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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存在问题及思考

2023-08-07宋洋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23年6期
关键词:生产经营者食品监督

宋洋

宁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与人们健康息息相关,我国一直重视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在提高食品安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3],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以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法》[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5]等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的重要部分[6],抽样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抽样流程,以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的工作质量。但是,随着《“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稳步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每年5批次/千人目标[7],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量增加[8],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日益凸显。为此,本文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列举,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提供思路。

1 食品安全抽样存在的问题

1.1 食品安全抽样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存在不足

①部分地区在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方案时,未能考虑到本地区实际情况,照搬往年或其他地区的抽样方案,未能起到风险监测或发挥评价性作用。例如,某地区水产品产业较为发达,水产品种类丰富,当地人日常食用水产品较多,但是食品安全抽样计划未对水产品进行侧重或抽样批次数较少。②食品安全抽样方案时间设置不合理,未考虑部分食品的节日性和季节性[9]。例如月饼或粽子等食品,应在相应时间节点内及时完成抽样。③由于部分地区饮食习惯或食品生产经营者较少等原因,某些食品品种在当地较少流通和消费,也会导致食品安全抽样较难完成。④食品安全抽样覆盖面不够广泛。食品安全抽样时重点关注城市地区,偏远郊区或乡镇关注较少;抽样时重点关注大型超市或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零售店等关注较少。

1.2 食品安全抽样人员缺乏培训

①针对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抽样流程、抽样方法、检验知识等系统培训较少,影响抽样的规范性和客观性。②临时调整或抽调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经验或未经过培训的人员参加相关工作。③参与食品安全抽样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经过培训后仍与抽样工作不匹配。④部分食品安全抽样人员未接受严格的保密相关培训,保密意识较为薄弱。⑤部分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对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认识存在不足,相关培训也有待加强。

1.3 食品安全抽样过程不规范

①部分食品安全抽样人员现场工作不够认真,未按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例如,抽样文书填写不规范,抽样单信息填写存在错误或遗漏,部分甚至需要重新联系被抽样单位获取信息;抽样数量或品种不符合食品抽样或检验方案要求,需要重新抽样,增加了工作量;样品的封样不符合要求;还存在由于抽样过程的不规范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应诉失败的问题。②抽样样品运输过程不规范,运输样品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不符合要求。例如,冻品未采用全程冷链运输方式,导致样品破损或变质。③抽样样品在抽样单位贮存时包装发生破损,或由于样品贮存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不符合贮存要求而导致样品变质腐败。

1.4 被抽样单位不配合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时,被抽样单位存在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不提供营业执照、不签字、不盖章以及故意拖沓,提供错误信息等情况,影响抽样人员正常工作进度。此外,少数被抽样单位还存在威胁抽样人员,造成抽样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1.5 食品安全抽样信息未录入统一系统

国家级、省级、市级组织开展的有计划的食品安全抽样的样品信息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但各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抽样方案计划之外的案件稽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中的抽样信息较少录入该系统。笔者认为这可能会造成各地抽样重复以及人力物力的浪费,更不利于对食品安全抽样样品开展统一的抽样检验数据分析。

1.6 食品安全抽样重复

相关部门之间抽样方案的制定可能会存在交叉重复。例如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方案,可能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方案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样存在部分交叉重复。相同品种,市场占有率高或抽样容易的品牌不同批次抽样较多,而市场占有率较低或抽样不易的品牌不同批次抽样较少,易出现遗漏或重复。

1.7 网络食品安全抽样经验不足

①在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时,由于食品安全抽样人员经验不足,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沟通购进样品过程中不慎暴露抽样目的,导致经营者提供的样品为事先准备应对抽样的样品或者取消交易不予发货。②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在购进样品时,未及时记录网页上展示的被抽样样品有关信息。③抽样人员未进行备注或提前与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沟通联系,导致货物批次不同,同一批次检验数量不足。

1.8 相关部门沟通不足

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方案的部门与抽样、检验、投诉举报等部门沟通联系存在不足,可能会导致:①部分检验部门由于有关资质不完善,无法开展部分检验项目;②食品安全抽样样品的数量或重量无法满足食品安全检验或复检需要;③被投诉举报、存在较多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品种均未纳入食品安全抽样方案。

2 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建议

鉴于上述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存在的问题,本文尝试性地提出如下建议,以期能够提升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规范性。

2.1 建立高效食品安全抽样机制

食品安全抽样单位由组织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确定,各级食品安全抽样单位,应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分析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制定抽样方案、抽样人员确定、抽样前培训、抽样工作实施、样品运输和贮存、再次分析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等环节,制定健全的食品安全抽样机制,确保抽样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2.2 合理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方案

食品安全抽样单位应根据抽检任务,结合往年抽检检验结果和投诉举报相关信息,以及本地区公众生活饮食习惯和当地产业发展等信息,初步确定食品安全抽样品种和批次数。还应充分考虑部分食品消费存在季节性和节日性,对其抽样时间进行详细计划。此外,对相同品牌的食品品种设置抽取批次数上限;对食品抽样的地域和被抽样单位类型也应进行限制,乡镇或郊区以及小型食品零售店应占一定比例,以提高食品安全抽样的覆盖率。笔者还建议邀请食品检验人员和一线抽样人员等专业人员对抽样方案进行讨论,最终确定年度抽样方案。

2.3 加强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培训

食品安全抽样工作专业性较强[10-11],抽样人员在开展抽样工作前,均应根据本次抽样工作内容开展相应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建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方案,食品分类、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标签标识、生产工艺、生产许可、运输存储、检验等有关知识,抽样单、封条等抽样文书填写规范,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录入要求,抽样过程应急处置方法、沟通技巧、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以及工作纪律等。抽样人员抽样前还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抽样文书以及适合抽样工作的采样、运输、贮存等工具。

2.4 加强对现场食品安全抽样的管理

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被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均为随机选择确定。食品安全抽样人员的确定必须符合抽检分离的原则,即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个人。现场抽样工作开展时应不少于2人,并需及时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抽样告知书及执法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若为受委托机构还应当出示抽样任务委托书。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开展前不能提前告知被抽样单位。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可从食品经营场所、仓库、成品库等随机抽取待销售产品作为样品,不能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提供,抽样数量和重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要求。抽样样品和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和录入系统。食品安全抽样应支付样品购买费用。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应及时对无故不配合的被抽样单位进行取证和记录,并告知拒检后果,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拒绝抽样认定书》,由本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和抽样人员或者2 名现场抽样人员确认后,上报组织抽样检验部门。

2.5 统一录入食品安全抽样系统

依托现有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笔者建议可统一录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并定期与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信息交流,共享食用农产品等交叉部分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避免样品重复抽取,更利于总体分析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

2.6 规范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抽样

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抽样前需开展相应的学习和培训,了解网络食品安全抽样全过程和注意事项。在进行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时,抽样人员应避免所购买样品用于检验的目的被网络经营者所察觉,抽样人员可通过录屏、录像、截图等方式记录网页样品展示信息、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支付记录等信息。网络食品安全抽样也要考虑同一批次应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可适当增加购买数量。收到样品包裹后,应拍照或录像记录拆封过程和样品信息。所有网络抽样信息应按批次单独建立文件夹保存相关信息,包括照片、录像等。

2.7 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检查同时,应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担当,对产品质量负责,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此外,还应加强对公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信任度和支持度。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发挥媒体宣传监督作用,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构筑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共建的新局面[12]。

3 结语

食品安全抽样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的基础[13]。规范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能有效提高食品检验的效率和质量,并有利于做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真实反映食品安全现状,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意义重大。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视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食品安全抽样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抽样工作和管理机制、专业化的抽样队伍、规范化的抽样程序,保障食品安全抽样工作能顺利进行。此外,食品安全抽样人员应加强抽样相关知识技能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开展工作,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抽样工作,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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