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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宁波金融支农政策研究

2023-08-18方小艺

当代县域经济 2023年8期
关键词:农业保险乡村振兴

方小艺

[摘要] 宁波市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紧扣金融支农这一重大时代性课题,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模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宁波市在金融支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投保农户数量少、农业保险覆盖率不高、金融支农供给结构不优、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对此,要健全政策体系、加强统筹引导、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从而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率,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键词] 乡村振兴;金融支农;农业保险

[作者单位]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新时代的“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随后,党和国家统筹各部门优势资源,形成优势合力,蹄疾步稳,前瞻性出台多个文件和政策法规指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其中如何使金融更好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成为新时代重要的课题。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贯彻落实金融支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依据。2019年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

宁波市紧扣金融支农这一重大时代性课题,根据地情农情出台多项政策引导金融支农,拓宽金融支农渠道,打通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为了更好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支小支农作用,2019年,宁波市制定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2年,《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2〕19号)提出加快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目标。

宁波市金融支农实践与成效

宁波市立足于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这一定位,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主动推广各类支农债权股权融资产品,向全市涉农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保险+支农融资”综合金融服务,开展各类支农保险创新和支农金融产品及模式,新险种开发体系和赔付体系日臻完善。同时,以数字化赋能金融,整合金融数字资源,着力打造“甬金通”数智金融大脑,使支农服务更贴心、更及时,推动农业保险投保、理赔一网通办,助力乡村振兴。

宁波市金融概况。截至2022年末,宁波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7家,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3家城市商业银行、7家外资银行、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1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5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余姚农商银行“道德银行”成功入选2019年度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另外,宁波农信网点覆盖最广、服务客户数量最多,“普惠金融”影响力最大,是宁波金融支农的“主力军”,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推动宁波乡村振兴。

涉农贷款总量进一步增大。宁波市政府部门担当好为农业农村服务的“公仆”角色,助农纾困,积极主动开展摸底走访和融资对接,加大涉农产业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尤其在重点种业企业、农机装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贷款投放,拓宽涉农信贷产品种类,增加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等便农利农信贷产品。2022年,宁波全市涉农贷款余额近8700亿元,较上一年新增逾12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近300亿元。2023年2月末,宁波全市涉农贷款余额9110.5亿元,同比增长18.1%,增速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在涉农贷款种类上,宁波市银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如农信联社“产权保”、宁海农村商业银行的“助农贷”“农心贷”“微担通”等支农信贷产品、宁波东海银行“船福贷”、招商银行小微抵押贷款、中国农业银行的“惠农贷”“链农贷”“农心贷”等支农信贷产品,以及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市农合联执委会运营的农户小额担保公司“水稻贷”“粮粮保”等支农助农贷款。

涉农保险和期货体系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基于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定位,积极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完善涉农保险体系。打造新险种开发体系,出台新险种开发补助政策,因地制宜创新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农险种类和数量,提升保额金额,加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了农业农村农民的抗风险能力,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截至2023年初,宁波市共有6大类62个品种120个涉农险种,包括了土地综合保险,基本覆盖了宁波市农牧渔业等领域主要特色农产品,累计投保农户179万户(次),累计保费收入27亿元,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004亿元,累计赔付农户38.4万户(次),累计支付赔款25.3亿元。其中全生产周期葡萄综合保险被农业农村部列入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2022年,全市共有约9.28万户(次)农户投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5461.2万元,风险保额150.7亿元,居全省第一。同时,宁波市积极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稳步出台各类涉农保险,如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满足农户农企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试行“保险+期货”。2019年7月,宁波市第一单“保险+期货”鸡蛋价格保险,成功实现了“保险+期货”产品的落地。2020年9月,寧波市第一批地方商业性畜禽饲料成本期货价格保险正式签发保单。2021年1月,宁波市首单也是浙江省首单生猪价格“保险+期货”落地象山。2022年,宁波市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属国内首单。宁波农业保险已然成为地方保险创新特色明显的金名片。

宁波市金融支农需破解的重难点

宁波市在创新金融支农产品种类和模式等领域居全国前列,但在落实金融支农政策的过程中仍存在农业保险覆盖率、投保农户数量、金融支农供给结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重难点问题亟须解决。

农业保险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2022年,宁波市生猪承保数量90.4万头,覆盖率(出栏数量)87.8%,对比同时期的珠海,生猪保险覆盖率为100%。水稻“完全成本+收益”保险投保率98%,110万亩水稻参与投保,覆盖率仅86.8%,渔船、渔民保险覆盖率90%以上,农业保险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投保农户数量有限。据宁波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全市共有96.8万农户,而2022年全市仅有约9.28万户(次)农户投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5461.2万元。对比同时期的广州,保费收入达84827.49万元。投保农户数有待进一步提高。

金融支农供给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宁波市未能充分多举措拓宽渠道,难以凝聚“政企银”合力,未能充分运用央行各类金融工具配置到宁波,如各类专项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未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涉农信贷体系中,涉农信贷供给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宁波市关于农业农村农民信用信息采集和及时更新存在一定难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各个金融结构各行其是,虽然“甬金通”数智金融大脑正在建设中,但在信用数据管理方面仍不完善,各个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壁垒。同时,信贷担保机制不完善、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农户(企业)、担保机构三者信息流通不够顺畅,导致出现银行不敢放款、农户(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担保机构不敢担保等现象,亟须改善。

宁波市金融支农政策优化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宁波市各级党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尤其农业农村局要协调各大银行、银行保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在宁波的分支机构和宁波本土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党委书记或“一把手”直接抓乡村振兴,各级分支机构党委书记或“一把手”切实承担起政策落实的第一责任,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同时,鼓励下辖各市县(区)结合实际,细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与金融机构联合动态跟踪监测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情况,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统计,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库。依照程序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推荐条件适宜的农村作为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并通报结果,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宏观审慎评估、差别化监管、财政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策引导送贷入户。宁波市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服务“三农”的意识,鼓励金融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组,送贷入户,积极宣传推介金融支农政策,实现有信贷意愿的农户农企应贷尽贷,从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强化宁波农信的金融支农“主力军”地位,充分发挥其全市网点数量最多、服务覆盖率最高的优势,推动金融支农业务下沉。同时,积极发挥其他新型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拓宽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渠道,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机制;加强对于金融机构涉农信贷业务的政策引导,提升对“三农”的信贷额度。加强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服务,可适当考虑引进商业险作为有力补充,构建一站式涉农融资担保体系,力争实现需担保且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贷尽贷,解决农户农企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宁波市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传统金融工具联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特点,配置金融产品,提高信贷额度,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优化“保险+信贷”模式和“保险+期货”模式。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汇集和更新发展前景好、信贷需求强、信用记录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为其提供支付结算、信贷融资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各个金融机构继续完善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的相关事业部门,健全“自我造血”的乡村振兴金融供给机制。

推进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加强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新险种,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配置,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鼓励各市县区大兴调查之风,深入挖掘各自辖区内涉农金融产品需求,重点围绕重点种业、各村镇特色涉農产业,量身设计专属涉农金融产品,创新配套服务供给。充分利用宁波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这一优势地位,调研论证,依照法定程序积极推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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