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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课程思政的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索

2023-09-16陈柳红

华章 2023年3期
关键词: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摘 要]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承担着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经济学常识、基本经济管理与财务管理能力的重要任务,对培养学生经济意识、经济思维和职业素养起到积极作用。随着课程思政教育的实施,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应相应改革,将教学模式从经济学基础知识教育转为经济思维、经济认知、经济规律培养教育,以帮助学生知法、守法、用法,以经济法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实现课程思政的教育目标。

[关键词]课程思政;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引言

基于课程思政的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意图提升学生的经济法基础,帮助学生走上未来岗位时可以快速地用法律武器解决现实问题,从而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应坚持以学生为主的思路,将经济法理论基础与经济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符合学生实际的教学改革方案,助力学生成长,体现课程思政价值[1]。

一、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状

(一)理论与实践脱节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情况,对学生经济法的学习、认识产生了较大影响。一方面,学生由于对经济法理论的认识有限,学习积极性不高。在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模式下,学生获得的经济学知识通常是以教师输出为主,而教师的教学内容是以理论为主,着力于基础知识,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常能掌握理论知识,至于是否能用于实践则不清楚,由此造成了学生“课堂所学经济法知识与现实经济活动不一致,课堂学习的经济法实用性不足”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理论与实践脱节会导致学生对经济法缺乏足够认知,突出表现为学生学习了相关知识后在具体实践时不知道如何解决问题,给学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2]。另外,理论与实践脱节还表现为学生在经济法学习时,对经济法的理论内容和实践过程并不认可。如在案例教学时,教师习惯性讲解案例反映的经济活动现象,但至于如何处理,如何解决则很少关注,导致学生会分析、会观察但无法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二)缺乏法律意识培养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通常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知识教育而非法律意识培养教育,导致经济法的法律效应减弱,无法有效培养起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思想。缺乏法律意识培养在高职经管类经济法教学中有很多表现,如在经济法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主要分析经济法的经济活动而非法律活动,导致学生很难从经济法的案例分析中获得法律知识,自然也无法实现课程思政效果,导致案例分析流于形式。另外,经济法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经济法教学活动也都存在缺少法律意识培养的情况,即使让学生讨论也只是希望学生能够根据自身专业解析经济活动,其中的法律问题往往一笔带过,很少涉猎[3]。

二、课程思政下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实践

(一)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课程思政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实践过程中,教师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思路,将经济法的理论内容转换为实践,在问题解决过程中强化学生经济法意识,提升学生经济理解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是课程思政的重要理念,可以帮助学生培养经济实践意识,实现理论结合实际的教学效果[4]。

理论联系实际是课程思政的重要理念。以公司申请为例,公司申请是经济法的重要章节内容,主要帮助学生了解注册公司的整体流程并帮助学生解决其中的问题。在教学中,教师可以让学生分角色组织学习,一部分学生扮演注册公司人员,一部分学生扮演税务、工商登记等部门人员。首先,教师鼓励学生制定公司章程,并按照公司分类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注册,同时设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在申请过程中,教师还需要让学生对比不同公司成立章程的不同,分析其中差异性和主要人员在经济中承担的责任,强化学生经济法认识[5]。在模拟工商登记时,教师要求学生设计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在操作过程中制定整体的工商登记流程,帮助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可以直接实践操作。此外,扮演工商人员的学生还需要认真审核材料,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扮演注册公司人员的学生完善材料,通过真实模拟的方式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如果登记后没有税务登记,存在税务风险,容易出现问题。最后,公司经营必然会涉及合同的签署,因此,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尝试起草合同,如教师可以确定购置某项物品,提出一些要求,让学生根据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一份完整的买卖合同,并让部分同学上台展示自己的成果,由同学们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然后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归纳总结,指出优点和存在不足,以便学生掌握合同的主要条款,培养其起草合同的能力。

(二)注重案例分析,整合学习内容

案例分析是经济法课程实施课程思政教学的重要理念。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通常会重视案例分析工作,通过案例指导整合学生内容,强化学生理解能力和知识学习力。基于案例分析的优势,教师在课程指导中应基于经济法的内容做好案例剖析,既要从经济角度分析案例中的运行规律,也要注重分析其中的法律内容和法律条款,了解法律的规定,从而实现课程思政目标,提升学生法律意识。

如涉及产品质量的问题时,教师可以从每年“3·15”晚会上寻找相关的案例,然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学生的第一反应通常是从生产者、销售者的责任和义务角度进行分析,从经济活动的角度理解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然后从监管者的角度出发提出如何加强监管责任。整体案例分析则通常是从经济活动本身出发,从生产者角度思考如何改变生产工艺以解决产品质量问题,从监管者、消费者角度分析如何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如何保护权益。整体案例分析较深入也贴合实际,但在分析过程中教师需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注重课程思政的融入设计,即强调从法律角度分析产品质量问题,划分法律责任[6]。在教学初期,学生对其中的法律责任认识度不高,缺乏法律敏感性,对此教师可以引入法律知识,将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款逐一罗列,鼓励学生自行将罗列的法律条款内容套用到案例中,通过知识套用方式逐步帮助学生从法律的视角看待问题,从而助力学生能力提升。此外,案例分析过程中,教师应注重案例分析的过程性指导,做好知识总结,必要时可以用案例解说等方式辅助学生完成经濟学案例中的法律知识剖析,在内容学习过程中提升学生知识应用能力,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总之,案例分析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方式,能够实现课程思政的教育效果。

(三)设置经济专题,开展课程讨论

高职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在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做好教学设计工作,设置经济专题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提升学生对课程内容的了解和认识,并指导学生了解经济规律和背后的逻辑,提升学生思政认知水平[7]。

经济专题的设计要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和实际情况。由于思维不严谨,高职学生专题讨论时容易出现讨论跑题等情况,因此教师需要做好必要的设计。首先,教师上完某节课以后可以根据章节的主要知识点,认真梳理辩论内容并要求学生认真对待。确定专题辩论内容以后教师应为学生提供1天以上的准备时间,鼓励学生搜集材料,整理材料并确定答辩内容;其次,辩论过程中教师应担任主持人,引导整个辩论过程,并加以整体控制。最后,经济专题的辩论、讨论过程中,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也会有一些变化,如有的学生在辯论过程中会逐渐产生新的想法、新的认知,这种想法、认知是学生基于自身已有知识+灵感而形成的,会对学生发展产生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总之,开展经济专题讨论对学生发展非常重要,在讨论过程中围绕某一个问题进行集中分析会让学生从浅层知识逐渐深入到系统性知识,帮助学生从经济活动、法律知识、道德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理解,从而实现课程思政的教育效果和质量,也体现了经济法的教学改革思路。

(四)开展模拟法庭,做好法律指导

高职经管类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时,教师需要做好经济常识指导和法律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经管类学生学习经济法其实更多的是为了了解经济活动的规律和一般性常识,但法律的指导可以提升学生对经济法的严谨、严肃认识,帮助学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起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避免学生在未来的经济岗位就业中出现违法问题[8]。

模拟法庭的设计与法律专业的有所不同,在设计过程中需要注重经济性行为和活动,同时也要做好法律指导。教师要向学生系统传授法律知识,让学生明确法庭审理具体程序。教师需要在组织学生参加法庭旁听后再组织模拟法庭,这样学生对法庭审理程序有感性认识,在模拟法庭过程中也能做到游刃有余。教师要提前谋划模拟法庭内容,把学生分成小组,选出代表扮演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审判员、书记员等,按照布置的案例情况,做好模拟法庭庭前的准备工作。考虑到经管类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在设计模拟法庭时要突出经济活动案例的内容,鼓励学生用经济法的知识解决法庭中的内容,以经济活动为主进行分析但法律条款应用不做重点要求,这一点是与法律专业的经济法教学有所区别的。总之,开展模拟法庭主要是让学生了解发生经济纠纷以后,经济法是如何在法庭上发挥作用,以及如何用法律维护个人的经济利益或者企业经济利益,而不是盲目地要求学生记忆每条法律对应的条款,从而实现学生个人能力的提升和法律意识的发展。

(五)组织学生实践,丰富经济法体验

教师应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活动,通过实践了解经济活动中经济法的实施效果和模式,帮助学生强化法律概念的同时加深对经济活动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组织学生到企业实践,了解企业遇到经济问题时通常会如何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与企业或者企业与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时,法律通常是最后一道屏障,而最先采取的方案通常是先沟通,交流双方意见,明确双方分歧,然后按照合同处理。此外,还可以通过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对经济活动纠纷进行调解,逐步解决问题。在上述方式无效时,经济纠纷应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企业实践方式可以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实际应用情况,深化学生在经济活动中处理经济纠纷的认知。其次,应鼓励和组织有兴趣的学生旁听经济案件庭审。在旁听前,教师可以将案件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和指导,让学生先行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做好研判,然后根据法庭上的辩论和举证,了解经济法的实施情况,在旁听过程中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同时实现课程思政教育效果,让学生认识到经济活动中遇到纠纷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意气用事。

结束语

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与法律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内容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基于课程思政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经济法规意识,帮助学生了解经济法课程对自身未来就业、发展的影响,逐步树立法律意识,并将经济法课程内容融入实践当中,实现课程内化效果,体现课程思政价值。

参考文献

[1]宋洋,黄亚宇.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新形态教材建设的现实困境与实践进路:以高职《经济法》新形态教材为例[J].湖南教育(C版),2021,1157(11):29-31.

[2]孙行.“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策略研究[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1,5(27):61-64.

[3]王珺.教学与考证结合的高职财会类专业《经济法》教材设计[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34(3):88-91.

[4]黄晓欢.移动信息化教学在高职经济法基础课程中的应用研究:以学习通为例[J].现代职业教育,2021,256(30):214-215.

[5]黄亚宇,谭星,曾碧漪.“三全育人”视域下课程思政发展的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实施策略:以高职经济法课程为例[J].教育科学论坛,2021,525(3):39-43.

[6]张晶.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O2O混合教学模式探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0(12):245-246.

[7]景蕾.“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体系改革的研究[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20(7):197-198.

[8]冯伟.关于线上教学课程思政的思考和实践:以高职经济法教学为例[J].品味经典,2020(8):56-57,59.

作者简介:陈柳红(1983— ),女,汉族,广东揭阳人,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本科,讲师。

研究方向:教学管理。

基金项目: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2GYB114。

基金项目:2022年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教学实践探索”校级课题研究;项目编号:HSKCSZ2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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