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流通环节抽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09-20郑熠
郑 熠
(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福建泉州 362000)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人们越来越关心食品是否安全,国家逐年增加食品监督抽样的批数和资金,力求确保人们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是实现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的动态监督的有效手段,是实现食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动态监督的手段之一[1-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是国际公认、普遍采用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是从整体上统筹、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监管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的重要举措[3]。从2014 年开始,国家、省、市、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狠抓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逐年增加抽检监测经费支出,逐步加大抽检监测频次,扩大品种覆盖范围,提高抽检信息透明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抽样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抽检监测结果的质量。本文基于作者多年参与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样的实践经验,就食品流通环节抽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提高抽样工作规范性、代表性、公正性和时效性,为未来决策提供参考。
1 食品抽样过程
每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发布当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规定国家、省、市县食品抽检监测品种、批次、抽检对象等,接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总局计划,发布本级抽检计划及方案,通过直接委派、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抽样、承检机构。抽样、承检机构分别组织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承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并汇总上报抽检监测结果,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抽检监测结果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核查处置[4]。
2 存在的问题
2.1 重复抽检现象仍然存在
①国家级与省市区级抽样系统信息不共享,在现场抽样过程中,无法控制,易造成重复抽样。②尤其是在规模较小的城市,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大多拥有固定的经销商和来源,再加上相同品牌的经销商会通过调货的方式来满足门店的需求,这样就易造成重复抽检[5]。
2.2 抽检覆盖面不广
抽样人员选择抽检场所时,为避免路途劳顿,有意避开山区、农村等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有意避开环境恶劣、个体商贩配合度不高、难以获取正式发票等的农贸市场、小作坊、小摊贩等场所抽样。选择性降低问题发现概率影响了抽样区域的代表性,易造成食品安全风险,使真正需要监管的广大生产经营场所及地区游离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体系之外[4]。
2.3 企业对抽检不配合,阻挠抽检
在实际抽样过程中,少数被抽样单位不理解抽检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自身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缺乏信心,担心可能遭受处罚,于是以各种形式阻挠抽样过程[6]。例如,在流通企业抽样时,企业趁抽样人员不注意,调换样品、藏匿货架上的商品,甚至公然阻挠抽样,逃避抽检。
2.4 抽样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培训不足
部分抽样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学习抽样细则和抽样规范不够深入,部分抽样人员未充分熟悉食品分类、被抽检样品的属性、检验项目及检测标准,不了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及程序,不熟悉抽样方法[7-8],录入信息不准确、不规范。
2.5 现有培训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
目前针对抽样人员的培训质量无法保证,参加人员无法覆盖所有抽样人员,培训时间短,培训效果无法检验,培训内容不统一、没有相关标准。
2.6 样品储存运输条件达不到要求
抽样完成后,样品的储存运输条件至关重要,但又常被忽视。某些食品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保存。例如,冷冻、速冻食品需要在特定低温下贮存运输,并要有温度监控记录装置;聚乙烯材质的塑料袋用于蔬菜样品的包装;散装白酒样品需要使用洁净玻璃容器装取。如果储运条件被忽视,那么很可能造成样品微生物、塑化剂等检验项目不合格,给企业带来损失[9]。
2.7 第三方检测机构缺乏制度约束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及检验检测市场的放开,许多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着逐年增多的抽检任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参与缓解了事业单位人手紧张、日常工作繁杂、任务重的局面,增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实现了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但这同样带来了弊端。
目前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任务委托书》没有人员相关资质的要求,也没有法律对人员相关资质进行规定。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资质有限、人员有限、检验检测设备有限,面对繁重的抽检任务时,常常临时调集、临时招聘人员进行抽样、检验,这些人员可能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不能很好胜任这项工作,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拥有的检验检测设备数量也可能不足。
2.8 检测机构承担的检验任务与所具有的资质不相适应
检验检测方法、检验项目不断更新,检测机构需要不断投入、更新设备,不断对新项目新产品进行资质认证,不断对人员进行培训。目前社会上的检测机构,尤其是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了抢占市场,争夺客户,不管自身是否具有这方面的资质,任务一概承接。由于一般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检验检测任务不得转让,有些机构资质不足,为了完成任务,施压抽样部门,不抽机构检测技术不成熟或自己机构无法检验的样品,有些小机构承担大任务,为了完成任务,弄虚作假,伪造检验数据,而有些大机构有相应资质,却闲置不用,造成检测机构忙闲不均。
2.9 抽取样品及录入信息不准确、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
抽样人员抽错样品,除了对所抽样品类别等不了解外,还与某些人员责任心不足有关。在实际工作中,某些抽样人员已经被告知不能抽取相关样品,但是他们仍然执意抽取,造成退样,这样在无形中造成浪费,还给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单位造成负担。某些抽样人员责任心不足,三心二意,录入信息未仔细核对,造成录入信息错误。这种错误如果出现在五大字段(被抽样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号、样品名称、样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抽样日期)中,就不能修改。当遇上该批样品检验不合格时,由于抽样信息录入错误,该批样品很可能作废,甚至出现检验结论被推翻的情况。
2.10 特殊及新兴业态抽样急需完善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理念变迁,人们的消费理念及购物模式发生改变。物联网方兴未艾,直播带货越来越热,网络购物及代购如火如荼地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助力了经济发展。同时,应该看到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者售卖产品的质量良莠不齐,充斥问题产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逐渐凸显。如何制定新办法,加强对特殊及新兴业态产品的抽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特殊及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成了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3 建议
3.1 整合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抽查检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检查。但在没有全国统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国抽与省抽系统相互独立,两者间没有实现数据共享的情况下,这种规定很难执行。因此如果能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就可以既避免重复检测,又避免国抽中抽过的产品,在省抽中被再一次抽取,节约了资源,降低了行政成本。
3.2 适当放宽财务报销票据要求
为扩大抽检的覆盖面,抽样人员需要对易出现食品安全风险的农贸市场、小作坊、小摊贩等的个体商户进行抽检,但是这些商户基本无法开具正规发票,很难达到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财务报销要求,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协商,适当放宽票据要求,达到“靶向抽检”的目的[10]。
3.3 加大宣传引导的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向其普及食品抽样监测的重要性,让被抽样单位正确对待抽检监测,促使其以抽检监测为契机,积极提高产品质量,主动配合抽样。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置拒绝抽样,甚至野蛮干扰抽样工作的单位,维护抽检监测工作的权威[11]。
3.4 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
制定统一的培训大纲、教材、考核办法,将必学的各类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编入教材,让抽样人员明白食品抽样的重要意义。
3.5 规范抽样人员的培训
除了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措施外,培训还应采用学时学分制,通过人员自学、网络教育、抽样机构组织培训和统一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考查抽样人员的掌握程度,规范培训程序。对完成培训学时学分,并通过考试的人员颁发统一的资质证书和工作证。抽样时,抽样单位对抽样人员资质进行检查,抽样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资质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被记录诚信档案,所在单位也将被记录诚信档案。
3.6 配备先进的贮存、运输和温湿度监控设备
抽样人员应当严格按外包装或产品实际需要条件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储运食品样品,防止样品出现腐败变质,影响后续检测。对有低温储存要求的样品,应使用保温性能良好,并有温湿度监控装置的冷藏箱或车载冰箱贮藏,同时在旅途中实时记录温湿度[9]。
3.7 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抽检任务的检查
每年7—11 月是抽检最繁忙的时期,也是食品易腐败的时期,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随机对现场抽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规范抽样行为。对于受委托机构承担的检验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在受委托机构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备份样品,交给其他检测机构进行结果比对。对于比对结果出入较大的机构,应严肃追责,杜绝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行为。
3.8 建立机构检验资质数据库,统筹完成检测
为增加抽取样品的随机性,减小抽样误差,市场监管部门应考虑建立检测机构资质数据库。每次抽样后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各机构拥有的资质、承检规模,分类送至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便各机构检测资源充分利用,实现公平、公正的监督抽检制度。
3.9 引入奖惩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制定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规范,增强食品抽检人员责任意识,规范食品抽样标准操作流程。引入奖惩机制,对抽检人员工作实行考核管理。提高抽检人员对抽样环节的重视程度,确保抽取的样品及录入信息准确、规范。
3.10 加强对特殊及新兴业态的抽样
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在一定范围内刺激了消费、助力了经济发展,但这中间也存在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者售卖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充斥问题产品、网络主播虚假宣传等问题。如何加强对特殊及新兴业态食品安全抽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特殊及新兴业态健康发展是一大挑战。它要求相关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12-13]。
4 结语
食品安全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而基本的民生问题。食品抽检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因此必须避免重复抽样,提高企业对监督抽检的认识,做好抽样人员的培训工作,有效监督第三方检测机构等。通过一系列举措,提高抽样行为的科学规范性,让抽检监测真正成为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