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包孝肃奏议》版本源流考
2023-09-01宋可伟
宋可伟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江西 宜春 336000)
0 引 言
明清时期,《包孝肃奏议》(以下简称《奏议》)产生了多种版本。在诸多明版《奏议》中,“今所见最早的包拯奏议集为明正统元年(1436)刊本”[1]267,故明代就成了《奏议》传世的关键期。清人在明人的基础上,刊刻出了一批新的版本,使《奏议》的刊刻事业在清代迎来了繁荣期。梳理明版和清版《奏议》的种类,考释其版本源流,不仅为研究《奏议》奠定基础,而且还为包公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史料。目前学界对《奏议》版本的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杨毅对《奏议》的版源问题进行了讨论,[2]杨国宜[3]328-348和孔繁敏[1]276-280对《奏议》的主要版本进行了梳理。本文从明清时期《奏议》的种类、版本演变、刊刻原因和明、清版《奏议》之间的关系等角度,对笔者所经眼的26种明、清版《奏议》进行探究。
1 明版《包孝肃奏议》的传世
明人对《奏议》其进行了多次刊刻,并有多种版本传世至今,其中笔者所经眼的明版《奏议》有12种。这些《奏议》依据刊刻地和刊者的不同,形成了5 种版本体系,即江西刊本体系,庐州刊本体系,开封刊本体系,端州刊本体系和其他刊本。
1.1 江西刊本体系
江西刊本,即正统元年(1436)江西刊本,其刊者为胡俨和方正。在现存的诸多版本中,正统本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版本”[1]277,故现存诸本皆源自正统本。方正在刊刻正统本时,其所依据的底本,“乃南宋淳熙初赵氏重刻绍兴本”[4]124。故这几种版本之间的关系为,宋高宗绍兴年间,产生了宋绍兴本《奏议》。绍兴本传至宋孝宗淳熙年间,时人又在该本的基础上,刊刻了宋淳熙本。到了明代,方正又以宋淳熙本为底本,刊刻成了正统本。
现存的正统本有3部,即国家图书馆藏本(以下简称“国图藏本”)、北京大学图书馆之藏本(以下简称“北大藏本”)和《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丛书》本(以下简称“甲库善本”)。但按其版本、内容来看,实为2种版本。第一种,国土藏本。因甲库善本为国图藏本的缩印本,故可将甲库善本与国图藏本视为同一种版本。第二种版本,北大藏本。关于两种正统本的不同之处,详见表1。
表1 两种江西刊本的比较
1.2 庐州刊本体系
庐州(今安徽合肥)是包拯故乡,故在明代,庐州就成了《奏议》的重要刊刻地之一。弘治五年(1492 年),“岁次壬子直隶庐州府合肥县重新刊行”[5],故弘治五年庐州本《奏议》诞生。此版《奏议》中录有胡俨序,故此本所参照之底本应是正统本。嘉靖三十四年(1555),雷逵在庐州又刊刻了一部《奏议》。雷逵此时任庐州知府,他能够较方便的接触到弘治五年庐州本,故雷逵本《奏议》的底本应是弘治五年本。
庐州刊本共有3 种版本,即弘治五年(1492)合肥刻本、明翻(翻刻本)弘治五年(1492)合肥刻本和嘉靖三十四年(1555)雷逵庐州本。其中,明翻弘治五年(1492)合肥刻本著录于《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其余版本藏于上海图书馆。
1.3 开封刊本体系和端州刊本体系
开封和端州(今广东肇庆)为包拯的为官之地,因此这两地也成了刊刻《奏议》的重要地方。这两种体系的版本主要有4 种,即成化二十年(1484)张岫开封刊本,现藏于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万历十七年(1589)端州余定所刊本,此本疑已亡佚,独留朱天应跋一篇,现载于戴熺刻本中。万历四十二年(1614)端州戴熺刻本,现为南京图书馆所藏。[6]崇祯四年(1631)陆鏊本,此本疑已亡佚,今有陆鏊所撰《包孝肃公奏议序》一篇,收于清康熙《肇庆府志》中。[7]317-320在张岫开封刊本和端州戴熺刻本中,均录有胡俨序,故张岫和戴熺应参照过正统本。
1.4 其他刊本
此外,还有其他3 种版本。嘉靖二十二年(1543)崇藩刻本,是明代藩王朱载境所刻之本,现为国家图书馆所藏。此刻本中录有张岫序,故朱载境应参照了张岫开封刊本。明万历十六年(1588)黄兆圣刻本,祝尚书言其“仅唯四川图书馆著录,仅残存四卷”[4]125。明润州问经堂活字本,仅有书名载于《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宋、明时期《奏议》的版源关系,详见图1:
图1 宋、明时期《包孝肃奏议》的版源关系图
明人对《奏议》的刊刻,使其避免了亡佚的危险。清人亦在明版《奏议》的基础上,刊刻了多种清版《奏议》。明版《奏议》和清版《奏议》,他们之间是一脉相承的关系。
“明、清以来各地刊本虽夥,然皆源于宋淳熙本,而直接、间接由正统本出,故俱仍张田所编十卷之书。各本文字虽间有异同,然无大出入”[4]126。
2 清版《包孝肃奏议》的种类
清代的古籍版本学“凭借阶段性的发展、众多版本学家的出现、丰硕的版本学成果”,奠定了其“在古代版本学这个庞大而复杂的领域中的地位”[8]。清代古籍版本学的繁荣发展,也使《奏议》的刊刻事业,在清代迎来了繁荣期。笔者所经眼清版版本有14种,按制版工艺和著录特点,分为写本、活字本、刻本和其他版本四类。
2.1 写 本
写本《奏议》即《四库全书》本,其编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该版本的书名为《包孝肃奏议集》,十卷,白口,单鱼尾,8 行21 字,版心有书名、卷数和页数,四周双边,其底本为安徽学政朱筠家藏本。然而,四库馆臣在编修《奏议》时,对元版《奏议》“多所删改。书题原作《孝肃包公奏议》,改《包孝肃公奏议》;卷首孝肃门生张田题辞,国史本传,林至《庆元重修孝肃包公墓记》,《孝肃包公遗事》(九条)及赵磻老书后,均削去不录”[9]44-45。现传世的《四库全书》本仅录4 篇序跋,即《四库提要》序和张田题辞,卷末有吴祗若跋和赵磻老跋,并钤“乾隆御览之宝”印。
2.2 活字本
活字本《奏议》主要有道光二十年(1840)包祥麟敬朝宗书室木活字本(以下简称“朝宗书室本”)和同治九年(1870)四明包芳国天禄阁刻本(以下简称“包芳国本”)。
(1)朝宗书室本。该本成书于道光二十年(1840)。该本封面镌有“朝宗书室聚珍”的字样,朝宗书室为是清代刊刻木活字的书室。[10]524其书名《宋包孝肃公奏议》,十卷,附《孝肃包公传》,白口,单鱼尾,9 行24 字,四周单边,版心有“包孝肃公奏议”、卷数、页码和“朝宗书室”的字样。书目收有序跋4篇,即戴熺跋、赵磻老跋、包祥麟序和雷逵跋,并录有曾巩《孝肃包公传》1篇。
(2)包芳国本。该本成书于同治九年(1870),该版本为“汉阳活字版本”[11]87,封面还镌“同治九年庚午岁仲秋四明包氏天禄阁藏板”的字样。其书名为《包孝肃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鱼尾,9 行20 字,四周单边,版心标有书名、卷数和页码等。该本《奏议》收录的序跋较为丰富,卷首共收录了宋、明、清时期的序跋19 篇,包芳国亦为《奏议》做序,并在序后钤印了“江东包氏天禄阁藏书印”“溉水家风”和“无数青山望草庐”。
(3)刻本。刻本,即“雕版印刷而成的书”[12]44。这类《奏议》的种类丰富,本文所整理的刻本有7种,即康熙三十六年(1697)古燕张纯修刻《五名臣遗集》本(以下简称“张纯修本”)、清嘉庆八年(1803)张祥云鉴湖亭刻本(以下简称“张祥云本”)、道光二十年(1840)润州问经堂本(以下简称“道光二十年润州本”)、同治元年(1862)南海伍崇曜《粤雅堂丛书》本(以下简称“伍崇曜本”)、同治二年(1863)合肥李瀚章省心阁刻本(以下简称“同治二年李瀚章本”)、同治三年(1864)合肥李瀚章省心阁刻本(以下简称“同治三年李瀚章本”)和光绪元年(1875)合肥张树声毓秀堂刻《庐阳三贤集》本(以下简称“张树声本”)。
张纯修本。其封面镌“问经堂藏本”的字样。其书名为《孝肃包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鱼尾,9行20字,四周双边,录有张纯修跋。
张祥云本。其封面有“包孝肃公奏议”“嘉庆八年重镌”和“鉴湖亭藏板”字样。清人耿文光依其藏版,称其为“鉴湖本”。[13]330其书名为《包孝肃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鱼尾,11 行23 字,左右双边。版心除有书名、卷数和页数外,还有“原序”“序”“目录”“遗像”“包孝肃传”等字样。卷首录有序跋11篇,包公遗事9 则。其中,张祥云序末有“江宁刘文楷镌”字样。
道光二十年润州本。该本封面镌“道光庚子孟春开雕”和“问经堂藏本”的字样。其书名为《孝肃包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鱼尾,10 行20 字,四周双边。版心除标有卷数、页码和书名(版心的书名为《包公奏议》)等信息。此本共收录宋、明、清而在序、跋、传记等16条,包拯遗事8则。
伍崇曜本。该本书名为《包孝肃奏议》,十卷,小黑口,9 行21 字,版心有“粤雅堂丛书”字样,并书名、卷数和页码。有象鼻,无鱼尾,四周单边。卷首收录宋、明、清三朝的的辞、跋、序、记、传7 篇,包拯遗事9则,且每卷后均有“谭莹玉生复校”的字样。
同治二年李瀚章本。该本封皮镌“包孝肃公奏议”“省心阁藏板”和“同治癸亥九月”等字样。其书名为《包孝肃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鱼尾,9 行18字,四周双边,版心内容丰富,四周双边。卷首附有宋包孝肃公像一副,并录有的赞、序、跋、传等8 篇,包拯遗事9 则。卷末录有跋3 篇。该版《奏议》每卷卷首有“乡后学李瀚章重刊”和“乡学韩钦校字”的字样,每卷卷前钤印有“臣李瀚章印”和“莹筱”。
同治三年李瀚章本。该本内封牌记为“省心阁藏板”。其《包孝肃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鱼尾,9行18 字,四周双边。版心信息丰富,附有页码。该版《奏议》的刊者为李瀚章和韩钦,每卷卷首有“乡后学李瀚章重刊”和“乡学韩钦校字”的字样,卷后有“后学韩钦校字”的字样,且还钤印有“瀚章”和“小泉”。该版《奏议》共收录18 篇序跋,1 副包拯画像,包拯遗事8 则。李瀚章同治三年版本与同治二年版本相比,多收录了8篇序跋,未采用同治二年版本中的序跋2篇,少收录包拯遗事1则,详见表2。
表2 同治二年本与同治三年本序跋异同比较
张树声本。该本封面镌“包孝肃公奏议”(篆体)“庐阳三贤集之一”和“光绪元年合肥张氏毓秀堂刊”的字样。其书名为《包孝肃奏议》,十卷,白口,双鱼尾,10 行21 字,四周双边。版心内容丰富,有书名、页数与卷数等。该版收录序跋10 篇,孝肃包公遗事9则。此本最典型的特点是张树声保留了《奏议》的卷数,但是取消了分类。其卷前有“钦定四库全书提要包孝肃奏议”,安徽省图书馆藏本的书根处有“庐阳三贤集”“包孝肃”的字样。
(4)其他版本。此外,在清人的目录书、序跋、《文林包氏宗谱》和高校古文献资源库(学苑汲古)中,有4种版本,即顺治十七年(1660)安徽合肥詹履道聚星堂刻本(以下简称“詹履道本”)、康熙五十九年(1720)陈朝干刻本(以下简称“陈朝干本”)、道光十四年(1834)家刻本和光绪三十一年(1905)本。
詹履道本。该本的封面镌“聚星堂藏板”,印“国子监祭酒盛昱印信”。其书名为《孝肃包公奏议》,十卷,白口,单黑鱼尾,10 行22 字,四周单边。有顺治十七年(1660)詹履道序和陈襄序,其中陈序言詹氏刻书之事。
陈朝干本。该本共收录包拯奏议163篇,但“不如鉴湖本完备”,录有序3篇,“前有嘉靖三十四年丰城雷逵跋,正统元年胡俨序,康熙庚子陈朝干序”[13]331。
道光十四年家刻本。在道光二十年润州本中,录有《重刻孝肃公奏议叙述》一篇。在这篇序的末尾,有“道光十四年甲午秋二十六世孙启泰,二十七世孙祥春、麟敬述”[14]的字样,其实为道光十四年(1834年)家刻本的序。
光绪三十一年本。1948 年,江阴县包拯后裔包仁荣在修《文林包氏宗谱》时,刊刻了一部《奏议》。包仁荣在其宗谱对1948年版《奏议》的底本进行了说明,即“光绪乙巳本”。[15]“光绪乙巳年”为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故可知在清人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刊刻了一部《奏议》。
3 清版《包孝肃奏议》的版本流变
清版《奏议》在版本流变过程中,形成了3 条演变线索。即“元版《包孝肃奏议》系列”“明刊本系列”和“张纯修本系列”。
3.1 元版《包孝肃奏议》系列
随着清代文献学的发展,清人从安徽学政朱筠家藏本,整理出了元版《奏议》。并在此基础上,刊刻成了《四库全书》本《奏议》。关于该本的底本,罗振常在《善本书所见录》中有明确的记录,“《孝肃包公奏议集》十卷。宋包拯撰,元仿宋本。大黑口,每半页十行,行二十字。书首有‘古潭州袁卧雪庐收藏’印,此为《四库全书》底本”[19]43。
关于《四库全书》底本的命运,杜泽逊认为,“《四库》底本、《永乐大典》的确毁于1900 年庚子事变,地点也的确在翰林院”[20]。对于这场事变中翰林院被毁的情况,英国人普南特·威尔写到:“此时火势愈炽,数百年之梁柱爆裂做巨响,似欲倾于相连之史馆中,无价之文字亦多被焚。龙式之池及井中均书函狼藉,为人所抛弃”[21]60。《四库全书》底本遭此厄运,笔者疑元版《奏议》毁于1900 年庚子事变中。
3.2 明刊本系列
清代前期和晚期,清人直接或间接的以明庐州刊本和明端州刊本为底本,刊刻了张纯修本、陈朝干本、张祥云本、同治二年本和张树声本,从而形成了“明刊本系列”《奏议》。
张纯修本。张纯修(1647—1706),“字子敏,号见阳,古浭阳人(今河北丰润人)”[16]34,官至庐州府知府。他在跋中对其《奏议》的底本问题有过说明,“余忝刺公郡为后学,至郡即为访求,仅得其遗书”[3]342。张纯修所提到的“郡”是合肥,他所参照的底本,是流传合肥当地的刊本。
陈朝干本。清人耿文光在著录陈朝干本的底本时指出,“忝司庐郡铎得奏议于尊经阁,板多散失,因葺而编之”。[13]331“庐郡”即合肥,故该版《奏议》的底本应为“庐州刊本”。
张祥云本。嘉庆八年(1803),时任庐州知府的张祥云刻《奏议》。张氏在跋中称其所参照的底本为“府学尊经阁”。“府学尊经阁”即庐州府尊经阁,故该版《奏议》的底本应为“庐州刊本”。
同治二年本。同治二年(1863),广东任按察使李瀚章在广州的集市上,发现了一部《奏议》。这部《奏议》“点画完善,为明万历间雕本”,于是“急解橐购归”。[3]347后李氏以此本为底本,刊成了同时二年本。该部《奏议》为“明万历间雕本”,且录有戴熺跋,故该版《奏议》的底本应是“明万历戴熺本”。
张树声本。光绪元年(1875),合肥人张树声刊刻了三贤集本《奏议》。他在跋中对其所参照的底本进行了说明,“今刻皆据张氏原本,稍为排比,俾可观览”,“张氏原本”则是该版《奏议》的底本。关于“张氏原本”,他在跋的开头处就进行了说明,“嘉庆时知庐州府事张祥云所刻”,故“张氏原本”指的是张祥云本。[3]348
3.3 “张纯修本系列”
张纯修本为康熙年间的版本。清代中后期,时人以此本为底本或参照本,刊刻了6部《奏议》,故而形成了“张纯修本系列”《奏议》。
(1)包拯后裔家刻本。朝宗书室本。该版《奏议》的其刊者为包拯“二十七世孙祥麟、祥云”,书中收录了道光二十年(1840)包拯后裔包祥麟等序(以下简称“道光二十年包氏序)一篇。在该序中,包氏指出此本的底本是张纯修本,并用其他版本进行参校。
国朝康熙诸重刻本,阅时既深,遂多漫灭,惧其久将湮佚,曾于修谱之余,购来旧刻,先以聚珍版命工摹印,然鲁鱼亥豕之讹,尚复不少,兹得诸本,互相参校,庶正十之七八,敬授剞劂,以广流传,其重刊诸本,序文为之采录,亦不没昔贤盛举云。[17]
道光十四年润州本和道光二十年润州本。前者刊于道光十四年(1834),其中“道光十四年甲午秋二十六世孙启泰,二十七世孙祥春、麟”所撰的《重刻孝肃公奏议叙述》,应是该本之序。在此序中,包拯后裔言:“特因历宋、元、明,以迄于今书,行六百余年,版鲜翻镌,字多漫漶,是以去年修谱时无可参”。[14]考《奏议》成书时间,张田言此书成书时间为“公薨后三年”,该时间为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行六百余年”后的时间,为清康熙年间。由上文可知,康熙年间的刊本为张纯修本,故道光十四年润州本的底本应为张纯修本。
后者刊于道光二十年(1840),其刊刻时间、刊者同朝宗书室本。而且收录的序跋中有张纯修序和道光二十年包氏序,故可以认为道光二十年润州问经堂本的底本同为张纯修本。
(2)同治年间诸本。同治年间,亦有三部《奏议》在刊刻时,参考了张纯修本。同治元年(1862),伍崇曜“据弘治五年庐州重刊本授梓,后得康熙丁丑张纯修刊本,再为校勘,补足缺字”,终成伍崇曜本。故该本是以明朝庐州刊本为底本,以张纯修本为校勘本。
同治三年(1864),李瀚章因同治二年本“惟坊间翻刻,谬误滋甚”,故“继而得一帙”。李氏新得之本“为公裔孙所刊辑,道光庚子刊于镇江者,阅代未远,完好如初”。“道光庚子”即道光二十年(1840),此年共有两种版本。对比这两种版本,道光二十年润州本中收“刘崙跋”,而包祥麟本中无此跋。而同治三年本中亦收录“刘崙跋”,故同治三年本李瀚章本的底本,应是道光二十年润州问经堂本。[3]346-348
同治九年(1870),包拯的“二十九世孙芳国”于“咸丰戊午,偶于市间见张刻《奏议》”,便“重价购归,遂决计重刊,以广流传”,但是“囊橐无资,逡巡未果”。最终,在“同治九年庚午岁仲秋”科成此本。包芳国所言“张刻”,实为“国朝康熙间,张纯修重刊《奏议》”。[18]故包芳国的底本,应为张纯修本。清版《奏议》的流变关系,详见图2。
图2 清版《包孝肃奏议》的版本流变关系图
4 《包孝肃奏议》的刊刻原因
版本质量变差、重文的学风和进行道德教化,是明清时期刊刻《奏议》的共因。在版本质量方面,明清时期的许多版本,皆因底本质量不佳,而进行重刻。如明代藩王朱载境所看到底本,存在“旧本模糊,读者患焉”问题,雷逵刻本的底本存在“字率漫漶不可读,且多讹误”问题。清人张纯修所访求的底本,“锓版灭没,不复传矣”,故“余重梓《奏议》,以广其传”。即使到了晚清时期,依旧存在着“系坊间翻刻,谬误滋甚,虽校勘数四,而介于疑似者尚多”。传世本出现的质量问题,使时人“深以为不获善本为憾”,故传世本质量粗糙就成了清人刊刻《奏议》的直接原因。[3]342-348
学风方面,明人由于受到“放达”“疏略”和“致用”学风的影响,[22]66-68便在目录书中注重收录一些具有“致用”作用的书目。在清代,“征实求真始终是清代学术的主流”。在这种学术思想的影响下,清人在研究古籍版本时,对其“字句讹舛,不可轻改妄改”,以达到“求真”的学术目的[23]15-150。这样的目的,“使人们清醒的认识到图书版本的重要,于是学者争相刻书,立纠误本弊病”[12]345。故清人在刊刻《奏议》时,很是注重版本问题。
包拯是清官的典范,他的作品亦具有道德教化作用。清官文化是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其对古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封建士大夫来说,清官文化影响了他们的为官之道。嘉庆八年(1803年),庐州知府张祥云言读《奏议》,“窃叹公高风劲节,震炫古今人耳目间”[3]344。对普通民众来说,包拯的形象“亦神亦人、神人交织”[24]44,而且“包公故事发展到清代已经在民众心中留下极强的文化认同”[25]21。在这样的文化认同下,《奏议》亦能对百姓产生较强的道德教化作用。
此外,包拯后裔为了使包拯的思想传播的更广,于是他们在编纂家谱时,亦刊刻了一部《奏议》。道光十三年(1833),包拯后裔包梦奎、包祥麟等四修包氏族谱,“阅半载而告成”。但是,他们在四修族谱时发现《奏议》“特因历宋、元、明,以迄于今书,行六百余年,版鲜翻镌,字多漫漶,是以去年修谱时无可参”。为了使《奏议》“以广其传”,使包拯的事迹广为世人所知,包拯后裔遂决定刊刻一部《奏议》。[14]
5 结 语
明版《奏议》的问世,不仅使《奏议》避免亡佚的危险,而且还为清版《奏议》的大量刊刻,提供了底本依据。但是清人并未完全拘泥于明刊本,他们打破明人的思维定式,刊刻了一批非明刊本为底本的《奏议》。明版和清版《奏议》的问世,为研究《奏议》和包拯,奠定基础。同时,《奏议》也是“研究宋代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关系等方面内容的重要文献”[27],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包拯在奏议文中,论为君之道,论法制,论经济之策和论国防建设,这“四论”即是包拯思想的主要内容,也是研究包公文化的主要内容。“包公文化的丰富性,需要我们从不同角度层面去挖掘”[28],故从《奏议》的角度去研究包公文化,亦是拓宽包公文化研究的一个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