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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电企业业财协同形式的“营财一体化”分析

2023-09-03贺靖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财会学习 2023年16期
关键词:账务电费核算

贺靖贻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引言

“营财一体化”是当前供电企业为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制定的全新管理模式,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交互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从当前的市场形势进行分析,电力行业的竞争逐渐加剧,各供电企业需要搭建高效、平稳的集成工作架构,实现营销与财务系统的互联互通、预算与战略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进行规范,保障整个供电企业运营的规范性、协调性发展。

一、供电企业业财协同形式的“营财一体化”的现实意义

(一)规避运营风险

从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国供电企业尚未依据相关要求建立满足企业运营发展的专门账务管理机构,在电费收入管理方面存在混乱等问题,不符合行业核算标准,且明细、总账、凭证、账簿之间缺乏必然的对应关系,由此就急需供电企业落实“营财一体化”工作原则,在营销部门加设会计管理岗位,从应收电费明细、总账、核算规则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管理,进而有效规避供电企业的运营风险。

(二)实现数据共享

在当前供电企业运营期间,“营财一体化”是促进其完善升级的主要手段。但由于我国不同地区所采用的电价制度存在差异,就导致电费交付规定各有不同,且由于不同城市采用的财务计价软件不同,就使得财务记录工作存在出入。加之部分地区会将商业及住房用电合并处理,将极大影响了供电企业的财务数据共享质量。“营财一体化”项目的落实,将督促相应部门充分发挥其数据中心优势,打通数据交流渠道,完善现有的营销数据库,并综合实际管理工作需要,制定较为科学的营销数据分析模型,实现数字、数据、管理决策信息的相互转换。也可以构建分级信息展示平台,贯彻落实企业内部信息传递机制,为企业管理决策及营销业务部门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支撑[1]。

二、“营财一体化”实现方式与组织分工

“营财一体化”主要将集约高效、合规合法、强化管理、增质提效作为主要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不同工作岗位的权责范围,创建较为完整的电费计价管理流程,做到三个统一。第一,统一流程。实际上就是在业务及财务管理系统间建立规格统一、衔接紧密的电费、业务费、银行进账信息等业务办事流程。第二,统一数据。即通过对整体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处理,保障会计科目、银行账户等数据的交互、沟通,提高数据的精准性、完整性、时效性。第三,统一规则。供电企业需要在系统间制定并落实统一的电价标准、数据核对制度、账务继承规定等工作方案,并规范各业务的办事手段。与此同时,供电企业也需要严格依照现有的四大原则办事,即实用性、完整性、易用性、安全性,综合操作数据存储中心-集成通用平台及企业服务总线两种方式,构建较为完善的营财管理架构,将报表、单据、凭证进行集成、优化,实现财务及业务信息系统的更新换代,强化系统的进一步开发、创新、共享力度,保证营财业务落实到供电企业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达到协同运作的目的。供电企业需要依据统一后的工作流程、数据、规则对整个管理控制机制进行升级,打破以往工作办法的约束,为营财一体化的稳定运行创建空间,保证营财一体化整体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

为确保“营财一体化”项目的充分落地,供电企业应当构建由分管领导为主的领导团队及作业部门,做好各部门的权责划分问题。其中,财务部门需要对电费明细、总账、核算等工作进行技术处理,落实企业及用户的各项管理要求,开设相应的电费账号并做好账户管理,同时也需要做好电费资金的管理工作,保证账户开通、变更、注销等工作质量,且应当积极参与到电费抄收、核验、代缴等业务的管理工作中,协调好相关电费收缴事宜。另外,也需对各电费票据的发放、保管、收缴工作进行处理,重点关注电费票据的实际使用状况;营销部门则需要处理好负责区域内全部用户的账务问题,做好电费销账、核对工作,并以天、月为周期制作电费报表,同时配合相关财务人员开展票据、凭证、账龄、坏账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供电企业可在整个营销环节中设置电费核对部门,并依据现有的会计部门工作制度开展管理工作。其中,电费核对人员主要受到会计部门的管理,需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电费计价相关规定,并加大对政府资金附加等业务的核算工作力度。二是重视日常资金管理,保证实时向会计部门提交如报表、账务等资料。三是强化发票管理,配合相关人员积极制定发票采购、领用、注销机制。四是提高对电费账务核算机制的建设工作,实现业务与财务数据的有效连接,保证传输数据的精确性、实时性[2]。

三、创建业财协同形式下“营财一体化”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在供电企业的统一部署下,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制定较为详细的工作企划,并安排好试运营期间的各工作流程,落实每周例会的工作方式,实现业务与财务部门的协同、交流,确保各工作环节可依据预计需要有序推进。财务部门则需要依据供电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对营销账务作业进行科学指导,针对营销账务处理作业的相关要求创建工作办法,同时与银行方面加深联系,尽快落实银企数据信息的互联共享。营销部门则需要在财务人员的指导下快速掌握营销账务业务的相关要求,对各项业务提出工作规范,有效约束员工行为,保证工作质量,并核对现有的财务报表及账务明细,确保各项数据的一致性。另外,也应当组织相关工作小队对数据进行核查、抽检,对收集到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充分凸显业财融合系统的功能性,实现数据与报表的自动传输、生成,提升其精确性及完整性。

(二)加强数据清查

清理历史遗留数据是一项极为繁重的作业。清理数据需要保证账实相符,依据预定的记账规定,对用户的欠费、收款等数据进行清理,保证当前账目明细与总账的一致。在配套系统上线后,需要保证在规范账务规格的同时,对往年的预收、应收、实收、欠费等数据进行核清,落实农排电清卡作业。供电企业可引进先进的SG186 系统,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坏账、烂账。由此,相关人员需要制定一整套较为完整的营财一体化历史数据清查工作计划,并定期开展各类座谈会汇报实际工作成效,加大对供电企业历史数据的清查力度,重视过程监管,并对系统的预收、系统外预收、挂账预收、欠费、系统外欠费等数据进行整合,逐一进行分析。供电企业也需要主动建立配套的管理机制,以主体培训、集中办公等方式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营财一体化的进一步落实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三)明确核算规则

为保证营财一体化的有效落实,供电企业需要在业务及财务管理机制间制定较为完整、明确的核算规则,保证财务账务核算机制与营销抄写-核对-收账机制的统一,有效拓宽营财一体化工作范围,保证营销账务系统与电价管理报表的充分结合,进而实现分时电费、目录电价等数据的进一步完善升级,推动供电企业的进一步发展[3]。

(四)实现账户统一

供电企业所使用的全新SG168 营销机制与财务管理控机制均可与银行账户进行直接对接,但由于每个银行仅能有一个账户,因此企业需要客户已知的条件下进行销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营销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极大降低了用户的体验感、满意感。由此,供电企业可与农村信用社、国有及私有银行等合作创新多样缴费方式,简化缴费流程,并改变现有的银行销账工作流程,提高银行回单传送效率,提高供电企业电费资金回笼率,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数据保障

第一,统一到账时间,评估调整关账时间对营销账务系统及财务系统的影响,实现集成及关账时间节点的一致性。第二,创建完善的校验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营财数据校验机制,可保证各传输数据的精确性、完善性、实时性。第三,创新传输机制,在此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需要克服如系统数据量大、逻辑复杂、传输方式多样等问题,保证数据传输质量,提升供电企业数据资源的私密性与安全性。第四,设定调阅、修改权限,企业需要对数据的日志、备份等进行统一管理,维持财务系统与营销系统之间的相对独立,保证数据读写的安全。

(六)实现业务集成

第一,明确职责范围,明确对于预收、应收、实收等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标准,构建一整套较为完整的业务处理流程,为营财一体化工作的落实提供参考。第二,构建标准数据管理,建立统一、完善的银行账户处理流程,包含注册、修改、冻结、注销等环节,明确核算类别、机制、规则,保证数据传输的实时性。第三,制定并规范标准电价编码,构建配套的变更通知体系,保证其构成闭环管理,达到数据自动收集、分类、共享的目的。第四,创建较为完整的分类继承框架机制,对于电价报表可创建表表集成、明细数据自动生成两种机制;对于应收电费可创建营销账务数据标识机制;对于营业电费可创建分别确认及实收机制;第五,创建全新的营销核算机制,建立代收费、业务收费、营销电费等业务处理规定,构建较为完善的电费收费核算机制,实现营财账务、核算、凭证等业务的向前延伸。

(七)再造系统功能

第一,设计对账标识,为准确识别客户的实际账务信息,需要供电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设计定位标识,可利用10 位数字的组合表示用户的不同缴费方式等信息。第二,落实电费实时对账,保证电费及营业收入对账工作的智能化、专业化,并通过引进统一的缴费接入平台,实现系统的自动对账,保证各明细的精确性。第三,管理收缴票据,以银行票据管理机制与财务票据控制机制为核心开展信息集成工作,可避免汇票发生安全隐患问题。第四,丰富营财系统功能,可对各数据进行追溯、区分、差异化处理、资金自动核对等处理,进一步实现营财一体化的有效落实[4]。

四、“营财一体化”实现成效

“营财一体化”项目的落实,实现了会计单据、凭证、报表的自动生成,使得应收、实收、营业性等收缴费用工作得到进一步集成、融合,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较为科学的营销电费核算机制,构建配套的营财一体化工作流程,对账目核算等工作进行规范,保证明细、总账、凭证、报表的一一对应及审计追溯,确保各数据的一致性。

(一)统一报账规则

依据当前的明细账、总账财务管理规则,相关人员需要完善现有的营销系统明细账核算机制,综合现有的财务会计处理标准,可实现营销收费的精细化、营销账目核算机制的统一化、账目核算及业务处理的标准化、营财账务的一体化、数据来源唯一化,保证凭证数据与表表数据的一致、明细与总账的一致,确保营财电费计价核算工作的同质化。

(二)统一报账时间

供电企业需要首先明确开展财务核算工作的主体对象,详细划分总公司、子单位、代管单位的工作范围,保证营财核算工作的同步性及分类的一致性。同时也应当加强对自然月账期的管理力度,把控好各业务的具体入账时间、关账时间、限制条件等,确保营财核算数据与账户操作时间节点相一致,构建统一的主数据、核对方案、电价目录等工作标准,实现数据标识的独特性、信息传输的实时性,提高供电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并完善现有的管理及考核机制,避免出现连接不畅、效率低下、执行力差等情况。

(三)固化业务流程

固化业务流程为电费计价的全过程监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有效规范了电费发行、收款等业务的工作流程,对在岗人员进行有效约束,保证从抄表到资金到账开展全过程管理,确保数据可溯、管理闭环,突破现有的部门限制,实现全产业链标准作业。

(四)提高业务集成

提高业务的集成性可保证电费计价的精益化管理,保证收费业务信息与会计核算工作的自动化,实现现金流量辅助核算与价税彼此脱离,保证营财账务的自动化、实时性,达到精细化管理的目的。财务及营销系统可建立同步、共享、实时的协同运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将使得电价分析工作更加深入,并为帮助客户合理选择售电价格提供可靠支撑[5]。

结语

综上而言,现如今我国经济发展迅猛,高质量成为供电企业的主要发展目标,电力企业作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主体,在面对全新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积极响应政策并探索全新的经营管理模式,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数据清查、明确核算规则、实现账户统一、加强数据保障、实现业务集成、再造系统功能等方面入手,实现业务与财务的协同发展、融合共赢,保证各部门数据的高效共享,突破以往“信息孤岛”的限制,弥补以往管理方式的不足,有效扩大供电企业的盈利空间,促进其健康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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