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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看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技术要求

2023-09-19宋艳艳

美育学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课程标准舞蹈学科

宋艳艳

(杭州师范大学 经亨颐教育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一、3个版本《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对音乐学科要求的变化与发展

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开启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课程改革的目标是:“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1]当时的《艺术课程标准》和《音乐课程标准》《美术课程标准》都是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组织相关专家撰写制定,由教育部印发实施的。

2001年版《全日制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实验稿)》(1)以下简称《艺术课程标准(实验稿)》。前言指出:“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艺术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剧场、戏院、音乐厅、美术馆,而是更为广泛地进入电视、电脑、网络等大众媒体,成为现代人日常生活和学习不可分割的部分。越来越多的人文学者、科学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尝试从艺术中吸取灵感,将艺术的思维方式渗透到自己的工作和研究中。艺术的感受、想象、创造等能力,已成为现代社会需要的综合型人才所不可缺少的素质。”[2]1可见,中小学的艺术课不是为了学习艺术的技能技巧,而是通过艺术课程培养学生不可缺少的艺术素质,“不仅音乐和美术开始交叉融合,戏剧、舞蹈、影视等也进入艺术课堂。新的课程将更加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充分利用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文化资源,鼓励学生进行体验性、探究性和反思性学习,为学生提供生动有趣、丰富多彩的内容和信息,拓展艺术视野,提高整体素质,并使艺术学习更有趣、更容易,使每个学生获得成功感”[2]1。《艺术课程标准(实验稿)》要求淡化“学科本位”观念,采取“一科为主、兼及数科”与“多科综合”的方式展开教学,实现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学习领域艺术能力的综合与联系。“围绕课程目标的四个方面(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以提高“学生整体人文素养和艺术能力”[2]41,按照1~2年级、3~6年级、7~9年级三个学段,从“感知与欣赏”“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三个层面,在“音乐”“美术”“戏剧与舞蹈”三个学科领域对学生艺术能力发展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是对音乐学科的要求[2]45-53。

(一)感知与欣赏

第一学段:关注生活中的声音,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在音乐欣赏中联想并用体态、模唱及短语表达自己的感受;初步感受声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和音色在音乐情绪表达中的作用,根据这些提示表现不同的情绪。第二学段:对生活中各种悦耳的音响具有模仿和探索兴趣,能专注听赏音乐作品,感受和分辨其不同的情绪;认识常见的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通过对节奏节拍、旋律、速度、强弱的听辨,感受和理解作品的表现特点;能感受音乐主题、乐句和乐段的变化。第三学段:热爱我国优秀的民歌和民间乐曲,熟悉几首有代表性的戏曲唱段,欣赏中外优秀音乐作品,听辨常见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的音色,感受音乐作品并提出见解。

(二)创造与表现

第一学段:了解演唱、演奏的基本形式,尝试用歌声和简单乐器演奏来表现音乐的基本要素,感受不同的音响效果,激发表现欲和创造力;在演唱、演奏和游戏性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承担角色,学会相互合作,体验表演的乐趣并养成良好的演唱、演奏方式和看指挥的习惯;尝试用可视符号记录简单的声音或短小的曲调,按自己的情感体验创编节奏和旋律;运用已有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唱奏简单的音乐作品,体验不同艺术相互交融的丰富情趣。第二学段:具备初步的识谱能力,认识部分常用的音乐符号、记号,能初步运用正确的演唱、演奏方法进行表演;在齐唱和简单的轮唱、合唱活动中,学会相互倾听,对指挥的动作和歌曲伴奏作出正确反应;能用自己喜爱的乐器参与表演,初步尝试在演唱中作即兴、随机的变化与发挥。第三学段:能运用基本的音乐符号和术语在唱奏表演活动中尝试通过变化、对比、再现等手法进行表现;运用正确的发声方法,理解和配合指挥的手势准确演唱;探索音乐作品的不同风格和题材、体裁特点,加深对音乐文化内涵的了解;尝试创编,利用民歌素材为诗歌编配简单的曲调,感受音乐创作的快乐。

(三)反思与评价

第一学段:倾听他人的演唱,乐于用简单的语言与老师、同学交流自己的感受,愿意表演并建立学习音乐的自信心。第二学段:对自己喜爱的音乐家和音乐作品说出喜好理由,初步养成对音乐学习过程反思的习惯,乐于与同学、老师、家长交流音乐学习的感受,并记录最感兴趣的一部分。第三学段:了解自己喜爱的中外音乐家和代表作品,结合自己的感受对其创作写出评论文章,获得初步的审美经验和鉴赏能力,能从老师和同学的评价中得到启发,明确努力的方向。

单从音乐学科角度看,对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知识和技术的要求并不高,特别是对钢琴演奏、伴奏技术及歌唱技术的要求,远远低于当时音乐教育专业的水平。但由于《艺术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艺术课,是由音乐、舞蹈、戏剧、美术切入的艺术综合课程,甚至是艺术与人文、自然学科大综合的课程,那么由音乐切入的艺术课教学音乐教师完全可以胜任,而由舞蹈、戏剧切入的艺术课程及多学科综合的艺术课,就难以驾驭了。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2)以下简称《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延续了2001年版“去学科本位、跨学科综合”的大艺术观,在学科综合上前进一大步,把学科综合拓展到人文、自然学科,强调“艺术课程是一门综合课程,它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诗、歌、舞、画为一体的‘乐教’传统,促进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综合发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学生通过综合性的艺术学习,学会欣赏艺术,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为学生人格的完善奠定基础”[3]1,认为“艺术课程是一门综合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艺术门类为一体的课程”[3]1,具有人文性、综合性、创造性、愉悦性、经典性。其课程设计思路是“艺术课程的学习内容在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主要艺术领域的综合中产生,学生人文素养的养成主要通过艺术与人类生活、情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联结而实现”[3]5,从而使学生获得艺术的感知与体验、创造与表现、反思与评价的能力,并在教材编写建议中再次强调:“教材要体现综合的理念。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艺术门类要相互交叉和综合,以利于学生感悟不同艺术门类的内在联系,学会在不同艺术表达方式之间进行转换。与此同时,还要兼顾艺术学科与非艺术学科的联结与沟通。”[3]39

从音乐学科角度看,《艺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进一步弱化了“学科本位”,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更趋泛化,音乐教师教授综合性艺术课的压力也相应加大。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最大亮点就是结束了普通中小学“音乐”“美术”“艺术”三课程并存的局面,开启了艺术教育全国统一标准的新时代。2022年版的艺术课程标准“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进行了一体化设计,构成‘艺术课程标准’,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的总体要求,使其与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走向保持一致,并更加符合我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实际”[4]。艺术课程目标确立为培育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艺术核心素养,将艺术课程内容明确规定为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5个学科,构建一体化的内容体系。

相比2001、2011年版的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艺术课程标准出现了向“学科本位”回归的倾向,不再强调众多学科“大综合”的课程教学:提出由音乐或美术“一科切入,兼及数科”的艺术课程结构模式,不再提由舞蹈、戏剧、影视切入的课例;提出1~7年级普修综合性的音乐、美术课,8~9年级从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五门艺术课程中选修两门课程的分段式教学方案。这是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有“音乐”和“美术”的单科教学传统及教学经验,让现有的音乐教师和美术教师能在现任岗位上,经过适当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得适应艺术课程教学要求的能力,而8~9年级选修课也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兴趣爱好。

二、新版艺术课程标准对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知识与技术的要求

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具备哪些专业知识和技术,答案来自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教学需求。2022年版的艺术课程标准把“教学任务”分为1~2年级和3~9年级两个学段:1~2年级的音乐课,设置“趣味唱游”“聆听音乐”“情境表演”“发现身边的音乐”4项学习任务;3~9年级的音乐课,设置“听赏与评述”“独唱与合作演唱”“独奏与合作演奏”“编创与展示”“小型歌舞剧表演”“探索生活中的音乐”6项学习任务。现试从6~9年级音乐课“学习任务”中解析小学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5]22-46。

(一)“听赏与评述”的学习任务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1.6~7年级的“听赏与评述”

听辨并理解音乐的情感内涵,达到与人交流的程度;听辨合唱中的各声部音色、乐队乐器音色,描述它们的音色特点、表现作用,说出乐器名称;辨别或较准确地感知常见音乐要素的特点,理解它们在音乐中的表现作用;辨别民族五声、大小调式的音乐结构,了解音乐主题及乐句、乐段的变化特点;判断并描述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民歌或器乐曲等;了解具有代表性的世界民族民间音乐与优秀创作作品;对舞蹈、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等姊妹艺术音乐的特点作出评价;辨别有代表性的戏曲剧种、行当及表现形式,初步掌握音乐欣赏的基本方法。

2.8~9年级的“听赏与评述”

听赏与辨别各种优秀代表性音乐,说出其代表性人物或作品的名称,分析其音乐风格;探究音乐艺术、价值观对人类情感反应的影响与作用;欣赏并辨别我国有代表性的剧种、曲艺和舞蹈,理解它们的音乐特点;对音乐情绪有个性化的理解,并说出它与音乐表现特征之间的联系;理解常见音乐体裁或类别与音乐表现要素的关系,并分析社会生活及文化对音乐体裁、形式的影响作用;了解中国传统音乐知识及其影响作用;比较听觉艺术与视觉艺术的异同,客观评价音乐在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的作用。

3.“听赏与评述”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根据上述“听赏与评述”的学习任务,音乐教师至少应具备一般的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作品分析、音乐名作鉴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世界民族音乐概论、中国民族调式与和声、管弦乐配器法、民族乐队配器法、合唱与合奏指挥法、声乐基础知识与技术的理论知识及相关技能技巧,具有一般的音乐作品分析与讲解能力、一般的合唱队和小乐队的组织与指挥能力;具有较强的人声声部与常见中西乐器音色的听辨能力,一定的经典音乐作品特别是中国民族音乐作品的听觉经验,能够背唱代表性音乐作品、民歌、说唱、戏曲作品;有分析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作品的音乐能力,跨表演学科艺术作品的理解和讲解能力,兼有舞蹈、戏剧(戏曲)、影视(数字媒体)艺术的综合表演能力和分析讲解能力。

(二)“独唱与合作演唱”的学习任务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1.6~7年级的“独唱与合作演唱”

学唱中国民歌、戏曲唱段及中外优秀歌曲,能主动参与不同形式的演唱活动;学习歌唱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歌唱习惯,懂得变声期的嗓音保护,并运用一定技法提高歌唱表现力;视唱简单的乐谱或节奏谱,能有感情地独唱或齐唱或合唱;能根据作品提示调整自己的演唱,并提出见解或评价;每学年背唱歌曲4~6首(包括中国民歌或戏曲片段)。

2.8~9年级的“独唱与合作演唱”

对演唱保持浓厚兴趣,学唱难度较高的中外优秀歌曲,提高歌唱技巧与表现力;结合演唱,熟悉中国民族音乐的常用术语和记号;具备一定的识谱能力,能视唱稍复杂的乐谱,了解除五线谱之外的其他乐谱及相关文化;对歌曲有自己的创意表达与处理;学习基本指挥图式,在演唱中对指挥做出正确反应,或为他人指挥,提高合唱能力,积累合唱经验;能简单评价自己或他人的演唱,并提出建议帮助他人提高演唱技巧;每学年背唱歌曲4~6首(包括中国民歌1~2首,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片段1~2个)。

3.“独唱与合作演唱”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教师应具备较全的视唱练耳、声乐、合唱、重唱、戏曲等基础知识和表演技术;具有较强的歌唱表演能力,背唱一定数量的多风格、多题材的声乐作品和民歌、戏曲唱段,积累经验;具有较强的歌唱辅导和教学能力,一定的舞台组织和音乐会组织的协调能力、舞台调度能力;有较强的歌唱指导和评价能力,能进行因材施教的教学;具有较强的合唱指挥及多声部乐谱读谱的能力。

(三)“独奏与合作演奏”的学习任务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1.6~7年级的“独奏与合作演奏”

选择合适的乐器进行作品演奏或为歌(乐)曲伴奏,乐于参与演奏活动,了解并运用一定的演奏技巧与人合奏,较好地表现音乐各要素与情感表达,提高演奏表现力;根据要求即兴或有计划地用乐器编创短小的音乐作品,能客观评价自己与他人的演奏;每学年能演奏稍复杂乐曲1~2首。

2.8~9年级的“独奏与合作演奏”

熟练掌握课堂乐器的演奏技巧与乐曲的情感表达,提高演奏技能,增强乐曲感染力;视奏简单的合奏谱,与人配合有度;在演奏中融入个性化创意,表现音乐风格和特点;运用乐器演奏欣赏曲或所学歌曲,表现音乐各要素;运用乐器编创或表现音乐作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能全面评价自己与他人的演奏,并交流演奏经验,帮助他人改进和提高演奏技巧和表现力;每学年能演奏稍复杂乐曲2~3首。

3.“独奏与合作演奏”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教师应具备乐器法、配器法、曲式、和声、交响乐、室内乐的技术知识;具有分析器乐作品的能力,1~2件乐器的独奏能力,器乐重奏和合奏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伴奏能力,乐队组织、合奏、指挥能力,指导特定独奏乐器的演奏能力,小乐队的编配能力,一定的器乐作品写作能力,指导学生编创器乐作品的能力,组织器乐教学的能力,以及指导学生不断提高器乐演奏水平的能力。

(四)“编创与展示”的学习任务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1.6~7年级的“编创与展示”

根据音乐特点与变化,参与即兴伴奏或舞蹈;运用多种形式,即兴或有计划地为朗诵、舞蹈等配乐;利用已有材料按要求独立或合作编创稍复杂的旋律、歌曲等,并用乐谱等方式进行记录;根据指定主题,集体编创、表演形式多样的音乐作品;阐释自己的编创作品,按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根据他人评价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8~9年级的“编创与展示”

进行即兴演奏或舞蹈,即兴编唱或编创(如为朗诵、舞蹈进行配乐);创作有新意的简单歌曲,尝试用计算机应用软件进行编创,用乐谱等方式进行记录;结合音乐,按一定的主题和要求即兴编创律动或舞蹈,并进行综合性艺术表演;结合生活情境,对诗词短句进行有节奏的吟唱,为古诗词编配旋律与演唱;构思音乐创作的主题与内容,运用一定技法完成富有新意的乐曲编创;用五线谱或音视频技术等方式记录编创歌曲;进一步评价与完善自己的编创作品,提高编创能力。

3.“编创与展示”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教师应具备舞蹈基本技能训练、舞蹈编导、戏剧导演、剧本写作、游戏设计、音乐剧创作的理论知识和艺术创作实践能力;具有编创、导演和表演音乐故事、音乐游戏、短小音乐剧和情景剧的能力,创作完整音乐作品的能力,指导学生创作音乐故事、音乐剧、情景剧、音乐游戏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戏剧表演能力,一定的文艺节目导演能力,指导学生即兴编创舞蹈、朗诵、歌曲的能力;具有指导学生分析评价文艺作品的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软件编创音乐作品的能力,指导学生创作歌曲及为舞蹈和朗诵配乐的能力;具有舞台灯光、音响、多媒体播放系统的操作能力。

(五)“小型歌舞剧表演”的学习任务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1.6~7年级的“小型歌舞剧表演”

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进行歌舞等综合性艺术表演,了解综合性艺术表演的审美特征与风格特点;了解戏剧的基本要素与表现手段,表达自己的审美感受;积极进行身体语言、舞台空间的探索和表现;掌握中外代表性民族舞蹈的基本动作,能独立或合作进行舞蹈表演;了解京剧或其他代表性戏曲剧种表演的常用动作,合作参与戏曲表演;乐于参与多种题材的歌舞剧编创与表演,主动担当角色;对音乐在综合性艺术表演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对自己和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评价与改进。

2.8~9年级的“小型歌舞剧表演”

欣赏中外优秀的综合性表演艺术作品,了解其表演形式及艺术风格等特点;探究音乐在舞蹈、影视、曲艺中的表现作用,比较听觉艺术、视觉艺术、舞台表演艺术的异同;通过观赏或表演,理解音乐与舞蹈、影视等姊妹艺术或其他学科的联系,比较它们在表现材料等方面的异同;积极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把握一定的风格特点与表现力,完成表演任务;对舞蹈、戏剧(含戏曲)或曲艺中的音乐特点作出简单评价;能为舞蹈、戏剧(含戏曲)、曲艺作合适的配乐,运用信息技术及其他视觉艺术手段,设计表演道具、舞美等;客观评价自己与他人的表演,提高表演技巧和表现力。

3.“小型歌舞剧表演”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教师应具备歌舞剧、音乐剧、课本剧、校园戏剧、计算机音乐、舞台美术的一般性理论知识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剧本写作能力与编舞、编剧、编导能力;了解代表性歌舞剧作品,熟悉京剧和代表性地方剧种,具有演唱京剧和地方性剧种唱段的能力;有音视频编辑、制作技术的能力,讲解、分析、导赏舞剧、话剧、戏曲、歌舞剧作品的语言能力;具有熟悉表演艺术的常见形式和代表性作品,对不同风格和类别的表演艺术作品有一定的分析、鉴赏能力;具有初步的舞台美术、服饰道具的设计能力,以及为其他表演艺术配乐、编舞的能力。

(六)“探索生活中的音乐”的学习任务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1.6~7年级的“探索生活中的音乐”

主动探索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并运用它们的特点和规律,进行音乐编创与表演;利用身边的材料自制打击乐器或简易音高乐器,并用它进行合奏或伴奏;列举生活中的音乐现象、音乐活动和相关文化,作出分析和评价;积极参加家庭或社会的音乐活动,并承担表演或服务的任务;了解并运用信息技术或其他技术搜集、听赏或表现音乐,与人分享或交流。

2.8~9年级的“探索生活中的音乐”

探索各种乐器的声音特点、演奏方法及其原理;通过多种方式搜集、欣赏或表现音乐,参加音乐活动,积累音乐实践经验;探究音乐的教育、认识等功能,分析、判断音乐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初步了解多种乐器的声音特点和演奏方法,简要说明其原理和表现作用;了解音乐与生活的关系,形成关注音乐的习惯;借助媒体或通过参与社会音乐活动开阔视野,熟练操作计算机、移动终端等方式聆听音乐,会使用相关软件简单编辑音乐;具备一定的鉴别能力去搜集网络音乐,与人分享或交流。

3.“探索生活中的音乐”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术

教师应具备民族音乐学、民俗学、文化学、社会学、计算机音乐的理论知识和采集民间音乐、民间文化的实践能力,观察和关注声音的能力;具有采集生活中声音、影像的一般技术,设计音效、制作发音器物或乐器的一般能力;具备音乐采风、民歌记谱、组织音乐社团、举办音乐会、制作趣味性乐器教具的能力;通过音乐参与社会活动、社会生活,具备服务社会的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具备下载、编辑、制作音视频的能力。

三、新版艺术课程标准要求下艺术(音乐)教育类专业课程改革的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确信,承担《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音乐学科6项教学任务的教师,至少要具备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作品分析、音乐名作鉴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世界民族音乐概论、中国民族调式与和声、管弦乐配器法、民族乐队配器法、合唱与合奏指挥法、声乐基础知识与技术、声乐、合唱、重唱、戏曲、乐器法、配器法、曲式、和声、交响乐、室内乐、舞蹈基本技能训练、舞蹈编导、戏剧导演、剧本写作、游戏设计、音乐剧创作、歌舞剧、音乐剧、课本剧、校园戏剧、舞台美术、民族音乐学、民俗学、文化学、社会学、计算机音乐等41门专业课程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如此庞大的专业课程群,是任何一个四年制本科专业都无法完成的。无论是音乐教育专业还是艺术教育专业都面临着严峻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实践矛盾的课程改革问题,面临着课程教学与职业需求脱节的专业改革问题。

(一)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改革

从上述列出的众多专业课程来看,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都不在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目录内,可见“学用脱节”是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改革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而“学科本位”又是解决“学用脱节”问题的主要障碍。

“学科本位”强调学科的独立性和重要性,把学科凌驾于教育之上,让学科成为中心和目的,把学校教育、课堂教学作为促进学科发展、培养学科后备人才的手段。“学科本位”观念本无可厚非,强调学科的延续性、学科体系的规范性与完整性,有助于丰富学生知识量,完善学科自身体系,但“学科本位”思想是过分强调学科的逻辑体系,缺乏对学科发展和变化的应对能力。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科本位”定位在“音乐”而非“教育”上,在课程上体现为一切为了音乐而设置课程,音乐教育专业是为了音乐的教育,而不是为了培养音乐教师的教育。长期以来,音乐教育专业向专业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专业和作曲专业看齐的做法也广为人们诟病。只有突破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学科本位”思想,才能真正接受音乐教育专业大范围的课程重组,减少音乐学科的教学内容,降低音乐学科课程标准,腾出教学空间,增加舞蹈、戏剧、影视学科等教学内容。从上述41门专业课程中,至少应提炼出舞蹈作品鉴赏与编导表演实践,戏剧作品鉴赏与表演实践,戏曲作品鉴赏与表演实践,舞台美术与化妆服饰设计,影视作品制作与舞台设备操作技术,儿童歌舞剧创作、导演与表演,表演社团组织与文艺表演策划,歌词、主持词、剧本写作等8门课程,融入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中。

(二)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标准确定

解决课程内容与教学时间的矛盾,关键在于专业知识与技术教学深度的界定,没有理论深度和技术程度规定的课程是无法进入操作层面的。每门课程都要有最低标准的设限,一般是“地板”的底线设限,而不是“天花板”的最高设限。何况“艺无止境”,一般而言艺术的最高标准是可以追求但无法企及的。所以课程标准的最低设限非常重要,任何一门课程只要学生达到了最低标准,教学任务就告完成。如若不然,就有可能陷入“过度教学”或“过度学习”的误区。以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声乐课为例,由于其教学标准的下限不清、上限不明,常常造成这两门课程的学习没完没了。一方面,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时间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一些课程又存在严重的“过度教学”和“过度学习”。把学生从“过度学习”的部分专业课程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学习中小学艺术课程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术,这就需要每门课程都要设定一个最低标准呢?如何设置专业课程的最低标准呢?中小学艺术课程中的音乐课程的实际需要和要求,就是制定这个标准的依据。只要制定出明确的专业课程教学要求或标准,相信课程内容与教学时间的矛盾就会迎刃而解。根据课程学习标准去精心设计和精确测算课程教学时间,既需要各门课程教师的聪明才智,又需要教师的顾全大局,如此才能走出“学科本位”和“教师本位”的桎梏。

(三)音乐教育专业向艺术教育专业转型

如上所述,现行音乐教育专业50%以上的专业课程与新版艺术课程标准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缺乏必要的衔接与对应,几乎所有专业课程都需要重新制定(有最低要求的)课程标准。这已经不是一个专业的课程改革,而几乎是重新构建一个新专业的问题了。

实际上,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的目录外专业名单”里,就已经列出了艺术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40106W),“W”即“目录外专业”课程代码。2014年,教育部又把艺术教育专业列入正式专业目录,划归为教育学学科,专业代码为040105,授予教育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划归教育学的艺术教育专业,跳出了原来的“艺术学科本位”,避开了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学科本位”和音乐教师的“专业本位”困扰。如此,在新的专业平台上制定符合艺术课程标准需要的课程设置方案就顺理成章了。如2006年,杭州师范大学按照2001年版《艺术课程标准(实验稿)》理念开办艺术教育专业,开设表演艺术史论、表演艺术教学法、音乐构成的基本原理与技术、音乐表演技能训练、舞蹈表演与编导训练、戏剧与戏曲表演技能训练、绘画与美工技术训练、艺术社团活动组织与训练等专业课程。如表演艺术史论就是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外舞蹈史、中外戏剧史、中国戏曲史等6门课程的整合;音乐构成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则是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歌曲写作等5门课程的整合。杭州师范大学最初开办的艺术教育专业,是按照艺术课程标准“大综合”的理念设定的,将美术专业也融入其中,是音乐、美术、舞蹈、戏剧4门艺术学科综合而成的一个“目录外新专业”。这个专业的毕业生能歌善舞、能写会画、能演会编,比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更受中小学校的欢迎。这个专业的课程设置,至今仍有一定的借鉴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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