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影响地区间横向税收分配机制研究
2023-10-01王蒙
王蒙
隨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数字经济对地区间横向税收分配机制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从横向税收分配机制的角度出发,首先,经过分析发现:数字经济通过加剧税收与税源的背离,造成了地区间横向税收分配机制的失衡;其次,通过数字经济企业直观感受横向税收分配的失衡;最后,参考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横向转移支付和跨区域协调委员会,对完善我国地区间税收分配机制提出了优化建议。
一、引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分配机制主要内容就是国家如何将税收收入分配到各个地区和各个社会群体,是调节收入公平分配和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对税收分配机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对税收分配机制的挑战,实现税收分配机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完善我国横向税收分配机制对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数字经济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具有快速、普及、创新等特点,在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变革等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为税收收入带来很大增长空间。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经对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数字经济对税收分配机制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本文研究数字经济对地区间横向税收分配机制的影响,可以深入了解数字经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而分析数字经济通过税收分配机制如何影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二、数字经济时代地区间横向税收转移现状
(一)增值税地区间税收转移分析
税源指的是税收收入的来源,理论上说一个国家或地区有多少税源就相应征收多少税款,即税收与税源保持着一致,税制设计之初也想达到这样均衡状态。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由于实行增值税生产地原则征税、企业总部经济汇总纳税等,导致我国税收与税源背离的现象一直存在。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税收税源背离现象也越来越突出。根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占GDP比重高达41.5%。在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时代,税收收入的流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商品的销售一般经历制造、批发、零售环节,这样消费地政府就可以获得商品在零售环节的增值税税收收入。但数字经济时代的一大特点就是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很多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而不受地域限制,企业在某个地区产生的利润可能并不会在该地区缴纳税款,而是在企业的生产地缴纳税款。例如,随着淘宝、天猫、京东等数字平台的迅速扩张,这些企业大都采用了跨境电子商务模式,通过互联网销售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了跨地区的业务拓展。然而,这些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往往不需要设立实体店面,因此也不需要支付消费地税款。
第二,数字经济的普及也代表着网上娱乐平台的兴起,腾讯游戏、爱奇艺视频、网易云音乐等娱乐平台人尽皆知,这些产品的客户群体面向全国各地,但税收收入却完全归于提供数字服务的企业所在地政府。这样一来,数字经济企业所在地税收收入逐渐增加;实体经济备受打击,消费地政府的增值税收入也极具紧缩,这样消费地应得的税收收入全部归属于数字企业登记注册地。
数字经济时代下税源来自全国各个地方,而税收收入只由数字经济发达地区独享的现象,使得税收税源背离程度加剧,导致税收公平、受益、中性等原则满足不了,也就使税收分配格局不再均衡。这种情况下,某些地区之间的税收与税源之间的背离就会导致地方政府本来可以用于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和投资的税收收入减少。同时,这也会影响地区间的横向税收分配机制,使得一些地区的税收收入明显低于其实际经济活动水平所应得的收入。因此,数字经济加剧了地区之间的税收与税源的背离,进而对地区间的横向税收分配机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造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数字经济企业增值税地区间横向分配案例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企业增值税税收全部归于企业机构所在地十分常见。这里对T游戏公司进行案例分析,探寻数字经济企业的增值税地区间横向分配原理。
T游戏公司,是我国服务互联网用户最多的数字经济企业之一,主要通过游戏开发、发行和销售虚拟游戏道具等取得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在当前增值税生产地原则征收的情况下,T公司所在的S市分享了T公司增值税的全部税收收入。除S市以外的其他省市互联网用户也为T公司的增值税中做出了贡献,而这些互联网用户所在的政府却得不到税收。此案例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当前增值税生产地原则造成了地区间横向税收的失衡。
三、国际经验借鉴
世界上发达国家在长期发展中所形成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充分借鉴关于如何使各个区域实现共同合作与发展的目标,通过运用良好的税收制度设计,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合作机制。
(一)德国的横向转移支付
德国的横向转移支付就是将企业总部经济聚集的生产地政府所征得税收按一定比例通过特定方式划分给真正消费地政府,以此补偿消费地政府所流失的税款。具体就是通过计算税收流入地政府流入的税收数额和各州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差距,将财政盈余州的税收收入转移一部分给财政税收亏空的州。这样避免了地区政府之间的恶性竞争,能够根据各州的具体情况分配具体的税收收入,保障各州均衡发展。
(二)美国的跨区域协调委员会
美国通过区域税收协议机制来解决各州之间的税收矛盾与冲突,由于美国各州都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辖权。当各州政府为了争夺税源而出现恶意的税收竞争,就会导致在税源争夺博弈中,政治权力较高的政府获得大部分的税收,长此以往会出现“部分州的税收越来越多、部分州的税收越来越少”这样不利于均衡发展的现象。为避免这样恶性循环的税收竞争,美国制定了州际税收协定,成立州际协调组织,协调州际之间的税收分配和税收与管理、维护跨州经营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数字经济时代我国地区间横向税收分配機制的优化建议
(一)推动消费地征税原则的合理实施
促进税收在地方政府之间更公平、更公正的分配,需要合理应用消费地征税的原则,这将有助于减少地区之间的税收差距,有助于消除地方市场的分割,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按照消费地征收原则征收消费税会给予消费地政府更多的税收管辖权,避免出现消费者所在地对税收做出了贡献,其所属政府征收不到税款的情况。要想推动消费地征税原则的合理实施,首先要制定增值税等流转税按照消费地原则课税的相关机制,并且考虑数字经济对税收分配机制的影响,逐步优化数字经济时代增值税的税制结构,以更好地推动落实消费地课税原则,均衡地区间横向税收分配机制,促进各地区协同发展。
(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目前的转移支付仍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同级间政府横向转移支付相对较少,规范纵向和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对于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均衡分配至关重要,有助于缓解数字经济带来的横向税收分配机制失衡的影响。
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首先需要完善现有转移支付制度,明确中央与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不同类型的转移支付。政府还应该建立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横向税收分配机制,协调税收收入富裕地区与税收收入不足地区的财政差距。由于横向转移支付规模大、范围广、涉及主体多,为避免资金运行中的寻租和腐败。政府还应该设立专门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对资金的转移和日常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完善数字经济平台税收分配机制
由数字经济平台化产生的税收税源分离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税收分配机制来解决,数字经济企业用户的消费创造了价值,理应分享税收收入。具体可以参考按照数字经济平台各地区用户数量和市场份额划分税源,以市场和用户的所在地作为税收来源地,将消费者创造的那部分税收收入尽可能地归于消费地政府。这样采用更加灵活的税源分配方案,可以缓解税收与税源的背离,促进各地区的均衡发展。
(四)设立跨区域税收协调机构
目前,我国还没有解决跨地区税收分配问题的统一方案,可以参考美国跨区域协调委员会的设立,虽然从根源上横向税收协调机制不能消除地区间税收与税源背离,但可以通过区域税收协调委员会来消除地区间税收利益矛盾,引导地区间良性税收竞争。但必须要明确的是,跨区域税收协调机构在协调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税法为前提的准则,凡是税法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按照税法执行,在此基础之上协调各地区间的税收矛盾与纠纷。
(作者供职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