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侠”走进宋代传奇后
2023-09-17王庆珍
王庆珍
陈寅恪先生曾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天水一朝。”小说作为一种多元化的文学形式,以其形象生动的形态展现着丰富的传统文化意蕴,并因题材差异出现很多不同的分支,“侠”题材就是其中之一。“侠”的概念由来已久,而小说中的“侠”亦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衍生新的内涵。宋代传奇是中国小说发展史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侠”题材作品数量并不多,但受到宋代特殊的思想文化浸润,这类小说既有继承,也呈现出一些截然不同的特质。
游侠遗风
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序》对“侠”的品格有极为经典的论述:“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成,不爱其躯。”后世亦多以重然诺、轻生死作为衡量“侠”的标准。司马迁盛赞了他笔下能够称之为“侠”者的一诺千金,言信行果,以为尽管“其行不轨于正义”,但他们的“侠骨”仍令人感佩不已。
宋代传奇中的一些形象沿袭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诺千金的品格。他们或重恩义、为朋友两肋插刀;或使酒任气,为弱者鸣不平;或快意恩仇,血债血偿。《王实传》中,王实母亲与同乡张本有私,致其父蒙羞而死。王实自知能力有限,不足以为父报仇。他与狗屠孙立为酒友,且时常以钱物贶之,孙立对王实的眷顾感动不已,决意“彼以国士遇我,吾当以国士报之”。王实提出代报父仇的请求后,尽管当时孙立的妻子已身怀六甲,却仍旧以死尽义。而后甘愿领罪,绝不牵连王实。断狱的太守由衷慨叹:“真义士也。”孙立颇有太史公笔下“为知己者死”的游侠风范。李德裕《豪侠论》云:“夫侠盖非常人也,虽然以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这里把“义”作为“侠”的第一要旨。《释名》言:“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古人以“宜”释之,意为“正当”。但所谓“义气”更多来源于市井,遵循的是下层百姓之间守望相助和知恩图报等原则。孙立言必信、行必果,不负朋友所托,最终以性命还报王实,确有古游侠之风。
另外,“侠”也同样强调不计回报的仗义执言和拔刀相助。《刘元八郎》中,林氏等负债夏主簿,久索不还,诉于州府。掾吏受贿,更换簿籍,反将夏主簿下狱:
郡有刘元八郎者,素倜傥尚气,为之不平,宣言于众曰:“吾乡有此等冤抑事,夏主簿陈理酒钱,却困坐囹圄,何用州县为哉?恨不使之指我为证,我自能畅述情由,必使彼人受杖。”八人者浸浸闻其语,惧彰泄为害,推两人饶口舌者隔手邀刘,与饮于旗亭,摘语兹狱曰:“八郎何必管他人闲事,且吃酒。”酒罢,袖出官券二百千畀之,曰:“知八郎家贫,漫以为助。”刘大怒骂曰:“尔辈起不義之心,兴不义之狱,今又以不义之财污我。我宁饿死,不受汝一钱饵也。此段曲直虚实,定非阳间可了。使阴间无官司则已,若有之,渠须有理雪处。”呼问酒家人:“今日所费若干?”曰:“为钱千八百。”刘曰:“三人共饮,我当六百。”遽解衣质钱付之。
小说并未言及刘元八郎与蒙冤下狱的夏主簿之间有何渊源,这更让读者对他的义举由衷钦佩。为素昧平生者的冤屈鸣不平,并随时打算为他作证;虽一贫如洗,但不论对方如何利诱,都不为金钱所动,以道德和正义为处世准则。“韩子曰:‘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的本意是认为一些逞勇斗狠的人会成为社会的隐患,需严明律法,方能获得社会的稳定。但后世往往断章取义,认为“膂力”和“武艺”是“侠”的基本要素。就以上作品而言,单以“武艺”论侠当不尽然。小说中主人公的武艺也许并不足道,但他们在权豪势要的压迫和欺凌下不计得失、患难相扶,彼此以道义相期许,这便足以称“侠”,他们的义举也成了下层百姓亟须公平正义的情感寄托,这也是“侠”题材广为流播的原因所在。
宋人笔下的“侠”恩怨分明,为恩义慷慨赴死,复仇亦干脆利落。《任愿》中的青巾者自称为“刺客”,“‘有至冤,衔之数年,今始少伸,乃于袴间取乌革囊,中出死人首,以刀截为胔……食其肉……取脑骨,以短刀削之,如劈朽木,弃之于地。”这血淋淋的场面令读者唏嘘。在“侠”题材小说中,报恩与复仇几乎成为主人公人生之曲的双重变奏,一边演绎着酬恩义重,一边演绎着血溅追杀,使“侠”的身上,既有可堪颂赞的干云豪举,也有令人悚然的嗜血和杀戮。
仙侠一体
从唐传奇《聂隐娘》《红线》《昆仑奴》等小说开始,武侠就逐渐开启了与神仙道术相融合的新思路,这一方面是由于唐王朝对各家思想采取兼容的态度,道教思想向各领域不断渗透,同时也体现了武侠向超现实世界的靠拢。道家凭借武侠自神其教,而武侠也在道教的虚拟空间里获得了更多新的禀赋,进而开拓了武侠的想象力,也丰富了其艺术表现,二者可谓一拍即合。
《林文叔》中的妇人即是一位“在仙鬼之间”“率以忠义为心”的侠女。林文叔贫穷困顿,妇人经常周济他,言“人有急难而不拯者,非壮义士也”,以“义士”自期。二人婚后两年,户牖如故,妇人消失不见。“俄自天窗而下,手携紫囊,胸插匕首”,为其枉死的故夫报仇。称“上诉天,下讼阴,方得旨”。她不仅身负绝技,而且通晓福禄寿夭,告诫林文叔“禄甚薄,有禄则寿不永”,劝其溪山鱼酒,不要贪恋功名富贵。林文叔依其言,“寿八十余而卒”。《任愿》中的青巾者“能用药点铁成金,点铜成银。”《解洵娶妇》中解洵负心薄幸,酒后殴打妇人,“妇翩然起,灯烛陡暗,冷气袭人有声,四妾怖而仆。少焉,灯复明,洵已横尸地上,丧其首,妇人并囊橐皆不见。”这些“侠”的形象早已超越了以往纯粹拥有过人武艺的描写,更多地跨越了人的极限,他们来去自如,不受任何拘靮;知人福禄寿考;通晓黄白之术,而这些往往是道教题材中神仙才拥有的本领。
唐传奇道教题材作品中,即便婚恋题材,也能看到神仙世界的影子,《柳毅传》中的龙王、龙宫便是明证。道教在流播过程中,并不满足于仅以道士作为神仙与世俗的传声筒,仙侠结合既是道教向“侠”的渗透,也是小说家们对“侠”的外延不断拓展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侠”被赋予了仙风道骨,其本领更令传统意义上近身肉搏的拳脚功夫望尘莫及;而道教神仙借助“侠”的角色走下神坛,进入寻常百姓家,昭示着修道的终点不再是遥不可及的长生不老,也可以是身负长剑行走江湖,除暴安良、急人之难。“侠”因“道”插上了神仙的羽翼,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道”因“侠”赢得了更多的拥趸,实现了由天界向人世的大踏步迈进。
等量回报
自荆轲、聂政以降,“侠”的形象历经千余年,到了有宋一代,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金庸先生笔下,诸多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多出现在金兵入侵、蒙古大兵压境的宋室危难之际,这种时代乱离更好地为人物品格设置了特殊背景,无形中把江湖中人的“义”与庙堂价值体系的“忠”作以有机结合。“侠”的原始内涵,是市井文化趋人之急、快意恩仇的“武夫”,而在新派武侠小说中,却逐渐向庙堂文化忧国忧民、胸怀大义的“英雄”靠拢。但宋人笔下出现的一些侠客,既与传统概念的“侠”相去甚远,也和后世武侠小说的既义且忠有着本质的不同。他们虽被作者如此称谓,但并未拥有怎样过人的本领,也鲜有滴水之恩报以涌泉的慷慨,换言之,宋代传奇中的“侠”较之以往更理性、更懂得权衡利弊。这些被称之为“侠”的角色,与传统概念的“侠”渐去渐远,只留下侠客些许朦胧的影子,在宋人笔下演绎着并不十分精彩的故事。
《侠妇人》中,董国度独处官下,因中原沦陷不得归,弃官而走。逆旅主人怜其羁穷,为买一妾。董与家人阔别已久,杳无归期,意绪聊赖,心常戚戚。妇人得知后,请虬髯者为董某达成所愿。妇人因故暂留,临别时赠予纳袍,对董某反复叮咛:
若反国,兄或举数十万钱为馈,宜勿取。如不可却,则举袍示之。彼常受我恩,今送君归,未足以报德,当复护我去。万一受其献,则彼责塞,无复顾我矣。
据文中可知,妇人是虬髯者的恩人,虬髯者为有所回报义无反顾地担着性命之忧送归董某。其重然诺、轻生死的品格与司马迁笔下游侠相类。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这里的虬髯者亦与“游侠”有着较大区别。虬髯者对妇人的帮助基于曾经的恩惠,但他并非“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而是对妇人的恩惠有所权衡,并力求以适当的方式选择等同的回馈。妇人深知于此,反复叮嘱董某切勿收受他的银钱,一旦虬髯者平衡了彼此的付出,大致便不会再助二人团聚。
“中国古代侠义伦理认为,扶危济困见义勇为,是天经地义的职责,侠所行使的正义使命完全出乎自身的系统自律性,并不期待着受惠者回报。”(王立《伟大的同情——侠文学的主题史研究》,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P88)当然,这与时代的更迭密不可分。战国时代各诸侯国征伐不休,兵燹之祸频发,生命如同草芥。面对未可知的命运和随时可能面临的性命之忧,很多“义士”将然诺凌驾于生死之上。但宋代截然不同,抛却靖康之难不谈,两宋盛时物阜民丰,《梦华录》《醉翁談录》等都记载了东京的生活场景,笙歌昼夜、车马喧阗,宋人生活由此可窥见一斑。物质生活相对富足,闲暇里又可出入勾栏瓦舍,既有堪登大雅的诗歌文赋,也有市井俚曲的靡靡之音。看似羸弱的宋室为百姓带来了近三百年的太平和安宁,且都市百姓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能够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富庶与繁华。社会相对稳定的局面让民众不再轻言生死,诸如朱家、剧孟、郭解等“以武犯禁”“不爱其躯”、率性而为者寥寥,权衡轻重、等量回报亦取代了不惜一切的报恩方式。
浮光掠影
较之唐传奇,宋代传奇“侠”题材小说鲜有剑拔弩张的厮杀场面,也较少千钧一发的生死存亡,一些小说家笔下的“侠”不仅在回报上颇为计较,且“侠”的品格逐渐疏离太史公笔下的人物原型,有的亦盗亦侠,有的由“武功”走向“文治”,如同雪泥鸿爪,浮光掠影,与传统意义的“侠”多有不同。
费衮《梁谿漫志·范信中》讲述了范寥的故事,称其“纵横豪侠,盖苏秦、东方朔、郭解之流也”。范寥年轻的时候“豪纵不羁”,因醉酒殴杀人而亡命他乡。小说并未言及范寥有怎样高强的武艺,而是反复强调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书一诗于亭壁,主人见之愕然”;“翟公视其所书绝精妙,即留之”;“出五题试之,不移时而毕,文理高妙”,可见,范寥的文学才华似乎较之武力更胜一筹。可见,宋王朝学术昌隆,“侠”亦由闪转腾挪的打斗武功走向了诗词歌赋的文学修养,他们疏离了杀伐流血、刀光剑影,在文风炽盛的宋代濡染了浓浓的书卷气。
在最初“游侠”的概念中,“武”并非“武术技艺”的代名词。“‘武很可能不是指武术武功,而是任侠使气,放荡不羁。”(陈平原:《剑与侠——武侠小说与中国文化》,《中国文化》,1989年第2期。)而范寥行事确实是异于常人的。他醉酒闹事被雇主驱逐,得到某州太守翟公收留,翟公待之深厚,但亦因郡庠常被搅扰,赠之百千钱使去。后听闻翟公仙逝的消息,范寥大哭吊唁,第二天却带走了灵堂陈设的金银器皿不知所踪。黄庭坚离世时,范寥拿出这些东西售卖,为黄庭坚操办后事。翟公生前厚待他,他却拿走了灵堂财物;小说并未言及他与黄庭坚有怎样深厚的交情,他却在对方死后不惜倾其所有。
《水浒传》中鲁智深在桃花山得到周通、李忠款待,临行前却卷走了山上的金银酒器。范寥此举与之颇类,很有江湖中人的不羁与疏阔。他们不以财货为意,既可取之于恩公密友,也可疏之于素昧平生。有学者言:“侠有求生存、反秩序、讲义气、尚武功的一面;又有享乐、捣乱、小我、强暴的一面,侠就只能是在英雄与流氓之间蹒跚前行,是一种必须认真区别对待的文化产物。”(韩云波:《论中国侠文化的基本特征》,《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1期)的确,“侠”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复杂性,平天下之不平往往会触碰朝堂法纪,却为被压迫者期盼和拥护;身负异禀、率性而为,于统治者而言,不能为之所用,必然是社会稳定的隐患。视角不同,评价亦不啻霄壤。
如龚鹏程《大侠》所说:
在我们的观念里,侠是一个急公好义、勇于牺牲、有原则、有正义感、能替天行道,纾解人间不平的人。他们虽然常与官府为难,却总站在民众这一边。
文学是时代的产物,每一个时代都赋予了“侠”不同的品格。尽管宋代传奇在成就上较之唐传奇“难以为继”,能够拿出的优秀作品着实有些捉襟见肘,但宋代传奇对“侠”文化的承传仍旧是不可或缺的。
(作者系文学博士,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