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依法育娃”时代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设想

2023-09-24谢丽娜

基础教育研究 2023年11期
关键词:构建策略家庭教育

【摘 要】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基础,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是“依法育娃”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据泰勒经典模式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首先,要明确家庭教育课程目标;其次,依据“依法育娃”提供的范畴合理选择课程内容;再次,通过家长学校开设指导课程、家校合作开发校本课程和家庭生活中提供选修和必修课程,搭建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结构;最后,倡导采用过程性的评价方式,为课程的实施蓄力。同时还应该协同社会多方力量,为课程实施提供充足的师资保障、物资保障和法制保障,构建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关键词】“依法育娃”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课程 构建策略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75(2023)11-77-05

谢丽娜 /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重庆 400047)

家庭教育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是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此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依法育娃”时代,其旨在针对现有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度设计和一系列具体措施,以更好地发挥在家庭教育中家长的引导作用和家庭的主阵地作用。将家庭教育的角色由传统的“家事”转变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这不仅是对传统观念的颠覆,也是对家长的巨大挑战。如何在法律的指引下针对家庭教育现有问题,综合分析学生特点和家长需求,开展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相关概念

(一)家庭教育

狭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即由家庭中的长者(其中主要是父母)对子女及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广义的家庭教育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1]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发生的情境是家庭生活,内容是产生教育和影响,二者的区别在于对教育主体和对象的界定,后者认为家庭成员之间的教育影响均算作家庭教育,而前者更强调是由家长对其子女产生的教育和影响。本研究更倾向于后者观点,同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对家庭教育的相关解释,对家庭教育做出如下界定:在家庭生活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二)家庭教育课程

著名教育家斯宾塞最早对课程作出界定,认为课程意指“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2],后人不断发展,衍生出课程“作为学科”“作为目标与计划”和“作为学习者的经验和体验”三类定义。而家庭教育课程的设置旨在为家长提供方向指导和基本遵循,帮助其理解家庭教育理念、规范教育行为、提升教育技能,从而使零散的、不自觉的家庭教育变为有章可循的“主动施教”行为。因此,本文认为:家庭教育课程是指为了实现学生的健康成长,对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组织,将学生经验特点和家长实际需求纳入考虑,并就父母及其监护人如何对未成年人实施多方面培育,以及引导和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展开探讨的一项目标或计划。

二、“依法育娃”的具体要求

“依法育娃”就是指自《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为保障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按照该法的相关内容要求对未成年人实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效果,家庭、学校和社会通力配合以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获得全面健康成长。

(一)明确家庭教育的地位和实施主体

《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肯定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家庭教育并非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家长也不只是学校教师的助手,家庭教育拥有同学校教育一样的独立地位。家长要加强这一认识,增强家庭教育的主人翁意识。同时,在建设家庭教育课程中要打破传统的“师为实施主体,生为对象”的刻板印象,明确以家长为实施主体和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新形象,處理好家长“亦师”“亦友”“亦长”的不同角色,利用好家庭教育的固有优势,开展相机而教的家庭教育。

也应该意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对“双减”政策的回应,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一方面需要规范学校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合理安排和利用好“双减”背景下的大量空闲时间来开展寓教于乐的家庭教育活动。

(二)协同社会力量规范教育工作机制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了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即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形成全方位的育人格局。从法律层面规定了国家和社会各个机关组织向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支持服务的义务。由此,在课程体系的建设过程中,除了确定监护人的主体责任之外,还应该考虑如何将社会力量所提供的帮助转化为开展家庭教育的优势资源,为家庭教育课程的实施提供更加有利的指导、支持和服务。

(三)细化监护人职责和加强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监护人需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需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同样也关注家长教育能力的提升和教育理念的完善。指出要加强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所处的重要时段,例如“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时段,家长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

由于不同家长可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时空条件有限且无法达成统一,指导课程的开设要尽可能地为家长提供多样化的选择。一方面,可以通过家长学校设置定期培训课程以供家长进行系统学习;另一方面,也可以建设专门网站,上传相关视频,以供家长灵活选择时间进行学习观摩或参与弹幕讨论交流等。

(四)提供家庭教育内容和方式的范畴指引

内容部分将在具体策略的论述中展开,此处不再赘述。《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的九条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强调父母作为家庭教育课程的实施主体的不可替代性,要亲自养育和加强陪伴,进行言传和身教。二是分工配合,严慈相济。根据不同家庭相处模式特点和未成年人的不同性别,监护人之间进行一定的分工,做到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三是尊重差异,发展个性。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家长教育时既要保证一视同仁,保证公平,又要依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差异和个性特点选择不同的教育方式。四是平等对话,有效沟通。打破传统权威式的亲子关系,予以未成年人更多的尊重和鼓励。五是相机而教,寓教于乐。根据家庭场域的情景变化自然生成教育,让幼儿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三、“依法育娃”时代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泰勒经典课程模式

泰勒于1949年提出的目标原理课程模式是教育史上的一次伟大创举,也是我国基础教育中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模式之一。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中开篇提出:开发任何课程和教学计划都必须回答四个问题:一是学校应该试图达到什么教育目标,二是提供什么教学经验最有可能达到这些目标,三是如何有效组织这些教育经验,四是如何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以实现。[3]由此衍生出家庭教育课程构建的四个步骤:从确立家庭教育课程目标出发,根据不同家庭需求进行课程内容选择,再按照心理逻辑组织课程内容,最后实施评价,依据预设目标检验课程实施的效果以明确后续改进方向。

(二)家庭教育课程构建的具体策略

1.确立家庭教育课程的课程目标

首先,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家庭教育旨在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对其实施道德品质、文化修养、身体素质、生活技能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进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将其作为家庭教育课程设置的总目标的合理性毋庸置疑。

其次,根据不同家庭的期望要求与个体的个性发展特点,此项目标应是定“向”而不定“题”的。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各地人文风土各不相同,同时人口众多,家庭总量庞大,导致参与差异明显,发展期望各异。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刀切”的培养方式并不是最优选择,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坚持《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总目标的大方向前提之下,根据未成年人自身、未成年人所在家庭和其家庭所在地理区域的具体实际情况而有所变通。

2.选择适宜的家庭教育课程内容

家庭教育课程的内容必须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并且有利于未成年人自身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健康发展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家庭教育内容上提供了指引,将其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培养未成年人对关于国家和民族的正确认识,即培养未成年人热爱民族团结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积极情感与意识;二是培养未成年人对关于社会的正确认识,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和法治意识,对社会热点事件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三是培养未成年人对关于家庭的正确认识,培养其形成良好家庭美德,能够思考和辨别在家庭中的不同角色定位下的不同行为表现及其緣由;四是培养未成年人对自身发展的认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完善自我认知、树立自信、自强观念,培养有利于迎接未来挑战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这一点也是家庭教育课程内容的关键和最终落脚点。

3.搭建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结构

首先,父母的教育能力和素养是课程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其次,学校开发有关家庭教育的校本课程是家校合作的重要支点;最后,家庭生活是家庭教育课程实施的主阵地,通过开设选修和必修课程,兼顾共性和个性发展,这也是课程体系的核心部分。

(1)家长学校设立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从“养者”到“育者”,父母首先要成为终身学习者。[4]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引导父母明晰自身职责,掌握家庭教育相关的知识和方法,提高自身的教育综合素养和能力。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主要有两大内容,一是侧重培养“言传”,关注家长的教育能力提升;二是侧重培养“身教”,关注家长自身素养对未成年潜移默化的影响。初期侧重前者,后期侧重后者,内容的变化调整要视家长的学习进度而定。

在开设形式上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定期任务与不定期任务相结合。线下主要通过系列讲座和定期培训的方式,一般以月为周期,每月设置固定主题,主题采用家庭教育热点事件为切入口,通过对事件中人物行为方式、动机、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来检验和反思自身的教育实践。而线上则主要是设置打卡任务,将制作相关的教学视频分享至家长学校、本地教育或者是MOOC的开放平台上,以供家长在闲暇之余进行学习观摩。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每周组织一次家长见面会,让家长选取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教育经历或教学视频谈感悟,或者对当周的教育热点事件发表看法等,学以致用,提高参与感与胜任感。

(2)家校合作开发家庭教育校本课程。中小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场所,要充分发挥其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作用。家庭教育校本课程的开发可以依托中小学校已经形成的完整的、稳定的环境网络,增加课程体验的亲切感与真实性。主要有以下两类课程:

第一类是经验分享课程。也就是把不同的家庭教育实例作为校本开发的内容资源,选取杰出家庭教育案例,由班主任在公开课上向同班的其他家长分享。这点上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引导,规避其可能带来的攀比心理。还可以邀请优秀家庭案例的当事人到校参加座谈会,针对一些普遍的育儿问题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家长群体间的共鸣,增强部分家长的育儿成就体验。

第二类是亲子活动课程。利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时间点,开展主题活动,邀请家长走进校园,贴近孩子的学习与生活。不善言辞的家长用写信的方式来表达对孩子最质朴的关心、爱护与鼓励,孩子在18岁成人典礼上读父母写给自己的信,暖心又让人动容,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同时也可以开展“体验学生的一天”主题活动,请家长自愿报名,以学生的身份体验一天的校园生活,为避免对教学秩序的不良影响,可以选择非教学时段的周末或暑期来开展。还可以开展亲子军训体验活动,家长与孩子互相为对方准备出门所需物资等。

(3)家庭生活中提供必修与选修课程。家庭生活中需要开设必修和选修两类课程。前者关注未成年人发展的共性问题,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后者关注未成年人的发展差异和不同家庭需求特点,提供多样的拓展性活动课程以供选择。在时间和形式安排上,采用相机而教与定期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因教育者与学习者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家庭教育课程的实施往往不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严格限制,即只要有教育者和学习者存在的场域,无需特定的准备,即可能发生教育行为,即相机而教,但是要追求一场效果极佳的相机而教,非常考验家长自身的教育能力和对关键时机的把握。如果说相机而教是一种生成性课程,那么定期交流则更加强调家长的提前预设,在交流之前,家长要对孩子在最近一周内的表现作出总结评价,准备好谈话的内容。

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系统的学科知识传授,每个学科的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都需要遵循特定的知识逻辑。而家庭教育的内容相对松散,需要一个支点来把家庭教育的内容串联起来。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家庭教育课程应该围绕关系处理来进行展开,可以分为四类必修课程:第一类是认识和处理与自我的关系课程,即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认知、自我管理、自我规划,培养个人美德;第二类是认识和处理与家庭的关系课程,培养家庭美德;第三类是认识和处理与社会生活的关系课程,包括社交礼仪规范和解决社会性事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等,培养社会公德;第四类是认识和处理与国家民族的关系课程,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培养强烈的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选修课程主要是拓展型的活动课程,可以以一些常见的形式,例如以攀岩、参观博物馆、徒步和露营等活动作为载体。在正式活动开始之前,家长对活动进行设计,明确活动的主题、目标、环节等要素,同时活动过程中与未成年人积极交流并在结束后做好评价与反思。

4.采取适当的家庭教育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既是对实施效果的检验,又是后续改进的方向指引。重视对结果的评价的同时不能轻视过程,因此在家庭教育课程建设中,要坚持多主体评价,鼓励和引导其尝试未成年人对自身言行进行评价;要坚持多角度评价,不仅关注未成年人的外显行为表现和学习的结果,而且要洞察未成年人的内隐思维变化及其过程;也要坚持多鼓励评价,家长要尽可能采用正面语言倾向,帮助孩子树立信心。总体来说,就是把对课程本身的外部评价转化为对教育对象——学生的内部评价上,最大程度发挥评价的促进功能,从而促进家庭教育课程实施提质增效。

此外,也要关注家庭教育评价中的两个突出问题——两极化倾向和权威式评价,前者对未成年人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过分助长或者打击未成年人的信心,不利于良好个性的养成。后者通常以“是否符合家长的个人意愿”为评价的衡量标准,是未成年人形成正确是非观的一大阻碍。

(三)完善家庭教育课程的保障机制

1.师资保障

家庭教育课程的实施者虽然是家长,但是作为为家长提供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的教师群体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家庭教育课程开设必须有师资保障。家长学校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则必须配备拥有丰富知识储备和实操经验的专职教师,鉴于专职教师队伍的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可以在初期适当放低门槛,聘任拥有成功家庭教育經验的家长作为兼职教师。此外,高等学校在开设家庭教育类课程具有“质”“量”“时”的优势[5],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设置家庭教育选修必修课程,加强高等学校对家庭教育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从而为未来家长群体和教师群体蓄力。

2.物资保障

家庭教育课程不是空谈,它也需要有一定的物资保障。首先,要加强家庭教育类图书建设。一方面可以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进言献策,促进优质家庭教育类图书出版;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不同学段的教科书中渗透家庭教育内容或者直接增设家庭教育专题,让家长有据可依。其次,家长也要为家庭教育课程实施准备相应的教具。不同年龄阶段认知发展过程的特点表明在解决问题时离不开具体事物的支持,因此需要教具充分发挥其直观性特点。

3.法制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教育相关法律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给当下开展家庭教育注入“强心剂”,为家庭教育课程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强制保障。普法是立法工作的后续任务,也是有效加强法律宣传的必然要求。普法可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策略。就线上而言,在互联网发达的时代,要利用好短视频平台,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家庭教育普法活动。就线下而言,将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解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积极开展社区讲座,以提升家长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理解、增强家长参与家庭教育的主体性,从而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职责。

家庭教育课程是传统的延续。中华民族自古就重视家庭教育,不少教育家为此著书立说。著名思想教育家颜之推总结一生立身、处事和为学经验,写下著名的《颜氏家训》,被后人誉为家教典范,为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宝库做出卓越贡献。家庭教育课程也是时代的产物。“依法育娃”时代课程实施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家长及其监护人作为家庭教育实施主体的自然责任,又要注意多方主体的配合和协同影响。同时,本文认为过于细化的规定会给实施过程“增负”。而上述提到的家庭教育新法的特性也正是针对这一点的最好回应。相应地,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旨在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为家长提供理论参考。

课程体系建设非一日之功,目前较为系统的各学科课程体系建设也是经过千锤百炼才得以完善。家庭教育课程的建设也才刚刚起步,涉及的诸多问题(例如课程目标的进一步细化,课程内容的拓展与扩充,课程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以及评价的标准和方式等)都还需要多轮的理论探讨与实践反馈才能得到日益清晰的回答。

【参考文献】

[1]何俊华,马东平.家庭教育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0:6.

[2]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66.

[3]拉尔夫·泰勒.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英汉对照版[M].罗康,张阅,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4:1.

[4]陈泽芳.“双减”后家庭教育的加法[J].教育家,2022(5):44.

[5]廖肃然.高校普及家庭教育课程的探讨[J].河南教育(高教),2018(10):95-97.

猜你喜欢

构建策略家庭教育
初中语文高效课堂构建策略的探索与研究
浅析初中数学高效课堂的构建策略
新课程背景下小学音乐高效课堂的构建策略
浅议如何构建小学英语高效课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之我见
论犹太人的金钱观教育
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初中生家庭教育与心理健康
家庭环境对中学生性格及成长的影响
幼儿教育改革进程中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