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现状及制修订建议
2023-08-01李俊玲杨智国朱良智李会荣徐勤丽吴立国
李俊玲,张 芸,杨智国,刘 婕,朱良智,李会荣,杜 娟,2,徐勤丽,3,吴立国
1.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济南 250100;2.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山东滨州 256600;3.山东省郯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郯城276100
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1],根据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2045 号[2]及后续发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相关公告[3-11],截至2022 年12 月底,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共有13 个类别447 个。饲料添加剂在整个饲料工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今后也将继续发挥其优势,助推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饲料产品以及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如何确保产品品质,标准是关键。
1 当前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的现状
截至2022 年12 月底,饲料添加剂相关产品标准共计118 项,其中国家标准89 项、行业标准29项,具体见表1。另外还有7 项饲料添加剂通则,详见表2。
表1 饲料添加剂标准情况统计
从表1 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当前饲料添加剂共有447 种,但相关产品标准只有118 项,占比不足1/3,缺口巨大。且呈现如下特点,一是118项标准中国家标准占比较大,有89 项,占比75.4%,行业标准只有29 项,占比24.6%。二是不同类别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发展不均衡,如“2 维生素及类维生素”饲料添加剂共有39 个,标准已达35 个,占89.7%;而“11 粘结剂、抗结块、稳定剂和乳化剂”饲料添加剂虽有61 个,但是标准数量却是“0”。
如“4 酶制剂”“5 微生物”“8 酸度调节剂”和“10调味剂”等,虽然有相关通则(见表2),但通则只是给出了这类产品的共性要求,并未针对不同产品,给出具体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和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另外,现有标准的标龄普遍较长,见表3。118项产品标准中,2003 年及以前的标准即标龄20 年的标准有4 项,占比3.4%;2008 年及以前的标准即标龄15 年的标准有31 项,占比26.3%;2013 年及以前的标准即标龄10 年的标准有54 项,占比45.8%,接近一半;2018 年及以前的标准即标龄5 年的标准有90 项,占比76.3%。
表3 不同标龄的标准占比情况
2 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制修订建议
根据行业需求,针对现有标准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加快标准修订速度,并开展急需标准的制定工作。
2.1 梳理现有标准存在的问题,明确修订方向和重点
1)产品的生产工艺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已增加了新的生产工艺。如GB/T 23880-2009《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其适用范围中虽未规定生产工艺,但在农业部第2625 号公告[12]中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来源只有“天然盐加工制取”。2017 年农业部公告第2596 号,批准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源于甜菜碱/甜菜碱盐酸盐联产),其工艺描述为:以氯乙酸、三甲胺、氢氧化钠为原料合成饲料添加剂甜菜碱/甜菜碱盐酸盐过程中联产的氯化钠,再经溶解、过滤、重结晶等工艺制得,产品规格≥96.0%。很显然,与GB/T 23880-2009 相比较,一是产品规格不同(GB/T 23880-2009 产品规格为≥95.5%);二是生产工艺不同。
2)技术指标存在严重问题的标准。如:GB/T 23876-2009《饲料添加剂L-肉碱盐酸盐》,技术指标中只规定了“L-肉碱盐酸盐”,与农业部第2625号公告要求应同时规定“L-肉碱”不一致。
3)检测方法有缺陷的标准。如GB/T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其重要技术指标“螯合率”的测定引用的是GB/T 13080.2-2005,而该标准已于2017 年12 月15 日被废止[13]。
4)检测手段或设备已经更新的标准。如GB/T 21517-2008《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其主含量“叶黄素”为分光光度法测定,且以“总类胡萝卜素”计,未测定“玉米黄质”。目前“叶黄素”“玉米黄质”已经可以分别准确检测定量。如GB 2640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叶黄素》,采用液相色谱法同步检测“叶黄素”和“玉米黄质”。
5)现行有效标准中产品的含量规格与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要求存在明显冲突。如GB/T 21517-2008《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其产品规格按照叶黄素的标示量计,分别为1.5%、1.6%和2.0%,但农业部第2625 号公告中,其含量规格是以叶黄素和玉米黄质总量计,且≥18.0%。
6)现行有效标准中产品的含量规格未全部涵盖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要求。如饲料添加剂虾青素,GB/T 23745-2009《饲料添加剂10%虾青素》只有10%规格,而不包括农业部2625 公告中规定的96%规格。
7)现行有效标准的技术要求低于其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国外对应标准。如GB/T 22145-2008《饲料添加剂 丙酸》与GB 1886.2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相比,一是技术指标设置少,如缺少了醛(以丙醛计)和易氧化物(以甲酸计)2 个技术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产品的特点;二是技术指标的指标值相对较低,如水分和铅。具体见表4。
表4 GB/T 22145-2008 与GB 1886.210-2016技术指标对比
8)非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或归口。如HG/T 2418-2011《饲料级碘酸钙》等,是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归口标委会是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应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或归口的《饲料添加剂 碘酸钙》标准,更加适合饲料行业使用。
9)同一产品现行有效2 个及以上产品标准共存。一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存,标准内容类似,可合并统一。如NY/T 1444-2007《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技术通则》和GB/T 23181-2008《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二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之间存在技术冲突,需重新制定。如:HG/T 2860-2011《饲料级磷酸二氢钾》和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同时共存,技术指标等不尽相同,应统一。
10)标龄在10 年以上的标准。如表3 所示,标龄10 年以上的标准占比45.8%,如NY/T 723-2003《饲料级 碘酸钾》、GB/T 23746-2009《饲料级糖精钠》等,产品名称应修改为“饲料添加剂 碘酸钾”和“饲料添加剂 糖精钠”,技术要求也应相应提升。
2.2 针对行业发展急需,确立制定标准项目和计划
根据表1 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不同类别的饲料添加剂,拥有的标准数量不一,以维生素及类维生素饲料添加剂标准数量最多,其余类别饲料添加剂的标准数量占比均未过半,平均值为26.5%,低于平均值的饲料添加剂有10 类。标准缺口很大,急需尽快制定。建议如下:一是在饲料生产中应用量大而面广的饲料添加剂,如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以及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酶制剂等应优先立项。二是针对饲料减抗替抗,效果较好的酸度调节剂优先立项。三是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饲料添加剂优先立项。如饲料添加剂蛋白铁螯(络)合物,如何甄别是否螯合或络合?饲料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如何区分天然与合成?四是同一产品不同生产企业之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检测方法等不统一,易引起贸易纠纷的优先立项。如饲料添加剂葡萄糖氧化酶。五是适用于畜禽的饲料添加剂优先于宠物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六是有一定基础,比如有其他行业标准、国外标准,或是有较高质量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可以借鉴的,可优先立项。
总之,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是其质量的保障,是饲料企业质量控制、公平贸易重要依据,是行业管理部门的技术支撑,是维护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希望通过加快标准制修订的步伐,尽快弥补不足,切实发挥饲料添加剂产品标准应有的作用。