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风险与促发展背景下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对策研究
2023-08-25张浩林
张浩林
【摘 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需求疲乏,创新型小微企业流动性趋紧,生存发展环境日趋严峻。国家高度重视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提出通过调节货币政策等方式支持企业走出困境,另一方面又要求防范金融风险避免落入债务陷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够使企业的金融债务水平得到控制,但随之而来的是企业融资环境趋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凸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向企业释放流动性,在融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又会导致企业债务水平快速回升,加大金融风险。论文旨在研究如何在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的背景下,探索新的思路既能有效控制企业金融债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又能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恢复经济活力、稳定就业创造条件。
【关键词】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276.3;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編号】1673-1069(2023)07-0179-03
1 引言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存续、发展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货币政策要“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同时还提到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地方领导主要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由此可见,国家高度关注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这是由创新型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决定的。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尽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的转型升级依靠的是科技的进步与应用。创新型小微企业是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者、贡献者,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增长,同时还在创造纳税收入、增加社会劳动力就业、丰富市场产品种类、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创新型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注意到,部分企业在经济形势较好流动性宽裕的时期扩张过快,过度融资导致债务水平较高,在突然发生疫情,市场需求变化的情况下暴露了违约风险。一方面,在遭遇困境的情况下企业需要通过融资来补充流动性;另一方面,在市场主体普遍经营困难时要严防企业债务违约导致的金融风险。二者存在对立的一面,我们需要从对立中寻求一个统一的方案来改善当前的状况。
2 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及现状
2.1 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
创新型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经营规模较小,现金流入流出数额、时间并不稳定,导致其融资呈现一定的特点。
第一,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金额总体不大。企业受制于自身规模,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产生的资金缺口金额不大。而且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也不足以承担大额的融资,以及其带来的成本。另外,投资方或资金出借方出于对风险把控的考量也会控制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金额。第二,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次数较多。主要是企业更多地依据订单来生产或购货,而订单的时间、数量并不确定,这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通常有着较为稳定的周期不同。第三,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的期限长短不一。由于企业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用于研发的融资期限也较长,一般长于1年。相反,由于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灵活,其生产经营周期较短,企业只需要在有订单时进行生产经营所需融资,时间一般短于1年。第四,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用款需求急。企业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对资金需求缺乏合理的预期及安排,导致资金需求产生时急于找融资。第五,创新型小微企业由于收支现金流的不匹配,其融资用途较广,包含了支付上游货款、工人工资、水电费等各项支出。而中小型企业的融资一般限定用途,如支付货款等。
2.2 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
创新型小微企业受制于自身发展规模,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融资渠道有限和融资成本过高的困境。
创新型小微企业总体数量大、个体体量轻,上市融资和发债融资的门槛高不具有普遍适用性,而股东补充资本在当前环境下又动能不足。在可操作、具有普遍性的融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主要是外源性融资即借贷融资。这逐渐形成了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主要融资渠道的状况。
创新型小微企业在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利息和费用要高于其他融资途径的成本,也高于其他一般企业在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成本。创新型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除需支付贷款利息外,还要承担财务顾问费用、评估费用、担保费用、审计费用等,拉高了整体成本。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成本在贷款额度的20%到30%左右,这比银行融资成本还要高出很多。
3 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3.1 缺少银行融资的抵押物
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新技术的研发和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在资产配置上,体现出轻固定资产重无形资产的特点。而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在开展贷款业务时一般要求企业提供的抵押物为土地、房产、通用设备等。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面对创新型小微企业时,认为其能提供的核心资产如新专利技术和专用设备等存在不易进行市场估值或价值波动较大的风险。在创新型小微企业不能提供其他有效抵押物时,银企之间的合作往往宣告终结。
3.2 企业自身经营风险较大
小微企业自身体量不大,资金规模和生产规模有限,在面对市场波动等风险时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差。另外,小微企业多为家族式企业,组织架构不尽健全,关联企业较多,对企业自身、企业股东及关联方的信用状况关注度不高。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还受到科技水平的更新迭代和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需求等影响,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进一步放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3.3 银行对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不足
银行作为企业也是遵循效益优先的原则,尤其在信贷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情况下,银行在与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业务合作中处于优势地位。银行在主推国有企业客户及大中型民营企业客户的过程中,对小微企业市场重视程度不足,表现出“挑剔”的态度。与大中型客户相比,小微企业带给银行的收益总量较小,而发展小微企业客户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却很大。可以说,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收益水平低,缺乏性价比。加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经营稳定性较差,业务整体风险程度偏高。商业银行缺乏对小微企业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的了解,从公开渠道能够获得的信息有限,难以对小微企业的运作与业务开展进行判断。
4 金融视角破解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研究
4.1 银行层面
4.1.1 银行以贷为本以投补贷实现“投贷联动”
投贷联动的含义是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提供债权融资的同时,还可以以入股的形式对企业提供股权的融资支持,形成企业贷款和股权投资的同步进行,在收取利息的同时还能获得股权的收益以补偿信贷资金可能出现的损失。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一些具备条件满足要求的,可以成为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贷款联动的试点,为企业的发展与创新给予股权和债权相融合的融资服务模式。”之后,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对创业企业中科技创新型企业推行投贷联动融资的试点工作即将推出。银行应抓住这一机遇,通过投贷联动的方式,解决风险与收益不对等的问题,以创新型小微企业为试点,最终向更多的企业铺开。
4.1.2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落实优惠措施
创新型小微企业能够提供的抵押物有限,商业银行可以从纳税、结算、政府推介名单等途径寻求与企业的合作。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需求和融资难点,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大产品的创新力度,以迎合市场的需要。第一,要打破传统贷款的时间限制,在企业授信期限、授信额度内,随时贷款随时支用,随时还款随时结清,实现额度循环,为客户提供便利,减少企業经营淡季资金需求较低时的贷款利息支出。第二,以企业、企业主、实际控制人为整体推出产品。提出综合性服务方案,打破银行原来服务主体不同,各渠道分离的界限。将企业、企业主、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作为统一整体创新产品,既能扩大银企合作切入点,又能增加贷款保证能力。第三,要创新担保方式,为企业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在传统的抵押、担保公司担保、自然人担保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追加如保险公司、企业上下游、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机构等担保方式。为贷款的增信措施创造更多的选择范围。第四,根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产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具有金额总量不大、融资次数较多、融资期限长短不一、融资用款需求急、可供抵押资产少的特点。银行应该根据这一贷款特点调整业务思路,通过结合企业经营方式、融资偏好创新产品,简化贷款手续,优化审批流程。第五,银行要进一步落实优惠措施。贷款成本上,在执行国家不断下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减少上浮水平,通过完善担保措施,优化流程模式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的各项成本。银行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合作产品,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来补充收益。另外,继续在结算等产品上为企业减费让利。
4.1.3 建立经营发展评价指标和风险水平评价指标
在兼顾防风险与促发展目标的均衡实现上,商业银行联合政府部门建立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评价指标和风险水平评价指标。通过选取企业报表中的净资产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企业规模、行业景气度、专业研发人员比重和研发资金投入比重以及近3年的专利技术更新率作为经营发展评价指标。通过选取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企业家个人素质、人行征信报告、纳税情况作为风险水平评价指标。依照地区实际情况和授信方的风险偏好,对经营发展评价指标和风险水平评价指标中的具体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分值。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时在总分为百分制的基础上对创新型小微企业进行评分,在遵循市场淘汰机制的同时,采取差别化授信策略,控制风险暴露水平,实现防风险与促发展均衡推进。
4.2 政府层面
现阶段,创新型小微企业、商业银行可充分利用政府部门搭建的平台为融资创造条件。
在以往的合作中,主要是企业银行直接联系直接对接。由于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规模有限,发展方向较为新颖,使得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掌握不足。同时,企业对银行信贷业务和产品也不够了解,银企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创新型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工信等政府部门的合作,依靠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推介自己,构建银企合作的基础。例如,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展现企业的经营状态,是否享受政府专项资金补贴;通过税务部门展现企业纳税状况,纳税额是否稳定有升,通过纳税额推断市场规模,是否进入税务优质客户AB级名单;通过工信部门展现企业发展状况,是否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进入优质小微企业名单;企业是否属于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或是政府企业推介会中介绍的企业,政府性担保机构举荐的企业等。通过政府部门的平台,能够更好地展现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状态,将企业的资质和发展潜力推介出去,为企业的融资寻求更好的合作方。另外,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的平台,选取优质客户作为业务开展对象。政府的一些政策导向,扶持措施可以成为商业银行选取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指向针,并引导信贷资源的投入。这既能紧跟政策实现国家的发展意图,又能有效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还能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4.3 企业层面
4.3.1 创新型小微企业需规范并强化自身内部建设
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管理不规范,自身条件不达标是影响从银行等金融部门融资的一大障碍。企业规范并强化自身建设,满足信贷业务的准入要求是十分重要的。企业在合理经营、完善财务制度、注重诚信等方面需注重并加强自身建设。第一,要加强经营稳定性、管理规范性。创新型小微企业对自身以及业务发展方向必须有合理定位。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运用核心技术,拓宽渠道,提升质量,提高经营运作效率,实现稳定经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公开企业经营信息。第二,要完善财务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企业应及时提供财务报表,通报企业的重大事项,以增进银行对企业的了解。企业与银行间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第三,以诚实守信为本,珍惜信用记录。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注重商业信用,与上下游客户、消费者保持良性合作。企业在与银行合作时,更应强化诚信意识,全面及时地披露信息,杜绝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行为。
4.3.2 创新型小微企业要注重自身成长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创新型小微企业只有在波动诡谲的市场变化中站稳脚跟,不断发展壮大才能根本性地改变在融资市场中的被动局面。企业要不断地探索成长,做大做强,努力成为行业领域的中坚力量。当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偿债能力增强,抵押物充足,信用良好时,与商业银行谈融资合作才能转变地位,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企业的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自身实力不斷加强,也会吸引新的投资者。同时,在符合审核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在科创板块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融资。更多的融资渠道为创新型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也有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创新型小微企业要注重自身成长,长久发展,而不是追逐市场机遇中的“昙花”。在科学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的时代,企业要依靠新的生产技术创造产品,把握住市场的需求导向,把技术和产品做扎实,由“新”到“广”,由“小”到“大”。
5 结语
在防风险与促发展的背景下,解决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需要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不仅要作为政策的制定者、监管者,更要成为信息的传递者、推动者。商业银行作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善谋思路,降低融资成本,实现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创新,优化业务流程,采取积极措施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企业也要注重信用,控制债务水平,结合市场制定稳健的发展策略。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科技部门以及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创新型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评价指标和风险水平评价指标,在遵循市场淘汰机制的同时,控制风险暴露水平,促进企业和金融市场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嘉歆,王永强,陈永刚.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金融科技视角[J].信息化论坛,2020(10):67-71.
【2】汤黎明,罗茜.后疫情时代下完善我国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制度的对策建议[J].价值理论与实践,2020(9):133-136.
【3】邓玉常.湖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现状及破解对策[J].金融视线,2022(8):98-101.
【4】李明慧.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税金融,2022(02):130-132.
【5】邢毓静.金融支持中小微纾困的深圳实践[J].中国金融,2022(04):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