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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德育的实践向度

2023-08-18李莎莎

重庆行政 2023年4期
关键词:人格村民道德

李莎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包含影响深远的核心价值理念,而且积淀了丰富的人文教化和个体修养方法。”[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村的培育与践行,是当前农村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则是潜在的道德资源,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更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农村场域的复归性实践提供了空间。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农村德育的耦合

农村社会的渐进制度化与规范化提升了村民的规则意识,对建立农村道德规范的普遍性和有效性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强调外在规范而忽视主体内在美德的培养和主体道德智慧的开发,必然会影响农村道德教育效果。只有真正将外在的规则内化为村民主体自身的道德品质,重视道德主体精神境界的拓展,重视德育过程中主体的道德品质提升,才能促进主体自身内在良知的成长和发育。因此,注重个体内在修养和美德建设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儒家心性论,在农村道德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儒家心性论建立的心与性、性与情、天与人、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理与欲之间的逻辑结构都是在强调通过人的主体意识的作用建立天道、道德、伦理、心理等综合的育人方式,从而形成内省、克己、自律等涵养德性的有效途径。这种方法充分调动了主体的内在自觉性,在与社会教化的结合中,可以有效增强农村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最终提升道德实践的能力,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

二、农村德育的内向超越性意指

德育的内向超越性是指教育应该更加关注开发个体对于德性修养的内在需求,把德育看作对人的自然状态和自在状态的超越,使人真正懂得如何在有限的个体生命中去追求无限的人生意义,确立和把握人的主体地位、道德责任和社会担当;在面临道德选择时,主动选择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维护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状态,同时这种选择又是主体内在心性的需要,满足主体的道德理想和人生理想,在有限的个体生命追求中,获得人生意义和人生价值的体验和满足。而这种体验感和满足感又会不断为日常伦理生活提供关照和指引,在更高的层面上追求精神世界的完善和丰富,从而达到促进个体德性人格提升和全面发展的目的。当前农村地区的“在地化”德育实践创新深入推进,不断改变着传统的农村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目前广泛开展的回归生活世界的道德教育、主体间性道德教育、情感体验式道德教育、生命关怀式道德教育等都是对农村传统道德教育的反思性探索。

与此同时,当前农村德育的精神性、享用性与功利性、工具性之间依然存在紧张张力,农村德育仍然面临着项目化、形式化、悬浮化困窘。德育的精神性和享用性是对道德之建构意义世界、满足人的内在心性需要的关注,是以对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的向往来处理功利境界中的问题,也就是建立日常道德中的超越理念。德育的內向超越性意指本质上是基于传统哲学的自在性和自为性,以天道既具有超越性又具有内在性这一特有理论为前提,建立通过内在的心性功夫而上达天道的修养路径。这种内在超越的建构,正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教化特色与教化前提,中华传统文化以此区别于西方的宗教文化,就在于这种内在的理路。内在而又超越,既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终极关怀意义,又体现了传统社会的日用伦常之理。儒家心性道德修养不仅具有现实的功利价值,而且超越于功利之上,具有精神层面的享用价值。这是对人的自我完善、安身立命的内在价值的弘扬,也是对人之主体精神的肯定。而农村德育的内向超越意蕴也就在于不断启发村民个体通向天地境界和德性圆满的路径,把村民引向追求崇高理想、陶冶高尚情操、提升精神境界、完善自身德性人格过程,在此过程中村民个体会得到自我肯定和超越现实的满足,获得满足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得到精神上的体验与感受,扬弃精神世界的虚无,最终达成自我完善和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目的。可以说,正是凭借对人生最高智慧、对德性与幸福的本源性追求、对大全的追求,将自身引向对精神世界的关切,引向对日常生活的超越,进而去追求人性的优良。

三、农村德育的实践向度

(一)复归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树立村民正确义利观

儒家认为君子人格以重义轻利为基础,主张义以为上、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义然后取、舍生取义,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千百年来,儒家始终把坚持正确的义利观作为君子立身处世的基本道德准则,以个体对义与利的取舍作为判断君子与小人的分水岭。这一文化精神及修身理念传承至今。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正是对儒家优秀伦理价值观的充分肯定与借鉴。

当前,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改革进入了攻坚区和深水区。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传统价值观念也受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冲击,道德观念更加多元化,村民的生活志趣更加趋向物质化、现实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总结儒家理想人格的义利思想,重视道义与责任,培育“义利统一”的正确义利观,对完善村民人格、建设农村精神文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坚持和培育正确义利观,应该辩证地把握义利关系。首先,培育村民对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的正确认识。正确的义利观并非空谈道德,不讲实际的虚伪道德说教。它肯定人们的正当合法利益,鼓励人们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身利益即“义然后取”,强调君子要“义以为上”,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道德理想与道义精神的引导和规约。当道义和利益产生冲突时,能够“先义后利”“以义制利”,甚至“舍利取义”。其次,培育村民对公私之辨的正确观念。“公义胜私欲”一直以来被儒家视为君子的道德根本要求。正确的义利观坚持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在充分尊重村民个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坚持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最后,培育村民树立动机与效果统一理念。自古以来,人们往往从动机与效果这两个基本角度对个体行为进行道德价值评价,而这也正是义利之辩的重要内容。正确的义利观要求在人生价值的评价中,坚持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既要联系志向动机看其功利效果,又要透过功利效果考察其实际动机。同时,培育村民抵制功利主义价值趋向的能力,促使村民正确对待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的关系,坚持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相统一的原则,并且更加重视精神需要对个人发展的特殊意义。

(二)追求崇高道德境界,培育村民崇德尚仁的价值准则

中华传统文化认为崇德尚仁是君子人格不可或缺的特质,也是个体塑造完美人格和成才的内在动力。君子讲仁爱、崇德性,注重良好品性的养成,追求人格的完善。“崇德”,简而言之,就是追求和推崇道德。儒家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有道德,因而人除物质需要外,最为重要的是满足道德需要。道德人格的养成,乃是为人为学的根本宗旨。孔子认为“君子怀德,小人怀土”,警示人们不要被物欲所奴役,对道德的追寻、对道义的关切、对生命价值的萦怀应当成为人们的永恒追求。“崇德”的关键又在于“尚仁”。“仁”作为儒家理想人格最核心的构成要素是诸德之科目的总和。首先,培育村民“爱人”的道德情感,也就是以血缘关系的亲亲之爱为出发点,推己及人,由近及远,最终达到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境界,从而实现仁的道德情感与社会情感的有机统一。其次,涵养村民忠恕之道。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要求村民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要能够推己及人、换位思考。此外,“仁”不是空洞的说教,它体现为“恭、宽、信、敏、惠”等诸多具体品行,在外在表现和实施路径上又归于“礼”,即“克己复礼为仁”。因此,在农村德育中,“应该充分利用这一传统道德资源,唤醒村民内心深处的‘崇德尚仁之情”,[2]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通过弘扬“崇德”思想和“仁爱”精神,引导村民涵育博爱情怀、感恩宽容品质、孝顺善良品德、互助团结精神、诚实守信品格,并不断追求自身道德修养水平的提高和道德境界的升华,从而实现身心和谐、人际和谐、天人和谐。

(三)倡导经世济民的外王之道,涵育村民社会责任意识

中华传统文化的特征之一便是倡导经世济民的外王之道,认为个人修身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济世安民、造福社会的家国抱负,主张个人要积极投身社会、勇于担当。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达则兼济天下的情怀是个体追求君子人格的必要条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些都体现了儒家所倡导的“家国情怀”和“匡时济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这种思想的长期引导与熏陶下,涌现了一大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志士仁人。现今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華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社会责任感的养成教育至关重要,只有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取得成功。当前农村德育应该以涵育社会责任意识以导向,强化村民的责任理性。首先,弘扬村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儒家文化所内含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和以兼济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意识超越了岁月的流逝和空间的变迁,现今依然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在爱国主义精神的生成过程中促使村民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个人、历史与时代的关系,明确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一致性。其次,推动村民的实践养成。“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对每个处于不同人生境遇的个人的具体要求。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为外王之道的实现提供了具体路径,这条路径是实践的路径,需要村民从自我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从增长知识、探究本心、明辨事物、修身养性开始,这些终归要在农村日常生活生产实践中去养成、去实现。通过实践了解社会、了解国家,通过实践增长才干、锻炼能力,也通过实践夯实责任、实现抱负。

(四)推崇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培养村民独立人格特质

中华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乐观进取、刚健有为、厚德载物的道德品格包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体现了生生不息的价值取向与思想特质,也铸就了刚毅进取的民族精神与精神风貌。当前农村德育应该涵养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注重培育村民独立人格品质。首先,培育村民坚韧不拔、积极进取、独立自信的品格。不仅要树立远大的志向,更要涵养一以贯之的精神。无论顺境还是逆境,都能坚持自我、独立自信、遵道而行、勤勉不怠。依靠这种精神,才能不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自信、自尊、自强是农村德育的价值标的,自强不息、锐意进取是农村德育的目标追求。其次,推动村民不断学习进德修业、积善不止。独立人格的养成非一朝一夕之功,本质上是一个不断学习、循序渐进、积善不息的过程,也是德行日趋完美的过程。周敦颐曾认为,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就在于对“德”与“业”的态度上,他说:“实胜,善也;名胜,耻也。故君子进德修业,孳孳不息,务实胜也;德业有未著,则恐恐然畏人知,远耻也。”君子以迁善改过、进德修业为快乐,小人则正好相反。同时,自强不息的品格也体现为一种主体性、独立性人格。这种主体性人格是个体对天地万物的积极呼应,是对自身存在的自信肯定,是不被物欲俘虏的独立精神意志。对村民主体性人格的涵育可以促使其能动自主地调动自身潜能,展示自身力量,从而激发自身创造力与生产力,最终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繁荣兴盛。[3]事实上,这种精神和品格也是中华民族得以生生不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灵魂所在,激励着当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

(五)注重以身体道的修养践履,塑造村民道德理想人格

实现农村德育目标,涵育村民道德理想人格,不仅要树立崇高的道德理想与信念,更要积极实践、躬行践履、以身体道,强调在个体道德修养过程中实践的重要作用。在村民道德理想人格养成的过程中,内省和力行是不可或缺的必要途径。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吾日三省吾身”强调在道德养成中内省的重要性。通过对心性的体悟与扩充,对日常生活的关注与感受,遵循反求诸己的要求,时时体察自身思想上的懈怠与错误,从而达到提升自我道德水平和人生境界的目的。内省的最高境界是慎独,即在没有外在监督的情况下,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践行规则戒律。内省的内在要求是反求诸己,强调修养的高度自觉性,遇邻里矛盾多从自我寻找原因,改正错误,努力实现乡村人际关系的和谐。如果内省是成就道德理想人格的首要环节,那么力行则是完成理想人格塑造的有效途径和落脚点,是更高层次的要求。[4]一切道德理想、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只有付诸力行,化为行动,才能有所归宿,最终成功。对村民道德理想人格的涵育是“知行合一”的践行。只有力行,才能接近、达到并保持这种理想的存在状态。力行是这种理想存在状态的关键。同时,力行也可以检验并完善道德认知,培育道德情感,塑造道德意志,有利于养成村民正确道德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只有在实践中形成的道德品质,才是优良道德,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前农村物质生活日益丰裕富足,而浮躁之风、攀比之气、急功近利思想却日渐滋长,倡导内省力行、重视以身体道的修养践履因而成为一种十分值得鼓励的道德精神,是对当前乡村文化振兴的“道德回应”。

基金项目:2022—2023年安徽滁州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项目“青年干部能力培养及成长路径研究”(项目编号:CZDXKT202232)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杜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文化自信[J].探索,2017(2):163-168.

[2]纪德奎,刘灵鸽.基于乡土伦理的农村德育课程:起点与路向[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7(4):94-99.

[3]薛晓阳.农村德育的道德价值及其自我建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19):39-43.

[4]罗国杰.“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师要身体力行思想道德修养的要求[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4(2):26-27.

作者:安徽小岗干部学院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粟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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