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体与补语标记的语义分化与演变研究*
——以大理白语t44、大理汉语方言及汉语史的“得”为例
2023-08-10陈前瑞
李 蕾 陈前瑞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北京 100086
提要 为了建立多样化的演变关系,结果体和补语标记功能都可细分。结果体可分为达成、动作和状态三类。补语标记可分为描述性、致使性和能性。其中,达成结果体可发展为致使性补语标记或能性补语标记,主要体现在大理汉语方言及汉语史的“得”的演变过程中,状态结果体可发展为描述性补语标记,如大理白语的t44、大理汉语方言及汉语史的“得”的演变过程。不同语言的语法语素在相关功能的配置上具有不均衡性,将民族语、汉语方言和汉语史研究深度结合,可以明确功能的分类,并进一步明晰功能之间的演变关系。
1 引言
一是“得”所表示的动相补语和补语标记功能的分类问题。表示“达成”义“得”的命名包括“动态补语”(刘子瑜 2008),“动相补语”(吴福祥 2009b),“结果补语”(张璐 2015),概念内涵和范围不一致,并且没有作进一步的分类。本文从类型学研究中引入“结果体(resultative)”的比较概念,并观察到白语和大理话中结果体具有两种不同的用法:一种表示动作达成带来的结果,如例(1)、(2);另一种只表示状态持续,不强调造成状态的动作行为,如例(3)、(4)。近代汉语“得”也有结果体功能,但普通话中此功能已经不再使用。白语及大理话的结果体与类型学研究中典型的结果体(表示动作带来的状态持续)有差异,二者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已有的结果体概念是否能涵盖所有的语言事实也尚需思考。只有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才能对结果体用法的多样性和一致性产生新的认识。例如:
她的 爹 她的 妈 走 去 看 找 RST 洞 这 眼
她爸妈过去看,找到这个洞。
(2)她爹妈过去看,找得这个洞。(她爸妈过去看,找到这个洞。)
他的 头 上 戴 RST 帽子 顶
他头上戴着顶帽子。
(4)他头上戴得顶帽子。(他头上戴着顶帽子。)
他 走 DSP 多少 快
他走得很快。
(6)他走得很快。(他走得很快。)
(7)小娃娃吵得我睡不着觉。(小孩子吵得我睡不着。)
(8)这小点么我一个人拿得动呢。(这么点东西我一个人拿得动的。)
二是对“得”演变为补语标记过程的细化问题。补语标记具有不同类型,其不同来源可细化。现有研究多将补语标记“得”的来源宽泛地归到“达成”义,白语和大理话中表示“达成”义的“得”属于结果体,而结果体又具有用法上的差异。这启发我们不同类型的补语标记很有可能来自不同的结果体用法。
2 结果体与补语标记的重新分类
2.1 结果体的三种用法
具有类型学意义的结果体功能的提出以及由结果体引出的相关演化路径和阶段,是俄罗斯类型学群体的创见,主要的研究成果见于雅洪托夫等的系列研究。Nedjalkov和Jaxontov (1988: 5-7)指出了状态体(stative)和狭义结果体的区别,状态体只表示状态的持续,不隐含状态的来源;狭义结果体既表示状态也隐含了带来状态的动作或事件,状态体与狭义结果体合称广义结果体。陈前瑞(2009)在其基础上将汉语“着”的结果体用法分为两种:1)表示动作有了结果或达到了目的。2)表示状态持续,该状态可能是由某一动作带来的,但“V着”并不必然强调带来该状态的动作。
欧美学者对结果体的认识则主要集中于结果体在时体系统中的位置上,关注由结果体所产生的系列演化路径的类型学特征(Dahl 1985;Bybee等1994;Dahl 2000;Drinka 2017)。Bybee等(1994:65)仅认为结果体表示由过去的某个动作带来的状态,且只有结果体总是表示某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参照时间。Bybee等的这一认识显然不够全面。
汉语学界的结果体研究由高名凯(1948:217)开始,他将结果体定义为表示动作或历程之有结果者,其后诸多汉语、民族语研究(江荻 2005)基本上继承了这一概念,强调动作发生或事件结束造成的结果。这种定义的范围较小,没有将状态持续划入结果体范畴。
从概念内涵来看,结果体的定义涉及到三个因素:动作的达成、结果的出现及状态的持续。依据这三个因素可将结果体的用法重新整合。不同用法的结果体可进一步根据形式上的差异划分为三类:一是达成结果体,表示动作达成并有了结果或达到了目的。二是动作结果体,表示动作带来的状态持续,强调带来状态的动作。三是状态结果体,表示单纯的状态持续,不强调造成状态的动作行为。例如:
(9)遂遇得一石,因住身其上,而以石独,或出或没,判是无复生理。(《系观世音应验记·海盐一人》)
(10)He is gone.
(11)我听见先生先排跌亲,现时好翻嘥未呢?(“我听见先生前阵子摔伤了,现在好点没有呢?”20世纪中期粤语语料库)
(12)门口蹲着一只石狮子。
例(9)近代汉语中“得”表示“遇”这一动作达成并有了结果,是达成结果体,其结果比较实在,表示“遇到一块石头”。例(10)英语中的结果体表示的是由动作“走”所带来的“他不在这儿”的持续状态,是动作结果体。冯海敏(2018)指出粤语中“亲”也有动作结果体。例(11)引自冯文,“亲”在该句中表示“跌倒”这个动作带来的持续受伤的状态,因为受伤了才有了下文对是否康复的询问。例(12)现代汉语中“着”表示“门口有一只石狮子”的状态持续,不关注“蹲”这个动作,是状态结果体。覃凤余和王全华(2021)结合壮语材料,从语音角度对汉语“着”的发展过程进行了解释,认为持续体助词来源于清声母“着”,完成体助词来源于浊声母“着”,且持续用法和完成用法初始是分开的。说明汉语史中达成结果体“着”和状态结果体“着”在语音形式上是具有差异的,发展到现代汉语,达成结果体用法消失,只保留了状态结果体用法。
这三种用法的表义重点不同,达成结果体动态性最强,状态结果体持续性最强,从达成结果体到动作结果体再到状态结果体,动作本身是否达成的动态义逐渐减弱,而状态的持续性逐渐增强。
他的 爹 妈 得 RST 钱 几 块 然后 活路 也 做 不 了
她爸妈得到几块钱以后呢,活也不干了。
你 现在 喝 PFCT 药 喝 茶 不行
你现在喝了药,不能喝茶。
挂红 那时候 猪 个 上 划 PFV 刀
挂红的时候,(在)猪身上划了一刀。
(16)他得钱多,我得钱少。(他赚钱多,我赚钱少。)
(17)过年呢时候我得着好多压岁钱。(过年的时候我得到好多钱。)
大理话“得”作为结果体标记也有达成结果体和状态结果体两种用法。如例(2)表示动作“找”已经结束并有了结果。例(4)表示“戴着帽子”的状态一直持续。表示结果体的“得”与“着”可互换。
(18)官健唱诺,改换衣装,作一百姓装裹,担得一栲栳馒头,直到箫磨呵寨内。(《敦煌变文集·韩擒虎话本》)
2.2 补语标记的三种类别
汉语中有关带“得”述补结构的分类已有诸多讨论。王力(2015[1958]:293-296、429-430)已经指出递系式(兼语式)的“得”字句是描写性质的,只表示行为的状况;紧缩句是叙述性的,表示行为的结果;能愿式“得”字句表示能够。吕叔湘主编(1999[1980]:163-164)将“得”分为表示程度或结果的补语以及表示可能、可以、允许。朱德熙(1982:125、137)将汉语中带“得”的述补结构称为组合式述补结构,表示可能性和表示状态,并指出“好得很”在形式上和状态类一致,但是意义上是表示程度的。
除了上述的状态、程度、结果、能性意义外,“得”字结构还可以表示致使意义(李临定1963)。Huang(1988)也指出致使义是由“得”前后的两个动词共同表达的,而非单一动词表达。此外,范晓(2000)等对汉语致使结构进行分类时都将“得”字句囊括在内,且多数学者都认为只有“得”后紧跟主谓结构的“得”字句才能表示致使意义。郑湖静和陈昌来(2012)则认为“得”后成分不是主谓结构也可以表示致使意义。
汉语的补语标记都由“得”承担,因而在分类过程中可能出现交叉现象,但在其他语言和汉语方言中不同功能的补语标记具有形式差异。柯理思(2001)分析了各地方言用来引进状态、可能、程度等补语的助词的分工情况,如北京话中三者都由“得”承担;长治话中状态和程度由“得”承担,可能由“VC了”承担。Enfield(2003:267、286)指出老挝白苗语、越南语的“得”义语素可以用于“跑得很快”中,“到”义语素可以用于“教到累”中。刘子瑜(2006)也指出粤方言中“V得C”是描写补语结构,只用于描述状态,表示程度用“V到C”,二者呈互补分布。可见,只有结合跨语言和跨方言的语言事实,才能建立具有类型学比较意义的功能分类,从而突出不同功能的多样性和一致性特点。
2.2.1 描述性补语标记
描述性补语标记用于描述式述补结构,结构整体用于描述一种状态,补语可以由动词、形容词或副词成分充当。状态性特征是本文定义的描述性补语标记的主要特征。描述性补语标记依据补语的性质,可进一步分为描写、评价和程度三种用法。这些用法都呈现出一种状态,属于静态结构。
描写用法中补语指向“得”前主语,补语由属性类形容词、情感类形容词、“比况”短语充当,如普通话的“他长得黑”“他(打牌)打得高兴”“她老得像骷髅一样”。可以在形容词前加带有主观性的程度副词“太、真、还”,如普通话的“她长得太漂亮了”,广州粤语的“啲字写得真系唔错(字写得真不错)”。“得”前的谓词可以由动词或形容词充当。这类结构整体表示对事物的性质、状态的描写。评价用法中补语指向谓语,补语主要由表示评价的形容词充当,如广州粤语的“讲得又好又快”。“得”前的谓词由动词或形容词充当。这类结构整体表示说话人依据自己的心理标准,对动作的性质、状态作出评价。程度用法中补语主要由程度副词充当,如普通话的“好得很”,此外还可以由一些特殊词语充当,如粤语的“高到好犀利”,这类结构整体表达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的程度。“得”前的谓词主要是属性类(高、胖、冷、热等)、感觉类(饿、渴、疼、痒等)和情感类(烦、愁、爱、恨)形容词。
这三种用法在事件结构上呈现出不同特点。描写用法由两个事件组成,如“长得黑”中包含“生长”和“皮肤黑”两个事件,但这两个事件之间是非过程性的,没有时间的先后顺序,也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评价用法和程度用法表达的是一个事件结构,如“说得好”,补语只是对谓语作出说明,只围绕单一事件主体,“得”的前后成分在同一个语义层面上。
(19)a. 他小时候就长得黑。(他小时候就长得黑。)
b. 他小时候长得不黑。(他小时候长得不黑。)
他 小时候 就 长 DSP 黑
他小时候就长得黑。
他 小时候 长 DSP 黑 不
他小时候长得不黑。
在评价用法上,大理话和白语体现出一致性,补语“好”都是指向谓词。例如:
(21)说得好,这件事不能再拖哦。(说得好,这件事不能再拖了。)
你 做 DSP 好 这样 对 他 就 对 了
你做得好,这样对他就对了。
程度用法上大理话和白语体现出差异性。大理话“得”可以用于程度深或程度浅。例如:
(23)今天人挤得很,还好你没去。(今天挤得很,还好你没去。)
(24)你买呢这几个桔子小得点哦。(你买的这几个桔子小了一点。)
(25)kei4431ie44t44ti55.
今天 热 DSP 点
今天有点热。
2.2.2 致使性补语标记
Comrie(1989:165-167)认为致使结构包含两个事件,致使事件导致被致使事件的出现或产生,并将致使结构分为三种类型:形态型、词汇性、分析型。一般而言,致使结构包含四个基本组成部分:致使者、致使词或致使性补语标记、被致使者和致使结果。补语标记“得”构成的致使结构属于分析型致使。
致使性补语标记用于致使性述补结构,补语的成分复杂,可以由形容词、动词、动词短语、小句等构成,且“得”前后的成分分属两个事件,彼此之间是致使关系。致使性特征是本文定义的致使性补语标记的主要特征。典型的致使结构中补语是小句。例如:
(26)小娃娃吵得我脑壳疼。(小朋友吵得我头疼。)
例(26)大理话“得”后的补语成分“我脑壳疼”是小句,是由前一事件“小娃娃吵”造成的,致使者是“小娃娃”,被致使者是“我”,致使结果是“脑壳疼”。
郑湖静和陈昌来(2012)提出了五个鉴别描写性非致使义“得1”句和陈述性致使义“得2”句的方法:“得”后段词类及句法结构的限制性(表1使用补语成分)、提问方式、能否被否定、“得”后成分移位、语音停顿位置。除去“得”后成分移位及语音停顿位置,本文吸收了其他三项鉴别方法,并增加补语指向、谓词成分、第二个主体出现、把字句和使役化等标准用以鉴别大理话“得”构成的描述结构和致使结构。可以依据提问方式,否定形式,第二个主体能否出现,能否转换为把字句,使役化等进行区分。例如:
表1 大理话的描述结构和致使结构的区分标准
(27)他小时候长得咋个些?(他小时候长得怎么样?)(描述)
小娃娃吵得咋个哦?(小朋友吵得怎么了?)(致使)
(28) 他小时候长得不黑。(他小时候长得不黑。)(描述)
小娃娃没有吵得我脑壳疼。(小朋友没有吵得我头疼。)(致使)
(29)*把小时候就长得皮肤黑。(*他小时候就长得皮肤黑。)(描述)
小娃娃吵得我脑壳疼。(小朋友吵得我头疼。)(致使)
(30)*把他小时候就长得黑。(*把他小时候就长得黑。)(描述)
小娃娃把我吵得脑壳疼。(小朋友把我吵得头疼。)(致使)
(31)*让他小时候就长得黑。(*让他小时候就长得黑。)(描述)
小娃娃吵得让我脑壳疼。(小朋友吵得让我头疼。)(致使)
大理话的描述结构和致使结构的区分标准可以总结如表1。
张璐(2015:90-112)将现代汉语“得”字结果句分为简单结果句和复杂结果句,认为其中简单结果句不表示致使,只有补语为小句的复杂结果句表示致使。本文支持补语为小句的结构是典型的致使结构,但认为其他一些形容词、动词、动词短语作补语也可以表示致使。大理话中,例(32)a句中补语是形容词,首先“涂”和“红红的”属于两个事件,并且前者是后者的致使原因;其次被致使者“她的脸”是可以移位的,移位后符合“得”后小句结构(b句);该句也可以转换为把字句(c句)。例如:
(32)a. 她呢脸涂得红红呢。(她的脸涂得红红的。)
b. 涂得她呢脸红红呢。(涂得她的脸红红的。)
c. 把她呢脸涂得红红呢。(把她的脸涂得红红的。)
他 一 人 小称 烧 CAU 滚烫 形容词标记 样
形容词标记他全身烧得滚烫。
他 烧 CAU 一 人 小称 滚烫 形容词标记 样
他烧得全身滚烫。
把 他 一 人 小称 烧 CAU 滚烫 形容词标记 样
把他全身烧得滚烫。
(34)se31nv33the44thi44ts55khou44x3532.
小妹妹 气 CAU 哭 起来 了
小妹妹气得哭起来了。
(35)kei44(pe44ts55) kou44phou44i55s31x3532.
今天 走 CAU 脚 只 也 疼 起来 了
今天(走得)脚都疼起来了。
2.2.3 能性补语标记
能性补语标记用于能性述补结构,补语成分有三种,一是单个动词,如普通话“拿得动”,二是趋向词,如普通话“出得来”,三是形容词,如普通话“打得断”。能性是补语标记的主要特征。其否定形式是对补语的否定且“得”要省略,如普通话“拿不动”,可以用“V得C吗”提问,如普通话的“拿得动吗”。
本文对能性(potential)范畴的基础分类主要参照Bybee等(1994:240、319-320),将其分为能力(ability)、根可能性(root possibility)、认识可能性(epistemic possibility)和许可(permission)。能力指动作的实施者有可以实现主要动词动作的心理或身体能力,即具备实现某种动作/结果的主观能力;根可能性指对施事来说,执行主要动词的动作具有可能性,即具备实现某种动作/结果的客观条件;许可指准许施事完成主要动词的动作,即施事被许可做某事;认识可能性指说话人表示命题所描述的情状可能为真,即说话者对命题中事实状态的判断,推断某种行为是否能实现。
大理话“得”作能性补语标记可以表示能力、根可能性及认识可能性,不表示许可。例如:
(36)这幅画你给看得出来想表达什么?(这幅画你能看出来想表达什么吗?)
(37)大石头都搬走哦,现在走得过去哦。(大石头都搬走了,现在能走过去了。)
(38)我回去翻翻,找得着呢,不消担心。(我回去翻一翻,找得到的,不用担心。)
例(36)表示对听话人“看出画中表达意义”能力的询问。例(37)表示石头搬走了,具备了通过的客观条件,属于根可能性。例(38)表示说话人推断应该可以找到,属于认识可能性。
大理话“得”还可以直接作能性补语,表示能力、根可能性和许可,不表示认识可能性。例如:
(39)你太吃得哦。(你太能吃了。)
(40)这些菌子给吃得?(这些菌子能吃吗?)
(41)你们去得哦。(你们可以去了。)
例(39)“太吃得”属于主语的一种内在能力。例(40)菌子能不能吃由客观条件决定,取决于菌子是否有毒,“得”表示根可能性。例(41)表示说话人允许听话人离开,“得”表示许可。
Bybee等(1994:237)已经指出表示能性的四种用法之间存在演变关系。大理话“得”用于能性范畴的发展过程具有内部的差异性,作补语标记时是“能力→根可能性→认识可能性”的演变,作补语时是“能力→根可能性→许可”的演变。补语标记“得”可从能力发展为根可能性。例如:
(42)我在村子头每天晚上都看得见星星。(我在村子里每天晚上都看得见星星。)
虽然例(42)表示村子里光污染少的客观条件具备看到星星的可能性,但也蕴含了说话人具备看到星星的身体能力,从能力到根可能性的泛化过程是很自然的。
在表示根可能性的用例中,也有隐含认识情态义的。例如:
(43)雨已经停哦,他今天回得来呢。(雨已经停了,他今天回得来的。)
例(43)中“雨停了”是一个客观条件,说明了“他能回来”的可能性,同时,该句中也隐含了说话人对“他能回来”的认识。这两种理解都是描述某一时刻的特定事件,语义关联度较高。
李明(2016:165-166)指出汉语中反诘和否定用法中表根可能性的“得”发展出了许可义,汉代以后才摆脱了句法限制。大理话补语“得”表许可也常见于疑问句和否定句,但在陈述句中也可使用。例如:
(44)雨已经停哦,我们走得哦。
理解一:雨已经停了,(不下雨所以)我们可以走了。
理解二:雨已经停了,(我觉得)我们可以走了。
例(44)既表示一种根可能性,受限于“雨停了”的客观条件,也表示说话人的主观态度,也就是对“走”这件事的许可,有双重理解。
那 人 多少 吃 POT
那个人很能吃。
板凳 几 个 坐 下去 POT 三 位
这几个板凳能坐三个人。
我 和 你们 一起 走 POT 吗
我和你们一起走,可以吗?
他 明天 走 来 POT 的
他明天能来的。
3 状态结果体到描述性补语标记的演变
关于汉语中补语标记“得”的来源,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区分状态/程度补语标记和能性补语标记,有两种观点。一是状态补语结构与能性补语结构中“得”的来源不同,前者源于“完成”义“V得”,后者源于“能性”义“V得”(岳俊发1984等);二是两者来源相同,都由“达成”义而来(刘子瑜2008:358等)。吴福祥(2002b)也持此观点,认为唐五代时期“V得C”结构中“得”由“完成”义逐渐转变为“能性”义,表示“能性”义的“V得C”是表示实现义的“V得C”的语境变体,且吴福祥(2009b)明确提出了状态/程度补语标记向能性补语标记演变的语法化路径。
第二,区分“达成”义和“致使”义。赵长才(2002)认为“得”在魏晋六朝时期具有“使、令”义,唐代有些“得”在“V得VP”句式中表“致使”,后演变为“V得C”结构。刘子瑜(2003)认为六朝后的文献中“得”有“致使”义,但该义与“V得C”结构没有关联,述补结构中的“得”来源于“达成”义。熊仲儒(2014)则认为“得”只有“达成”义,虽然可以独立或跟动词一起移位到致使范畴,但本身没有“致使”义。张璐(2015:144-156)认为“得”在古代确实有“致使”义,该义仍保留在现代汉语部分方言中。致使性“得”字补语句有两个来源:一是致使义“得”;二是词汇手段使动用法衰落,使成式出现。
可见,尽管在能性义和致使义上产生了分歧,但“达成”义是补语标记的来源是学者们普遍接受的。而在“达成”义发展为补语标记过程中,是否经过完成体阶段也产生了不同看法。吴福祥(2002a)提出动相补语(接近于本文的达成结果体)到完成体助词再到补语标记的演变。部分研究也认为补语标记“得”的发展需要经过动态助词(接近于本文的完成体)阶段(杜轶2008:37)。但吴福祥(2009a,2009b)对此路径做了调整,认为是动相补语后接谓词性成分时直接演变为补语标记。
综上,需要讨论的问题是:1)除了“达成”义的“得”之外,其他意义的“得”是否是补语标记的来源?如果是,不同来源的补语标记如何区分?2)在“达成”义发展为补语标记的过程中,是否需要经过完成体阶段?3)能性补语标记的发展过程究竟是怎样的?
本文在第二小节已经对表示“达成”“致使”“能性”等不同功能的“得”做出明确的形式和意义上的划分,下面尝试对不同功能的补语标记的语法化过程做出梳理。
首先是状态结果体向描述性补语标记的演变,主要基于以下证据:
语义上二者都表现出明显的状态性特征。如大理话“手心里面长得一颗痣”是状态结果体,注重结果的持续;“长得黑”是描述性补语标记,补语是对情状的说明,是对当前状态的呈现。这两个功能都不强调造成状态的行为,关注重心不在“长”动作的达成。
那里 站 RST 人 位
那里站着一个人。
她 一天 小称 想 RST 去 找 她的 妈
她整天想着去找她妈妈。
他的 手 里 拿 RST 钥匙 枚
他手里拿着一枚钥匙。
书 本 上 写 RST 他的 名字 声
书上写着他的名字。
那里 晒 RST 衣服 几 件
那里晒着几件衣服。
他 在 那里 唱 RST 他 的 调子 个
他在那里唱着一曲调子。
那里 死 RST 男人 位
那里死了一个男人。
他们 门口 种 RST 花
他们家门口种着花。
他们 门口 种 RST 花 好看 杀
他们家门口种着花,好看极了。
他们 门口 种 RST 的 花 好看 杀
他们家门口种着的花好看极了。
他们 门口 花 种 DSP 好看
他们家门口花种得好看。
在汉语史中“得”也存在这一演变的可能,只是由于状态结果体用法主要由“着”承担,对“得”的研究便更关注达成结果体,对状态结果体用法有所忽略。例(57)引自刘子瑜(2008:249),原文中将其归类为程度述补结构。本文认为“《原道》中说得”也可以有表示状态持续的理解,与“书上画着”“墙上写着”的用法类似,并不注重“说”这一动作的达成。在“仁义道德”后添加了“煞好”这一补语成分,当宾语省略后,更倾向于把“得”理解为描述性补语标记,如例(58)。
(57)如《原道》中说得仁义道德煞好,但是他不去践履玩味,故见得不精微细密。(《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七)
(58)是说得煞好,后来一不从,也只住了。(《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七)
(59)a. 他们家藏得一些书。(他们家藏着一些书)
b. 他们家藏得(呢)书最多哦。(他们家藏着的书最多了。)
c. 他们家书藏得最多哦。(他们家书藏得最多了。)
例(59)中a句表示“有书”的结果一直持续,“得”属于状态结果体用法;b句补充了指向宾语的形容词成分,中间不需要停顿,“的”义助词“呢”可以不出现;c句中受事宾语提前,补语和“得”的关系更加紧密,“得”的语法地位也随之改变。这三个句子都是一种状态的呈现,关注重点不在动词“藏”的达成。
天 上 飞 RST 鸟 个
天上飞着一只鸟。
鸟 只 飞 DSP 高
那只鸟飞得高。
例(60)a句中是不及物动词,典型地表示一种状态的持续,是对事物当前状态的一种描述,b句也是对事物状态的一种描述,补语已经发展为指向主事。从b句也可以看出,描述结构的语义焦点放在“高”这一状态上,而不注重动作的完结或完成,“那只鸟飞得高”的说话时间中,鸟很大概率是在持续飞行的。
4 达成结果体到致使性补语标记的演变
语义上达成结果体和致使性补语标记关系密切。达成结果体表示动作有了结果,致使性补语标记表示致使原因产生了致使结果,动作本身也可以作为一种致使原因,二者在概念结构上具有平行性。
汉语史的“得”很有可能是从达成结果体演变为致使性补语标记,具体过程如下:表“获得”义的动词用于带有“获取”义的动词之后,形成连动结构(吴福祥2002b)。例如:
(61)宋元王之时,渔者网得神龟焉,渔夫不知其神也。(《论衡·讲瑞》)
例(61)中仍然有“网神龟”“得神龟”的连动意义,中间可以停顿并且加连词“然后”。
“得”用于非“获取”义的动词后,发展为达成结果体,小句结构仍为“V+得+O受”。例如:
(62)于是毁铁城,破铁牢,救得商人,多获珍宝。(《大唐西域记》卷第十一)
例(62)中已经不能表示“得商人”,只能表示“救”的动作有了结果。
当“V+得+O受”结构后添加了C受成分,所形成的“V+得+O受+C受”结构就有了重新分析的可能。杜轶(2008)观察到了“V+得+O受+C受”结构在汉语“得”字补语结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该结构是其他“V得C”结构的来源。例如:
(63)张令见妻所说,喜不自胜,遂与妻同礼谢净能,启言:“尊师救得妻子再活,恩重岳山,未委将何酬答?”(《敦煌变文集·叶净能诗》)
(64)当时夜半越对,唬得皇帝洽背汗流。(《敦煌变文集·汉将王陵变》)
(65)师示众云:“从门入者非宝,直饶说得石点头,亦不干自己事。”(《祖堂集卷 第五·雲嵒和尚》)
例(63)-(65)是其文中所引的例子。本文认为例(63)有两解,一是兼语结构,即“救得妻子”“妻子再活”,这种分析之下的“救得妻子”与前一阶段的结构一致,“得”是达成结果体;二是致使结构,即“妻子再活”整体作为“救”的结果,这种分析下体现出了达成结果体与致使补语标记在概念结构上的一致性。作达成结果体时,“救”的动作达成,产生了“妻子再活”的结果;作致使性补语标记时,“尊师”作为致使者,“妻子”作为被致使者,“妻子再活”是致使的结果。对该结构的重新分析,使“得”的功能发生了变化。例(64)中“唬得”后只跟宾语的结构未见于同期及之前的语料,可见,该句已经不能分析为兼语结构。例(65)中宾语已经不是受事,该结构便更倾向于致使理解,形成补语为小句的致使结构。
当“V+得+O受+C受”结构中的受事前移或省略时形成了“V+得+C受”结构,其语义是客体在动作V的作用下发生了C变化,致使者作为主体可出现也可不出现。例如:
(66)今已一年有余,后来打听得那厮却不曾死,救得活了。(《水浒传》第二十三回)
例(66)中该结构用于已然语境,形成了补语为形容词的致使结构。
在补语为动词的致使结构的形成过程中,“V+得+O受+C受”结构也是关键的句法槽。例如:
(67)织得锦成便截下,揲将来,便入箱。(《敦煌变文集·董永变文》)
(68)洛阳三月春如锦,多少工夫织得成!(刘克庄《莺梭》)
大理话“V+得+O受+C受”结构也体现出达成结果体和致使性补语标记的概念结构的一致性。例如:
(69)撞得杯子东倒西歪呢。(撞得杯子东倒西歪的。)
(70)把杯子撞得东倒西歪呢。(把杯子撞得东倒西歪的。)
例(69)可以有达成和致使两解,发展为例(70)的补语为形容词的致使结构。
部分学者认为补语标记的发展过程中需要经过完成体阶段。杜轶(2008)认为“V+得+O受+C受”结构中“得”是表完成的动态助词。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里的“得”更倾向于表示由动作所带来的结果。全句语义上是对结果的强调,而不是强调“救”这一动作的完成,语义重心不在“救了妻子”。尤其是补语成分“再活”的出现,是进一步对结果的补充说明,因此,该句中的“得”不是完成体。
从大理话的语料分析结果看,致使性补语标记不需要经过完成体阶段,因为大理话中“得”没有完成体和完整体功能,这两个功能都由“着”承担。例如:
(71)我去机场接得你妈、你姐还有你外婆。(我去机场接到你妈、你姐还有你外婆。)
(72)我去机场接着你妈哦,你不消过来哦。(我去机场接了你妈了,你不用过来了。)
(73)昨天他划着自己一刀。(昨天他划了自己一刀。)
(74)*我走得十年,把他忘记哦。(我走了十年,把他忘记了。)
例(71)“得”是达成结果体,表示接到的对象,强调动作带来的结果;例(72)“着”表示“接”这个动作已完成,与“你不用过来”是因果关系,具有现实相关性,“着”不能换为“得”;例(73)表示一个独立事件,“着”是完整体标记,且不能换为“得”。例(74)是完成体的典型用法,都不能使用“得”。(5)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不排除历史上大理话曾出现过完成体功能,之后完成体功能再被“着”和“掉”替代;但从“得”的发展过程来看,它在表示结果体阶段就已经开始向补语标记演变,并不需要发展为语法化程度更高的完成体之后再开始产生变化。
5 达成结果体到能性补语或能性补语标记的演变
语义上达成结果体表示动作达成并有了结果,说明主体蕴含着实施该动作的能力,从达成到能性的发展过程是很自然的。
汉语史中结构形式的变化在能性意义的产生过程中没有起决定性作用。以下诸多形式皆存在很多歧义的理解(刘子瑜 2008:228、263)。
第一,“V得O”形式。第二,“V得”形式。第三,“V得OC”形式。第四,“V得C”形式。例如:
(75)风俗滚来滚去,如何到本朝程先生出来,便理会发明得圣贤道理?(《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
(76)只如“明明德”一句,若理会得,自提省人多少。(《朱子语类》卷一百六)
(77)人当放肆怠惰时,才敬,便扶策得此心起。(《朱子语类》卷十二)
(78)古之君臣所以事事做得成,缘是亲爱一体。(《朱子语类》卷八十九)
本文对例子部分功能进行了重新解读。例(75)该结构表示达成和能性,可理解为“便理会发明得圣贤道理了”,也可理解为“便能理会发明圣贤道理”。例(76)表示达成和能性,可理解为“如果理会得(这一句)了”,也可理解为“如果能理会(这一句)”。例(77)表示达成、致使和能性,当“此心起”作为动作结果出现时,表示达成结果体;由于该结构和致使结构平行,也可表示致使结构“把此心扶策得起”;此外,这个例子也可理解为“便能扶策得此心起”。例(78)该结构表达致使和能性,“得”后紧跟补语成分,又可转换为把字句“把事做成”,是致使性补语标记;此外该例也可理解为“古之君臣所以事事能做成”。
前两种结构中“得”后没有其他补语成分,表示能性义时称为能性补语;后两种结构中“得”后出现了补语成分,表示能性义时称为能性补语标记。
首先来看达成结果体向能性补语的演变。由于涉及的结构相对简单,这一演变过程是比较清晰的。赵长才(2000)、吴福祥(2002b)等认为汉语“V得O”结构在六朝时已经由表示已然的动作实现、有结果转为动作实现的可能性,且这种转变是由假设语境引起的。刘璐和陈前瑞(2017)则指出六朝时期“V得O”有双重理解,能性意义在已然语境下可以产生。说明“V得O”结构中“得”的能性意义产生时间较早,且语境类型与其结构意义有关,可以促进功能的分化,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大理话中“得”在“V得O”结构中也发展出能性义。例(79)具有双重理解,既可以表示“跑”的动作达到了“三千米”的结果,也可以表示“能跑三千米”。前者是动作达成的结果,“得”表示达成结果体,后者是主语的内在能力,“得”表示能力。虽然是假设语境,但是该句更倾向于理解为达成结果体,表示能力时使用例(80)更为自然。当“V得O”中受事宾语前置做话题或省略时形成“V得(吃得)”结构,且能力意义有所发展,除了汉语表示的“可以V(可以吃)”意义外还可表示“很能V(很能吃)”。
(79)如果你跑得三千米,我就给你买。
理解一:如果你跑到三千米,我就给你买。
理解二:如果你能跑三千米,我就给你买。
(80)如果你跑得了三千米,我就给你买。(如果你跑得了三千米,我就给你买。)
其次是能性补语标记的来源。上文分析中指出“V得OC”结构中“得”可表示达成结果体、致使性和能性补语标记。由于在发展相对较早的“V得O”结构中“达成”义已发展出“能性”义,“V得OC”结构中“达成”义也有可能不需要先发展为“致使”义再做转变。因此本文倾向于达成结果体可直接发展为能性补语标记,能性意义已经存在,只需要形式的重新分析,不需要经过致使性补语标记。
“V得OC”结构中受事提前或省略,形成了“V得C”结构,早期其功能的判断需要借助语境。例如:
(81)a. 被他只就一个“敬”字做工夫,终被他做得成。(《朱子语类》卷一百一)
b. 只说五行而不言阴阳者,盖做这人,须是五行方做得成。(《朱子语类》卷三十)
(82)不瞒菩萨说,平日拿得动,今日拿不动。(《西游记》第四十二回)
例(81)中“成”用于“得”后,a句表示致使,b句表示能性。后期部分单个动词和趋向词用作补语时,只表示能性,已经不需要依赖语境,如(82)。
大理话“V得OC”结构的使用不如汉语史中自由。例如:
(83)才两下就扫得教室干干净净呢。(才两下就扫得教室干干净净的。)
(84)你给把教室扫得干净?(你能把教室扫干净吗?)
例(83)不能说“扫得教室干净”,而需要额外信息。“得”可表示“扫”带来的结果,属于达成结果体,也可表示“打扫”使得“教室干干净净”。例(84)受事提前形成“V得C”结构,“扫得干净”用于疑问句,表示能力。大理话中“V得O”结构也有能性义,因此能性补语标记“得”也倾向于直接来源于达成结果体。
6 结语
图1 以结果体为核心的演化路径
以往的汉语研究中,“得”不能很好地分离出结果、状态、程度、能性补语标记的功能,主要原因是这些功能都由同一个语素承担。引入白语和汉语方言的比较研究,可以明确功能的分类,明晰演变关系,补充汉语研究的不足。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尝试将民族语研究、汉语方言研究和汉语史研究深度结合,通过跨语言比较为功能分化提供较为充分的形式标准,并且通过不同语法语素的功能配置情况,提出功能之间演变的可能性。这些演变路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更加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