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团体标准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3-08-13曹燕朱培武张仁豪王新宇
曹燕 朱培武 张仁豪 王新宇
【摘要】本文以385家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发展现状为研究对象,对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及其发布标准进行数据整理与统计。通过分析整理从中发现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在标准化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浙江省团体标准工作正常稳定地开展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团体标准;发展现状;社会团体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4977.2023.04.001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Statu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Group Standards in Zhejiang Province
CAO Yan1, ZHU Peiwu2*, ZHANG Renhao2, WANG Xinyu2
(1.Jiaxing Standard Quality DevelopmentAssocition, Jiaxing 314031, China; 2.China Jil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18, China)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standardization development status data of 385 industrial social groups in Zhejiang province are taken as the research object, and the data collation and statistics of industrial social groups in Zhejiang Province and their publishing standards are carried out. Through the analysi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tandardization development process of industrial social groups in Zhejiang Province are found, and the targeted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normal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group standards in Zhejiang Province.
Key words: group standards; development status; social groups
2022年2月18日,國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助推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这标志着团体标准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浙江省作为首个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其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笔者对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的标准化发展现状进行研究,以助力浙江省团体标准化工作发展,促进标准强省的进一步发展。
1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标准化现状
1.1组织类型
通过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检索,截至2022年3月底,浙江省共有385家行业类社会团体(排除标准化协会、品牌协会、质量协会等综合类社会团体),其所涉及领域覆盖了工业、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其中工业领域团体标准化组织数量最多,共162家,占浙江省团体标准化组织总数的42.08%。其次是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分别占总数的24.42%、20.52%、12.99%。在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中,有145家省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100家市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140家县级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
1.2组织公示完成时间
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公示完成时间分别为:2017年61家完成公示,2018年75家完成公示,2019年63家完成公示,2020年86家完成公示,2021年87家完成公示。2022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完成公示的社会团体共13家,正在进行公示的共16家,总计29家。预计2022年度浙江省完成公示的行业类社会团体数量将会保持相对稳定或稳步增加。近三年,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成立数量逐渐增多,其原因主要是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团体标准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社会团体发展的政策,推动了社会团体的成立。
1.3团体标准发布现状
1.3.1团体标准发布数量规模
截至2022年3月底,浙江省385家行业类社会团体共发布1319项团体标准,其中有133家社会团体尚未发布过标准,占团体组织总数的34.54%。发布10项以下标准的社会团体共有227家,占社会团体总数的58.96%;发布10~19项标准的社会团体共有12家,占社会团体总数的3.12%;发布20项以上标准的社会团体共有13家,占社会团体总数的3.38%。目前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中发布标准数量排名前三的团体依次是浙江省中小建筑企业协会、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温岭市机床装备行业协会,分别发布团体标准为117项、105项、74项。整体而言,浙江省团体标准发布数量规模逐步扩大,但各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团体标准数量分布极不均匀,大量团体并未制定团体标准,活跃度不足。
近6年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总数呈快速增长的趋势。2016年全年,我省行业类社会团体仅发布了6项团体标准,占当时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所发布的团体标准总数的0.53%。2021年全年,我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共发布510项团体标准,占当时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所发布的团体标准总数的38.67%。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数量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2022年第一季度,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共发布了183项团体标准,预计2022年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新发布的团体标准数量将突破600项。
1.3.2标准涉及领域
从团体标准内容覆盖的行业领域来看,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覆盖了18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见图1),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是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以及建筑业。制造业相关团体标准共有459项,占总量的34.80%,位居首位;农、林、牧、渔业相关团体标准共有298项,占总量的22.59%,位居第二;建筑业相关团体标准共有138项,占总量的10.46%,位居第三。在众多重要领域中,仍有部分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数量过少。例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标准仅有36项,占总量的2.73%;文化、體育和娱乐业类相关标准仅有24项,占总量的1.82%;卫生工作相关标准仅有11项,占总量的0.83%。此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标准有74项,占总量的5.61%,虽相较于其他领域团体标准而言数量尚可,但作为支撑当前社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关键行业领域而言,其团体标准数量尚未达到一个合适的数量规模,与该行业领域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不相匹配,未满足该行业领域的标准化需要。
1.3.3标准类型
1)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按照编制标准的目的分类可分为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公益标准、其他标准。其中,基础标准共有158项(占11.98%),技术标准数量最多,共有1020项(占77.33%),公益标准数量较少,共有43项(占3.26%),其他标准共有98项(占7.43%)。
2)按照标准内容的功能分类可分为术语标准、符号标准、分类标准、试验标准、规范标准、规程标准、指南标准、其他标准。其中,术语、符号、分类标准共有50项(占3.79%),试验标准共有108项(占8.19%),规范标准共有363项(占27.52%),规程标准共有165项(占12.51%),指南标准共有85项(占6.44%),其他标准共有548项(占41.55%)。
3)按照标准化对象分类可分为产品标准、过程标准、服务标准、其他标准。其中产品标准共有407项(占30.86%),过程标准共有721项(占54.66%),服务标准数量偏少,仅有24项(占1.82%),其他标准共有167项(占12.66%)。
1.3.4标准起草单位基本情况
标准起草单位数量为0~5家的标准共有689项,占总数的52.24%;标准起草单位数量为6~10家的标准共有420项,占总数的31.84%;标准起草单位数量为11~15家的标准共有132项,占总数的10.00%;标准起草单位数量为16~20家的标准共有39项,占总数的2.96%;标准起草单位数量为20家以上的标准共有39项,占总数的2.96%。
在起草标准的过程中,企业与社会组织活跃度较高。浙江省行业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中有643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为企业,占比48.75%,而第一起草单位为社会组织的团体标准共有312项,占比23.65%,仅次于企业。并且在团体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中,有1039项标准(占78.77%)的参与起草单位中包含企业,有761项标准(占57.7%)的参与起草单位中包含社会组织。
1.3.5标准包含专利情况
不包含专利信息的团体标准有1184项,占标准总数的89.76%;仅有135项标准包含专利信息,占标准总数的10.24%。由此可见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大多数团体标准并不包含专利信息。而包含专利信息的团体标准内容大多涉及产品生产技术、信息技术及农业生产技术。
1.3.6标准文本公开情况
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公开与不公开数量大致相等,有649项团体标准公开其文本信息,占标准总数的49.20%,有670项标准不公开文本信息,占标准总数的50.80%。
1.4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文件分析
1.4.1标准制定基本流程
多数行业类社会团体在标准制定程序文件中清晰地列出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流程,主要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和发布、复审。部分社会团体根据自身的需要,还在流程中细化了编号、宣贯与实施等程序,以满足自身标准化工作需要。但仍有少数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制定流程比较混乱,其制定程序并不清晰,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1.4.2标准编制周期
多数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文件中并未对团体标准的编制周期进行规定,这类团体数量达246家,占团体总数的63.90%。仅有36.10%的行业类社会团体对标准的编制周期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标准编制周期在12个月内的团体居多,占团体总数的26.23%。在这26.23%的社会团体中又可以细分为:规定标准在18个月以内未能发布自动撤销的团体,规定标准在24个月以内未能发布自动撤销的团体,前者占团体总数的15.32%,后者占团体总数的10.91%。部分明确规范标准制定程序的社会团体还规定采用快速程序的制定周期一般为3个月,占团体总数的12.73%。对团体标准编制周期进行规定,可以提高团体标准的制定效率,减少“立而不制”的现象发生。
1.4.3标准复审周期
91.17%的行业类社会团体都对其所制定的团体标准的复审周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复审周期不超过三年占比最大,高达48.31%;其次是复审周期不超过五年,占团体总数的33.77%;仅有4家社会团体规定一年一审,占团体总数的1.04%。
2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标准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社会团体与团体标准分布领域不均衡
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中共有162家工业类社会团体,占社会团体总数的42.08%,数量位于各类型行业类社会团体之首。其他类型行业类社会团体数量与之相比较为悬殊,如社会事业类社会团体仅有50家,与工业类社会团体数量有近三倍之差;农业、服务业相关的社会团体数量之和与工业类社会团体数量相比仅多11家。其发布的团体标准多集中于制造业与农、林、牧、渔业,与制造业相关的团体标准共有459项,与农、林、牧、渔业相关的团体标准共有298项,二者共占团体标准总数的57.39%。而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关键性领域相关的团体标准数量却极少,二者之和仅有110项,数量不足农、林、牧、渔业相关的团体标准的半数,与领域发展速度不匹配,严重限制了相关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并且部分领域团体标准存在标准稀缺和空白的情况,如卫生与社会工作领域相关标准仅11项,教育领域相关团体标准仅7项,房地产业相关团体标准仅1项。综合分析上述数据可知,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和团体标准分布领域呈现显著的不均衡,亟须进行相应的规模调整。
2.2社会团体及部分类型单位活跃度不足
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中有133家社会团体从未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过标准,发布过标准的社会团体也大多发布1~9项标准。仅有25家活跃度较高的社会团体发布10项及以上团体标准。部分社会团体活跃度不足不仅会导致相关团体的产品、服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还会导致部分团体的标准化意识淡薄,无法较好地落实其他相关标准。此外在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中,企业和社会组织数量占绝对优势,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实验室的参与度不足。企业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有1039项,由社会组织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有761项,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实验室参与制定的团体标准仅146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实验室活跃度不足不利于团体标准中一些技术性内容及参数的确认。
2.3团体标准专利包含情况及文本公开情况不佳
2016年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消费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艺术纳入标准。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对此项规划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截至2022年3月底,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发布的1184项团体标准不包含专利信息,占团体标准总量的89.76%;135项团体标准包含专利信息,占团体标准总量的10.24%。将专利纳入标准,可使技术优势在市场范围内得到有效推广和应用,对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使专利标准的利益最大化,从而起到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的作用[1]。此外仅有649项团体标准公开了标准文本信息,仍有半数团体标准未公开文本信息,这不便于监管部门和公众对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安全性、通用性、合法性等进行监督。
2.4团体标准制定程序文件不完善
有246家社会团体未在其标准制定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标准编制周期,占团体总数的63.90%。这很容易造成社会团体以无时间限制为由拖慢团体标准的制定速度,甚至产生“立而不制”的现象。已经对标准编制周期进行规定的社会团体可以对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标明采取快速制定程序的標准编制周期。目前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中只有49家社会团体对此进行了规定。此外少数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制定流程仍比较混乱,其制定程序并不清晰,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3对策与建议
3.1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方针进行引导
团体标准培育和发展上明显与其产业规模不符。为改变浙江省行业类社会团体所制定的团体标准领域分布不均衡的现状,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为社会团体提供各领域的发展现状和标准需求等信息,指明哪些领域团体标准数量相对饱和,哪些领域团体标准数量相对短缺,鼓励各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缺失领域进行标准研制。此外浙江省各级政府还需每年对其属地的团体标准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再结合国家团体标准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下一年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划。各级政府需将该规划作为浙江省社会团体的一个参考文件,以协调各领域间的团体标准数量,使之与相应领域在浙江总产业结构的占比相适应。
3.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健全团体标准专利管理机制
当前团体标准中专利信息包含情况不佳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团体缺乏专利技术或担心专利泄露。为解决专利技术缺乏问题,社会团体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专利技术研制的资金投入,以形成核心技术体系。为消除社会团体对专利技术泄露的担忧,首先,政府部门应健全团体专利管理机制,统一制定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理政策,为化解专利权与团体标准之间的冲突提供政策指引[2];其次社会团体之间可以建立必要的专利池,对专利进行共享,形成一种专利交叉许可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3.3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政府应完善团体标准发展激励政策,将参与团体标准制定情况纳入企业的社会征信评估,政府单位、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和科研项目成果考核指标中,对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社会团体及单位给予相应的奖金、税收政策优惠、荣誉称号等奖励,以此来吸引各社会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那些常年不制定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全国团体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应予以警告;对那些在达到一定时限后仍未发布标准的社会团体,平台可以取消该社会团体的注册资格,将其除名。此外,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中增加团体标准的评分权重[3]。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社会团体及部分单位活跃度不足的问题。
3.4建立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审查机构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应发布具体的团体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并成立相应的审查小组。该审查小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自行组建,再由国家进行统一培训。各小组需要对其所属地的所有团体标准编制程序文件进行再审查,指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并让相应的社会团体进行整改。平台还应成立相应的标准咨询服务中心,为各社会团体进行解答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刘伟.中小企业实施专利标准化工作初探[J].中国标准化,2022(2):77-82.
[2]康俊生,晏绍庆,顾君剑,等.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团体标准化问题与对策研究[J].标准科学,2022(1):44-48,61.
[3]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J].轻工标准与质量,2022(2):21-22.
【作者简介】
曹燕,女,1986年出生,学士,研究方向为标准、质量等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
通讯作者:朱培武,男,1979年出生,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标准化工程与质量管理。
(编辑: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