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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效果、动因与优化

2023-08-03黄杰杨景朝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3期
关键词:新发展阶段社会责任共同富裕

黄杰 杨景朝

摘 要:基于第十四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的江苏数据,分析新发展阶段江苏民营企业家社会责任履行现状。近年来江苏民营企业家在党建引领和政治吸纳等主要动力机制的驱动下,积极地履行各类社会责任,在促进就业、保护环境、精准扶贫和慈善公益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新发展阶段,江苏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也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如企业社会责任过分关注非经济目标、制度化建设迟缓、民间慈善机制不成熟等。未来,可考虑通过加强对青年企业家的引导、推动战略性慈善、进行精准政治吸纳和强化外部监督等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江苏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

关键词:社会责任;民营企业;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

一、引 言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1],实现共同富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奋斗,也离不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参与。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民营企业家也在越来越积极和广泛地承担各类社会责任。例如,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的统计,2020年度我国境内来自民营企业的捐赠共计1218.11亿元,年度增幅达30.77%,与个人捐赠(524.15亿元)合占捐赠总量的83.52%,高居各类捐赠来源的首位[2]。

作为经济大省,江苏民营经济实力雄厚,民营企业在推动省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拓宽社会就业渠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2020年,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累计数为1189.1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比重达96.10%。全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5.8万亿元,民营经济占全省GDP比重达56.80%[3]。近年来,江苏民营企业广泛参与“万企帮万村”“乡村振兴”等各类国家战略,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同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助力经济平稳增长,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得到大幅度扩展。本文在描述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

本文的主要研究数据来自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和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等单位联合组织的第十四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每两年举行一次,在全国范围内按一定比例(0.05%左右)进行多阶段抽样。江苏部分的调查完成于2021年1—2月间,有效样本为1564个,覆盖了不同行业、规模、成长阶段的民营企业,具有良好的统计代表性。除此以外,课题组还走访了南京、扬州等地的10余家民营企业,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与企业家展开深入交流。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本文试图在理论和实践上帮助我们理解新发展阶段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并为相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提供前瞻性、基础性建议。

二、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

民营企业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税收和就业岗位,是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受制于国际经济环境恶化、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贸易战持续升温等因素,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重重挑战。江苏民营企业家在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克服经营困难的同时,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就业、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慈善公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彰显了新时代民营企业家的责任与担当。

(一)积极履行内部责任,建构和谐劳动关系

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提出:“关爱员工是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努力稳定就业岗位,关心员工健康,同员工携手渡过难关。”[4]给员工参保是民营企业提高员工安定感、增强企业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员工的福祉,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是民营企业稳定发展、民营企业家履行内部责任的体现。在本次调查中,有1400多家江苏民营企业给员工参保,占比为90.44%。在参保的企业中,员工参保的平均比例为75.17%。可见,整体上江苏民营企业的参保意识较强、参保规模较大、员工参保比例较高。

图1的数据进一步显示了江苏省民营企业的保险费用、工资费用支出情况。在1467家有缴纳员工保险支出的样本中,89.30%的企业需要将10%及以下的营业收入用于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10.70%的企业需要将10%以上的营收用于支付保险费用。相比之下,在1516个有工资支出的样本中,40.77%的企业需要将10%及以下的营收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59.23%的企业需要将高于10%的营收用于支付员工工资。从数据分布来看,企业承担的保险费用比工资费用压力小,但是两种费用相加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显示,江苏大部分民营企业在支付工资费用的同时,仍具有较高的员工参保覆盖率,较好地履行了保障员工权益的内部责任。

(二)环保投入稳定增长,努力实现绿色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向绿色转型,使我国走上了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新阶段,而实施减碳减排、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目标离不开民营企业践行好绿色发展理念、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的早期发展导致了大量能源的消耗、污染物的排放,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刻不容缓。近几年来,江苏省民营企业积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建设美丽江苏做出了重要贡献。

图2显示了江苏省不同产业类型民营企业的环保投入情况。在1539个有效样本中,730家民营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有所投入,占比为47.43%。第二产业的民营企业用于治理污染方面的经费占营收的平均比重为5.01%,这在疫情影响经济增长、加剧经营压力的形势下实属不易。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造成的污染較少,以上两种类型的民营企业用于治理污染的经费占营收的平均比重分别为3.01%和1.52%。整体而言,虽然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江苏民营企业依然在增加环保投入、寻求绿色发展方面采取了实质性行动。

(三)广泛参与扶贫项目,持续关注乡村振兴

“万企帮万村”是由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发起,民营企业踊跃响应的精准扶贫活动,民营企业借助这个平台为我国脱贫攻坚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根据全国工商联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11月底,进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台账管理的民营企业有12.3万家,共带动和惠及1779.0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在实施脱贫攻坚和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江苏民营企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江苏省民营企业为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累计投入产业、消费和公益等超221亿元,累计帮扶了4200个村;共计8400多家民营企业、商会参加了“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联建项目达到1.2万个[6]。

由表1可知,在本次调查中,江苏民营企业的扶贫参与率为64.09%。成立时间超过20年以上的企业扶贫参与率最高,达到了72.85%。其余各个阶段的企业扶贫參与率也大多高于50.00%。此外,90.16%的企业表示未来会继续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反映了江苏民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并没有随着“精准扶贫”的结束而终止。其中,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最高,约92.77%的该类型企业表示未来会参与乡村振兴。同时,在其余各个阶段,也都有超过85.00%的企业表示将继续参与乡村振兴。

(四)慈善捐赠稳中有升,公益活动参与度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之下,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民营企业逐步成长为我国慈善捐赠的中坚力量。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慈善大省,民营企业参与慈善捐赠的氛围较浓。近年来,苏商广泛参与社会公益慈善、光彩事业,展现了苏商的使命与担当,弘扬了新时代苏商精神。在2022年发布的第十九届中华慈善企业家榜上,沙钢集团的沈文荣、恒瑞医药的孙飘扬和恒力集团的陈建华等江苏民营企业家榜上有名,是江苏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典型代表。

表2显示,在890家小微型企业(雇员不超过100人)中,367家企业没有进行过慈善捐赠,占比为41.24%,即捐赠比例为58.76%;在655家大中型(雇员超过100人)企业中,133家企业没有进行过慈善捐赠,占比为20.31%,即捐赠比例为79.69%。两种类型的企业都有较为可观的捐赠比例。此外,有慈善捐赠经历的企业中,3.25%的小微型企业捐赠数额高于平均捐赠额,8.43%的大中型企业捐赠数额高于平均捐赠额。大中型企业由于经济实力和生存能力较强,企业文化也更为成熟,参与慈善捐赠的数量更多,在慈善捐赠方面承担了更大的社会责任。

三、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

江苏民营企业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已经逐步形成了四大优势明显的动力机制:党建引领、政治吸纳、地位感知以及企业家精神。

(一)民企党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民营企业党建是新时代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扎实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以党建引领民营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全国工商联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党组织已经从2002年的27.42%上升至2018年的48.31%。而在本次调查中,39.28%的江苏民营企业建有党组织,37.02%的民营企业家为党员。除了党组织以外,民营企业工会建设是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提供了桥梁。本次调查数据显示,55.02%的民营企业设有工会,覆盖了超过半数的样本。

民营企业党建为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交流互动提供了新的制度化渠道,提高了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政治引领,确保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次调查发现,开展党建工作的民营企业在参与扶贫行动、乡村振兴、企业绿色发展投入等方面都要显著高于不开展党建工作的企业。图3显示,在建立党组织的样本中,有74.43%曾参与过扶贫,明显高于未建立党组织的57.43%。在设立党组织的企业中有92.56%的企业表示未来会继续参与乡村振兴,也远高于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图4显示,当民营企业家为中共党员时,其企业环保投入占营收的平均比重为5%,明显高于非中共党员的企业家。

(二)政治吸纳提高企业家向心力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协调好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之间的关系,党对民营企业家实行了政治吸纳与整合的策略。这种吸纳与整合是党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以及党和国家战略重心发生转移之后的调适举措,是适应社会阶层结构变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选择。本次调查显示,9.27%的企业家担任各级人大代表,9.21%的企业家担任各级政协委员,8.31%的企业家担任各级工商联执委。多种形式的政治吸纳给予了江苏民营企业家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机会,增强了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向心力,对于动员民营企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起到了正向激励作用。

调查显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政治吸纳都对江苏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活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数据来看,当民营企业家为各级人大代表时,担任省级人大代表的民营企业家扶贫参与率在各个层级中最高,达到100%;当民营企业家为政协委员时,担任市级政协委员的民营企业家扶贫参与率在各个层级中最高,占比为90.48%;当民营企业家为省级工商联执委时,维持在较高比率。在“今后将继续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方面,当企业家为各级人大代表时,继续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较高,平均比重为93.59%;当企业家为各级政协委员时,继续参与乡村振兴平均比重为94.70%;而当民营企业家为各级工商联执委时,继续参与乡村振兴的平均比重也接近九成。

(三)地位感知激发企业家责任意识

有关社会学实验指出,当个体在社会比较中感知到自己具有优势的时候,其自信心和满足感会增强,进而促使其心理资源增加,更愿意关注他人的处境和需求[7]。基于此,部分学者利用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通过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社会公平感两组关系对上述“暖流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企业家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其个人参与慈善捐赠具有显著的、积极的影响[8]。可见,随着民营企业家主观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高,民营企业家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可能会随之提高。

表3中的第一阶梯表示江苏民营企业家的自我认知地位最高,第三阶梯则最低。在经济地位维度当中,自我认知处于第一阶梯的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活动、慈善捐赠和进行环保投入的平均比重最高,达到61.53%;而在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两个维度中,自我认知处于第一阶梯的民营企业家相对应的平均比重分别是61.70%、61.00%,同样显著高于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本次的调查数据基本证实了上述社会心理学结论,社会地位感知较高的民营企业家会更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

(四)企业家精神提供内在驱动力

民营企业家的精神特质和价值观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企业家精神”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年来,江苏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通过创立张謇企业家学院、成立企业家宣讲团和举行企业家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来培育“厚德、崇文、实业、创新”的新时代苏商精神。新冠肺炎疫情给诸多行业带来冲击,使很多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阻碍,生存空间受到挤压,但是江苏民营企业在疫情时期的社会责任总体绩效仍然稳中有进,这离不开江苏民营企业家个人精神特质所提供的内在驱动力。

由图5可知,在初中到硕士的区间,教育程度越高的民营企业家越趋向于积极参与扶贫活动。教育程度为硕士研究生的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的比重最高,达到75.61%。由图6可知,当被问及是否认同“财富源于社会,应当回报和用于社会”时,持有该财富观念的企业家,扶贫参与率为68.61%,显著高于不认同该财富观的企业家。与此同时,认同该财富观的企业家在继续参与乡村振兴的意愿上高达90.65%,也高于不认同该财富观的企业家。由此可见,受教育程度较高、持有正确财富观的企业家更愿积极地参与扶贫活动和投身乡村振兴建设。

四、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

江苏民营企业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其中既有结构性的内容,也有机制性的影响,对问题的清晰认识和把握是全面客观评估江苏民营企业家社会责任发展的关键。

(一)年轻一代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薄弱,参与度不高

随着老一代民营企业家接近退休年龄,年轻一代企业家开始逐步登上商业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9]相比老一代企业家,年轻一代企业家从小成长于优渥的家庭环境,一般都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不少人还有长期海外学习和生活的经历,因此,在社会责任领域,他们被人们寄予厚望。许多观察者相信,年轻一代企业家可能会重塑中国的慈善版图,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和引领者。

然而,根据本次调查的结果,相比老一代企业家,年轻一代企业家在慈善捐赠、扶贫参与等方面的表现均不理想。表4显示了不同年龄组企业家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数据显示,企业家年龄越大,扶贫参与的比率越高,慈善捐赠的数额也越多。与此同时,在对物质财富的看法上,年轻一代也显示出更多的功利主义倾向。例如,40岁以下的青年企业家认同“财富来源于社会,应该回报和用于社会”的比例只有61.88%,而60岁以上的老一代企业家认同这一表述的比例则有70.53%,比前者高出8.65%。显然,年轻一代在社会责任担当方面与社会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

(二)过分关注非经济目标,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两张皮”

由于民营企业是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可持续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根本上依赖于社会责任与企业本身发展的一致性。各级党政机构、工商联的引导和动员是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重要途径。但只有企业目标与公益事业高度一致时,企业才会有长期、持久的动力投入慈善事业。换言之,只有充分激发企业慈善参与的内在动力,将慈善事业与企业发展有机融合,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才能真正持久。然而,一些研究者注意到,当前不少民营企业的慈善参与过分关注非经济目标,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脱节[10]。在访谈中,不少企业家就表示“慈善活动对企业发展的直接影响不大”。

本次江苏调查的数据也显示了这一点。图7显示在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家认为参与扶贫主要有利于實现企业精神和文化建设、企业社会形象改善及企业政府关系改善等企业发展中的柔性内容。相对的,只有少部分受访企业认为参与扶贫对拓展下沉市场、提升员工能力和实现产业转型等企业发展的硬核内容具有显著促进效应。不少企业家甚至认为参与扶贫对这些目标实现完全没有促进作用。这些数据提醒我们,尽管过去几年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确实成效显著,但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两张皮”的问题依然存在,是制约企业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建设迟缓,规范化有待提高

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健康发展的另一个因素是社会责任的制度化建设。由于缺乏制度化运作的机制,企业家往往将履行社会责任视作是临时性任务,随意性很大。调查显示,只有354家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社会责任部门,占样本企业的22.65%。63.08%的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社会责任部门。另外有223位企业家不清楚自己的企业是否建有专门的社会责任部门,占样本企业的14.27%。

具体到扶贫参与,江苏民营企业的扶贫制度化建设就更加迟缓。除一些著名大企业(如苏宁、红豆等)以外,几乎很少有民营企业建立专门的扶贫事务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扶贫事务。根据实地调研,大部分民营企业对扶贫等任务采取“临时性”应对策略。也就是,当上级机构广泛动员时,企业会积极响应;一旦上级机构关注弱化,企业扶贫热情随之降低。在这种状况下,民营企业扶贫队伍和资源的配置也自然都是碎片化的,缺少系统的规划与协调。部分民营企业可能在扶贫实践中创造了一些有益的做法、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由于缺少制度化的过程,这些做法和经验不仅难以持续,也不易被归纳推广。

(四)过分依赖官方慈善组织,民间慈善机制不成熟

江苏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突出问题是过分依赖官方慈善组织,民间慈善机制不成熟。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和宏观政策环境限制,政府管理的公益慈善组织(如红十字会、光彩会等)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中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在本次调查中,当被问到“贵企业更愿意与哪一类公益组织合作”时,1348家(86.25%)受访企业选择了和政府管理的公益慈善组织合作,只有215家(13.75%)企业选择与民间的公益慈善组织合作。与此同时,在参与热情和投入额度上,倾向和政府管理的公益组织合作的企業表现都明显高于倾向和民间公益组织合作的企业。

官方公益组织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状况对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是利弊并存的。一方面,它满足了党和政府快速动员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的现实需求,并确保了公益项目始终处在正确的轨道上运作。另一方面,官方公益组织的绝对主导也为政府带来巨大的行政和道义负担。事实上,“大包大揽”不仅可能降低工作的专业性,也可能会降低工作透明度及公众信任度。在访谈中,不少企业家表示,他们并不清楚那些捐给官方慈善组织的企业捐赠的具体流向,并认为资源有被挪作他用的可能。考虑到年轻一代企业家更强的权利意识,对自主透明的民间慈善需求未来很可能会进一步提升。

五、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南通博物苑后指出:“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11]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同时也离不开企业、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结合本次调研所发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激发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潜能,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结合年轻一代企业家的特点,加强社会责任教育和引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教育和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光荣传统。过去一段时间,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的工作总体上还主要聚焦在企业继承和个人成长上,对于新生代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引导还不够。未来,相关部门应该充分考虑新生代企业家的特点,努力开展各种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新型慈善活动,动员他们广泛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一些可以考虑的活动包括新老企业家结对教育引导、设立新生代企业家慈善基金和评选青年企业家慈善之星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青年企业家一般有比较独立和鲜明的个性,各类活动的开展要避免传统的说教模式,应当更加鼓励企业家的自主参与和互动。

(二)大力提倡战略性慈善,推动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有机融合

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有赖于社会责任与企业本身发展的融合度。如前所述,我国企业尽管已经开始广泛承担各类社会责任,但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的融合度不高,社会责任的形式也相对传统。下一步,要大力发展“义利兼顾”的战略性慈善行为,树立积极主动的长期战略性慈善理念,变外部驱动慈善为内部驱动慈善,变利他型慈善为互惠型慈善,变单一的资金型捐赠为资金、技术、产品和服务四位一体的复合型捐赠。特别是,在江苏这样的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可以率先推广新型社会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专项基金,投资有价值的社会企业。同时,要鼓励民营企业常规性地组织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机制健全的企业志愿服务体系。

(三)精准吸纳,充分发挥政治安排的“指挥棒”作用

对于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就是对其中的某些政治上先进、经济上典型、形象上良好的代表人士安排一定的政治待遇或角色,是党和政府开展统战工作的重要方式。调查的结果充分显示,那些受到各类政治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工商联执常委等)的企业家在绿色投入、慈善捐赠和扶贫参与等各方面的表现都明显好于没有受到安排的企业家。近两年,各级人大、政协及工商联将陆续面临换届。建议在对非公经济人士作政治安排时,提高社会责任表现在综合评价中的权重,精准吸纳更多在扶贫开发等社会责任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家,更好发挥政治安排的“指挥棒”作用。

(四)加强外部监督,强化社会组织的作用,构建多元社会责任体系

外部舆论环境和行业监督是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制度环境。考虑到目前我国社会责任体系中外部监督机制的缺失,应当依托统一战线优势,加强公益性社会组织,尤其是民间自发的公益性组织的建设。要根据行业特点建立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在企业间建立起更多沟通和交流平台,协调企业的公益活动。特别是,金融、房地产、物流和新兴互联网等企业同质性较高、影响力较大的行业可以率先成立行业社会组织。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的前提下,这些行业性社会责任组织、研究机构及媒体等还可以定期开展对社会或行业内企业社会责任的调查研究,并向公众发布调查结果和报告,促进政府决策和相关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10-26 (1).

[2] 2020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报告(精简版)[EB/OL].(2021-11-26).http://www.charityalliance.org.cn/news/14364.jhtml.

[3] 2020年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分析[EB/OL].(2021-03-02).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1/3/2/art_88350_9697785.html.

[4] 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2020-07-21).https://www.ccps.gov.cn/xxsxk/zyls/202007/t20200721_ 142450.shtml.

[5] 张文燕.全国工商联发布《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0)》[N].中华工商时报,2020-12-31 (1).

[6] 我们走过的这五年:江苏省工商联重点工作巡展(六)[EB/OL].(2022-06-27).http://www.jssh.org.cn/sjb/slyw/202206/t20220627_213610.html.

[7] Isen A. M. Success,Failure,Attention,and Reaction to Others: The Warm Glow of Success[J].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70(4): 294-301.

[8] 马凌远,李晓敏.民营企业家社会经济地位主观认知与个人慈善捐赠[J].统计研究,2021(1):105-118.

[9] 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EB/OL].(2016-03-09).http:// www.gov.cn/xinwen/2016-03/09/content_5051083.htm.

[10] 张旭东.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攻坚的困境及对策:以唯品会贵州Z县“非遗”公益扶贫项目为例[J].决策与信息,2019(12):27-37.

[11] 习近平在江苏考察时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EB/OL].(2020-11-14).http://www.qstheory.cn/yaowen/2020-11/14/c_1126740163.htm.

责任编辑:蒋建忠

收稿日期:2023-03-06

作者简介:黄杰,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研究方向为民营经济统战及地方治理;杨景朝,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2022年度招标课题“新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研究” (KT202208)的最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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