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研究述评
2023-08-03李晓宁李广通
李晓宁 李广通
(陕西省图书馆,陕西 西安 710061)
信息素养的概念于1974年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泽考斯基(Paul Zurkowski)最早提出后[1],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发展、演变和延伸。美国图书馆协会将信息素养定义为“能够识别需要信息的时机,并有能力查找、评估及有效利用其所需的信息”[2]。这一说法获得业内普遍认可。文献调研发现,目前国内学者对信息素养与信息素质概念的界定比较模糊,两者趋于统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步入了以互联网为主导的信息社会,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学习信息知识、提高信息素养是其发展成才的必由之路。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在开拓青少年眼界、提高其信息素养等方面责无旁贷。
笔者通过梳理分析公共图书馆领域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和实践,剖析公共图书馆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方面的优势、意义及系统构建,探讨问题背后的制度、投入、协作等多个维度的根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期望能够通过推动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服务体系的构建,加强信息素养教育能力和服务工作,帮助未成年人提升信息素养能力。
1 文献来源
基于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采用文献计量法对国内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有关主题文献进行检索,采取“信息素养”和“未成年人”等相关词汇进行组配检索和引文扩展检索,检索时间限定为2022年7月28日。剔除其中无关和重复文献,共得到有效文献148篇。
2 结果统计与分析
2.1 文献年代分布
在一定程度上,文献发表数量可以反映某领域学术研究的理论思想与进展水平。整体来看,2003—2021年这18年间,国内专门针对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的研究总体文献量偏少。最早开展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研究的文献是2003年朱学玲发表的《图书馆与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一文,文章指出了图书馆在培养青少年信息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图书馆强化信息素质教育的措施[3]。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于2004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技术标准》中要求包括学生在内的教育过程参与者,都需具备一定程度的教育技术素养(主要指信息素养)。其中的“学生教育技术标准”部分将从学前到高中的学习分为5个阶段,并作出了相应要求[4]。随着国家此类相关文件的出台,有关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的研究有所升温,研究文献从2003年的6篇发展到2006年的13篇。2013—2021年,教育部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文件先后颁布,此类研究发文量从2019年的低峰4篇又重新上升到2021年13篇的高峰值(见图1)。这也说明国家的政策导向对该主题的研究有很大的助推作用。
图1 相关文献年代分布
2.2 期刊来源分布
148篇文献分布于不同期刊,发文3篇以上的期刊有14种,具体发文情况如图2所示。其中《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发文量为11篇,位居榜首。其次是《河南图书馆学刊》发文8篇,位居第二。核心期刊因其发表的文章质量较高,能够反映这一领域的总体研究水平,本次研究检索的文献有25篇发表于核心期刊,占比约为16.8%。其中,《图书馆工作与研究》《图书馆建设》刊文数量相对较高。总体来看,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研究文献的期刊来源主要集中在图情类期刊,但核心期刊的占比很低,研究质量整体不高,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见图3)。
图2 论文发表期刊分布
图3 论文发表数量>刊物等级汇总
3 研究主题分析
文献调研发现,目前国内的相关研究多以简单的介绍以及经验性对策研究为主,深度和科学性都非常有限,并且在对策研究上内容重复、雷同,创新较少。近年来,业界陆续出现以实证方法研究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策略、途径和信息素养教育平台的构建等文章(见图4)。可以看出,虽然此项研究的开展至今已有20余年,但仍处于初期的摸索阶段,有关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的研究依然缺乏,并且主题单一、缺乏新意,亟待进一步深入探索。对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这一主题的调查和研究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图4 信息素养研究主题分析统计
3.1 公共图书馆提升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策略和方法
信息社会中信息素养与公众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学习紧密相关,公共图书馆承担着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使命[5]。针对目前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不少学者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和方法,调研发现,此类研究在该主题发表文献中数量最多。
刘晓英[6]建议通过以“动”带学、寓教于乐,优化结构、方便查阅,更新设备、建立网络3个方面的措施来开展少儿图书馆的信息素质教育。周丽丽[7]立足网络特征、少年儿童图书馆信息服务现状,指出今后少儿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的发展和对策。刘琼琼[8]针对问卷调查中发现的目前青少年信息素养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建设、建立青少年网络导航系统来助力青少年信息素养提升。周国良[9]提出图书馆应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素养的缺失,正确定位自身角色担当,通过与学校的良性互动及双向沟通,科学引领中小学生网络阅读,切实加强对其网络生活的影响力和指导性。刘许玲[10]通过对图书馆游戏服务的介绍,指出其作为提升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新方式的可行性。
3.2 我国公共图书馆开展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优势和意义
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大众的文化信息中心,拥有大量的纸质文献、电子文献和各类网络数据库,对开展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周梅[11]从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论述了图书馆开展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优势。成基香[12]则从资源、人才、技术几个方面加以分析。栗敏[13]也从资源和技术方面指出了县级图书馆在信息素质教育方面的优势。刘晓英[6]从资源、环境、第二课堂阐明了少儿图书馆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所具备的优势。惠青[14]从保障弱势群体的信息权利、维护社会公平、图书馆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使命等角度阐明了图书馆开展弱势群体信息素养教育的意义。
3.3 我国公共图书馆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为未成年人信息服务的主体之一,公共图书馆是未成年人信息行为的主要引导者,对其信息行为的养成有重要影响。我国公共图书馆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做出了论述。郭玉萍[15]从公共图书馆的角度,阐述了其在青少年信息素养教育中的作用。巩明英[16]论述了图书馆在培养青少年信息素质中的主力军作用。刘雁[17]对21世纪图书馆在培养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中的主力军、主渠道作用方面展开论述,强调了图书馆在现代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谭新宇[18]从完善信息素质教育体系和充分开发利用馆藏资源两个方面,阐述了在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体系中少年儿童图书馆的中心地位。
3.4 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平台的构建
随着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媒介的发展,读者对于信息的接收和利用越来越趋于直观和便捷。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平台构建仍处于理论探讨和构想阶段。陆柳滨[19]分析了少儿图书馆建立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平台的可行性,并对平台构建进行了说明。吕红亮[20]对国内外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现状进行了分析,对少儿图书馆建立信息素养教育平台的可行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具体构想。
3.5 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体系的构建
相比欧美国家,我国的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起步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体系尚未形成。 陈肖旭[21]结合少儿信息素养教育中公共图书馆所具有的四方面优势,指出了我国面向少儿信息素养教育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构建策略。孟华[22]通过对公共图书馆开展少儿信息素养教育的优势和必备要素的分析,提出了对公共图书馆少儿信息素养教育服务体系构建的相关建议。
3.6 国外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鉴于国外图书馆针对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已经形成各自独特而鲜明的特点,国内学者对此加以研究,以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的方式提出建议和设想。石乐怡[23]等通过研究CILIP开展的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实践,针对图书馆界相关组织的发展情况,从组织建设、合作对象、学校图书馆员技能3个方向提出了建议。徐黎[24]通过阐述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的服务主体、服务客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提出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可通过注重服务群体多样性、探索用户个人定制服务、推动信息素养品牌营销等方式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石庆功[25]等通过分析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当前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实践经验,针对我国公共图书馆如何更好地参与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4 研究评析与建议
4.1 研究评析
总体来看,我国现有的中小学信息素养教育和当前的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匹配,中小学校作为提高未成年人信息素养的重要基地,其软硬件资源不足以应对信息素养教育需要。公共图书馆承担着社会教育职能,应该发挥资源集中、服务专业的特长,成为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第二课堂。通过对相关文献的调研发现,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研究虽然已经起步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不够成熟完善,相关专题文献数量偏少,未形成研究热点。其中一些利用调查问卷或者案例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由于其自身的样本数量非常有限,因而存在普适性不强等情况,在实践领域的应用和推广价值也有待进一步考量。另外,通过文献调研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学界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实践方面偏少,并且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系统,许多内容仍以效仿国外、单点问题研究为主,缺乏符合自身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从而在实践中难以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
从本次调研分析看,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在实践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4.1.1 政府保障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中缺少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非常不利于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发展[2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仅在第四章第三十四条提到: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社会教育活动。其中的“社会教育活动”并未明确指出信息素养教育,也没有相关制度性描述与规定。同时,从我国现有的地方性图书馆法规来看,大部分都未就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培训、讲座等社会教育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仅有《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针对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另外,相关配套保障制度不足,也导致目前已有政策文本内容难以落实。
4.1.2 尚未形成完善的教育体制
早在1931年,国际图联“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部”成立,其宗旨就是为一切不能正常利用阅览服务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27]。1994年,《公共图书馆宣言》中阐明:公共图书馆是促使人们寻找和平和精神幸福的基本资源,是传播教育、文化和信息的一支有生力量。但是目前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在我国公共图书馆界尚未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足够的重视,仍未形成系统化的教育体制[28]。
4.1.3 图书馆行业组织支持力度不够
相较于国外的图书馆行业组织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方面所做的大力倡导与积极行动,我国的图书馆学会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存在明显的不足。
4.1.4 课程设置不完善,教育模式单一
目前,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单一,主要以培养信息基础知识与技能为主,且大多采取参观、讲座的形式,缺少针对其需求而提供的连续性、多样化的信息素养教育。欧美国家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制定不同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丰富,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值得借鉴。
4.1.5 缺少多元化的跨界合作
2015年,由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中小学图书馆与本地公共图书馆特别是少年儿童图书馆要积极开展合作,推进资源共享。但并没有强制性的制度规定。文献调研发现,我国公共图书馆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方面以馆内培训方式为主,缺少图书馆与图书馆之间以及图书馆与外界机构如中小学校等其他社会力量的跨界合作。
4.2 建议
4.2.1 完善提升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保障制度
要从宏观层面保证公共图书馆参与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有关的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辅助性政策作为运行保障,在《公共图书馆法》和其他地方性法规中细化公共图书馆对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所担负的职责以及途径等,并进行相关的法律阐述[25]。
4.2.2 构建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服务体系
公共图书馆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素养教育实施规划,包含保障制度、运行机制、教育模式等几部分,形成由保障、运行、监督等几方面制度协同作用的系统框架,设计包括信息素养提升途径、实操方法、生活应用等贴合实际生活、形式新颖多样的信息教育课程,让未成年人易于学习、易于理解、便于应用,真正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问题,在未成年人心底种下信息素养的种子,并伴随他们从学前到高中的全学习阶段,从而构建起公共图书馆网络化、系统化、终身化的信息素养教育服务平台以及服务评估体系。
4.2.3 发挥图书馆行业组织的行业引领职能
图书馆行业组织作为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其行业引领和助推作用不容小觑。纵观国际,德国图书馆协会通过开展数字媒体阅读活动,提升家庭贫困儿童和青少年的数字资源利用能力和数字化技能;英国皇家特许图书情报职业者协会通过下设的信息素养小组,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的数字素养教育和实践项目,以帮助学校图书馆员提升数字素养教学技能[29]。我国的图书馆学会作为行业组织,应借鉴国外图书馆行业协会的优秀经验,积极推动非正式学习环境下的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可操作性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制定和实施,将信息素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图书馆的评估指标体系,以保障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能够真正落在实处[30]。中国图书馆学会等行业权威组织和相关部门应该积极牵头,组织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及教育界权威组织密切开展合作,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的普及[29]。2019年8月,为推动中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的普及与发展,中国图书馆学会发起《中国公民信息素养教育提升行动倡议》,在行业内掀起了公民信息素养教育热潮。
4.2.4 拓展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形式和内容
目前,信息素养教育已经向元信息素养融合发展,涵盖了语言、健康、技术、职业等多样化的信息素养教育项目。我国公共图书馆要打破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内容较雷同、形式较单一的窘境。针对未成年人思想活跃,对新事物、新技术充满好奇等性格特点,可以采取除参观、培训、展览等线下方式外的其他途径,如线上网络自主培训平台和慕课等,同时改变单一内容输出行为,采取互动式、交互式的学习方式,创造多途径的信息素养教育渠道。在内容上,除了计算机应用等基础信息素养的狭义范围,还可以针对不同年龄进行细分,开展广义的涵盖全方位内容的信息素养教育。
4.2.5 建立多元化的跨界合作网络
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开展横向和纵向的跨界合作。纵向的如各类型的馆际之间、校际之间;横向的如与学校、社区、博物馆以及家庭等跨行业、系统、领域的合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从而形成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合作的多维网络,增强公共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我国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整体水平。
5 结语
在培养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方面,公共图书馆作为未成年人信息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和未成年人信息行为的主要引导者,承担着责无旁贷的重任。公共图书馆在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领域的探索和实践起步较晚,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学界应该有更多的探讨,推进我国图书馆领域相关政策的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服务的不断深化发展,促进国内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教育系统化、科学化发展,从而不断提升我国未成年人信息素养水平,为构建和谐文明的学习型社会、创新型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