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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下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探索

2023-08-23张政利肖彬

教育与职业(下) 2023年8期
关键词:长效机制校企合作高职院校

张政利 肖彬

[摘要]校企合作体现了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和教育教学特色,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也是完成好“双高”建设的基础。当前虽然政府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高职院校积极推动学生培养模式改革、行业协会提升了指导效率、企业配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但仍存在政府对校企合作的监督机制较弱、高职教师队伍和学生培养均脱离企业需求、行业协会对校企合作的指导作用发挥有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建立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应推动“政校行企”四方联动管理、推动高职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与企业定岗定薪相衔接、推动人才供给与行业需求相适应、推动多种资源配套与多元激励模式相结合。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政校行企;长效机制

[作者简介]张政利(1967- ),男,辽宁大连人,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辽宁 营口  115009)肖彬(1995- ),女,辽宁大连人,东北大学在读博士。(辽宁  沈阳  110169)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农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激励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0GZD10,项目负责人:张政利)和2022年度辽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重点课题“示范职教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Lnxdnyzjjt-lx202210,项目负责人:李云飞)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3)16-0061-04

《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先后提出高职院校建设中,校企合作是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融合的关键举措,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高职校企合作作为培育新时代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重要举措,在引领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在厘清高职校企合作时代意蕴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政校行企”四个层面下高职校企合作的主要问题,全面梳理与理解高职校企合作的整体态势,探索该领域的研究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借鉴价值。

一、“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下高职校企合作现状

1.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政策主导。政府相继出台了与职业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分别从高职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学校发展的核心纲领和企业的用人政策等方面,进行政策宣传指导。二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政府搭建合作协调平台,通过协调文化、卫生、医疗和教育等多部门,对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外合作等提供多方位支持。

2.高职院校积极推动学生培养模式改革。一是在教学体制方面,高职院校积极构建集产业链、教学链、制造链和学徒链“四链对接”的教学创新模式,构建集教师维度、课程维度、方法维度和信息化维度“四维对接”的智能制造专业群教学模式及“产教深融、多元复合”一体化育人教学平台等,积极探索教学创新机制,确保人才链、教学链和产业链高度契合。二是在教学目标方面,高职院校不断转变学生培养理念,将“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本主义育人模式融入教学实践中,树立了“培养全面发展、高水平制造能力、高水平复合型技术人才”的新教学目標。

3.行业协会提升指导效率。一是行业协会的信息指导方面。围绕教育信息化战略要求,发挥行业协会信息枢纽功能,行业协会积极与高职院校共建信息交流平台,包括由行业协会牵头收集企业技术专家信息、人才供需信息、实习岗位信息、技术研发信息等。高职院校围绕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优化专业设置、完善教学配套、实现教学模式改革,提升行业协会的信息化指导效率。二是行业协会的实践指导方面。行业协会积极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合作企业遴选准则、服务方案、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充分立足中小微企业“职岗对接”需求和“分布式岗位”特征,柔性实行“一对专”“专对多”网状实习模式,以轮企、轮岗、轮校的“三联动”方式实施模块化协作式教学,提升了行业协会指导效率。

4.企业配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一是为高职院校创新育人提供助力。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校企互通、产教融合的方式,与高职院校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践教学,助力高职院校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二是为高职院校学生实训实践提供平台支持。企业通过提供职业导师、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进行实践经验分享等,为高职院校学生实训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充分体现了校企双方的互惠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下高职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高职校企合作的监督机制较弱。一是虽然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相关文件中强调了政府的重要作用,但在各级政府政策执行层面并未建立保障与督导机制,弱化了高职校企合作政策的联结效果。二是虽然政府对高职校企合作进行了引导和规范,但在具体的政策落地和对企业的利益保护方面缺乏保障。三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划方针、政策制定逻辑和政策统筹方式等缺乏系统的调控,各级各地政府在进行政策考核、政策落地和政策指导方面缺乏协调保障设计。

2.高职教师队伍和学生培养均脱离企业需求。一是教师队伍培训未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理论水平高于实践能力。同时,受限于教师资格认定、薪酬待遇等政策还不完善,校企人员双向流动不畅。二是部分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仍停留在签订协议层面,或只提供简单的实习岗位和安排企业相关讲师授课,在学生基本技能的培养方面缺乏深度,在企业实际需求的技能培训方面缺乏广度。

3.行业协会对校企合作的指导作用发挥有限。一是在立法规范性方面,缺乏明晰的法律指导与相关规范性纲领,行业协会的指导过程缺乏系统性和确定性。二是在指导有效性方面,没有明确规范行业协会的指导范畴、指导类型和次数,致使指导效率低下、与高职院校对接失衡和行业发展规划不能有效衔接育人规划。三是在权责模糊性方面,行业协会缺乏对自身社会公共性责任的认识,未充分体现自身民间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与当地政府的权责界限模糊,阻碍了指导作用的有效发挥。

4.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一是企业的经济利益诉求难实现。企业参与学生培养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而激励机制的不完善致使扶持资金或政策补贴无法到位,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成本增加会导致企业发展受阻,违背了其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初衷。二是学生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高职学生大多数只掌握了基础的技能,对新技术、核心技术的运用能力十分有限,与企业追求快速发展对技术的要求不匹配。

三、“政校行企”四方联动下高职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构建

1.推动“政校行企”四方联动管理。一是结合新职教法的要求,动态调整高职校企合作的校内制度。基于多部门议程商定、相关企业用人准则、学校特色办学模式,共同规范形成校企合作“双稳定”制度。一方面,保证教育教学模式的稳定。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和学生就业前景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方案和设置课程,并积极探索、推广与企业紧密结合的实践教育,如产学研融合和学徒制培养等。另一方面,保证校企协同育人的稳定。制定明确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期限等,确保校企合作的落地和执行。同时,建立企业教育培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就业等配套服务,提升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该方面的工作应该基于实地考察和详细分析,建立专业化的服务平台,实现校企互利共赢。二是通过政府监督,不断完善“政校行企”四方的外部监管作用。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经费保障、法律监管、统计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并引导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本着“扶优扶强、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区域和专业特点,给予有潜力和优势的院校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提高校企合作的质量。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高职校企合作的监督,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处理违规行为,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保证校企合作的正常运行和合规性。总之,要围绕多部门、多主体、多领域的协作,不断实现校内制度和外部监管的有机联动。通过校企合作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形成政府统筹指导、企业协同增效、地方层层监管、学校落实的“政校行企”四方联动管理。

2.推动高职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与企业定岗定薪相衔接。一是为了切实满足新兴制造业、新兴服务业、新兴农业等重要领域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高职院校应组建一批具备核心职教能力的专业技术科研团队,以实现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目标。该团队应由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和行业精英组成,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教学设计和课程更新等能力。例如,针对新兴领域的教育教学,基于职业能力需求和专业知识,打造系列核心课程,形成优质教材;与新兴领域的企业、专业协会等密切合作,通过实践项目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产和服务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实际应用能力。二是推动1+X证书制度与企业用人标准精准对接,将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库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内容相结合,实现日常教学实训标准与职业技能考核标准相适应。例如,通过打造职业技能学习试题库,引导学生提升职业技能相关知识的学习效率;形成职业技能考级内容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模式,帮助学生实现线上基础内容学习与线下实地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总之,要通过建立贯穿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关键技能和核心技术的教学体系,采用实践性教学和实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推动高职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证与企业定岗定薪相衔接。

3.推动人才供给与企业行业需求相适应。一是基于办学特色建设包容型、开放型和创新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分区域建成一批集实践操作、混合教学、企业专家授课、生产经营培训和技术操控训练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中心。该中心将围绕实训与实验一体化实践中心、企业与社会交互化实践中心、操作与控制数据化实践中心三个实践中心建立,确保能够整合相关企业和产业的信息和资源,并实现对学生实践进行信息化、交互化指导,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感受复杂多变的实践环境,锻炼应变能力,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高职院校和企业还应适时对实践中心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该实践中心与时俱进,适应现代化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二是通过引导学生在校内参与专业实践、专业授课与专业协作,提高学生适应企业用人需求的衔接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开展多种教学资源与企业资源的有效衔接,以企业宣讲进学校的形式,实现学生在校内体会企业用人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完善校企合作的“宣讲+学习”教育培养模式。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还应该建立完善的校企交互学习体系,从企业用人实际标准出发,控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采用企业制订用人方案和用人需求的形式,促进学校采取科学、严格的教育教学评估机制,通过学生、教师和企业的反馈进行综合评估与监管,确保学生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用人需求相适应。三是高职院校通过联合特色优质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搭建校外学习与技能认定的重要平台。一方面,由高职院校组织学生实地探访企业运营实际、学习企业技术,参与行业专家和企业技术骨干开设的校外专业课程并完成实践学习任务,使学生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学会职业实践知识、理解企业用人的基本需求,促進学生技能的提升与职业素养的提高。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在企业参与职业技能认定的考核,通过完成职业技能的实践培训和技术考察,实现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例如,高职院校应联合企业对学生采取职业激励认定、技能激励补助、学业激励奖励的“三元”激励模式,进而提升高职学生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实现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自我评估和促进职业技能水平的学习。在此基础上,高职院校可通过建立健全多部门衔接、多领域培训、可持续推广的有梯度的人才培养体系,对有不同个人禀赋和职业发展需求的学生进行多层次培养。总之,高职院校要搭建高端、高创造性和高水平的教学实践实训中心,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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