。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不是先验的存在,也不是自然发生的本能,道德是在生产劳动基础上生成的,源于人的生活需要。“道德的产生是由于人类的需要,由于认识到以合作的和有意义的方式共同生活的重要性。”“坚守道德原则,能使人们尽可能生活得和平、幸福,充满创造性和富有意义。”[20](30)人的生活是社会的生活,是人与人的交往生活,也是有意义的生活。道德是人的生活需要,人的生活蕴含着道德的要求。鲁洁教授指出:“道德源自于生活,内在于生活,是生活的解释和目的系统。”[9](18)道德植根于生活、存在于生活。生活是道德的存在形态,道德是生活的魂灵。近代以来,教育知识化、课程化,使道德教育脱离了生活,失去了生活的根基。新世纪我国学者提出了回归生活的道德教育理念,把道德教育建立在生活基础上,构建生活论德育,使道德教育基于生活、通过生活,过一种道德的生活,使道德教育找到了生长的根基。

第二,公共生活是公民道德的根基。生活有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之分。私人生活形塑的是私民和私人道德,公共生活形塑的是公民和公民道德。公民之“公”,就在于公民必须过一种公共生活。“公共生活是人们在公共领域中,通过参与公共事务而形成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共同生活。”[21](28)公共生活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公开性。公开性是面向所有人,所有人都可以进入,对所有人开放。没有公开,生活就变成部分人的特殊生活,而非公共生活。所以,公共生活是面向所有人、所有人都可以参与的生活,不排斥任何人。二是多元性。公共生活不是所有人同质性的、划一的生活,同质性、划一性泯灭了人的多样性、独特性,公共生活面向每个人,保持个人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同时寻求最大公约数。三是交往性。公共生活是共同体的成员,通过理性的交往活动建构起来的。交往性是公共生活生成的实践机制。没有交往,没有共同利益,就不可能有公共生活。四是平等性。公共生活的交往是多元主体间的民主、平等的交往。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民主、平等的关系,也是契约关系,它以契约维持公民之间的民主、平等关系。五是公共性。公共性是公共生活的本质属性,是不同主体通过对话、协商而达成的“重叠共识”。公共生活的公共性不是整体的“一”,而是“多”中的“一”,是一个复合整体。

第三,“过”一种公共生活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根本。生活不是静态的、现成的,是动态的、建构的,生活是“过”出来的,实践性是生活的本质。社会生活的实践性表明,生活是人的主动建构,是人有目的社会实践。公民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就是在人与人的交往实践中,通过公民参与,过一种公共生活,形成公民道德素养。“实践”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关键。公民过一种公共生活,就是在实践中养成公民道德素养。公民有序参与、公共参与、志愿服务等都是公民“过”公共生活的重要形式。

五、良善制度: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保障

道德的生成依靠人的道德自觉,但仅有道德自觉是不够的,道德素养生成需要制度的保障。“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22](3)制度不同于道德自觉,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邓小平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3](333)人性是复杂的,不只有善,还可能有恶。仅靠自觉为善,具有某种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因此,道德生成需要制度的支撑保障[24](51)。2001 年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公民道德建设“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14](8)。《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明确要求“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就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而言,新时代主要强调以下方面:

第一,强化法治建设。我国的传统文化具有伦理道德色彩,德治是我国国家治理的优势和传统。新世纪以来,我们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道德与法治作为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规范,虽有不同,但相互促进。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实施有赖于道德滋养,道德的践行离不开法律保障。《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推动道德的法律化,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推动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1]。把法治体现在道德建设中,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确保道德的底线。

第二,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民主制度是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制度。没有民主制度的保障,没有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民道德。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坚持人民民主制度。党的二十大提出,“发展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17](37)。全过程的民主体现在公民生活各个方面,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是全员参与的民主。因此,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

第三,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社会道德规范是公民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对公民道德具有重要的指引和约束作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突出体现自身特点的道德规范,更好发挥规范、调节、评价人们言行举止的作用[1]。各项事关人民生活的规章制度,从制定到执行,都要充分考虑制度伦理,彰显制度的伦理性、道德性。一个好的制度,一定是符合伦理、道德的制度。正如罗尔斯所说,“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25](3)。因此,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要加强对制度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的评估,及时纠正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实现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的有机统一。

第四,开展道德失范的有效治理。道德建设既要靠道德自觉,积极倡导,也要靠有效治理。因为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复杂、艰难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出现道德失范现象,为公民道德素养的生成带来不良影响。对这些道德失范问题,必须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1],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舆论的谴责。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同时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良好社会风气。

六、构建公民道德素养培育的完整体系

对于公民道德素养的生成来说,上述五个方面不是分离的,而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构建公民道德素养的生成机制,需要做到综合施策,协同育人,形成公民道德教育的合力。

第一,坚持公民道德自觉与社会价值引导相结合。道德自觉是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根本动力,但如果把道德自觉看作公民的道德自我,就可能引发道德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偏离了公民道德的内涵。公民作为社会成员、国家成员的身份,决定了公民道德承载着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和期待,因此,公民道德自觉不能脱离社会和国家的要求,必须符合社会和国家的主流价值观,这就需要做到公民个体的道德自觉与社会主流价值引导的统一,以社会核心价值引导公民道德发展的方向,使之成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公民。

第二,坚持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相结合。公民道德需要教育,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是公民道德建设的主阵地,教学是公民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体现在课程、教学、管理、文化等各环节,但学校教育因专注课程、课堂和知识,也有局限性。公民道德在生活中、在实践中生成,因此,必须强化实践养成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把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相结合,以教育为引导,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提高道德实践能力,促进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合一。

第三,坚持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并举。公民道德素养培育要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倡导共产主义道德,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培养公民高尚的道德品格。但公民道德建设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培育过程中会遇到的各种问题,会阻碍公民道德的形成。面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治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惩戒作用。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德治与法治有机统一,发挥法治对公民道德素养生成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四,坚持家校社结合,形成全场域的公民道德教育合力。公民道德教育具有全面性、全域性,要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教育。学校是公民道德教育的主阵地,要坚持立德树人,发挥课程、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家庭是人生的起点,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家庭在公民个体道德形成中的奠基作用。重视社会对公民道德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既要发挥先进模范的引导作用,营造积极正派的舆论环境,又要加强对社会道德失范和环境的治理。在重视现实社会道德教育和道德治理的同时,也要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开展数字公民和网络公民教育,提升公民的数字素养,培养网络公民的理性能力、判断能力和和负责任态度,以建构文明的网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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